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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相关的范文

  • 04-28 教育局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度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第三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 ...

  • 04-27 营业执照申请书
  • 营业执照申请书 注意事项:先想多几个名字,到工商部门核准名称(如果同一地域已有人用的话,你是不能用的)。然后持名称核准通知书,和场租赁协议或合同,产权方的产权证复印证。要是是自己的产权的话,持复产权证复印件。就可直接办理了。办理个体户的话,不需要注册资金。营业单位开业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名 称 地 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营业单位电 话 资金数额(万元)经济性质 隶属关系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经营 ...

  • 06-28 **县社会捐助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社会捐助,规范捐助和受赠行为,保护捐助人、受赠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捐助款物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民政部《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受赠人捐助款物,用于解决城乡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吃、穿、住、医等其他生活困难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捐助受赠人包括   (一) ...

  • 10-17 XX县民办学校办学和管理的暂行规定
  •   为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在我县创办民办教育,拓宽教育投资融资渠道,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民办学校   第一条 准入条件。社会力量投资创办民办学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办学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 ...

  • 07-20 金石镇玉兔养殖专业技术协会章程
  • XX镇玉兔养殖专业技术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XX镇玉兔养殖专业技术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性质是:本协会是从事养兔农户和专业户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技术经济合作组织,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份。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为会员和农民服务,组织和带领会员依靠科学技术,面向市场,发展商品生产,为会员和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促进规模经营,为振兴农村、发展农业、致富 ...

  • 08-27 区民办教育管理办法
  • 区民办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xx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区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管理。 第三条 民办教育事业属公益性事业,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区人民政府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 区人民 ...

  • 02-02 XX县民办托儿所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县范围内民办托儿所的管理,规范其办所行为,维护举办者、婴幼儿、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安政发〔20xx〕1号),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社会组织)或者个 ...

  • 02-23 XX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 一、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1、制订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公司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信用(合同)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方可从事该项工作,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还必须取得信用(合同)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从事合同管理工作。 3、公司分管信用 ...

  • 10-26 XX镇水产营销专业协会章程
  • XX镇水产营销专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XX镇水产营销专业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性质是:本协会是从事水产养殖专业户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技术经济合作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组织和带领会员依靠科技、信息、网络等手段,面向市场,发展水产养殖事业,为会员供产供销一体化服务,促进规模经营,提高品牌效益,实现共同富裕,为繁荣镇域经济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XX镇经济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