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证券信用交易制度
2006年第2期(总第53期)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ofHeilongjiangAdministrativeCadreInstituteofPoliticsAndLaw
No.2 2006(SumNo.53)
浅析证券信用交易制度
于鸿润
(东北林业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40)
[摘 要]在我国证券市场初建时期,为了防范金融风险,我国证券法规定只允许证券现货交易,禁止证券信用交易。这一规定,虽然有效地限制了过度投机,避免造成证券市场的风险,但同时也付出了牺牲市场活力的代价。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规范化程度的提高,证券信用交易进入证券法修改的议事日程中。从长远来看,对于沟通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以缓解和释放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也是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证券信用交易;融资交易;融券交易;制度完善
[中图分类号]DF438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966(2006)02-0056-03 早期的证券交易主要是采取现货交易方式,但随着商品经济及资本市场的发展,证券交易形式呈现出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由单一向复合的发展趋势,各国证券交易方式的分类标准出现多元化趋势,既可按单一标准分类,也可兼采多种标准分类,并形成了现货交易、信用交易、期货交易和期权交易的交易形式。证券信用交易有广、狭二义,广义而言,包括二层含义:一是证券交易双方彼此给予对方的信用;二是证券商给予客户融资融券贷款的信用。狭义而言,主要是指证券商为客户融资融券贷款的信用。一般在法律中涉及的证券信用都是从狭义上来讲的。证券信用交易既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如何看待证券信用交易的双重效应,也正是各国是否给予证券信用交易制度合法地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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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证券信用交易的风险性远远大于现货交易,加剧证券市场的动荡。
二、证券信用交易制度发展现状
(一)国外的证券信用交易制度
由于经济发展的阶段和水平的不同,以及社会经济制度和历史过程的差异,各国(地区)形成了适合自己市场实际情况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这些制度可以概括地归结为两大类,市场化融资融券模式和专业化融资融券模式[2](P49)。在市场化融资融券模式中,证券公司主要通过货币市场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信贷、回购和票据融资,融资融券交易均表现为典型的市场行为,欧美的主要工业化国家实行的就是这种市场化的融资融券制度。在专业化融资融券的模式中,证券公司必须向经过特批的证券金融公司筹借资金,亚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日本、台湾等实行的是这种专营的融资融券模式。
(二)我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现状分析
证券公司可支配资产的多少是决定其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参数之一。因此,国内外券商都非常重视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市场发达国家的券商融资渠道也比较通畅。一般说来,公开上市是国外许多知名证券公司融资的重要渠道,此外,还有发行金融债券、进行特种信用贷款、同业拆借、票据融资、国债回购和抵押债券等方式。
相比之下,国内券商的融资渠道就显得乏善可陈。除自有资金外,我国券商融资的主要方式有:一是同业拆借。
1999年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证券公司进入银
一、证券信用交易的功能
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的证券市场中均存在证券信用交
易,这是因为其有如下积极功能:首先,有利于活跃和稳定证券市场。证券市场是企业筹措资金及投资人运用资本的重要场所。通过证券信用交易,可有效地调节市场中现货交易的供求矛盾,缓解货币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冲击,促进市场的稳定;其次,有利于刺激和满足投资需求。证券信用交易可以刺激投资者参与交易的积极性,满足其扩大投资额的愿望。
证券信用交易作为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方式,也有很明显的消极作用:首先,容易导致证券市场的虚假繁荣。证券信用交易具有财务杠杆、以小博大的作用。投资者利用较小的本金即可进行庞大的交易,其投机性较强,从而造成证券市场的虚假繁荣。在证券信用吸纳了过多的资金的情况下,必然会妨碍其他资金产业的发展,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其次,容易加剧证券市场的危机,增加投资风
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为证券公司同业拆借业务提供了一条合法通道。二是国债回购。目前,我国国债市场由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两个相互分割的市场组成,大部分证券公司只能在交易所市场交易,从1997年起,我国国
[收稿日期]2005-12-17
[作者简介]于鸿润(1971-),男,黑龙江黑河人,东北林业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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