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大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光华乡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干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优化乡镇领导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激发工作活力为重点,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注重选拔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努力把乡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实现光华乡“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把握换届工作指导思想,这次乡党委换届要实现四项目标任务:
(一)选好领导班子。以选好配强乡党委书记为重点,坚持“一好四强”标准,着力选好配强乡党委领导班子,加强乡党委班子建设,增强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提高党委班子引领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强基层组织。坚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换届工作,开展整顿后进基层党组织,配套完善工作机制,推出激活全乡活力的工作措施,努力提升乡党委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激发队伍活力。在换届中创新干部选任方式,搭建干部成长平台,形成“有为有位”的良好氛围,鲜明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健全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不断增强全乡党员干部生机活力。
(四)推动科学发展。广泛凝聚党员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认真谋划乡未来发展蓝图,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实现光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领导班子职数
(一)党委委员职数。根据县委的决定,我乡党委委员在原有职数的基础上增加到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除担任政府正职的党委副书记外,设1名专职副书记)。党委委员由党委书记、乡长、专职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纪委书记、武装部长等组成,其他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条件确定。市和县直单位下派的新农村工作队队长和市直机关下派
到乡镇挂职任党委副书记的,不占党委班子职数。
(二)纪委委员职数。乡纪委委员职数为3名,由1名纪委书记和2名熟悉纪律检查工作的同志组成。
四、时间、方法和步骤
此次乡党委换届的时间安排为:从2011年2月5日开始,至2011年3月25日前全面完成。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安排部署换届工作。(2011年2月5日一2011年2月15日)
1、召开乡党委换届工作会议。传达全县换届工作座谈会精神,征求各支部(总支)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建议。
2、成立乡党委换届工作领导机构,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制定乡党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抽调换届工作队派驻各支部(总支)指导代表选举工作。
3、安排部署换届工作。召开党委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党委换届筹备工作。安排人员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和有关文件材料。
4、抓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执行县委关于换届工作宣传报道的有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乡党委换届选举有关政策、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的宣传,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普遍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换届选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级党员干部参与换届工作的积极性,为换届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5、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分级、分层培训的方式,认真抓好对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选举工作人员、换届选举工作队和村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培训重点为《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换届选举的文件,换届工作的具体程序、操作办法和工作纪律等内容。
(二)定向推荐,统筹安排。(2011年2月9日一28日)
1、由县换届工作队长带队,组织开展对乡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推荐提名,对新提名人选进行差额考察。拟提拔人选人数较少的,差额考察比例一般为1:2;人数较多的,差额考察人选按比新提拔人选多3至5人掌握。
2、由县换届工作队汇总全额定向推荐情况报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报县委研究后确定考察人选。
3、由县换届工作队和县委组织部有关人员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4、根据县委研究确定的乡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预备人选名单,乡党委上报人事方案请示,报县委审批。
(三)严格程序,选举代表。(2011年2月I6日至28日)
1、召开乡党委会议研究召开党代会有关事宜,通过召开党代会决议,成立党代会筹备机构,并向县委呈报召开党代会的请示;县委批复后下发召开党代会的通知,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2、划分选举单位,安排代表推选工作。结合2010年底党内统计,摸清党员基木情况特别是流动党员情况,党员登记做到不重不漏,根据党内统计和摸底,全乡党员总数为501名,其中正式党员470名,本次乡党代会代表名额确定为49名。根据辖区内党员的分布情况和基层党组织的实际,合理划分选举单位。按照县委关于党代表构成的有关要求,确定代表条件和代表构成指导性比例,分配代表名额,明确代表推选的程序和办法。乡党委将需要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为代表的领导干部,分配到所属选举单位作为代表侯选人,并附上领导干部的情况介绍,与所在单位提出的侯选人一并进行选举。
3、产生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根据乡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充分酝酿协商,提出代表侯选人推荐名单,并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分配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根据乡党委对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照代表选举差额比例要求提出代表侯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广泛征求选举单位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填报代表侯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4、产生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选举单位召开总支、支部委员全体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侯选人预备人选,报乡党委审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选举单位向乡党委呈报代表候选人名单时,要呈报《代表侯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侯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
5、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程序。乡党委收到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酝酿情况报告后,审查代表侯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是否规范,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构成是否合理等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同意后,及时对选举单位呈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批复。
6.确定代表侯选人。选举单位将乡党委批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代表侯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
7、选举产生党代表。选举单位对辖区内长期外出务工、长期卧病在床、举家迁居等党员情况进行认真排查登记,合理确定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并报乡党委审定。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席乡党代会的代表,及时向乡党委呈报选举结果,并报乡党委审批。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25%。
8、代表资格初步审查。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代表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规定,代表是否符合条件等情况。审查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由乡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四)召开会议,进行换届。(2011年3月1日至25日)
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党代会。党代会期间,注重把握好应由主席团会议和全体会议作出决议的有关事项,重点组织好乡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的酝酿讨论,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讨论以及投票选举等环节。会议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党代会闭幕后,及时召开新一届党委全体会议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做好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的选举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党代表大会工作总结,整理资料和立卷归档等工作。换届选举工作各阶段未尽事宜,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为准。
五、相关要求
(一)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在乡党委换届过程中,要做到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议事决策,改进代表产生方式,完善党内选举办法,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和党委会作用,广泛凝聚党员意愿和主张。
1、强化党代表大会和党委会的民主决策作用。党代表大会召开前,征求同级本届代表和同级下一届代表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意见。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改进审议方式,让代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认真做好代表提案的受理和答复工作。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提交大会的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和下一届党委、纪委组成的原则,以及大会组织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等,由党委会作出决定。
2、改进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按照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要求,注重从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中产生代表。改善代表结构,注意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增强代表的广泛性。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一般不少于32%;妇女、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木地区妇女、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党代表大会代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扩大代表候选人推荐和考察过程中的民主,代表产生要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和纪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代表侯选人预备人选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25%。
3、扩大党代表大会选举中的民主。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科学制定选举办法。选举时,除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外,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充实介绍内容,可采取组织侯选人与选举人见面、书面述职、回答提问等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适当提高乡党委委员的差额比例,乡党委委员差额比例不低于20%。乡党委委员由全体党代表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乡党委委员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投票方式,创造有利于代表充分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切实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
(二)选好配强领导班子
以加强重要岗位干部管理、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为重点,进一步选好配强
乡党委领导班子。
1、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营造“凭德才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良好氛围,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注重选拔心系群众、埋头苦干、不拉关系、不走门子的诚实、正派人,让能干事的人有机会,干成事的人有舞台,不让诚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注重选拔守纪律、懂规矩、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把具备 “三个一”素质和能力的干部放到重要位置。同时,按照县委要求,注意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党委班子,在乡党政领导和党委委员职数范围内,至少选拔1名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或党委委员。担任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或党委委员的大学生“村官”,任用期满一年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乡镇机关选任领导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这次乡党委换届中没有合适人选的,要留出职位,适当时候通过公开选拨方式产生。
2、选好配强乡党委书记。按照对重要岗位干部重点管理的要求,重点选好配强乡党委书记。做到开阔视野,拓宽渠道,好中选优,严格把握人选标准和条件,着力选拔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干部。乡党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具有乡镇工作经历,优先从具有乡镇领导干部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拔。
3、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着眼于领导班子长远建设,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坚持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的合理配备。通过换届,使乡党委班子年龄结构形成合理比例,形成以40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配备,30岁左右的干部至少要有1名。新提拨进班子的,原则上要能任满一届。同时,注重改善领导班子的知识、专业结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需求,优化党委班子的知识和专业结构。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把忠诚党的事业、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妥善应对复杂局面、有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的年轻干部选拔上来。积极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乡党委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按照有关规定选配少数民族干部。
(三)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规范换届人选提名办法。坚持对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推荐提名,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对新提名人选进行差额考察。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广泛性、代表性原则,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人员的范围,科学分析和运用推荐测评结果,综合考虑岗位需求和干部近年考核评价情况、工作实绩、发展潜力等因素,既尊重民意、又防止简单以票取人。现班子成员在全额定向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不宜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不再提名。
2、改进干部考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内容和考核指标。注意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注意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坚持并完善差额考察、廷伸考察,扩大考察谈话范围,提高民主评议、民主测评质量,增加考察准确性。注意把换届考察与经常性考察相结合,综合运
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以及审计、统计专项考核结果,全面准确地评价干部。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改进和完善实绩分析、民意调查等办法。完善考察预告、考察对象公示等制度,扩大预告、公示范围,丰富公示内容,改进公示方式。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1、严明换届纪律。坚决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拉票贿选的,一律取消其考察人选或侯选人资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并记录在案;对干扰换届和干部选拔任用中跑风漏气的,一律严肃查处,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2、加强全程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手段,把严格监督贯穿于提名推荐、考察、公示、换届选举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干部选拨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前移监督关口。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反映的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问题。
3、匡正换届风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狠刹换届中的歪风邪气。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对顶风违纪的,坚决从快从严、重点查办。
六、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
(一)扎实做好换届组织工作。乡党委按照自下而上、适当集中的要求,认真调研,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换届时间,换届工作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切实加强对乡党委换届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好换届工作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好大会选举,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三)加强舆论引导。严格遵守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组织工作宣传纪律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换届工作中的宣传,大力宣传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创先进,履职尽责争优秀,确保整个换届中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努力做到换届工作和日常工作 “两不误、两促进”。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和网上舆情,建立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弘扬正气,抵制歪风。
(四)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完善换届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沟通换届工作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