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Q/HN
Q/HN-1-0000.08.049—2015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2015 - 05 - 01发布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发布 2015 - 05 - 01实施
Q/HN-1-0000.08.049—2015 目
次
前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总则 ............................................................................................................................................................... 2
4 机构与职责 ................................................................................................................................................... 2
5 技术监督范围 ............................................................................................................................................... 6
6 技术监督管理 ............................................................................................................................................... 6
6.1 健全监督网络与职责 ................................................................ 6
6.2 确定监督标准符合性 ................................................................ 6
6.3 监督档案管理 ...................................................................... 7
6.4 工作报告报送管理 .................................................................. 7
6.5 监督预警管理 ...................................................................... 8
6.6 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 ............................................................ 8
6.7 监督例会管理 ...................................................................... 8
7 评价与考核 ................................................................................................................................................... 8
7.1 评价依据和内容 .................................................................... 8
7.2 评价标准 .......................................................................... 9
7.3 评价组织与考核 .................................................................... 9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技术监督预警管理细则 ....................................................................................... 10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技术监督信息速报 ................................................................................................ 14
附录C(规范性附录) 技术监督现场评价报告 ........................................................................................ 15
I
Q/HN-1-0000.08.049—2015 前
言
电力技术监督是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厂安全、经济、环保运行的重要基础。为了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国家、行业、集团公司相关发电技术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进一步促进集团公司发电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性的提高,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工业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所属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和发电企业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强制性企业标准。
本办法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提出。
本办法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归口并解释。
本办法起草单位: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
本办法批准人:寇伟。
II
Q/HN-1-0000.08.049—2015 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以下简称“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职责、监督范围和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和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 1051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Q/HB-G-08.L01—2009 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
国家能源局 电力工业技术监督管理规定(2012 征求意见稿)
华能安[2011]271号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办法(试行) 3 总则
3.1 技术监督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技术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管理指令畅通;通过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发电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环保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提高发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最终保证集团公司发电设备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
3.2 技术监督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超前预控、闭环管理”的原则,建立以质量为中心,以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为依据,以计量、检验、试验、监测为手段的技术监督管理体系,对发电布局规划、建设和生产实施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
3.3 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所属发电企业应按照《电力工业技术监督管理规定》、DL/T 1051、行业和集团公司技术监督标准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履行相应的技术监督职责。
3.4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发电企业(含新、扩建项目)。各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所属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4 机构与职责
4.1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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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为发电企业。集团公司委托西安热工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热工院”)对集团公司系统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监督管理技术支持服务。
4.2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技术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以下简称“安生部”),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集团公司安生部负责已投产发电企业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基本建设部负责新、扩建发电企业的设计审查、设备监造、安装调试以及试运行阶段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4.3 各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应成立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由生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技术监督工作。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已投产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新、扩建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4.4 各发电企业是设备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对技术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应成立以主管生产(基建)的领导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技术监督网络,设置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人,负责日常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包括本企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表、总结等的收集上报、信息的传递、协调各方关系等。已投产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由生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新建项目的技术监督工作由工程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4.5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4.5.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电力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等,制定、修订集团公司相关技术监督规章制度、标准。
4.5.2 建立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体系,落实技术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协调解决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各方面的关系。
4.5.3 监督与指导产业公司、区域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对产业公司、区域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价。
4.5.4 开展技术监督目标管理,制定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4.5.5 收集、审核、分析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信息,将技术监督管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给规划、设计、制造、发电、基建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形成技术监督管理闭环工作机制。
4.5.6 参与发电企业重大、特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4.5.7 开展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考试及资格管理工作。
4.5.8 组织开展集团公司重点技术问题的培训,解决共性和难点问题。
4.5.9 定期组织召开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研究技术监督工作。研究、推广技术监督新技术、新方法。
4.6 产业公司、区域公司技术监督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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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电力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等,以及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督规章制度、标准,行使对下属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的领导职能。
4.6.2 根据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考核细则及相关制度。审查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管理标准,并对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4.6.3 建立健全产业公司、区域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体系,落实技术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4.6.4 监督与指导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对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实施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价与考核。
4.6.5 开展技术监督目标管理,制定产业公司、区域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4.6.6 集团公司委托西安热工院作为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持服务单位,负责对集团公司系统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支持服务,各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应与西安热工院签订技术监督管理支持服务合同。
4.6.7 审定所属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监督发电企业与技术监督服务单位所签合同的执行情况,保证技术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4.6.8 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新、扩建工程在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4.6.9 收集、审核、分析和上报所属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定期向集团公司报送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表和工作总结,报告重大设备隐患、缺陷或事故和分析处理结果。
4.6.10 组织对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动态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复查评估,定期向集团公司报送复查评估报告。
4.6.11 组织并参与发电企业重大隐患、缺陷或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
4.6.12 签发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对技术监督预警问题进行督办。
4.6.13 组织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参加集团公司的上岗考试,检查、监督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落实。
4.6.14 组织开展并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技术监督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
4.6.15 定期组织召开各专业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技术监督工作,研究、推广、运用技术监督新技术、新方法。
4.7 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主要职责
4.7.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有关电力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和技术措施等。
4.7.2 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考核细则及相关制度,明确各项技术监督岗位资格标准和职责。
4.7.3 建立健全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网络,落实各级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确保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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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
4.7.4 开展技术监督目标管理,制定企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4.7.5 开展全过程技术监督。组织技术监督人员参与企业新、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阶段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掌握企业设备的运行情况、事故和缺陷情况,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达不到监督指标的,要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4.7.6 按时报送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表、工作总结,确保监督数据真实、可靠。在监督工作中发现设备出现重大隐患、缺陷或事故,及时向上级单位有关部门、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报告。
4.7.7 组织开展技术监督自我评价,接受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的动态检查监督评价。
4.7.8 对于技术监督自我评价、动态检查和技术监督预警提出的问题,应按要求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责任部门和人员,实现整改的闭环管理。
4.7.9 组织企业重大设备隐患、缺陷或事故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并督促落实。
4.7.10 与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签订技术监督服务合同,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
4.7.11 配置必需的检测仪器设备,做好量值传递工作,保证计量量值的统一、准确、可靠。
4.7.12 做好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专业培训、上岗资格考试的资质审查和资格申报工作。
4.7.13 开展并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技术监督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
4.7.14 定期组织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通报技术监督工作信息,总结、交流技术监督工作经验,推广和采用技术监督新技术、新方法,部署下阶段技术监督工作任务。
4.8 西安热工院技术监督主要职责
4.8.1 协助集团公司建立和完善技术监督规章制度、标准,定期收集、宣贯国家、行业有关技术监督新标准。
4.8.2 协助集团公司对集团所属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开展技术监督动态检查工作,并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建议。
4.8.3 协助集团公司制定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4.8.4 协助集团公司开展重点技术问题研究、分析,解决共性和难点问题。
4.8.5 收集、审核、分析各发电企业上报的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表和工作总结,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发现的重大设备隐患、缺陷或事故,并提出预防措施和方案,防止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定期编辑出版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报告》和《电力技术监督通讯》。
4.8.6 参加新、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重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生产等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4.8.7 参与发电企业重大隐患、缺陷或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提出反事故技术措施。
4.8.8 提出技术监督预警,签发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对预警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4.8.9 协助集团公司制定技术监督人员培训计划,对技术监督人员进行定期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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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0 协助集团公司编制各专业技术监督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做好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上岗考试工作。
4.8.11 编写集团公司年度技术监督工作分析总结报告,全面、准确地反映集团公司所属各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设备问题,提出技术监督工作建议。
4.8.12 协助集团公司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交流,研究和推广技术监督新技术、新方法。
4.8.13 完成集团公司委托的其它任务。
4.9 技术监督服务单位主要职责
4.9.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有关电力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等。
4.9.2 与发电企业签订技术监督服务合同,根据本地区发电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开展技术监督服务工作。
4.9.3 与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发电企业共同制定技术监督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
4.9.4 了解和掌握发电企业的技术状况,建立、健全主要受监设备的技术监督档案,每年对所服务的发电企业进行1~2次技术监督现场动态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4.9.5 参加所服务发电企业重大设备隐患、缺陷和事故的调查,提出反事故技术措施。
4.9.6 发现有违反标准、规程、制度及反事故措施的行为,和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的事故隐患时,按规定及时提出技术监督预警,签发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对预警问题进行督办验收。
4.9.7 组织对所服务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人员进行定期技术培训。
4.9.8 组织召开所服务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技术监督工作,推广技术监督新技术、新方法。参加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组织召开的技术监督工作会议。
4.9.9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完善和更新测试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技术监督信息的交流与服务工作;对技术监督关键技术难题,组织科技攻关。
4.9.10 对于技术监督服务合同履约情况,接受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和发电企业的监督检查。
5 技术监督范围
5.1 火力发电厂的监督范围: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励磁、电测、电能质量、节能、环保、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化学、金属、锅炉压力容器和供热等15项专业监督。
5.2 水力发电厂的监督范围: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励磁、电测与热工计量、电能质量、节能、环保、水轮机、水工、监控自动化、化学和金属等12项专业监督。
5.3 风力发电场的监督范围: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测、电能质量、风力机、监控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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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化学和金属等8项专业监督。
5.4 光伏电站的监督范围: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控自动化、能效等4项专业监督。 6 技术监督管理
6.1 健全监督网络与职责
6.1.1 各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编制本公司技术监督管理标准,应成立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生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每年年初根据人员调动、岗位调整情况,及时补充和任命技术监督管理成员。
6.1.2 各发电企业应按照本办法和《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规定,编制本企业各专业技术监督管理标准,应成立企业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明确各专业技术监督岗位资质、分工和职责,责任到人。
6.1.3 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归口职能管理部门在企业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厂技术监督网络的的组织建设工作,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人负责本专业技术监督日常工作的开展和监督管理。
6.1.4 技术监督工作归口职能管理部门每年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网络成员进行调整。按照技术监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对技术监督专责人和特殊技能岗位人员进行专业和技能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6.2 确定监督标准符合性
6.2.1 国家、行业的有关技术监督法规、标准、规程及反事故措施,以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是做好技术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各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发电企业应对发电技术监督用标准等资料收集齐全,并保持最新有效。
6.2.2 发电企业应建立、健全各专业技术监督工作制度、标准、规程,制定规范的检验、试验或监测方法,使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标准对照。
6.2.3 各技术监督专责人应根据新颁布的国家、行业标准、规程及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和受监设备的异动情况,对受监设备的运行规程、检修维护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中监督标准的有效性、准确性进行评估,对不符合项进行修订,履行审批流程后发布实施。
6.3 确认仪器仪表有效性
6.3.1 发电企业应配备必需的技术监督、检验和计量设备、仪表,建立相应的试验室和计量标准室。
6.3.2 发电企业应编制监督用仪器仪表使用、操作、维护规程,规范仪器仪表管理。
6.3.3 发电企业应建立监督用仪器仪表设备台账,根据检验、使用及更新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6.3.4 发电企业应根据检定周期和项目,制定仪器仪表年度检验计划,按规定进行检验、送检和量值传递,对检验合格的可继续使用,对检验不合格的送修或报废处理,保证仪器仪表有效性。
6.4 建立健全监督档案
6.4.1 发电企业应按照集团公司各专业技术监督标准规定的技术监督资料目录和格式要求,建立健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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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监督各项台账、档案、规程、制度和技术资料,确保技术监督原始档案和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6.4.2 技术监督专责人应建立本专业监督档案资料目录清册,根据监督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设备的实际情况,明确档案资料的分级存放地点,并指定专人整理保管。
6.5 制定监督工作计划
6.5.1 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发电企业应制定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对计划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6.5.2 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每年11月30日前应组织制定下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送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同时抄送西安热工院。
6.5.3 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年度计划的制定依据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电力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反措要求;
b) 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和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和年度技术监督动态管理要求; c) 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和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划与年度生产目标;
d) 技术监督体系健全和完善化;
e) 人员培训和监督用仪器设备配备与更新;
f) 机组检修计划;
g) 主、辅设备目前的运行状态;
h) 技术监督动态检查、预警、月(季)报提出问题的整改;
i) 收集的其它有关发电设备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动态信息。
6.5.4 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应实现动态化,即各专业应每季度制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年度(季度)监督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和网络完善;
b) 监督管理标准、技术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
c) 人员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取证,标准规范宣贯);
d) 技术监督例行工作计划;
e) 检修期间应开展的技术监督项目计划;
f) 监督用仪器仪表检定计划;
g) 技术监督自我评价、动态检查和复查评估计划;
h) 技术监督预警、动态检查等监督问题整改计划;
i) 技术监督定期工作会议计划。
6.5.5 各产业公司、区域公司每年12月15日前应制定下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将计划报送集团公司,并同时发送西安热工院。
6.5.6 产业公司、区域公司技术监督年度计划的制定依据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a) 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和年度技术监督动态管理要求;
b) 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生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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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
6.5.7 西安热工院每年12月30日前应制定下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6.5.8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年度计划的制定依据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a)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和年度技术监督动态管理要求;
b)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生产目标;
c) 各产业公司、区域公司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
6.5.9 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和发电企业应根据上级公司下发的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及时修订补充本单位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发布实施。
6.6 监督过程实施
6.6.1 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全过程、闭环的监督管理方式,要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定和反措在以下环节开展发电设备的技术监督工作。
a) 设计审查;
b) 设备选型与监造;
c) 安装、调试、工程监理;
d) 运行;
e) 检修及停备用;
f) 技术改造;
g) 设备退役鉴定;
h) 仓库管理。
6.6.2 各发电企业对被监督设备(设施)的技术监督要求如下:
a) 应有技术规范、技术指标和检测周期;
b) 应有相应的检测手段和诊断方法;
c) 应有全过程的监督数据记录;
d) 应实现数据、报告、资料等的计算机记录;
e) 应有记录信息的反馈机制和报告的审核、审批制度。
6.6.3 发电企业要严格按技术标准、规程、规定和反措开展监督工作。当国家标准和制造厂标准存在差异时,按高标准执行;由于设备具体情况而不能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定和反措时,应进行认真分析、讨论并制定相应的监督措施,由发电企业技术监督负责人批准,并报上级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6.6.4 发电企业要积极利用机组检修机会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在修前应广泛采集机组运行各项技术数据,分析机组修前运行状态,有针对性的制定大修重点治理项目和技术方案,在检修中组织实施。在检修后要对技术监督工作项目做专项总结,对监督设备的状况给予正确评估,并总结检修中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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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工作报告报送管理
6.7.1 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工作报告管理方式。各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发电企业应按要求及时报送监督速报、监督季报、监督总结等技术监督工作报告。
6.7.2 监督速报报送
6.7.2.1 发电企业发生重大监督指标异常,受监控设备重大缺陷、故障和损坏事件,火灾事故等重大事件后24小时内,技术监督专责人应将事件概况、原因分析、采取措施按照附录B格式,填写速报并报送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和西安热工院。
6.7.2.2 西安热工院应分析和总结各发电企业报送的监督速报,编辑汇总后在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报告》上发布,供各发电企业学习、交流。各发电企业要结合本单位设备实际情况,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确保设备健康服役和安全运行。
6.7.3 监督季报报送
6.7.3.1 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应按照各专业监督标准规定的季报格式和要求,组织编写上季度技术监督季报,每季度首月5日前报送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和西安热工院。
6.7.3.2 西安热工院应于每季度首月25日前编写完成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报告》,报送集团公司,经集团公司审核后,发送各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发电企业。
6.7.4 监督总结报送
6.7.4.1 各发电企业每年1月5日前编制完成上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送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同时抄送西安热工院。
6.7.4.2 年度监督工作总结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主要监督工作完成情况、亮点和经验与教训;
b) 设备一般事故、危急缺陷和严重缺陷统计分析;
c)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d) 下一步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
6.7.4.3 西安热工院每年2月25日前完成上年度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年度总结报告,并提交集团公司。
6.8 监督预警管理
6.8.1 技术监督工作实行监督预警管理制度。技术监督标准应明确各专业三级预警项目,各发电企业应将三级预警识别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中。
6.8.2 西安热工院、技术监督服务单位要对监督服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附录A集团公司《技术监督预警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提出和签发预警通知单,下发至相关发电企业,同时抄报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
6.8.3 发电企业接到预警通知单后,按要求编制报送整改计划,安排问题整改。
6.8.4 预警问题整改完成后,发电企业按照验收程序要求,向预警提出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单位填写预警验收单,并抄报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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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监督问题整改
6.9.1 技术监督工作实行问题整改跟踪管理方式。技术监督问题的提出包括:
a) 西安热工院、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在技术监督动态检查、预警中提出的整改问题;
b) 《电力技术监督报告》中明确的集团公司或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督办问题;
c) 《电力技术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发电企业需要关注及解决的问题;
d) 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每季度对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满足监督要求提出的整改
问题。
6.9.2 技术监督动态检查问题的整改,发电企业按照7.3.5条执行。
6.9.3 技术监督预警问题的整改,发电企业按照6.7条执行。
6.9.4 《电力技术监督报告》中明确的督办问题、需要关注及解决的问题的整改,发电企业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和实施方案。
6.9.5 技术监督问题整改计划应列入或补充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发电企业按照整改计划落实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实施情况及时在技术监督季报中总结上报。
6.9.6 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发电企业应保存问题整改相关的试验报告、现场图片、影像等技术资料,作为问题整改情况及实施效果评估的依据。
6.9.7 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应加强对所管理发电企业技术监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组织复查评估工作,保证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将复查评估情况报送集团公司。
6.9.8 集团公司定期组织对发电企业技术监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督办情况的抽查。
6.10 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
6.10.1 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技术监督岗位及特殊专业岗位应符合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明确的上岗资格要求,各发电企业应将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中。
6.10.2 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应定期组织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重点学习宣贯新制度、标准和规范、新技术、先进经验和反措要求,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人员水平。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经考核取得集团公司颁发的专业技术监督资格证书。
6.10.3 从事电测、热工计量检测、化学水分析、化学仪表检验校准和运行维护 、燃煤采制化和用油气分析检验、金属无损检测人员等,应通过国家或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上岗资格证书,每项检测和化验项目的工作人员持证人数不得少于2人。
6.11 监督例会管理
6.11.1 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应定期组织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宣传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和监督经验,讨论和部署下年度工作任务和要求。
6.11.2 发电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会议由发电企业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检查评估、总结、布置技术监督工作,对技术监督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形成会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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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要,按管理流程批准后发布实施。
7 评价与考核
7.1 评价依据和内容
7.1.1 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动态检查评价制度。技术监督评价依据本办法及相关火电、水电、风电、光伏监督标准,评价内容包括技术监督管理与监督过程实施情况。
7.2 评价标准
7.2.1 被评价的发电企业按得分率高低分为四个级别,即:优秀、良好、合格、不符合。
7.2.2 得分率高于或等于90%为“优秀”;80%~小于90%为“良好”;70%~小于80%为“合格”;低于70%为“不符合”。
7.3 评价组织与考核
7.3.1 技术监督评价包括:集团公司技术监督评价,属地电力技术监督服务单位技术监督评价,发电企业技术监督自我评价。
7.3.2 集团公司定期组织西安热工院和公司系统内部专家,对发电企业开展动态检查评价,评价工作按照各专业技术监督标准执行,分为现场评价和定期评价。
7.3.2.1 技术监督现场评价按照集团公司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中所列的发电企业名单和时间安排进行。发电企业在现场评价实施前应按各专业技术监督工作评价表内容进行自查,编写自查报告。西安热工院在现场评价结束后三周内,应按附录C编制完成评价报告,并将评价报告电子版报送集团公司,同时发送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发电企业。
7.3.2.2 技术监督定期评价按照发电企业生产技术管理情况、机组障碍及非计划停运情况、监督工作报告内容符合性、准确性、及时性等进行评价,通过年度技术监督报告发布评价结果。
7.3.3 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应对所服务的发电企业每年开展1~2次技术监督动态检查评价。评价工作按照各专业技术监督标准的规定执行,检查后三周内应应参照附录C编制完成评价报告,并将评价报告电子版和书面版报送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发电企业。
7.3.4 西安热工院、技术监督服务单位进行动态检查评价时,要对上次动态检查问题整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和统计,并编写上次整改情况总结,附于动态检查评价报告后。
7.3.5 发电企业收到评价报告后两周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西安热工院或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在两周内完成整改计划的制定,经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生产部门审核批准后,将整改计划书报送集团公司,同时抄送西安热工院、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电厂应按照整改计划落实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实施情况及时在技术监督季报中总结上报。
7.3.6 集团公司通过《电力技术监督报告》、《电力技术监督通讯》等渠道,发布问题整改、复查评估情况。
7.3.7 对严重违反技术监督规定、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监督项目缺失、降低监督标准而造成严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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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对技术监督发现问题不进行整改的电厂,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7.3.8 各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和发电企业应将技术监督工作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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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技术监督预警管理实施细则
A.1 对于技术监督预警问题,可通过以下技术监督过程进行识别:
A.1.1 设计选型阶段
a) 设计选型资料;
b) 设计选型审查会。
A.1.2 制造阶段
a) 定期报告;
b) 制造质量的监造报告。
A.1.3 安装和试运行阶段
a) 安装质量的定期报告;
b) 安装质量的质检报告;
c) 系统或设备试验和验收报告;
d) 试运行和验收报告。
A.1.4 运行和检修阶段
a) 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设备台账、检修维护工作总结;
b) 技术监督月报、季报、速报;
c) 技术监督动态检查评价报告;
d) 技术监督定期会议。
A.2 对技术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或隐患的风险及危害程度,分为三级管理。其中第一级为严重预警,第二级为重要预警,第三级为一般预警,各监督预警项目参见各专业监督标准。西安热工院、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对于技术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符合预警项目的问题,应及时按照A.3条规定的程序提出“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格式和内容要求见附录A1。
A.3 技术监督预警提出及签发程序如下:
A.3.1 一级预警通知单由西安热工院提出和签发(对于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监督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一级预警问题,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填写预警通知单后发送西安热工院,由热工院签发),同时抄报集团公司,抄送产业公司、区域公司。
A.3.2 二级、三级预警通知单由西安热工院、技术监督服务单位提出和签发,同时抄送产业公司、区域公司。
A.4 发电企业接到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后,应认真组织人员研究有关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整改计划中应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日期。三级预警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单后1周内完成整改计划;二级预警应在接到通知单后3天内完成整改计划;一级预警应在接到通知单后1天内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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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并应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和验收,验收完毕后应填写技术监督预警验收单,预警验收单格式和内容要求见附录A2。
A.5 技术监督预警问题整改及验收程序如下:
A.5.1 一级预警的整改计划应发送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西安热工院技术监督部,整改完成后由发电企业向西安热工院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由西安热工院填写技术监督预警验收单,同时抄报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备案。
A.5.2 二级、三级预警的整改计划应发送产业公司、区域公司、西安热工院技术监督部或技术监督服务单位,整改完成后由发电企业向西安热工院或技术监督服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由西安热工院或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填写技术监督预警验收单,同时抄报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备案。
A.6 对技术监督预警问题整改后验收不合格情况的处理规定如下:
对预警问题整改后验收不合格时,三级预警由验收单位提高到二级预警重新提出预警,一、二级预警由验收单位按原预警级别重新提出预警,预警通知的提出和签发程序按照A.3的规定执行,对预警问题的整改和验收按照A.5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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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附 录 A1
(规范性附录)
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
通知单编号:T- 预警类别: 20 年 月 日 发电企业名称
设备(系统)名称
异常情况
可能造成或已
造成的后果
整改建议
整改时间要求
提出单位 签发人
通知单编号:T-预警类别编号-顺序号-年度。预警类别编号:一级预警为1,二级预警为2,三级预警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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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附 录 A2
(规范性附录)
技术监督预警验收单
验收单编号:Y- 预警类别: 20 年 月 日 发电企业名称
设备(系统)名称
异常情况
技术监督服务单
位整改建议
整改计划
整改结果 (整改见证资料可附后)
验收结论和意见
验收单位 验收人
验收单编号:Y-预警类别编号-顺序号-年度。预警类别编号:一级预警为1,二级预警为2,三级预警为3。验收结论可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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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技术监督信息速报
单位名称 设备名称 注:有照片时应附照片说明。
事件发生时间 事件概况
原因分析
已采取的措施
监督专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 真:
生长副厂长或 总工程师签字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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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F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技术监督现场评价报告
1 受监设备概况
内容:说明发电机组的数量、单机容量、总容量、投产时间。
1.1 受监控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1.2 受监控设备近年来发生或存在的问题
2 评价结果综述
××××年××月××日~××日期间,西安热工院(或技术监督服务单位),依据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共××人,对××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绝缘等××项技术监督工作进行了现场评价。
查评组通过询问、查阅和分析各部门提供的管理文件、设备台账、检修总结、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以及对电厂生产现场设备巡视等查评方式,对电厂的技术监督组织与职责、标准符合性、仪器仪表、监督计划、监督档案、持续改进、技术监督指标完成情况和监督过程等八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和评估;针对检查提出的问题,查评组与电厂的领导和各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座谈,充分交换了意见,形成最终查评意见和结论。
2.1 上次技术监督现场评价提出问题整改情况
××××年度技术监督现场评价共提出××项问题,已整改完成××项,整改完成率××;其中严重问题××项,已整改完成××项,一般问题××项,已整改完成××项。各专业整改完成情况统计结果见表2.1。
表2.1 上次技术监督现场查评提出问题整改情况统计结果
序号 专业名称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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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整改问题项数 已完成整改项数 整改完成率 (%)
严重问题 一般问题 小计 严重问题 一般问题 小计
绝缘监督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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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技术监督指标完成情况 2.2.1 各专业技术监督指标完成情况
本次各专业对××××年××月××日~××××年××月××日期间的技术监督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见表2.2。
表2.2 技术监督指标完成情况
专业名称
监督指标
本次检查结果
考核值
2.2.2技术监督指标未达标原因及分析
本次对电厂××××年××月××日~××××年××月××日期间的××项技术监督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项考核指标中,有×项指标未达到考核值,达标率为××. ×%,×项指标未达标的原因分别是:
2.3 本次现场评价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整改建议
内容:问题描述及整改建议。
2.4 本次现场评价结果
本次技术监督评价结果:本次评价应得分数××××、实得分数××××、得分率××%。本次评价共发现××项问题,其中严重问题××项,一般问题××项;对于整改时间长、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以建议项提出,本次提出建议项为××项;各专业得分和需纠正或整改问题数、建议项数汇总见表2.3。
表2.3 本次技术监督现场评价得分情况和发现问题数量汇总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应得分 实得分 1 2 3
绝缘监督
合计
得分率 检 查 扣 分 需纠正或整改问题数 (%) 项目数 项目数 严重问题 一般问题
建议 项数
2.5 对存在问题的纠正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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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现场评价各专业共提出需纠正或整改问题数××项,按问题性质分类:严重问题××项,一般问题××项;对于整改时间长、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以建议项提出,本次提出建议项为××项。针对本次提出的有关问题,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或建议,供电厂参考。
按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电厂在收到技术监督现场查评报告后,应组织有关人员会同西安热工院(或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在两周内完成整改计划的制定,经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生产部门审核批准后,将整改计划书报送集团公司安生部,同时抄送西安热工院电站技术监督部(或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电厂应按照整改计划落实整改工作,按闭环管理程序要求,将整改实施情况及时在技术监督季报中总结上报。
3 各专业现场评价报告
3.× ××技术监督评价报告(查评人: ×××) 3.×.1 评价概况
20××年××月××日~××日期间,西安热工院(或技术监督服务单位),依据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对××电厂××技术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并对20××年度技术监督现场查评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评估。
“华能电厂××技术监督工作评价表”规定的评价项目共计××项,满分为×××分。本次实际评价项目××项,扣分项目共××项,占实际评价项目的××. ×%;本次问题扣分×××分,实得分×××分,得分率为××. ×%。得分情况统计结果见表3.×.1;扣分项目及原因汇总见表3.×.2。
表3.×.1 本次××技术监督现场评价得分情况统计结果
评价项目
标准分 (分)
本次得分 (分)
本次得分率 (%)
上次得分 (分)
上次得分率 (%)
表3.×.2 本次××技术监督评价扣分项目及原因汇总
序号
评价项目
标准分
扣分
扣分原因
3.×.2 技术监督工作亮点
3.×.3 本次现场评价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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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现场评价发现问题××项,按问题性质分类:严重问题×项,一般问题××项;对于整改时间长、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以建议项提出,本次提出建议项×项。针对本次提出的有关问题,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或建议,供电厂参考。
3.×.3.1 严重问题
1)
3.×.3.2 一般问题
1)
3.×.3.3 建议项
1)
3.×.4 上次技术监督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年度技术监督现场评价提出需纠正或整改问题数××项,本次确认完成整改问题数××项,整改完成率为××. ×%。其中严重问题×项,已整改完成×项;一般问题×项,已整改完成×项。整改问题未完成的原因和处理意见见3.×.3。
表3.×.3 整改问题未完成的原因和处理意见
序号
整改问题
原整改计划
未完成原因
检查组意见
注:对未完成的整改问题,应列入本次检查整改计划,作为下次核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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