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教程
1、(论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求: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为为合法成立生效说应具备的基本要素,或者说是应当符
合的条件。
一、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
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主要条件。所谓主体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
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只有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所施行的行政
行为才是有效的行为。
行政主体的合法应包括一下几项具体要求:
1、行政机关合法:指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成立,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人员合法:行政行为总是通过行政主体的工作主体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这些人员必须
具备一定的条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方为有效。
3、委托合法:委托合法是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基于实施行政活动的需要,依法委托
社会团体或群众组织、公民个人代表行政机关实施某种行政活动
二、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权限合法,是指行政行为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饰是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权限
规则。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权限方面的要件。法律针对不同的行政主体或其不同的职能
确定了相应的职责、权限。
行政职权的限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事项管辖权的限制:国家行政机关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分门别类地层层设置,每一个
行政机关只能对某些行政事项享有管辖权。
2、行政地域管辖权的限制:每一个行政机关只能对一定地域内行政事务享有管辖权。
3、时间管辖权的限制:依法设立行政机关,只能在自身合法存在的时间内才能有某些行政
事务的管辖权,才可实施行政行为。
4、手段上的限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不得在法定手段外自设手段,否则即构成手段上
的越权,权限合法当然就包括行政机关在法定手段范围内行使职权。
5、程度上的限制:行政职权的运用要受到程度上的约束。行政机关超越法定程度的限制运
用行政职权,就构成程度上的越权,该行政行为同样是不能合法有效成立的。
6、条件上的限制: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定条件运用行政职权,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
下行使职权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才能生效。
7、委托权限的限制:作为受委托的非行政机关,只能在委托权限内,对委托的行政事项实
施行政行为,而不能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行为。
三、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行政行为合法是指行政行为所涉及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行为内容适当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明确、适当,而且应当公正合理。
行政行为合法、适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手法律、法规羁束的行政行为来说,其内容必须完全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即无论从目的、原则,还是从具体内容、条件上都不得与法律、法规的
规定想出入,否则,该行政行为就不能合法有效成立。
2、符合法定的幅度、范围:对于自由裁量行为而言,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和
幅度之内,不得超越法定的范围、幅度和特定的限制。
3、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适当:内容适当是指行政行为的内
容必须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4、行政行为必须公正、合理:公正、合理是现代社会对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由行政活动
的性质所决定,更是法律、法规对行政活动加以规定的内在精神。
四、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程序是指行政行为的实施所要经过的步骤。程序是行政行为的基本要素,因为任何行政行为
的实施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行政程序存在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有两项具体要求:
1、必须符合与该种行政行为性质相适应的程序要求。
2、必须符合程序的一般要求,如说明理由规则、表明身份规则、听取意见规则等。
2、论述: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体系
(1)法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2)国家体系: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
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3)地方体系: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
件。
举例:
4、论述总体规划编制的过程管理。
答:①规划调查的组织与管理。(城市总体规划便在单位在编制规划前应当组织技术人
员对城市进行调查,城市规划规划编制单位应该事先准备好调查提纲,确定好调查重点,
并将各项任务分配到人。调查形式主要为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现场踏勘、到政府相
关部门收集资料等;编制单位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初步汇总小结,对于调查中的重点和
难点,编制单位可以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再次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规划组织编著者要积
极充电中间人和联系人的角色,配合好调查工作。一般情况下,地方人民政府会成立总
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有主管城建的政府负责人人滋长,地方主要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为成员,通过规划终于安徽的形式配合编制单位的规划调查工作。)
②规划矜持的组着与管理。(规划编制单位在总体把握任务量后,应该依据规划编制的
不同阶段制定进度安排表。一般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完成阶段性成果后,应向规划委托方
进行方案汇报,听取委托方的意见和反馈,然后再修改并完成规划的编制。在此过程中
规划委托方要即使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规划的汇报评审,将各方的意见综合后反馈
给规划编制单位们共同努力高效地完成规划的编制。
③规划沟通的组织与管理。
(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者和规划编制单位在规划的调查、编制过程、汇报、信息反馈
等阶段要保持互相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协商和理解,促进规划成果在政府意愿、市场
需求、国家规范之间缺德良好的平衡,较好的满足各方的要求。
规划组织编制者要承担起桥梁作用,将政府以及其各部门的要求及时转达给规划编制
者,避免不必要的弯路。
规划组织编制者要就规划征求公众的意见,倾听群众的需求,让规划更好地未成熟。最
广大的人们服务。)
④规划展示的组织与管理。(在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城市人们政府应当依法采取
有效措施,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城市规划组织编制主体应当公示和公布城市规划
成果。)
⑤规划内容的协调与管理。(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对于城市的发展和总体规划的关键指标都会有自己的主观诉求,同时国家和地方法律规范对于规划的成果也有一系列的要求,城市总体规划既不能超越法律规范的轨道们也要满足体现地方政府需求。当两者之间出现矛盾或冲突时,城市规划编制组织者要及时与规划编制单位沟通,积极协调这些冲突。)
5、论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特征?
答:①通过抽象的表达方式落实规划意图。(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一系列重新的指标、图表、图则等表达方式,将城市总体规划宏观的控制内容。定性的内容、粗略的三维控制盒体谅控制内容等深化、细化、分解为微观层面的具体控制内容。该内容是一种建设控制、设计控制和开发建设指导,为具体的设计与实施提供深化、细化的个性空间,二飞取代具体的个性设计内容。)
②具有法律效应和立法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法定规划,法律效应是其基本特征。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具有法律意义的部分应该以积极的方式形成法律条文,提供其在规划管理中的权威地位。目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是嗨属于规划层面,在城市立法层面上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③具有相当的综合性。(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包括城市规划或规划管理中的各钟祥系统和个专项规划内容,并将这些内容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尺度上进行横向综合,相互协调并分别落实相关规划控制要求,具有小而全的综合控制特征。)
④刚性与弹性想结合的控制方式。(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内容分为规定性和引导性两部分。规定性内容一般为刚性内容,引导性内容一般为弹性内容,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空虚与弹性相结合的控制方式适应我国的开放申请的审批方式为同则是与判例式相结合的特点。另一方面,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实施规划控制欲规划期间也具有动态适应城市建设的特征,随着建设背景、前提和相关条件的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需要进行不断的调整与修正。刚性的内容与弹性内容直接也会在不同的条件下发生变化。)
6. 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意义。
1)城市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的具体化。
以实施城市规划为基本任务的规划管理工作,在宏观和围观两个层面上都有重要作用。
(1)宏观层面上,城市规划的实施是一项在空间和时间上浩大的系统工程,是政府意志 的表现。
(党的领导和政治、经济因素起着主导的作用。规划管理必须遵循党和政府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以系列原则。如:勤俭建国的方针,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等等,这些方针、原则是编制城市规划和实施城市规划都必须遵循的) ;
(2)微观层面上,规划管理是正确地指导城市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活动。
(建设用地的选址,市政管线工程的选线,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布局的要求,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对各项建设的统筹安排。不论地区开发建设还是单项工程建设,必须符合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和用地指标、建筑容量、建筑密度等各项技术指标要求以及道路红线控制要求,使各项建设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实施。)
城市规划实施同时也受各种因素和条件的制约,必须协调处理好各种各样的问题。由于各种因素和条件的发展、变化,在实施城市规划过程中,通过管理还要对城市规划在允许范围内进行调整、补充、优化。规划管理的实践过程也是规划不断完善、深化的过程,规划管理既是实施规划,也对规划做必要的信息反馈,使新一轮规划的编制日趋完善。
2) 城市规划管理是城市政府职能的体现
政府代表了公众的意志,具有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发展的职能。各项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还有土地、房屋产权、其他城市管理方面的要求、相邻单位和居民的权益等等。这就要求在规划管理中依法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综合消防、环保、卫生防疫、交通管理、园林绿化等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交通,改善市容景观,防止个人和集体利益损害公众利益)。城市政府通过规划管理对各项建设给予必要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各项建设协调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