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恐怖_恐怖主义与恐怖主义犯罪_卜安淳
年第5 期9卷 第 (总314 9 期 )
2X(刀
南京大 学 学 报哲学 人( 文 科学社会 科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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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U R AN OL NFAN】IN G U N 飞nR Sn丫 te o lo spl ly H山 1 1 l田i is s) S i~ e氮i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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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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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e
,
9 3南 14 9
简 论恐怖 恐 主怖义 与 恐怖 义 主犯
罪安卜 淳(
江苏官警 院 学报学编 部辑,
、
`
京南1 2 10)
2
摘
、
要,简 地 看 恐明怖 主 义是为 达 定一目 的而 选 择 以 恐怖 为行 为手段 其 本质是 以 施行
:
,,
、恐
怖 行来制为 造部 人分或 全会社的 恐怖 从 而 达 到 个 其人组 织或 国家 的 某 种 政 的治经
济
、
的 文化 宗的教 的 或 情 的 目感的
以怖 行恐 为手为 段的 战 争
,
。
、
。
战争 具 恐 怖有 但性恐 怖行 为 不一 是定战 争以 战争 为恐
,, ,
,
,
怖 手 胁段迫敌 对 国 家屈服 可 为 战称争恐 主 义怖恐 怖 主义 争 则是战 恐 怖 由主义 者 发 动的主要
怖 恐义主 犯罪 是为 了 现实 意恶目 的 取 恐 采 怖手段 制造 恐 怖 效,
果
给 不 定特的人 造 成严 重伤的害 并造成 普 遍恐 的 怖感的 罪
犯。
`
·
9
,
事n 件等恐 主 义 怖
行
”为
是 典 型的恐 怖 义主犯
罪中 分类图号 5:
“
D
。
关
键词 : 怖恐; 恐 主怖 义 犯; 罪; 怖 主 义恐犯
罪1
:文献标 码
识A
章文 号 编 :1 X )
(7一
7
)2 ) 0 872 5 ( 以
X
一田89 伪一
9n
·
事
件 之 后 于对恐 怖主义 和 反恐 主义 怖的 讨论 和研究 成 为 国际 社 会 和各 国。
”
,
,
学
界共 同的 点热 多。
纵观
“9
n
·
事件 前后 国际社 会对 于恐 怖 主 义 的各 种 反应 对 于恐 怖 主,
,,
”,
,
义
的 愤怒 和 讨 声 比是 较共 同一致 的 对但于 恐怖 主 的义 认识 差 异则很 大 或 者分说歧 颇
美
国 政宣 府布怖恐主 义者动 发 的 是一 战争 并且场 战 争用的方 式 进 行 反 击 ; 一 些恐 怖
“ ”
,
主
义者 宣 称则自 己 要 动发圣
战, ,
,
对 美付 的国 反恐怖主 义战 ; 不少争 者学 认则为 恐怖 主
。义
行
是为 罪 是 犯国际犯 罪的新 向动
、
要 使我 们的 研 究对 于 实 现 理和 都论有 些一 实 际意的、
义 、 有 个几问题 恐 即怖 与恐 主 义 怖的区 别和 联 系 的 问 题恐 怖 与 争战 的区 别 和 联 系的 问
题
怖 与犯 恐罪 区别的和 系联 的 问 恐 题主义怖 战 争与怖恐 主义 罪犯 的 区别 和联 系 的 题
问 等可 能需 要 认 识清 楚,
,
本 文 无力 。这些 对 题作 问 全面的 论 只 是析想就 几个 问题作 些 一
粗
。,
浅的思考 以利 于 于对 怖恐 义主 题 问 反和 怖 主 恐
义 题问作进 一 步研 究 的 探
索恐
怖与 恐怖 主
“
义恐 怖是 人 的指 害怕 和畏 惧 的 心 理是受害 者或受 扰惊 者的感 受 人即对 于 们某 些人
。
”
,
,事或 所 物感 到受的惧 怕 ,
“
恐怖
先是 对首受 者害或 惊受扰者 的 某精类 状神态 的 描述
”
,。
其次
据 《根代现英 汉综 合 大辞典 》 解 释的
“
怖恐 ( T e~ )又 可以指 施害 者或惊 扰者 其 施
及
”.
收稿日 期 作 简者介
二:
2 X 犯(
一50
一
21
卜 安
淳 (
19 5
7
一)
江男 高苏 淳人江 苏警官 学 院 报 学 主编副 编审
, , ,,
。
害行
为或惊 扰行为 感
”,
。①
以所我 理们解 恐怖应 该 抓住 其双 含重义 作即 为 受害 者或受 惊
。
,
“
”
,
者扰 的 感 的 受 恐 怖和 作为 施 者 或害 扰惊者 行 为 及 其 果效 恐 怖的
者 后 可 称以 为恐怖 行为,
、
前
可者 以为 恐怖称。
“
“
”
恐 怖行。 导为致 怖恐 感但 恐 感 怖 产 的 却生不一 定于 恐
源如强 地烈,
,。, 、 、 、 、 、
, 行怖 为因 为 多 对 许 人 于类 存生构 成胁威 的 然自 物事 也 引起会 们人 的 恐怖感
、 、、 、
震
咫 风 海 啸洪水泥 石 流火 山 发喷 林森火 灾 灾早 蝗灾 瘟 毒疫 猛蛇 对兽来 说
人都
恐是 的怖
感怖的行 为
。
然 事自 物没有 主 宰者 ( 我们不 上信 ) 所 帝 以自灾然害 不 能成 为恐 怖 行
、为 、, ,
,
恐
怖 行为 是作 为 行 为 主的体 的 ( 或人人构 成的 群 体集 团 国 家 )行施的 以 足使 人产 生 恐
他。
该 说应足 使以他 人 生 恐产怖 感的行为 又 可为 两分种 一种 行 为是人并 无 要。
使
人产他生 怖感 的恐故 意但 实却际 上生产 恐 了怖 感的 行 为; 另 种一是 行 为人 故意 要 使他 人产 生 恐怖 并感 到达了 这 一 目的 的 行
义的为
, 。
者 前不 恐是 怖义 主的后 则者 很 能可是恐 怖 主 。
,
:s 助 ir m恐 怖主 义对 武 力暴力 的或 法使 用非或 威 胁使用 一 人个 一或个 组有 的 织 团集以 威胁或 胁迫 社 会
恐
主 怖义是 英语
e
t
n
习
ri
m
一 词 的汉 s
,译,
《美
国传统 典辞( 双 ) 解》
。
释 et
或
府 政 为的目而 危 人害类 或 财 产常 带有 意识 态形 或 政 治原
“ ”
《因 辞海》 ( 919 年 版 )释 恐怖 主 义 主要 通 过 对无 辜平 民采取 暴 力 段手 以 到一 达定的 政 和 治教宗目 的 的犯 罪 为行的 和 总较 多 用 采制爆造炸 件 事劫 扣机 押 或 杀屠 质人等 式方 成 造 社会恐怖 打击 有
: 。
、
,、
关政 府和组 织 以 足 满其某些 要求或扩大 其影响
1 种 有5
。
,
。
这两
解种 释 分有歧且都 作难定论
,
“
。
胡
合联 在他 的 博士论 《文当 代 世界恐怖 主义 对与策 中》罗 列出 的关 于 恐怖主 义 概 的定 念
义1种 恐 怖主 定 义义作 合分 析综 握 各把 种念概 最中本 质 或 重 要 在 胡内联合对 5 5
,
”
“
特征
”
,
从 确而定 恐了 怖主义 概 念
的
个方 “ 面的 涵 ( l内) 恐惧 性或 理战心 ; (2 )暴力 或破
性:。
坏 性; ( 3)政 治 性或 社会 性 (;4 ) 宣性传 或宣 扬 性;( 5) 违 法 性 或刑 事犯 罪性,
然,后 他对 恐
,
:怖 主 义 概念作 出自 己的定 恐界 主 怖义是 指 种 旨在一通 制过造 恐 惧气 引起氛社 会注 意威以 胁 有政关 或 府社会 达 到 为 种某 政治或社 会 目的 务服的 无 论 弱 者 或 强 者都可 采以用
、
的
针 对非 斗 战标 目 (特别 是 无 辜 平民目标 ) 的 暗杀爆 炸 绑 架与 劫 人 持质 持劫 交通 工
、
,
、
、
施 毒具 害计危算 机统系 以 其他及 式 的违 法形 或 事 犯刑罪 性 质 的 暴 力 暴力 威 胁非 或暴力
破坏 活
动
。“
、
、
、”
]
[ l
(”
。
一
二)
, 。
9 1
,1
·
件事 之后 对 恐于 主 义怖又有 种 种 定义
。
如张 汝伦 为
认
,
,
:
恐“怖 行 为 着有悠 ,
久的 历 史但恐 怖行 为 不等 恐怖于主义
:恐 怖
之成为 主 义 完 是全 由 它具 于 有一些 明鲜的
,
代 现特 点它 有 着明 确 的 政治 经 济 社会和目 的; 它 经 精 过 心组织 与策 充划分利 用 了 代现
算计 理 性填的 密和科 层制度的 效率 ;它 有 巨 大 拥 的 源财 足以 利 用一 切高 科 技手段 成最造大 的 恐怖
果效 ;它 不 择手 段 受 不何任道德 法和律 约 的束 意有拿无 辜百 开 刀姓 恐 以 手
怖 ,,
段, 受使 害屈者服 ”
。
。”
把他纳 粹 的 大 屠 杀 苏俄 的 拉古格 美 在 越 南国的 地毯式 轰 炸
和,,
、
、
·“
9
n
事
件 归属都 于怖 恐 主 义 认为
u td e z)的 特点 无论 革命是 反革命 与恐的 多数 对少 怖 和数少 数 对多 数 的恐怖 冷 和战热 战 恐的 怖 ](助 [ 还 是种族 绝 灭舆 论一 与律的 恐怖 都有明 显 的 度化制 特点2 i
, ,
“
代恐 怖 现主义 有着 显明的 度制化
(,。 ’ ,
,
tn s i
io
八
i叭
,
①
现《代 英 汉 综 合大辞 典 释》 或 政策 其0
。
9t
e ℃r :
(n )l恐
怖
;
;
骇惧
。
(。 2) 人令恐 怖的人 〔 物 〕
。
口 (3〕 )【讨 厌人
。
的
(4) 恐 怖 分子 团集
1飞
(5 ) 即 」【 怖 时 代 恐怖统 治恐r
复杂
定的义 有 助于认 识上 的 深刻 和理 上 论填的密 但 却 越来 越 遮蔽 了 于 对怖 主 义
认 恐
识 的 明简性
、、
,
。
简明 些看 一怖 恐 义主应 该就是 为达一 定目而的 选择 以恐怖行为 手为段
,
、
,,
。
为达 政 治目 的而 择恐 怖选 行作手为 段的 是 怖恐 义 为 达主 他 目其 的( 如 宗 教目的经 济目
的 文 化 的 军目事 目的 外交 的 情目 感 目的 而)选 恐怖 择为 行 作 手段也 是恐 怖 主义
、
、
,
。
恐
,
怖
义主者 既 能可 个人是 织 组 也可 是能国 家段
的所 择其 手的 段是 就恐怖行
、
、为
,
。恐怖 主 义
不 不是择手 段 的 而 恰 恰 是择
手 、 ,,,
,
,
。
恐 主 义怖 也并非是 现代 的 物 产 西东方 历的 史 都上,
乏不统治 者 造 反织或 组宗教 团 实体行 色黑 恐怖红 色 怖恐或白 色 恐 的怖事 例 严重 之
时
常造 全社 会高度成 的恐
,怖
,。
当代恐怖主义 果如有 特点的 话主 要 实是 施 恐 行怖 为 为 便更
。
利 方法 上科 技含量 高更 达 到 易让社 会全 恐怖 的 效
果义本 身 的特 点
,。
、
格地 说严这 并 是不当代 恐 主
、
怖
,
因
为 代 当争 战当代犯 罪 等 过与 的去战争 犯 罪 等 相 都 具比 有 施实更加
,。 。
,便利科技含 高 量更对能 社 会造成 影 响 等 等特
点
我,没 有 必要 给们怖恐主 附义 加 现 上性 代等 髦时内
、涵
怖 主恐义 的 本 质 就 以施是行 恐
、 ,
怖行 为
来造 部制分 人全或社会 的 恐怖 从而 达 到其 个 人 组 或织国 家 的 种某 治政的 经 济 的
文化 的 教 宗的或情 感的 目的
,
、 、
。
并 我且 认们识 恐 怖主义 还 要服 克以恐怖 行 为是 造
。
否,
社 成 恐怖会 结果 来评估 其是否属 于怖恐 主 义 的 向 果倾
。,
认
是定否 恐怖 主 义应该 据其根 是
否
,选
择 以恐 怖行为 来 现实 目其的 而不是 仅根仅据 其 施行 的 行 是为 否造成了社 会 恐怖的 结
因 为 如上 文 所 述 恐 怖非 义主的 行 完为成 可能造 成 社会 怖 的 结 果恐 而 怖恐 主义 者
选。
择
施 行的恐 怖行为 却 完全 有可 能 达不 到造 成社 会恐 怖 的 效 的果目 的击
目标的 质性也 不作 为能 识 是别 否恐怖 主 的 义据
,依。
还 有 恐怖 行 为
攻
,针 对
平 民 目标的 攻 击可以 造社成会
。
恐 怖 针 对 府政目标 或军 事 目标 攻 的击也 可造 成以社会 的恐 怖
①恐 肺
战与争
战争 令人 是恐 怖的不 可避 免地 具有 恐 怖性
, ,, 。
’
一 这方面 由是于 战 行 为争 造 会 对成于
,
会社和 个 的极 大 的人伤 害不 仅参 与争 的人员战 (尤其 战是 斗员人 会 伤)亡 战 争及波 区地的
民平及其财 产 也会 到受 亡伤和 遭
受破坏 回 顾 上一世 纪 的两 次 世 界大 战 中 死那了么 多
的 战 斗 员 和人 平民百 姓至 今 仍 免 令 人难 心生 怖恐 之 ; 感另一 面方是 因 战 为争过 程中 战,
,
的双争 方或一 方 会选 择施行 怖行恐 以为 战给争对 方及 社会 造 其恐成怖 效 果方的式 作 自为己 得 战 争取胜利 的 途 径和 手段
”“
,,,
。,
侵 日军在 中华国 都南京屠 杀城市 民 3 0 万 在 华北 荡扫
、,
时实
行 三 光 策政美 国 反在日战争 中 于广 长 岛崎投 下原 弹子 在 侵 越战争中实 施 地毯
,
式 炸 都是轰以 实施 恐怖 行为 造 制会恐 社怖果效 来取 谋争 战胜的利 “
,
。
9
11
·
事
发 生件西 的方 本能性 应反是 认 为某 一 或些某敌 对国 家或 对敌 势力 美
。
向
”
,
,
国
甚 整 个 至 西方世 发 动界 战争
恐
怖行 并不 一为 是定战 但争它 与战一 争 能样令人 令
社
。
,、
产 会 恐怖 生
感。
从反这 说面明 战 争 是 怖 恐
,
,
的正 因为 战 争是 怖 恐的所 以 不少 国家 组 。
,
、
织
以至 个 人 选择 以争 战为 制造作 会 社怖 恐手 段
,的
第 二
次世界大 以战 来 国的一美 系
列 、
。,
对
外战争都 可 以说 以 战 争是 为恐怖作 段 迫 使手被 战争 国 家民 族 或 组织屈服
,
美 国以
战
争 恐怖为手段 胁 迫 手 对屈 的服 略 有战时失 败 如在 ( 鲜朝 和越南 有 时) 成功 如 在海 湾 和
①
`(
9 ,·
事1件 的 击攻 标 目既 有非 府政部门 有也政 部府 门共同 成美造国 社 会 高 的恐 怖度,
”
,
。
科
沃索 )
,
。
以
争 为战恐 怖手 段 胁敌迫对 国 屈 家服可 为 称 战争恐 主怖 义
,。 ,
,
。
战争从 具有 怖性 到 恐以战 作争为 制 恐造 的怖手段 这其 中 既显 示 恐 了 怖 战与 的 密
争切 联 系 又映反出 恐怖 与 战争 不的 同性质果 。
, ,
恐
可怖以 与战 争关无也 可 是能 战争的一 种 效
, 。。,
恐
怖 义可 主以不涉 及 战争 也可 以利 战争用甚 至采取 争战 方式的另 一 方 面争也战 可 用 利怖 恐即 恐以怖行 为 为段来手 进 行 战争 争战与 怖恐 相结 合 的极 致是 就怖恐 主
战义
。争
恐 主怖 战争义是 由 怖恐主 者义发动 的主 要 以恐怖行 为为 段手的 战争
生 后 美发国 英 认国定 这 是 怖 恐义主者发 动 的 一场战 争 的性 质 该应就是 恐 怖 义战主争
, , 。
、。
“
91,
·
件事
”
。
如 果 这 种说法 成 立 这 场 战争
。
”
因 为正 英 美 认 为 9n 事 件是 恐 主 义怖者 发 动 的 恐 怖 需 要指 出 的是 如恐果
, ,,
“
·主义 争 所 战以 他们称 自 己 发
起 的 击反性 战 争 为 恐反 主怖义 争战
怖行
为 恐怖或 义主只 是 服 务于 战 争 的 段手恐 行 怖为恐或怖 主 的义 非 义正与 否就 应 该依 据 战性 争质的 非 正义 否与来 定
确。
所
以 美英
将,
“
·
9
n
事
件 宣 为恐布 主 怖 义 争战就
增。
”
加了 这 恐一怖主义 袭 击件 事身 本是 非否正义 的 不 定确性
恐
怖 与 犯
从 罪战 争的角 认识度恐 怖 行 和为恐 怖 主 义 会误导我 们仅 从仅 战争 手段 的 层 面 去理
解恐怖行 为和 恐 主怖 义 性质的 就 会人进另 一 理个 论 层
、 、 面。。 ,
如
从 犯果罪 的度 认 识恐角 怖行 为 恐 和 怖主 义我 的们 认识
, 。
,
许 多犯 行罪为不 具有 恐怖 性但 有 多许犯罪 为行 有 恐 具性
、
许多怖犯 罪的过程 方。
、
式
手 结段 果 任何等一方 面 都 可能给 受者害 目 击 或事者 后 情 知造 成 者怖 感 恐 性 的严 质重 (性如 处 应罚 刑的 轻 ) 倒重 不一定 决能定 犯 行 为罪 是否具 有 恐怖 性,
, 。,
而犯
罪,
即便是
杀人
犯 罪有 的 不也 具有 怖 性 恐例 如 在不 允 施许 安行乐 死的 国家 以 乐安方 式 死致 人 死亡 就 是 不具有恐 怖 的杀人性犯罪
, ,,
而
有一些 轻 罪甚 至仅 是 违法 的 为行却 完全 可 以给 人造成 恐 怖感例 如杀窃 人 禽他并 畜 悬 于之道 途 的行 为就足 以造 人成 们的恐怖 感 犯罪 为
。
行。
,
给人 成造 怖感 很恐 程大 度还上与犯 罪 行 为发 生 的境环 犯 罪情 内容节和 结果 内容 信等息的
播传 方式传 范播围 等有关
, 、 ,。
、一 个
持手 利 锋菜刀 的 如果人 他身 处 厨房或 家 庭 内 之
是
, 。
,,
正
常 的 ; 如 他在 街头果 奔 跑 就足 以 让 少 不人 感恐到怖 ;如 果他 是在 航 器空之 中 他 会就给
人造成 极 为严 重恐 怖的 从而感 构 犯罪成 的结 果成
。
这 是行 与 为境 的关 环系,
。
“9
·
n
事
件 之所以 。
”
在 极
短的时 间 令全内 世界的人尤 其 是欧美 人 感到震 惊 和恐 怖 则主要 是 现代 传播 工 造 具恐怖将 义者 制造主 恐的 怖 效果 速迅扩 大至 世全界 的 是 全 世 界传 的 工媒 作者, ,
然恐当 怖 主义 预者 先料 了 当定代 的 媒 传工 作 者会为 他们 完 成 这一扩 大恐 怖 效 的果 工
作们我理 恐 怖 解 恐怖 行为
于和恐怖行 为
。 ,。 ,,
。
认
识 一 些到犯罪 行为具 有 怖恐 及 其性复 杂的关系 有 助 于 们进 我步一 识认犯 罪也 助有 于
如前 所 论 怖恐行为导 致恐 感 怖恐 但怖 感的产 生 却 不一 定 源
, ,,,
进一 步 说便即 是人 给造人成恐 感怖的行
为 也 不一定 就是犯 罪 行 为 甚
。至 。 、
、 传媒 工作 者大扩 了恐怖 的 感范 受 不 论 围其主 观 动 机如 果都不 能认 为他 们是 罪犯 或 违 恐法怖 艺 文作品 包( 恐 怖小 括 恐怖说 影电 恐怖 电视 等) 创 作的 者 作制者给 人们制 了 造怖感恐我 们 也能不认 他们是 犯为 罪 或 违法
也不一 是违法 行定为
、 。,
另
外 认 非 识罪 犯 的造制恐怖 的行 为也 是 有 意义的
2
9
,
。
“·
9
n
事
件发 后 不 少 人指生
”
,
出 这一 恐
怖行为是好 莱 坞 恐 怖影电 ①情 节的 现 实 翻版
,, ,
,。
但 美
国政 府 显 然 不 以可 对 有关
。 。
的
好 莱恐坞 怖电影 制的者作追 究 刑事责 任不 认 能 他们 犯为 教 有恐唆怖 主义 犯 罪的 罪 行
然 这而提 出 一了个犯 罪 防 方面控 的 要重 课 应题该 是值得 人 深探讨的
不 容 视忽的是 恐 怖 是 犯 的一 罪种 要 重手 段,
。犯 罪与 怖 联恐系最 密切的是 目前人们 ,
,
普
遍关 的注 怖恐主 义犯 罪,
。恐
怖 义主犯 罪 该 是为应 实现 了 恶意目的 采取 怖恐 手 段 制 造怖 恐效果 给不特 定 的造 成 人 严 的伤重害 并 造成普 遍的恐 怖感 的犯罪
。、
恐怖 主 ,犯义罪 不 限并 特于 定的 主 体
,
、个
,
人
组织或 国家 都 有可 能 实恐 施 主怖义 犯罪 行为 ; 恐怖 主义犯 也罪没 有 特定 的 体客个人 组织
或 国 都可 家成能 为恐怖 主 犯义罪 针 对 的目标和 害 侵 对的
象, ,, 。
怖 恐主义 犯罪 最 大特的。
点
是恐以怖 为 行为手段 犯罪其 目 的标实 以 现造 成社 会普 遍 的 恐 怖感 为 标
之志 间总也是 密切 的有 联 系的。
犯罪其目
,
标
和侵 对 害有 象时一 致 是 有的 时 分离 的是 但即便 犯 罪 标 目和侵 害对 象是 分离 的 者两对于
“ “
·
9
”
1事件
”
,
我 们 只
从有恐 怖主 义犯 罪 角度 的去
,认。
识才认清 能它的 真 正性 质”
,
。
9
·
n
事件
不 是 战争 而 是 犯
, 罪,
“
9
11
。
·事件
之 前 生发的
”一
列针系 美 对国的 似 的 类 恐 事怖件② 应 也 被该 看 是作恐 怖 义主 罪犯
,
为作 犯罪,
,
“
·
9
事 件1 的造制者 以 恐怖行 为手为段 造以 成 界 世社 普遍会的 严 重 的怖恐 为成 功 标志 其侵
,
害 象对一是 界 贸易世中心 一是 五 大角 (楼 犯 罪 预 谋应 该中 有还 其他 侵害对 的 象 )其犯 罪
标 目 美是 国政 府
。
正
是 这 恐 怖 主 义 犯 罪 的一 打击目 标的 定 特性 使得 美国 府 认政定 恐 怖 。
,
主 者是义 在 发起 场战 一争
但
以 打 击国 政家 府为 行 为目
标 的不 一 定 是 就 争 战各国 法
刑。
,
关有危 害 国家安 全的 条款所 定 的规 就是 以都 侵害 国 家 利 益为 目的 犯 罪
,的
, 以所认 一
定,
恐 怖主项 行义为 是战争 还 犯是罪 要 主 应 不该 据该 依 行为的 的 目而 应该辨 别 该 行 为 特的
征
。
9“
1·
件 事恐怖等 主义行 为 的主要 特 征 是实 施 怖 行 恐 为以 我 伤自害 和伤 无 害 辜的,
”。
,
特定 不人 而 造成会 社普 的 遍 怖 恐手为 段 来达 到 击打 美 政国府 的目 的
这应 说 该 是 典型
的 怖恐 义 犯 主罪
。
余论
强调
n9事 件 等 该 是 应 恐怖主 义 犯罪 其 的 目是为 了 更 好 认 地识恐 怖 主 义 性的“
·
”
,质
。
其 实 即
,
便“
n
9
·
事件 真 恐 是 怖主义 战 争行 为 争 战也可 能 是犯
,罪 ,
”
,
。 是只要 一场
。
把
战 争确定 为罪需 要另犯外一 些 其他 的重 要 数参如 要 关 于需 该 争战 的善 恶 评 价要
等待 时过 境后迁的历 史 的 论公
,, 。,
而 对战,
争
的 恶善 评 是价 战争 的 何任一 都难 以 自我 定方 论的需 要处 于 争局战 外 者的 价评最好 是
而 对 于犯 我 罪 却们可 以 方 便地 依 据相 关 的法律 作
。出
判断 采 取有并 针性对的 惩 罚 措施
益的作 为 。
当然美 国 政府 恐把怖 主 义犯罪 认 定 为 怖恐主 义
战,、
,
争
正如 它把 科 沃索 战争 中的 一 方领导 人认 定 为罪 犯是 基 于 它己 自 的际 国 政 治军 利事
美总 统国布什 在是
“·
9
n事 件 后
第四 次 发讲表 时话 才认定 这次 怖恐 活 动是
”
①
②
《 国如家的 人 敌》 真实 的《谎言 《暴》潜走龙 1 》 空《军 一 号 》《 立独 日
、》
、
、、
。
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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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年 朗伊 美的 大国 使馆被 劫持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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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6 83 年柏 俱乐 林部爆炸 年黎 巴 嫩的 美国 海 军军 营 杀 性自 爆炸 案
1,
,
9
案 18
年 泛 美8航 空 司公 洛克 比爆 炸 1案9,
年3世 界 易贸 中大厦爆炸心 案卯18 年肯 尼 和 亚 桑 尼 亚坦美 国使大馆 ,
,
爆
炸 案
2X( X
)
年美国 海 军 尔 号科 受自杀 性 炸 弹攻击案等等
。
“争战行为 ”
”
。
①。随
后
美 ,国国 务 卿鲍威 宣 尔称
,
:
“这 不
仅 仅 是针对 美国 的 战 这是争 一 场针
,
,
对文 世明 界 对针所 有仰 信民主 的国 的 战争
家的 宣
战
、
②
”
“
恐怖 分 子对美 国 的 袭实 际 上 是击美 国对,
,
以所可 说 以说不
,
“
9 1
·
事
件 恐 怖 是 义 主犯 罪 而其 为称 恐 主 怖 义战争 是。
”
美 政国府 经 过一 番 真认 思考 和策 划 后以的 产 物
正 是对 这一事件 的争 战性质 的 认定 美。
,
国 就有 了 下 接来 的出兵 阿 汗和富对 伊 克拉 动武 的理 由
参考文 献.
:
M 〕 北. 京: 方东 版 社 出 ( 2l] 胡联 〔 合当世 界 恐怖代主义 对 策 【 与 X)
,
.
1
2 〕〕J读 书【 张 汝伦 恐怖 主的本义 【源.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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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 挥
赵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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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布在 事 件发 当生 天 发 表三 次 话讲 中称
“
: “
这是一
显场而 易 见 的 对美 针 的国怖恐 主 义 件事“
”
,”
,
要 找 罪 寻 的行划策
,
“”
者(’, 第 一次 ); 这 显 然是对美 的国怖恐 义主攻击 ( ’ , 二 第次) ;我 们 受 到 恐了怖 义 分主 子蓄 意 的攻 数击千人 在恐怖 分 子卑的劣 和罪 恶径 下行突 间然掉失了 宝 贵的 生 恐怖 命 子 的大范 围屠 戮分 为 行在旨 我 将们的国 家 向
引
““
恐怖 主 义分 子的袭 击… … 无 法动摇们牢我 固的 国 家基 础我 们 美以国 人的善 良 回 应 罪 恶 我 们强 大的 军队 准备 随投人战斗时 我已 下令 美 所有国的 情 报机构 和警察机 全构力找出 事元攀 凶 并其 绳 之将以
混 和乱 倒
”
,退 ,,
”
“
”
“”
“
”
,
“,
法 (第
次三 )②
美。国 国 务卿 是在 受
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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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
C
电视台记者
采 访说 这时一番 话的
。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