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命权力到生命政治
1.
早在70年代,米歇尔·福柯已经在通过生命政治(biopolitics)的概念,指陈一种在今天才日益明显的状况:“生命”(life)和“生命体”(living being)处于新的政治斗争和新的经济策略的中心位置。他也证明:“生命之被引入历史”(the introduction of life into history)和资本主义的兴起正相一致。实际上,从18世纪以来,权力和知识的种种机制(dispositifs)开始考虑“生命的各种过程”,控制和矫正这些过程的可能性。[i]“西方人渐渐明白,成为一个生命体(living species),拥有一具身体,拥有生存的各种条件,拥有生命的各种可能性,拥有个人以及和集体的福利,以及拥有可能被矫正的力量,在现存世界里意味着什么……”[ii]生命和生命体,人种及其生产的需求,已进入政治斗争的中心,而这在人类历史上是一种全新的现象。“过去的数千年里,人曾一直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一种具有特别的能力以成为政治存在(a political existence)的动物;而现代人是这样的一种动物:他的政治将他的存在视为有待确定的生命体。”[iii]
人类基因的专利保护和人工智能的发展,生命技术和对生命的劳动力的开发,勾勒出了生命权力(biopower)新的制图法。而这些策略,将生命自身的形式置入有待确定的形态。
然而米歇尔·福柯的著作,仅仅是间接地集中在对这些新的生命权力的描绘。如果权力捕获了生命,将其作为运用的对象,那么福柯所感兴趣的是对此作出判定:生命中什么在抵抗这种权力,而在抵抗中,什么创造了主体化的形式和摆脱了控制的生命形式。对我而言,似乎那个贯穿福柯所有思想的一般主题,就是尝试去明确一个新的“政治创造的进程”的要求,而“19世纪以后这一进程已为巨大的政治制度和政党所征用”。实际上,关于“生命之被引入历史”,福柯给予了建设性的解释,因为它为筹划一种新的本体论提供了机会。新的本体论以身体及其潜能作为起点,将“政治主体”视为“伦理主体”,而反对西方思想的主流传统:在这一传统中,“政治主体”被理解为“法律主体”。
福柯对权力的考问,不是将关于服从的理论、服从的合法化形式、服从的机制和实践作为起点,而是从每一次“权力运行”所包含的“自由”和“改造能力”出发。“生命之被引入历史”确认了新的本体论,而这一本体论使福柯能够“捍卫主体的自由”,主体建立同自身以及同他人关系的自由,对他来说,这些关系就是伦理学的素材。哈贝马斯和宪政国家的哲学家们将福柯的思想作为他们的首要攻击目标,这一点并没有错,因为对于先验的交往伦理学和人权而言,福柯的思想代表一种激进的选择。
2.
最近,在一本研究生命政治的概念并以此为题的书中,吉奥乔·阿甘本强调,zoe和bios之间[iv],自然意义的生命和政治意义的生命之间,作为生命体(living being)的人(他影响的范围限于家庭)和作为政治主体的人(他影响的范围及于城邦)之间,在古代建立了理论上及政治上的区分,而对这种区分“我们现在几乎一无所知”。将zoe引入政治(the polis)领域,无论对阿甘本还是福柯,都是现代性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事件:它标志着古典思想政治和哲学范畴的剧烈转变。但是,在zoe和bios、作为生物的人和作为政治主体的人之间进行区分的不可能性,是主权权力(sovereign power)作用的产物,还是新的力(forces)在摆脱了权力的控制之后而行动的结果呢?阿甘本的回答非常模糊,在这两个选择之间犹豫反复。福柯的回答则完全不同:力的新动态构架(a new dynamic of forces),在力的连接中显现了古典世界无从了解的权力关系,而生命政治,正是这一动态构架所采用的治理形式。
随着他研究的进一步展开,福柯将这一动态构架,描述为反抗和创造的多元异质权力的出现,而这一权力将所有先验的组织、所有外在的管理机制,都从根本上归结为它有待确认的构造。对于我们来说,生命权力的诞生和主权问题的重新界定,只有在这一基础上才能够予以理解。而福柯,虽然没有给这个权力的动态构架提供一致的解释,但一直到死,他都基于“主体”的“自由”和他们对“他者的管理”发挥作用的能力,用全部的工作来达至这个结论。
福柯通过政治经济的发展,分析了“生命之被引入历史”的过程。他说明了在经济(严格地说,家庭的治理)和政治(严格地说,城邦的治理)彼此叠合的时刻,权力技术如何发生了改变。
当我们开始以这样的问题追问自身,新的生命政治的机制就诞生了:“在家庭内部,什么是管理个体、货物和财富的正确方式(这是一个好父亲在处理他和妻子、儿女以及仆人的关系中所被期待做的)?什么是使家庭财运兴隆的正确方式?——我们怎样把父亲对家庭无微不至的关注引入对国家的管理?”[v]
为什么我们要在政治经济学中寻求现代性的“统治的密术”(arcana imperii)?生命政治,被理解为治理—人口—政治经济学的关系,所关涉的是一种力的动态构架,而这一动态构架在本体论和政治学之间建立了一种新型关系。福柯所谈论的政治经济学,既不是古典经济学家所说的资本与劳动的政治经济学,也不是马克思主义对“活的劳动”的经济学批判,而是一种力的政治经济学,它同前述的两种观点既非常切近,又十分遥远。它同马克思的观点切近,因为如何协调和支配人(就他们作为生命体而言)和拥有“物”的那些人(他们内心里保持着榨取“权力剩余”的目标)的关系[vi],不仅是一个经济学问题,而且是一个本体论问题。而它同马克思的观点又相去甚远,原因在于,福柯诟病马克思和他的政治经济概念将力与力之间的关系简化为了资本和劳动的关系,并以这样的二元的静态关系作为所有社会动力和权力关系的源头。相反,福柯所谈论的政治经济学,统摄着“复杂的物质领域的整体,在那里,不仅自然资源、劳动产品、产品流通和贸易范围占据其间,而且城镇和道路的管理、生活的状况(居住、饮食等)、居民的数量、居民的寿命、居民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适应性,都成为活动的要素”[vii]。
作为生命政治的组合体的政治经济学,环绕着这样的权力机制:它们不再局限于古典经济学及其批判中所描述的资本和劳动的关系,而是扩大至贯穿社会肌体的力之间所形成的关系的全部界域。
福柯需要一种新的政治理论和一种新的本体论,来描述在力的政治经济学中所表达的新的权力关系。事实上,生命政治被“嫁接”和“锚定”在力与力之间诸多的规训关系上,权力对这些关系进行“调整、编制、分层和标定”,而不是纯粹、简单地指向个体。现代性根本的政治问题,不是主权权力的单一起源问题,而是诸多的力,根据支配和服从的关系行动和互动的问题。男人和女人,教师和学生,医生和病人,雇主和工人,福柯用以说明社会肌体的动力学的这些关系,都是始终卷裹着权力关系的力的关系。与这种描述相一致,如果权力是从下方构造起来的,那么我们需要一种关于权力机制构造的上升的分析:这种构造开始于一些极微小的装置,随后“被更普遍的机制(mechanisms),被全球化的宰制(domination)形式所投资、殖民、利用、消解、转变和编制”。[viii]
因此,生命政治是这些权力关系为了从生命体中榨取权力剩余而做出的策略调整。生命政治是一种策略关系,而不是纯粹、简单的为主权立法或将主权合法化的能力。依据福柯的理论,“调整和标定”这些生命政治的功能承认,生命权力不是权力的真正来源,——从它开始按照这种特定方式运行的那一刻就不是。生命权力调整和标定了一种并不真正属于它的权力,一种来自于“外部”的权力。生命权力总是诞生于它自身之外。
3.
历史地看,政治经济学企图治理的那些力的社会化,将主权权力置于危机之中;这些力迫使生命政治的治理技术“无所不在”,随着“社会”不断增长和延伸。社会化总是促使权力展开于机制之中,这些机制既“互相补足”,又“不可调和”,表达了“我们的现实之中无所不在的超越性”,也就是说,表达了生命权力和主权权力的一体化。
实际上,相互依赖(solidaire)的治理—人口—财富的系列艺术的出现,彻底转换了主权的问题。福柯没有忽略对主权的分析,他只是断言,基础性的力将不会在权力那一面被发现,而将在构造了“社会机体”或“社会”的力这一面被查明,因为权力是“盲目和脆弱的”[7]。但统治权力的盲目和脆弱,无论如何都不意味着它缺乏效力:它的虚弱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当我们通过对权力关系的分析,将权力的进程描述为不同机制之间简单的继承和替代,我们就损害了福柯的思想,因为生命政治的机制并没有取代(replace)主权,而是转换(displace)了它的功能,并使“关于它的基础的问题变得更加尖锐”。
“因此,我们看待事物,不能依据规训社会对主权社会的取代,和其后治理社会对规训社会的取代这样的观念;实际上,以人口作为首要目标,存在着一个主权—规训—治理的三角形。”[ix]在治理、人口和政治经济学的连环之中,不同机制的接合和散布同时出现,尝试着以此作为途径,才会是更好的思考。
那么,我们能够把生命政治的发展,理解为一种必要之物,以确保力的无所不在的、策略性的调整,而不是理解为单方面的权力关系的组织化吗?我们必须强调的是调节着力的社会化、主权权力和生命权力的那些原则和动力之间的差异。而主权权力和生命权力之间的关系,只有以力的多元异质的行为作为基础,才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不引入“自由”和力的抵抗,现代权力的机制将仍然不可理解,它们的可知性将被无情简化为政治科学的逻辑。对这个问题,福柯以这样的方式提出了解释:“这样,首先到来的是抵抗,相对于这一过程中的其他力量,它保持着优先性;权力关系不得不随着抵抗的改变而改变。因此,我认为,在这种动态构架中,抵抗是主要词语,是关键词。”[x]
4.
在70年代,借由斗争和战争的模式,福柯从本质上阐述了这个新的权力概念。在这种对权力和社会关系的理解方式中,确实存在着活动着的力的“自由”(自主性和独立性),但更准确地说,这是作为“剥夺他人的权力”而被构造的自由。事实上,在战争中,总是有强壮者与疲弱者,精明者与稚嫩者,胜利者与失败者,但他们全都是行动着的“主体”,他们全都是“自由”的,尽管这自由仅仅是对他人力的挪用、征服和屈从。
“力的战争式冲突”运行起来,反对契约和主权的哲学—法律传统——这正是福柯所确定的权力模式。福柯也因此牢牢确立了在这种范式中的地位:力的权力、差异和自由的概念的接合,服务于对社会关系的解释。然而,这种差异的“哲学”承担着将人与人之间的所有关系都理解为宰制关系,而不顾这些关系的真实性质的风险。福柯的思想将被迫面对这一僵局。不过,身体并不总是捕获在权力机制之中。权力不是一个单方面的关系,不是对个体的极权主义宰制——就像环形敞视监狱(Panoptican)的机制所行使的权力那样[xi],而是一种策略关系。社会中的每一种力都在行使着权力,权力贯穿着整个社会肌体,这不是因为权力“无所不能,无所不知”,而是因为每一种力都是这个社会肌体的权力。权力来自于下方,而构造权力的则是多元而异质的力。我们所称为权力的,是诸多力之间的关系的整合,是它们的协调与确定。我们将怎样从“普遍宰制”的模式中解放这个新的权力概念,而把它建立在力的潜能、差异和自主性之上?我们将怎样唤起一种“自由”,唤起一种既非权力又非抵抗的力?
为了回答这样的疑问,福柯从战争的模式转向“治理”的模式。而自从要阐明权力所施行的生命政治开始,治理的主题就已经出现在福柯的反思之中。在80年代的某个时候,福柯所完成的这一转变,就存在于福柯对“治理的艺术”的考虑之中:这种艺术不仅是一种权力的策略——尽管它是生命政治的权力,而且是主体加之于他人和自我的行动。他在古代人之众中寻求这个问题的答案:以何种方式主体成为能动的主体,而在关于治理的生命政治的艺术之外,对自我和他人的治理如何转化为主体化的进程?因此,在政治斗争中,“灵魂的治理”总是处于危急的境地,除了作为生命权力的行动形态,它找不到被阐明的可能。
对于福柯的权力分析而言,转入伦理学有其内在的必要性。吉尔·德勒兹正确地指出:权力分析的福柯和将主体问题化的福柯,只是一个福柯,而不是两个。有一个一以贯之的提问覆盖了福柯全部的工作,即:我们怎样去捕捉这些无限小的、弥散的、异质性的权力关系,以使它们不再总是导致宰制和抵抗的现象?[xii]这个新的力的本体论如何能够展开以指向意料之外的政治建构的进程和独立自主的主体化进程呢?
5.
80年代,经过在伦理学中的一个长长的迂回之后,福柯最终又返回到他的“权力”概念。在最后的访谈中,福柯作了自我批评,因为他认为“像许多别的人一样,他在谈论权力时,既没有充分清晰地表达,也没有使用合适的术语”。回顾过去,他认为在西方文化中,人类被建构为主体的过程有不同的形态,他的工作就是对这些形态的分析与历史学书写,而不是对权力机制的转变的分析。“因此,不是权力,而是主体,构成了我诸多研究的普遍主题。”[xiii]
那么,毫无疑问,权力机制的分析应该从力的动态构架和主体的“自由”开始,而不能肇端于制度的动力学——即使它们是生命政治的制度,因为如果从制度出发提出权力的问题,无可避免,最后将落脚于“法律主体”的理论。在这最后的明确的“权力”理论中,福柯区分了三个不同的概念,而这些概念通常会被混淆入同一个范畴,这就是:策略关系(strategic relaions),治理技术(techniques of government)和宰制状态(states of domination)。
他断言,首先必须谈论的是权力关系,而不是单独的权力,因为重点应该落在关系自身而不是关系中的项,后者不是原因而只是结果。70年代,他已适切地概括了策略关系的特征,即“无限小的、变动不居的、可逆的、不稳定的”权力的活动。在恋人、师生、夫妻、子女与父母等等关系内部,都包含着权力的运行,——这一新形态在尼采哲学的“力”概念中就已经被发现,而这正是福柯“策略关系”概念的先驱。这一形态被界定为“对行动的行动”(action upon an action),通过“控制他人行为”(control the conduct of others)的意志而四处播散。
“在我看来,似乎我们必须在权力关系和宰制状态之间作出区分。权力关系被理解为自由人之间的策略游戏,在其中,一些人试图控制他人的行为,反过来,他人试图避免他们的行为受到控制,或者转而试图控制别人的行为;而人们一般把宰制状态称为权力。”[xiv]从这种视野出发,权力被界定为对他人行动的领域进行结构和对他人可能行动的范围予以干涉的能力。这种新的权力概念显示了暗含于斗争和战争模式的东西,但这种东西不曾获得一致的解释,换句话说,在理解权力运行的时候,必须预先假定力实际上的“自由”。权力是一种行动的样式,是对“行为主体”的行动(action on acting subjects),是对“自由主体”的行动——“就他们是自由主体而言”。
“另一方面,真正要形成权力关系,有两个要素是必不可少的,一种权力关系只有以它们为基础才能被接合:一方面,“他者”(权力要在他身上施行)最终必须作为行动的主体被认识和维护;另一方面,面对一种权力关系,响应(responses)、反应(reactions)、效应(effects)和可能的发明(possible inventions)可以展开为一个整体的领域。”[xv]与这种模式的规定相一致,主体能被表述为自由主体的惟一途径,在于如果他们“总有改变境遇的可能,如果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从福柯研究权力伊始,对他就有诸多的批评,而权力运行的这种形态,使福柯能够对此做出回应:“因此,我并不是说我们总是被捕获,而是我们总是自由的——确实,无论如何,总是存在着改变的可能。”[xvi]
相反,“宰制状态”具有如下的特征:一方面策略关系被制度化和稳定化,另一方面,权力关系、“对行动的行动”所具有的灵活性、潜在的可逆性和不稳定性都受到了限制。每一种社会关系中的诸种不均衡关系,既明确了但又失去了策略关系的自由、“流动性”和“可逆性”。而在策略关系和宰制状态之间,福柯置入了“治理的技术”(technologies of government),即一整套的实践,它们“构造、界定、组织和工具化了自由状态中的个人彼此打交道时可以使用的策略”。[xvii]
对于福柯,治理技术在权力关系中发挥着中心的作用,因为正是通过这些技术,策略竞赛才有开始和结束的可能;正是通过这些技术的使用,策略关系或者是被凝结和固定在不均衡的制度关系(宰制状态)之中,或者是展开自身,以便创造在流动和可逆的关系中逃脱生命政治权力的主体性。
在“策略关系”和“宰制状态”的前沿地带,在“治理技术”的区域,伦理—政治的斗争显现了其全部的意义。于是,伦理行动致力于处理策略关系和治理技术之间的关系这一症结。伦理行动有两个主要目标:1.对于已经确立的与自我及与他人的关系,通过为之提供管理的规则与技术,以使策略关系相互作用,而将宰制的可能降到最低值;[xviii]2.在权力的运行中扩大策略关系的自由、流动性和可逆性,因为这些特性是抵抗和创造的前提条件。
6.
抵抗和创造之间的关系定势,是福柯思想试图突破的最后限制。在策略关系中,在实际上自由地“控制他人行为”的主体的意志中,我们将看到抵抗和创造的力量。无论是作为策略关系向宰制关系的简化,还是作为控制他人行为的欲望对自由空间的压缩,权力总是遭遇到抵抗,而这种抵抗应该从策略的动态构架中提取出来。因此,通过这种动态构架,生命和生命体成为伦理学的一种“素材”,而这一构架既是对权力的抵抗,同时又是对新的生活形式的创造。1984年,即在他去世前一年的一个访谈中,福柯被问及关于抵抗和创造之间关系的界定问题:
问:“过去,人们把抵抗作为一个概念,往往是就它的否定作用而言。然而你所看到的抵抗,不仅是一个否定,而且是一个创造的过程。抵抗就是创造和再创造,就是改变所处的形势,就是积极参与创造的过程。”
答:“是的,那正是我解释它的方式。说‘不’是抵抗的最微小的形式,但无疑,有时它是非常重要的形式。作为具有决定性的抵抗形式,你必须说‘不’。”[xix]
在同一个访谈——预定发表于《身体政治》(杂志)——中,福柯宣称,对于少数者群体(同性恋)而言,抵抗和创造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关涉他们自身政治存活的事件,他们不应该仅仅是自卫和抵抗,也应该自我肯定,创造新的生命形式,创造一种文化。“他们应该自我肯定,这种肯定不仅基于他们自身的认同(identity),而且在于他们是一种创造性的力。”[xx]
我们和自我的关系,我们应该持有的和自我的关系,引导福柯重新界定权力。它们不是认同(identity)的关系,“它们更应该是区分性的关系,是创造和革新的关系”。[xxi]
在抵抗和创造之间的断裂线上,福柯的工作应该被继续。而福柯的路线使我们能构想这种颠倒:从生命权力转入生命政治,从“治理艺术”转入对新的生活形式的生产和治理。在生命权力和生命政治之间,确立一种既是概念的又是政治的区分,这正是在随着福柯的思考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