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建设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浏览: 打印文档
关纠办通〔2012〕8号
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建设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对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为确保我县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现制定《关岭自治县建设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关岭自治县建设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关岭自治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2年4月17日
关岭自治县建设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
实 施 方 案
为将党和政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实处,强化涉农专项资金监管,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08]68号)精神和《安顺市建设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纪委、市纪委要求,通过建设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建立涉农资金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和涉农资金公示网站,利用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监督措施,预防和遏制涉农资金被截留、私分、挤占、挪用、贪污等现象的发生。在2012年6月底前,实现市、县、乡“三级”统一使用软件备案、统一进行网络公示、涉农专项资金信息管理联网监察。
二、工作步骤
4月中旬前,成立县建设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展工作;4月中旬至5月上旬,明确专项工作人员,组织网络系统操作人员参加系统操作技术培训;5月上旬至6月份,安装调试网络系统,录入涉农项目、资金等相关数据。6月底前初步建成稳定可靠的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
三、技术支持及运行方式
依托省水利厅数据库服务器、应用软件服务、数字证书服务,短信发送服务及省、市纠风办涉农资金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涉农专项资金监管电子网络系统。运用贵州省数字认证中心发放的数字证书(U盾),进行电子签名认证和数据传输加密,将公示网站和备案系统有选择性的连接,达到市、县、乡“三级”使用软件备案,进行网络公示,并联网进行数据逐级传输。电子监管网络体系建立后,各级依据管理权限进行备案和登录,一是通过软件备案,实现联网传输功能;二是通过网络公示和设置留言板,实现网络举报功能;三是通过系统向管理人员发送手机信息,实现预警督办功能;四是通过GPRS电子导航地图和备案信息,实现终端查询功能;五是通过系统统计分析,实现发现问题并进行责任追究功能。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发改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直涉农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纪委书记为成员的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纠风室,县监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纠风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督促网络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进度和质量,组织人员培训和督促信息录入工作。各乡镇对应成立相应机构,抓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
(二)健全管理机制,严格管理
为确保我县监管体系按时建成和成功应用,参照《安顺市“三级”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考评办法》、《安顺市“三级”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网络监管公开、备案、核查、抽查制度》和《安顺市“三级”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网络监管责任追究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规范。
(三)明确部门职责,狠抓落实
1.县直部门:(1)县纠风办:安装涉农资金备案信息管理系统,负责接收、汇总县直各涉农部门立项和涉农项目,同时,按照市纠风办的要求上传全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数据;开通全县涉农专项资金公示网页,督促县直各涉农部门在公示网站上对相关涉农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安排及去向、项目实施进度等进行公示;对县直各涉农部门、各乡镇涉农项目进行监管。(2)县直涉农综合监管部门: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安装备案软件并开通公示系统,会同县纠风办对经过县发改局立项的涉农项目及经过县财政局行文划拨的涉农补贴补助资金等进行监管。(3)县直涉农主管部门:安装涉农专项资金备案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录入本部门立项的涉农项目进行电子备案;在公示网站上对本部门实施的涉农项目进行公示,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安排及去向、项目实施进度等;对本部门实施的涉农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2.乡镇站所:(1)乡纪委:安装涉农资金备案信息管理系统,负责督促乡级财政所报送涉农项目资金到位分配情况、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照片等;汇总数据上传县纠风办;对辖区内涉农项目、涉农补助资金物资分发进行动态跟踪;在乡镇便民利民服务中心设置电子网络公示查询平台(触摸屏)。(2)乡镇财政所:安装涉农资金备案信息管理系统,负责收集管理录入涉农站、所、股、室和辖区内学校实施的涉农项目资金情况并向本级纪委备案。(3)乡镇涉农站、所、股室和学校:负责向乡级财政所按照要求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报送本乡镇涉农项目资金到位、使用安排、分发以及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
3.村支“两委”:条件具备的村开通涉农专项资金公示平台(触摸屏),条件不具备的村采用公示栏,对本村涉农项目资金使用发放进行动态公示,通过涉农资金公示平台对涉及本村的项目及资金进行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认真按照要求抓好本地本部门的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县直各责任单位、各乡镇每月向县纠风办报一次工作进度情况,对不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的,进行通报直至问责。
(二)履行职责,抓好各环节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监管体系建设按照时限要求保质完成。对未按职责要求完成任务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三)明确人员,负责专项工作
县直各涉农资金监管、主管部门和各乡镇纪委、财政所要明确1名懂电脑、工作责任心强的系统操作员参加培训,负责本地本部门涉农项目、资金电子备案、进度填报等工作;负责在公示网站上对本地本部门实施的涉农项目、资金进行公示及对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公示。
(四)执行规定,严格做好备案
县直各涉农资金主管部门在电子网络监管系统建立并正常运行后,必须严格按照黔委厅字[2008]68号文件规定,凡涉农项目在资金安排15日内,必须将项目资金名称、来源、分配、使用、拨付和落实等情况进行电子备案。对迟备漏备甚至不备的,由财政部门停止相关资金的拨付,并严格按照《贵州省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六、网站建设及工作经费
涉农专项资金监管网络在互联网上统一使用省水利厅服务器及相关软件。
(一)系统管理服务费
县直涉农部门、乡镇纪委、财政所每个单位需设立一个账号,第一年每个账号需费用740元,分别是:软件服务费300元;证书服务费400元,证书开户费40元(为一次性收取)。第二年以后每年每个账号700元。县级涉农监管部门4个,涉农部门20个,乡镇纪委、财政所共26个,共计50个。50×740元=37000元(第二年以后为每年35000元)由县财政统一支付。
(二)硬件设备采购费
每个乡镇便民利民服务中心须设置终端查询平台、每个乡镇有3个以上通网络的行政村,须在3个以上行政村设置终端查询平台,通网络行政村在3个以下的,均须设置网络终端查询平台,共计41台,每台(主机十触摸屏)计价11000元,41×11000元=451000元。通过政府采购由县财政统一支付。
(三)工作经费
按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协调处理各乡镇部门工作等,共需经费50000元,由县财政支付。
(四)经费合计
以上三项经费合计,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网络监管体系建设共需经费53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