某少儿选秀招商方案
2010首届“洛阳之星”少儿选秀大赛
招商方案
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设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各专项工作组。
大赛主题
2010首届‚洛阳之星‛少儿选秀大赛
全面发展 快乐成长
大赛意义
1、挖掘和培养孩子们多才多艺的一面,打造洛阳超级小明星。
2、为孩子搭建一个成才的平台,让有才的洛阳小朋友走向全国。
3、积极带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大赛定位
1、洛阳地区首届少儿选秀大赛
2、政府部门牵头,专业机构策划运作,主流媒体全程推广宣传并追踪报道。
3、打造洛阳2010开年全城关注的文化盛事。
大赛活动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2009年12月底
2、活动推广:2010年1月上旬至2月中旬
3、报名海选:2010年1月上旬至2月下旬
4、活动预赛、复赛:2010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
5、选秀决赛:2010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
一、大赛背景
近年来,随着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少年儿童成长与发展的倾力关注以及广大家长对孩子们的积极培养,使得洛阳地区出现了一批批多才多艺的少年儿童。为给孩子们铺设一条成才之路,让更多的优秀小朋友们走出洛阳,走向全国,洛阳需要打造自己的超级小明星。因为孩子有需求、家长有呼声,且洛阳至今尚未有过关于少儿才艺展示的大型赛事,各种社会资源一旦整合运作,轰动效应将波及整个中原地区。
大赛组办方与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取得联系,全国小朋友们喜爱的著名节目主持人绿泡泡、红果果将在活动期间亲临洛阳,为大赛代言并主持决赛。
二、大赛活动简介
2010首届‚洛阳之星‛少儿选秀大赛,面向洛阳八县六区一市0~10岁的广大少年儿童,选拔具有一定才艺特长的小朋友。通过海选,然后集中预赛和复赛,最后进入电视决赛直播。本次活动旨在挖掘和培养多才多艺的洛阳小明
星,通过组织者联合洛阳电视台等媒体的共同包装推广,让获奖小选手走入中央电视台参与少儿频道的节目录制。
本次电视选秀大赛得到了洛阳市政府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艺术专家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将本次大赛办得隆重而意义深远,本次赛事将通过洛阳晚报、洛阳电视台、洛阳商都信息网、大赛官方网站、公交车电视广告、楼宇液晶电视广告、户外路牌广告、现场路演、大赛专划以及现场POP广告贴画等形式同时推广宣传。通过本届大赛的举办,带动更多富有责任感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间组织等一起共同关注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三、赛事组织原则
1、整合资源 、塑造平台。
本届大赛通过对社会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为广大少年儿童朋友搭建一个展示自我才艺的耀眼大舞台,同时让关注本次大赛的爱心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间组织集体亮相。
2、高端品牌运作战略
经过多年的文化沉淀与市场积累,洛阳具有举办大型选秀赛事的平台。本次大赛由央视著名节目主持人亲情代言并主持决赛,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多种主流媒体参与推广报道,必将让大赛成为2010年洛阳地区轰动全城的一件盛事。
3、提供服务 回报社会
本次大赛通过提供服务平台,让参赛选手获得成才机会,让参与合作的商家得到最有效的推广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关注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四、赛事看点
1、规模宏大 史无前例
首届洛阳地区少儿选秀大赛,面向八县六区一市,历时三个月。
2、涉及面广 关注度高
政府部门牵头,主流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参与,15个推广点全面启动。
3、央视著名节目主持人形象代言并亲临现场主持决赛。
本次大赛邀请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著名节目主持人绿泡泡、红果果亲情代言并到现场主持直播决赛,名人参与,轰动效应引爆中原。
4、电视选秀 全城瞩目
采用海选淘汰制,通过预赛、复赛和决赛,媒体报道,电视转播、直播大赛盛况,洛阳地区数百万受众关注。
5、决出‚洛阳之星‛
通过评选,产生一系列‚洛阳之星‛。谁将成为洛阳超级小明星?谁又将幸运走入央视大舞台参加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智慧树》的节目录制?数以万计的家庭时刻关注、翘首以待。
6、零距离接触
大赛后,应广大家长和少儿小朋友的要求,大赛组办方将集中举行一场洛阳小朋友与中央电视台著名少儿节目主持人绿泡泡、红果果亲情见面会。让更多的小朋友与心目中的绿泡泡和红果果零距离接触。
7、品牌行业 集体亮相
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是众多富有爱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间组织的社会责任,凡参与本次大赛的合作者将逐一闪亮登场,得到不低于10种途径最有效地推广宣传。
五、媒体推广策略
1、本次大赛的媒体宣传将采取统筹规划、分阶段执行、逐步升温、全面推广的办法进行。
2、本次赛事将通过洛阳晚报、洛阳电视台、洛阳商都信息网、大赛官方网站、公交车电视广告、楼宇液晶电视广告、户外路牌广告、现场路演、大赛专刊以及现场POP广告贴画等形式同时推广宣传。立体化推广,全方位覆盖。
3、通过有效媒体和现场路演等方式推广,锁定受众群体,将投放区域辐射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县区厂矿、少儿培训机构、城市主干道、大型购物广场等。
4、报纸、电视等媒体按节点推广,大赛官方网站全程推广宣传,洛阳地区主流媒体和省级、央视联合追踪新闻报道。
5、由大赛组办方、地方主流媒体以及专业品牌策划机构组成专门推广宣传策划中心,为所有合作赞助商提供全程广告推广宣传。
六、招商合作项目
1、本届大赛独家总冠名合作赞助单位。
2、活动单项比赛冠名合作赞助单位。
3、路演分场冠名合作赞助单位。
4、服务赞助单位可向本次大赛友情提供相关指定用品,如:摄影、DV制作、饮用水、服务车辆、主持人服装、参赛选手服装、儿童化妆品(含化妆机构)、儿童玩具、儿童服饰用品、大赛纪念品、音响、手机、电脑、儿童食品、路演场地、宾馆酒店等。
合作赞助商的推广宣传权益
本次大赛全程独家总冠名商:
一、总冠名权益
1、大赛总冠名:‚ ‘XXX杯’2010首届‘洛阳之星’少儿选秀大赛
2、大赛独家总冠名单位享有大赛组委会授权的一切总冠名权益。
3、享有合同约定的相关媒体、物品等使用企业品牌包装宣传权。
4、经大赛组委会许可,在赛程中可自行组织相关媒体宣传活动。
5、可享有获奖冠军为期一年的形象宣传优先权(与当事人签订协议)。
6、入选的前20名小选手可配合总冠名单位做专场产品主题活动。
7、为大赛提供印有企业标志的服装或用品供参赛选手拍摄录播电视节目。
二、新闻发布会
1、赞助商派代表参加大赛新闻发布会。
2、企业负责人在大会上发言。
3、新闻发布会稿件中重点提及赞助商名称。
4、发布会主持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口头鸣谢赞助商对活动的大力支持。
三、平面媒体推广
1、随洛阳晚报(彩色半版)一起和大赛同步推广不少于5次。
2、在大赛专刊上辟专版对总冠名赞助企业进行重点的推广不少于8个版。
3、也可自行印制企业宣传彩页在各海选报名现场派发。
四、电视媒体
1、通过洛阳电视台随大赛一起推广,并在节目前、中、后插播企业不低于10秒的电视广告,每天不少于4次播出。
2、企业可派出不低于30人的企业方阵参与现场节目录制,由节目主持人特别介绍,企业方阵现场举牌,或喊企业口号。
3、企业负责人担任大赛颁奖嘉宾,并在嘉宾席就坐。
4、节目录制摄像机对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方阵不少于5次特写拍摄。
5、节目现场主持人不少于2次口头鸣谢总冠名赞助企业。
五、网络媒体
1、由洛阳商都信息网全程推广赞助企业信息。
2、在大赛官方网站全程对赞助企业进行推广。
六、营销终端
1、在15个海选报名现场主题显示总冠名企业‚XXX杯‛。
2、在路演现场设立专柜派发企业宣传单。
3、通过位于市区主干道的35块路牌广告随大赛一起推广赞助商。
4、通过位于市区的各楼宇液晶电视广告随大赛一起推广赞助商。
七、其它推广
1、在大赛门票上印制独家总冠名企业名称。
2、在大赛相关用品上印制总冠名单位名称。
八、其它权益
总冠名商可获赠20张决赛门票。
(大赛全程独家总冠名费用:85万元人民币)
单项比赛合作冠名赞助商权益:
一、单项比赛冠名商权益
1、单项比赛冠名:比如大赛声乐比赛环节由‚XXX‛独家提供赞助。
2、单项比赛独家冠名单位享有大赛组委会授权的单项比赛冠名权益。
3、享有合同约定的相关媒体、物品使用企业品牌包装宣传权。
4、经大赛组委会许可,在赛程中可自行组织相关媒体宣传活动。
二、新闻发布会
1、赞助商派代表参加大赛新闻发布会。
2、发布会主持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口头鸣谢赞助商对活动的大力支持。
三、平面媒体推广
1、随洛阳晚报(彩色半版)一起和大赛同步推广不少于5次。
2、在大赛专刊上辟专版对单项比赛冠名赞助企业进行推广不少于4版。
3、自行印制企业宣传彩页在各海选报名现场派发。
四、电视媒体
1、通过洛阳电视台随大赛一起推广,并在节目节前、中、后插播企业不低于5秒的电视广告,每天不少于4次。
2、企业可派出不低于16人的企业方阵参与现场节目录制,由节目主持人介绍,企业方阵现场举牌,或喊企业口号。
3、企业负责人参加大赛现场录制,并在主要位置就坐。
4、节目录制摄像机对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方阵不少于2次特写拍摄。
5、节目现场主持人口头鸣谢单项冠名赞助企业。
五、网络媒体
1、由洛阳商都信息网全程推广赞助企业信息。
2、在大赛官方网站全程对赞助企业进行推广。
六、营销终端
1、在15个海选报名现场主题显示‚单项比赛冠名‛字样。
2、在路演现场设立专柜派发企业宣传单。
3、通过位于市区主干道的35块路牌广告随大赛一起推广赞助商。
4、通过位于市区的各楼宇液晶电视广告随大赛一起推广赞助商。
七、其它权益
赞助商可获赠10张决赛门票。
(单项比赛冠名费用:12万元人民币)
路演现场冠名赞助商:
一、路演现场冠名商权益
1、路演现场冠名:‚ ‘XXX’预祝2010首届‘洛阳之星’少儿选秀大赛取得圆满成功。
2、路演现场冠名单位享有大赛组委会授权的冠名权益。
3、享有合同约定的相关媒体、物品使用企业品牌包装宣传权。
4、经大赛组委会许可,在赛程中可自行组织相关媒体宣传活动。
二、新闻发布会
1、赞助商派代表参加大赛新闻发布会。
2、新闻发布会稿件中提及赞助商名称。
3、发布会主持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口头鸣谢赞助商对活动的大力支持。
三、平面媒体推广
1、随洛阳晚报(彩色半版)一起和大赛同步推广。
2、在大赛专刊上辟专版对冠名赞助企业进行重点的推广不少于2版。
3、自行印制企业宣传彩页在各海选报名现场派发。
四、电视媒体
1、通过洛阳电视台随大赛一起推广。
2、企业负责人参加决赛现场节目录制。
五、网络媒体
1、由洛阳商都信息网全程推广赞助企业信息。
2、在大赛官方网站全程对赞助企业进行推广。
六、营销终端
1、在15个海选报名现场享有一个主题现场宣传推广。
2、在路演现场设立专柜派发企业宣传单。
3、通过位于市区主干道的35块路牌广告随大赛一起推广赞助商。
4、通过位于市区的各楼宇液晶电视广告随大赛一起推广赞助商。
七、其它权益
路演现场赞助商可获赠6张决赛门票。
(路演现场冠名费用:4万元人民币)
服务赞助商:
一、服务赞助商权益
1、大赛服务赞助商享有大赛组委会授权的服务赞助商权益。
2、经大赛组委会许可,在赛程中可自行组织相关媒体宣传活动。
3、为大赛提供唯一指定专项用品。
二、新闻发布会
1、赞助商派代表参加大赛新闻发布会。
2、新闻发布会稿件中提及赞助商名称。
3、发布会主持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口头鸣谢服务赞助商对活动的大力支持。
三、平面媒体推广
1、随洛阳晚报(彩色半版)一起和大赛同步推广。
2、在大赛专刊上辟专版对服务赞助企业进行重点的推广不少于1版。
3、自行印制企业宣传彩页在各海选报名现场派发。
四、电视媒体
1、通过洛阳电视台随大赛一起推广。
2、企业负责人参加决赛节目录制。
3、节目现场主持人口头鸣谢服务赞助企业。
五、网络媒体
1、由洛阳商都信息网全程推广赞助企业信息。
2、在大赛官方网站全程对赞助企业进行推广。
六、营销终端
1、在路演现场设立专柜派发企业宣传单。
2、在位于市区主干道的35块路牌广告上显示服务助商名称。
3、在市区的各楼宇液晶电视广告中显示服务助商名称。
(服务赞助商:仅向大赛提供指定用品和专项服务)
七、其它推广
在大赛专刊上设版面对服务赞助商进行推广宣传(不少于彩色半版)。
主办单位:中共洛阳市委宣传部
洛阳市文化局
洛阳市教育局
洛阳市儿童福利中心
承办单位:洛阳菁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洛阳晚报
洛阳商都信息网
洛阳市电视台
活动赞助商(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