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板房拆装合同
10-08
活动板房拆装合同
活动房业主: 郴州市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拆装服务商: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拆除、安装活动板房的内容: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拆除、运输活动板房的收费标准为:
4S 店甲方指定地点分类整齐堆放。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全部工作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后一次性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服务的有关事项
1、 严格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生产,确保拆除部件的完好率;
2、 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规范施工生产,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 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持 壹 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代理人: 或其授权人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2013 年 5 月 22 日 合同签订地点: 郴州市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