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生产技术部内部管理办法
生产技术部内部管理办法
请 假 制 度
为了严肃部门劳动纪律,强化内部管理,维护生产秩序,确保正常生产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每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程序履行请假申报制度。
2、员工有事需当面请假,非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不得
稍假,应如实反映请假原因,认真填写假单,不得虚报,隐瞒实情,否则按旷工处理;有特殊情况经班长同意后,须向生产主任请假,到岗后及时补填假条。
3、班组员工有事须提前向本班班长书面请假,班长根据生
产情况确定是否批准其休假,请假两天者,经本班班长签字同意后,须向生产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将假条交技术部专管考勤人员;三天以上者(含三天),经班长、车间主任同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将假条交技术部专管考勤人员;请假五天以上者(含五天)经班长、车间主任、主管部长同意后,须向公司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将假条交技术部专管考勤人员,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班长有包庇行为者对班长罚款500元/次。
4、请假人员必须在申请假期内消假,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
续假,续假必须经班长、主任及主管部长同意后方可休
假,到岗后及时补填假条,否则愈期按旷工处理。
5、班组长要严格控制每班的请假人数,每班请假人数不得
超过三人(工伤人员在内),否则对班长罚款100元每人次。
6、请假期间无当班工资。
7、每位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否则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我部门各班组正常的生产管理及工作秩序、规范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报考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该考勤管理制度,出现考勤错误对当班班长罚款300元/次,对考勤划工人员罚款300元/次。
2、在正常工作时间,任何岗位人员不得随意会见亲友、擅自离岗,有特殊情况必须和班组长请假;离岗时间超过1小时的按半个班划工,离岗时间超过4小时的取消当日出勤。
3、生产技术部管理人员由考勤人员负责考勤,各班组由当班安检员负责考勤,当班班长予以监督,并按照规定严格执行,由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抽查,对考勤不详实的,有涂改现象的,不按时报考勤的(每月月底26号报考勤),给予有关责任人100—300元罚款。
4、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准假权限,视情况予以请假的必须按规定签字认可;对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各班组必须根据部门相关制度合理安排好顶岗人员,否则对相关班组长罚款100—200元。
5、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生产班组早7:30点名,晚19:30点名;其他班组及部门人员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公司情况另行通知。
6、其它请假如:婚假、丧假、产假等全部依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7、本制度所涉及的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必须及时报生产技术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8、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各班组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选煤厂交接班制度
1.目的
在正常生产作业情况下,为确保生产持续性,工作的顺利衔接;制订《交接班制度》。
2.范围
选煤厂生产、检修班组。
3.内容
3.1交班人员在下班之前30分钟内做好交接班准备.
3.2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工作现场进行交接班。
3.3交班人员认真填写工作记录:
3.4把设备运转情况、保养维护内容、有无润滑加油、设备故障检修工作完成情况、未完成工作事项、需注意事项等;对交班人员交代清楚,说明未完成工作事项的原因,要得到接班人员的认可。
3.5 双方对设备、环境清洁进行确认交接。
3.6 双方对工具与备品数量、损坏、摆放位置进行确认交接。
3.7 双方对各记录本、记录表格、设备运行巡检记录数据填写、保存完好进行确认交接。
3.8 接班人员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交代事项,并对交班内容进行检查确认,认可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同意交接班。
3.9 接班人员检查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如设备未按规定保养、工具丢失、记录本损坏、乱图乱画、岗位环境卫生叫差等) ;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3.10接班人员未到位,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岗位,交班完成后,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岗位;交班人员发现接班人员喝酒、带病、精神不振的不能交班,并向上级报告。
3.11 不能通过电话交接班、不在现场不能交接班。
班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 每班点名时间为早7:40和晚19:40,迟到每次罚款20元,迟到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未经班长许可提前离岗、不评牌消工或不进行正常交接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记一般“三违”一次,罚款50元(当日班次有效),早退半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旷工者记严重“三违”一次,罚款100元。
2、 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玩手机、看报纸、图书、杂志等,否则按一般“三违”处理,罚款50元;集控岗位不得在工业电脑里安装任何软件及程序,否则记严重“三违”一次,罚款100元。
3、 生产过程中岗位司机必须经常巡视所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转状况,不得经常坐在某一地点,不得有睡岗现象。工作期间以睡姿坐、卧的,坐在岗位上迷糊的均视为睡岗处理,睡岗记严重“三违”一次,罚款100元;班长要加强巡视,同岗或临岗人员发现有睡岗行为不予以制止的,一同按严重“三违”处理,班长发现睡岗不予以治理的每次对班长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4、 任何岗位不得允许其他人员在本岗发生违纪现象,否则记一般“三违”一次,罚款50元。
5、 生产过程中不得脱岗、串岗。无故离开本岗5分钟以上即为脱岗,因有事需要离开本岗30分钟以内,需要向班长请假,由班长安排人员顶岗,顶岗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开;因各
种原因需要离开本岗30分钟以上者,需要向班长和主任或值班人员请假,安排好顶岗人员后方可离开,否则均按脱岗处理;脱岗时间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处理。脱岗记一般“三违”一次,罚款50元。
6、 生产过程中不得在其他岗位逗留,不得聚众聊天,否则按串岗处理。串岗记一般“三违”一次,罚款50元。
7、 在作业区域不得吸烟,否则记严重“三违”一次,罚款100元。
8、 本班发生多人次(三人以上含三人)“三违”现象的,对当班班长罚款100元。屡次发生多人次睡岗现象的对班长予以停职处理。
9、 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设备验收记录、交接班记录,否则每次对相应责任人罚款20元。
10、 停机过程中班长要根据生产技术部安排或生产实际情况,对班组出勤人员进行工作安排,班长必须及时组织本班人员完成生产技术部安排的各项工作,有特殊情况及时反映,有怠工现象或当班安排的工作没有认真、按时完成的,对班长记恶性“三违”一次,罚款150元;有不听从班长指挥者,对相应人员记严重“三违”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部门处理。
班组卫生管理制度
1、 岗位卫生标准:
1) 各班组及岗位司机必须把卫生责任区打扫干净,不留死角。地面无积煤、无积水、无杂物、无卫生死角,干净整洁;地沟内煤泥要及时清理见底。
2) 栏杆、楼梯扶手要经常擦拭干净,无积尘,手扶不污手;玻璃及时擦拭,无积尘;窗台、窗框无积煤、积尘;墙面干净整洁,无手印、脚印、污渍等。
3) 各岗位搞卫生用水管不用时要盘好,摆放整齐;工具、备件、材料等有固定摆放地点,安放摆列整齐。
4) 消防设施上无积尘,摆放整齐,符合标准;牌匾、标语、安全警示标志要保持干净,无破损、脱落等现象。
5) 设备无积尘、无油垢、无腐蚀,铭牌及完好牌牢固、干净清晰;认真治理“跑、冒、滴、漏”现象,设备及管路符合“五不漏”标准,即不漏煤、不漏水、不漏电、不漏气、不漏油。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
6) 交接班记录、检修记录等各种记录干净整洁,填写标准。记录存放干净整洁。
7) 点名室干净整洁,点名室物品摆放整齐,每班点完名后留专人打扫卫生,没有打扫或打扫不干净的对当班班长罚款20元。
2、 岗位卫生检查制度:
1) 生产技术部管理人员可随时对岗位的卫生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以上标准的每项对相应岗位人员罚款20元。
2) 生产部部长组织部门有关人员每旬逢5对各岗位进行卫生及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并认真组织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对没有按期进行整改的,每项对相应责任人罚款50元。
3) 在生产部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3处以上)设备及环境卫生不合格现象,除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罚外,对当班班长每次罚款50元。
说明:
1、 本制度为生产部暂行制度,部门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公司有关制度发生冲突的按公司制度执行。
2、 对于违纪员工的所罚款项,必须三日内以现金形式交到生产技术部,否则停工处理。所罚款项作为本部门奖励基金,对日常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适当奖励。
3、 安全违章所罚款项,必须以现金形式于处罚通报下发当日起三日内上交生产技术部考核办公室,逾期不交的予以停工处理,现金罚款累积到年底作为年终奖励,所有罚款由本班
班长负责落实,从发生违纪行为当班起,在三个工作日内未见罚款收据的班长必须给予违纪人员停工处理,否则对相应班长罚款200元。
4、 对处罚有异议者,可向部门领导反映,由部门领导处理,严禁对管理人员威吓、辱骂和推搡殴打,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5、 本制度自2011年11月5日起执行。
锦达煤业生产技术部
201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