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作合同
篇一: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已修订)
产品销售合作协议
制造商: (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商: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全国范围内与甲方合作销售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合作形式有如下两种情况:
1、由乙方按照不低于甲方规定的设备价格与客户进行洽谈,甲方只在技术和设备售后方面进行配合。
2、由乙方给甲方提供用户需求信息,然后由甲方严格按照需求信息进行生产,发货并做好售前调试工作。
二、 质量及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三、 产品价格
1.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或业务员的最优惠的统一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是以贸易系统的方式来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项业务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与用户商谈的合同价格,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四、 费用支出
费用支出,按照合作形式进行负担,具体如下:
一、甲方提供发票, 符合本协议第一款第一条的情况,甲方承担乙方及客户到达甲方后的实地考察、设备初验、终验等费用,其余如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招标投标、广告费用、商务运作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由乙方承担。
二、符合本协议第一款第二条的情况,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 设备采购与费用结算
1、 客户对甲方产品有意向订货时,乙方应及时和甲方签订书面订货合同,订货合同应 有乙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办事处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乙方合同章,此订货合同 构成一份独立的有效合同,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可视为对该独立合同的有效补充;
2、 乙方须在和甲方书面订货合同签定后,同时支付甲方出厂价的___%,作为预定 金(或甲方同乙方办事处协商),甲方在确定订货合同及货款后,将准时为乙方交货;
3、 货款以到达甲方指定帐户之日为准,甲方在货款到帐后应及时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 票;
4、 运输: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甲方负责配合乙方装货,派遣调试工现场调试。
第五条 价格和价格保护
1、 乙方向甲方订货的价格为甲方制定的特殊合作价,具体见附件二。甲方应尽力保证 此价格具有足够的市场竞争力。
2、 乙方有责任对自己得到的价格资料保守秘密。
3、 乙方销售期内,若遇甲方价格政策的调整,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具体措施由双方 协商讨论。
六、 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宣传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宣传品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与乙方合作。(根据乙方需要)。
2.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安排两次(无偿)对乙方业务人员的技术交流;并可根据乙方需要无偿安排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本部或甲方现有客户处提供培训。
3.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壹年内免费保修,保修期以外按成本提供维修服务。
4.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乙方用于开拓市场的产品说明书、技术及维护手册以及推介产品使用的电脑软件、相关电子版宣传资料。
七、知识产权
1 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2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3 一旦乙方发觉第三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八、协议期限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
2 距协议到期日30天以前,双方应友好协商是否需要续签协议。
3 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 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 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 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4 关于协议终止
1) 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2) 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
3) 合作期满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甲方产品销售、广 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九、违约责任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需加盖公章并签字(传真有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签署日期: 年月日篇二:新产品合作协议
新产品合作协议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一、概述:
二、主要任务、目标:
1、主要任务:
三、项目所需物资、经费概算:
四、实施方案、计划进度及完成时间:
五、技术合作费用及支付方式:
六、项目完成验收条件、标准和方式:
七、双方承担的任务与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方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后,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2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双方各存一份),全为本合同的补充件。
本合同签约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切实执行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约日期:
签章: 签约日期:篇三:产品供销合作协议书
产品供销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日期:
以下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为双方认可的共同意志表达及双方行为约束约定,合作期间,共同遵守。
1. 合作内容
1.1. 乙方合法经营的产品与服务经由甲方的经营体系传达至甲方的客户,以期形成交易。甲、乙双
方应在协议签署的同时交换如下资料作为协议附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对接人法人委托书、代理厂家提供代理授权书等有关法律文件、资质证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2. 关于产品
2.1. 合作产品的范畴和合法性
书等要素资料,作为本协议的执行延续。
2.1.2. 无论何种情况,乙方提供的合作产品序列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国
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及产品来源的合法性。
2.2.
2.3. 产品展示 产品广告与宣传品
向甲方推广部门提交,由甲方审核发布。
2.3.2. 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品的内容与法律相冲突的内容,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4. 与产品相关的培训事宜
2.4.1.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商品知识培训材料,并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商品知识的现场培训。
2.4.2. 甲方的安排的有关的培训计划,乙方有义务安排合适人选参加,以满足工作协调需求。
2.5. 产品风险控制
3. 产品价格与结算方面的约定
3.1. 产品价格
价)的 8 折与乙方结算。(提出一个标准)
3.1.2. 非乙方要求零售价保护的产品,具体的订单销售价格由甲方制定。
3.1.3. 对于乙方要求市场零售价保护的产品,甲方有权以其他让利形式配合产品订单销售。
3.1.4. 最低供货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供货价格等同于乙方市场的供货最低价格。
3.1.5. 工程批量订货或集体采购订货时,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3.1.6. 乙方对合作产品制定促销政策,保证甲方对该产品不低的价差空间。
3.2. 收款约定
3.2.1. 甲方所有客户均需在甲方交款(特殊情况乙方向甲方报备除外)。
3.1.1. 对于合作产品,甲、乙双方商定:甲方销售乙方产品时甲方,按市场零售标价最低价(居然标2.5.1. 由于乙方产品质量而导致甲方客户遭受损害,乙方应赔偿所有客户损失,及时修复。 2.2.1.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指定的经营场所免费提供样品以供展示。 2.3.1. 甲方有权利用报纸、样本、画报等广告媒体宣传乙方的商品。如乙方有制作广告的特别要求应
2.1.1. 双方的合作产品范畴将另行签署相关的产品文件约定供货价格、包装、产品说明文件、各项证3.2.2. 如乙方人员诱导甲方客户公司外交款,经查实乙方应以此单值的两倍,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3.2.3. 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客户单独签订《供货协议》并直接收取客户货款的情况,乙方必须在合同
签订三日内提供甲方产品销售人员一份与甲方客户签订的《供货协议》、图纸、报价作为附件以便甲方留存,并在收款后三日内支付甲方销售额 20 %的产品推介费。
3.3. 价格调整
最新价格资料提供甲方。
3.3.2. 乙方组织的促销优惠活动,必须提前三天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收到
确认,否则甲方有权在新老价格之间选择对甲方有利的价格进行结算。
3.4. 货款结算
为一个周期进行结算。乙方凭具备甲方客户或授权人员签字的《送货单》、《安装验收单》到甲方管理部门进行核对,乙方需以甲方管理部门规定的单据格式及订单专员签字发送的单据为准,其他任何人员的传真或电话均无效,不作为结算依据。
3.4.2. 甲方与乙方签订订单,送货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结算货款的。甲方与客户签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 50% 为预付款。
3.4.3. 领款方式:以月为单位计算结算周期,甲方与乙方正常结算时间结点为当月的每周二、周三全
天,支票形式支付。(订制品安装验收完毕15日内,结清剩余货款)
3.4.4. 甲方付款时,乙方应根据双方核对的结算金额出具填写正确无误的全国统一正本 发票及其它
必要的单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保证发票的真实合法有效,自愿承担因发票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
3.4.5. 结算款领取人必须为乙方提前报备之人员,领取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公司财务部窗口
领取,乙方在结算货款时,须向甲方提供收款凭证。 (如需开票,需要甲方加5%的税点)。
3.4.6. 结算单据:乙方持甲方传真的订货单、退货单、补货单等到甲方客户工地,由客户或授权人员
在单据上签字确认。乙方凭此单据到甲方产品中心处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日乙方仍有未解决
的投诉问题,需乙方解决或出具解决方案后,方可进行结算。
3.4.7. 所有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直接与甲方客户进行结算。
3.4.8. 涉及乙方原因造成的赔付,按此合同条款约定,甲方直接由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3.5. 奖励规定
奖励政策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
4. 关于订单的约定
4.1. 订单签订前事项
装周期及特殊费用(如:远程费、小单费等)。
4.1.2. 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前,甲方销售人员将与乙方指定对接人确认相关产品的款式、型号、规格、
市场零售价及产品货期等相关信息。乙方当日接到通知后,对产品相关信息进行核实与反馈。如选定产品的相关内容有误或相关费用漏项等,乙方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调整。如乙方反馈信息有误或未及时反馈,且甲方已与甲方客户签订订购合同时,甲方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1.3. 若乙方产品在出现缺货或已停止生产,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发生未送齐或私自以
其它型号替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2. 订单签订事项
4.2.1. 甲方客户会与甲方签订《货物委托购买协议》,甲方依据该协议向乙方按类别、品牌传真至乙方,
4.1.1. 乙方提供完整《产品详情清单》(包含但不限于:零售标价、供货价、生产周期、配送周期、安3.5.1. 甲方在合同期内完成订单金额元以上,乙方给予订单金额的销售奖励。(其它3.4.1.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按甲方客户每单产品送货、安装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结算的方式,以月作3.3.1. 因厂家或市场需求调整产品价格时,乙方应在价格调整前 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将乙方收到传真签盖后回传至甲方项目管理部,确认订货情况及供货时间,此订单作为乙方为甲方的备货依据,待甲方送货时保证正常供货。
4.3. 订单执行事项
货的具体时间(时间控制在4小时内)。
4.3.2. 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客户或授权人员负责验收,在乙方提供的《送货单》、《安
装验收单》上签字确认视为对产品数量认可,此单据视为乙方送货的有效凭证。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客户或授权人员进行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验收检测数据、保修卡及服务手册等相关材料。
4.3.3. 因乙方未按期交货导致甲方客户工期延迟,每延迟一天乙方按甲方与客户签订的该产品合同金
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返还甲方货款外,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和按甲方与客户签订的该产品合同金额20%的产品推介费。乙方直接与甲方客户签署《供货协议》均接受此条款约束。
5. 退货与补货约定
5.1.
5.2.
5.3.
5.4. 甲方如需补货,按订货流程由甲方人员与客户签订增项单,对补货数量进行确认。乙方不得直接向客户收取补货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该户对乙方结算。 乙方对无损坏之货品,提
供免费退换货服务。不能退换货的特殊产品,乙方应提供出,产品特别注明资料和与甲方确认告知的证明资料。正常退换货,货款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户的退货、退款,甲方有权从乙方未结算款项中扣除该客户订单金额20%的推广费。 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颜色、型号不符现象等其他缺陷,乙方需及时进行维修、调换;乙方不 得拖延解决,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 产品质量保证
6.1. 乙方作为产品的提供方应对产品承担全部且完整的质量责任。甲方客户的验收签字不理解为最
终产品合格的唯一认定依据,合格依据应同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的室内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标准要求。乙方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应以乙方企业标准为检验产品质量的标准。
6.2.
6.3.
6.4.
6.5. 如发生质量争议时,甲方有权提请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甲方与甲方客户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须由乙方负责。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含售后服务),乙方应及时解决,如未能及时解决,甲方有权代乙方解决相关投诉,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减作为赔偿。 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在产品资料中约定,计算起始日为甲方对甲方客户的整体订单执行完成交付
之日, 一 年为保修期。
7. 违约、解约
7.1.
7.2.
7.3. 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为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守约方及第三方合理的损失。 除本协议明确约定的违约金金额外,违约金为违约订单标的总金额的10%。 解约约定 4.3.1. 乙方在指定的供货期限内,将订货产品送至指定的供货地点。提前1天与甲方项目经理确定送
7.3.1. 在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调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7.3.2. 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执行时,本协议自动
解除。7.3.3. 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均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协议。
8. 道德规范约定
8.1.
8.2.
8.3.
9. 其它
9.1.
9.2.
9.3.
9.4.
9.5.
9.6.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乙方:(盖章)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对协议履行中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本协议有效期月年日。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协议范围内,双方均应遵守道德交易原则,不得出现违背正常的经营秩序之行为。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贿赂行为。 在协议范围外,乙方同样不得与甲方员工进行私下的产品商业交易。 出现上列行为,甲方将终止和乙方的合作,并有权终止货款结算和保证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