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日活动记录(10.08)
天等供电分公司
东供电所安全日活动记录
时 地 间 点 2014 年 10 月 08 日星期三 09 时 00 分至 10 时 30 分 天气 情况 记录人
晴
所电工组办公室
主持人
参加人员 (本人签名) 应到人数 (人) 实到人数 (人)
10 10
迟到人员名单 缺席人员名单 (原因)
无 无
活动主要内容: 一、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总结: 上周我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没有发生设备、人 身、交通、火灾等事故,坚持每日召开班前班后会,严格执行派工单制度,按时召 开安全生产例会,认真组织全所全体员工学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文件;按要 求完成对“创优”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传达学习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要求。 (1)由所长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 全、优质、经济的原则。 电网运行应当连续、稳定,保证供电可靠性。 第十九条 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电力企业应当对电力设施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三、传达学习集团公司及本公司近期下发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 安全简报、安全例会纪要、通报、案例等。 (1)由所长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 其中第十八条 电力生产与电网运行应当遵循安
天等供电分公司 程的通知》 (桂水电司安〔2014〕56 号) 6.1.1 在电气设备上和电气场所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有: a)现场勘察制度; b)工作票制度; c)班前班后会制度; d) 工作许可制度; e)工作监护制度; f)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由所长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业现场安全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桂水电司安〔2011〕99 号) 为了落实“抓末端、抓现场、抓标准”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现场 安全生产管理和统一现场检查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集团公司全系统的实 际情况制定。经集团公司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共计五章二十三条, 《办法》规范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切实保障作业现场的工作安全。 (3)由所长组织学习《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供电企业设备事故专项应 急预案》 按照集团公司“ 事故可以预防,安全源于责任”的安全理念,贯彻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科学规范的原则,防范各种设备事故给企业带 来损失,做到迅速、有序、正确处理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4)由所长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天等供电分公司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供电司〔2014〕96 号) 四、员工业务技能培训—— 电气设备事故 电气设备事故是指由于电路故障造成电气设备损坏、燃烧的事故。这类事故极 易正常火灾事故。造成设备损坏和火灾的一般原因:⑴木杆木担腐蚀;⑵水泥杆质 量低劣或损伤严重;⑶使用破股线,导线严重烧伤、损伤或断股;⑷拉线松弛或严 重锈蚀;⑸设备严重受潮;⑹熔断器熔体选择不当或用铜、铝线代替;⑺配电变压 器缺油严重或进水;⑻设备严重过载;⑼防雷装置损坏或不合格,接地线断线,接
天等供电分公司 地电阻不合格;⑽设备质量低劣或失修;⑾接线错误或使用不当;⑿由于严重漏油 或过载、发热、短路引起火灾。 五、开展每周一谈反习惯性违章“自我谈” 。 本周活动以“挂接地线时,接地线与人体接触。 ”为主题开展讨论。
六、布置本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
主持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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