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服务指南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服务指南
一、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文件依据
1、温州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我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意见》(温总工发﹝2014﹞45号);2、《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苍政发﹝2014﹞184号)。 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关系 互助保障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基础上的延伸,是“接力棒”关系。职工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还可以享受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待遇。
三、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参加对象
我县范围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包含离退休人员)。 四、经费来源
经与县财政局等有关单位沟通协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参加综合医疗互助保障项目,所需经费支出在规定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五、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保障期限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期限为一年,以团体形式参加。
六、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有什么不同 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的参加对象仅限于女职工,保障期限为两年。会员在保障免
责期(90天)生效后,首次发现患有保障计划内的8类疾病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领取互助保障金。
七、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参加流程
1、参加单位填写《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会员名单》电子版,可在苍南工会网(www.cnzgh.org)或苍南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网站(www.bfzx.org)互助保障栏目下载;
2、参加单位将名单电子版发送至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专用服务QQ:2075663036,联系电话:68728182,68881331;
3、名单经审核无误后,参加单位到县职工服务中心领取发票并汇款;
4、收到款项后,县职工服务中心向参加单位开具《计划书(正本)》和《参加会员名单》。 八、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的申请及给付流程 1、会员填写《互助保障金给付申请表》,可在苍南工会网(www.cnzgh.org)或苍南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网站(www.bfzx.org)互助保障栏目下载,加盖单位印章;
2、会员携带会员身份证(复印件),出院结算发票、出院记录、确诊的病理检查报告等有关单据,到县职工服务中心或各乡镇职工服务站办理申领手续,住院津贴计算以相关单据上的住院天数为准;
3、经审核,凭证齐全,真实无误的,于7个工作日内将保障金汇入申领人提供的银行卡内。银行卡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名下的。
九、服务地址及电话
服务地址:灵溪镇玉苍路38号工人文化宫一楼职工服务中心
电 话:68728182 68881331 服务QQ:2075663036
医疗互助QQ群:11923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