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准备与实施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准备与实施 第 1 页,共
3页 1. 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非航海类(陆上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与航海类本科专业毕业实习报告及专题环节的管理。
3. 职责
3.1 非航海类(陆上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3.1.1 教务处负责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文件,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准备、选题、指导、评阅、答辩、总结、外审等方面进行阶段性检查工作。
3.1.2 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
施细则,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选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成绩评定、评优、总结等进行具体实施。
3.1.3 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由讲师(或相当技术
职称)以上职称人员担任。对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文献综述、翻译、内容、格式等进行具体指导,并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3.2 航海类本科专业毕业实习报告及专题
3.2.1 教务处负责制定毕业实习报告及专题管理文件,组织对毕业实习报告及
专题的阶段性检查工作。
3.2.2 商船学院成立毕业实习报告及专题指导小组,制定毕业实习报告及专题
工作实施细则;对毕业实习报告及专题的审核、批阅及成绩评定、资料保存、质量分析、整理、总结等进行具体实施。
3.2.3 指导教师由讲师(或相当技术职称)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指导学生人数
一般在8人以内;负责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实习报告及专题;并对毕业实习报告及专题进行批阅。
4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
4.1 非航海类(陆上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4.1.1 本科毕业班的第七学期第十七周,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
组,组织教师申报课题并审核。
4.1.2 第七学期末或第八学期初,各学院组织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并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准备与实施 第 2 页,共
3页 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各学院组织召开指导教师和全体毕业生参加的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会,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并公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评分标准、纪律等有关规定。
4.1.3 各学院根据安排的具体时间,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周发给学生
毕业设计(论文)手册,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4.1.4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第1—2周,各学院检查开题情况,教务处随机
抽查。
4.1.5 第八学期中期,各学院进行中期答辩,教务处随机抽查。
4.1.6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一周,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立答
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向学生公布答辩日程安排。答辩委员会与小组名单以及答辩日程安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1.7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指导老师指导量、毕业设计(论文)的
格式规范、评阅、答辩及评分标准均按《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执行。
4.1.8 学生离校前,各学院填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及收齐优秀毕
业设计(论文)摘要稿的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1.9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后二周内,各学院按要求整理毕业设计(论文)
材料,到印刷厂装订及复制光盘等。
4.1.10 第八学期末,各学院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把各专业毕业设计
(论文)情况汇总表及总结报告以电子文档形式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1.11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教务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毕业设
计(论文)送校外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以此促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
4.2 航海类专业毕业实习报告及专题工作实施
4.2.1 学生独立完成毕业实习的全部任务,结合在船实习情况,按照《上海海
事大学航海类专业本科生毕业实习教学文件》要求,撰写毕业实习报告及专题。
4.2.2 学生根据各系公布的专题,由指导教师指定或结合自己具体情况进行
选题,做好毕业实习专题的准备工作,参阅外文文献资料不得少于3000个外文单词,并译成中文,专题字数应在5000字以上。
4.2.3 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后,应及时把毕业实习报告、专题报告、实习日记、
外文原稿复印件及译文等材料挂号邮寄至商船学院办公室。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准备与实施 第 3 页,共
3页 4.2.4 航海类专业毕业实习总评成绩由商船学院组织各系评定,按专业分别
填写《航海技术专业毕业实习综合评分表》、《轮机工程专业毕业实习综合评分表》及《航海类专业毕业实习报告及专题评语表》。
4.2.5 航海类专业毕业实习报告及专题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需参加答辩,商船
学院成立答辩小组,确定答辩日程,认真进行答辩。答辩后填写《航海类专业毕业实习答辩表》。
4.2.6 商船学院整理毕业实习报告及专题报告、综合评分表、外文原稿复印
件及译文等材料,放入统一的毕业实习报告材料袋,保存期限5年。
5. 相关及支持性文件
《教学便览》(本科) 【C3/JW-7002/005】 《上海海事大学航海类专业毕业实习教学文件》(航海技术)
【C3/JW-7022/002】
《上海海事大学航海类专业毕业实习教学文件》(轮机工程)
【C3/JW-7022/003】
《上海海事大学航海类专业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条例》
(沪海大教字[2008]365号) 【C3/JW-7022/014】 《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沪海大教字[2004]342号) 【C3/JW-7027/001】
6. 质量记录
上海海事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手册 【C4/JW-7027/001】 上海海事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 【C4/JW-7027/002】 航海技术专业毕业实习综合评分表 【C4/JW-7027/003】 轮机工程专业毕业实习综合评分表 【C4/JW-7027/004】 航海类专业毕业实习答辩表 【C4/JW-7027/005】 航海类专业毕业实习报告及专题评语表 【C4/JW-7027/006】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C4/JW-7027/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