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本科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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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执笔人: 梁媛媛 审核人: 高雪萍 教学院长: 胡凯 )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金融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在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等金融机构与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具有“厚德博学、经世济民”素质的新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规格和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较为系统、全面、扎实地掌握金融理论;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适应金融国际化需要并具有金融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在金融领域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学生应获得的知识与能力
1.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具有独立获取知识、计算机应用和信息处理、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组织协调、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主干课程
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双语)、宏观经济学(双语)、货币银行学(双语)、国际金融学、国际贸易学(双语)、财政学、证券投资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会计(双语)、金融市场学、国际投资、中央银行学、国际结算、保险学、金融工程、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公司理财、投资项目评估。
五、学制与学位
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专业学制为4年,符合规定条件者可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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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时学分分配及毕业学分要求
七、必修课程教学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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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选修课程教学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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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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