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责任制
教师岗位责任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合作,乐于奉献;
二、认真对待每一节课,明确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全面把握课程的深度和广度,贯彻少而精、因材施教原则,突出重点,解决难点,讲究教学方法,启发学生积极思维。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认真负责,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四、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勇于探索,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教学技能,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备课,按大纲要求进行教学,不得任意调课。
教师岗位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岗位责任制是学校实施责任目标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保证学校各内设机构工作有序运行和教职工责、权、利的有机统一,根据正宁县文教体局的安排部署,制定此方案。
一、学校内设机构职能:
1、教导处
(1)起好校长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协助校长制定教学管理方案。
(2)负责组织管理全校教学工作,全面落实部颁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
(3)负责学校保密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教职工考核、评职、聘任等有关手续
(5)负责起草学校的有关文件、资料。
(6)负责教师教学工作的安排,教学常规的检查、指导工作。
(7)组织管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8)负责教研活动及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
(9)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10)负责义务教育统计工作。
(11)抓好体卫、艺术教育工作。
(12)负责管理教务室、“九义”资料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演播厅等工作。
(13)了解学生、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研究处理。
(14)组织实施学生评教工作。
(15)完成学校党总支、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研组在教导处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研、科研工作计划、总结;开展常规性的教研活动;负责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包括科研课题的申报、实施、结题等工作;负责教育信息资料的收集、管理,为教学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经验总结。
2、政教处
(1)负责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各项制度、
措施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2)领导各年级,抓好班级组织管理工作。
(3)协助学校支部指导共青团工作。
(4)负责全校值周管理及纪律、卫生等方面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评比工作;负责管理全校学生的考勤工作。
(5)负责升、降旗仪式,各种节日、纪念日庆典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学校艺体节、入学教育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7)负责全校教育宣传工作。
(8)负责学生的操行评定、德育考核及学生评优和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学生家长评教工作。
(10)指导各年级抓好家校联系的各项工作,办好家长学校。
(11)完成学校党总支、行政的其他工作。
3、总务处
(1)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建设的整体规划。
(2)负责编制学校经费预算,组织财务决算工作。
(3)负责学校财产和财务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教学物质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
(5)负责学校修建、维修工作的管理。
(6)负责师生的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7)协助校长管理勤工俭学工作。
(8)负责校园的绿化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重大庆典或活动,对外宣传及社会实践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师岗位责任:
1、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教书育人,一丝不苟。
2、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具备合格教师的职责,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广博的文化知识,关心、热爱学生。
3、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及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响应学校各项号召。
5、每位教师要在每个学期内写1—2篇论文,每人还要确定一个专题进行研究,共同讨论形成研究结果,要有记录。
6、团结协作、形成教育合力,教职工之间要团结合作,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做到互相学习、共同教育学生。
7、教师要树立校荣我荣、校耻我耻、共同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8、奉公守法遵守纪律。“奉公”就是要遵守法律、法令、法规,遵守纪律就是要求遵守学校纪律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间退,有事要执行请假制度。
9、工作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并且热心学校工作。积极主动承担和完成学校其它工作。
10、教师语言文明、准确、饱含激情,衣着整洁、举止端庄、时刻要记住自己的职责是为人师表。
教师岗位目标责任制(试行)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局的工作部署,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实施“为人为本,依法治校,益教益学,科研促教”的治校方略,努力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强化教学质量意识,以学科教学为基础,以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的育人模式。积极倡导“学为主体,教为主导,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双主体”的教育观念,为培养四有新人而作出贡献。
总目标:
1、 建立一个较科学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体系,建立一个公正,有效的教师岗位责任制的评价制度。
2、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有效的竞争机制,激发教师的竞争精神,建设勤奋、求实、严谨、团结、守纪的良好校风,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眼提高现有队伍素质和师德修养,支持教师的业务学历进修,努力造就一支“严谨、创新、进取、爱生、团结、奉献”的良好教风的教师队伍,培养各级学科带头人。
4、争取多方支持,不断加强学校内部设施建设,不断增进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5、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创建一个有利于师生的学习,工作,生活的校园环境。
分目标:
1、2006年度,初步建立一个较科学的学校教育工作管理体系。落实教师任期目标责任制。制定有利于竞争精神培养的奖教学制度,加大教师岗位的奖罚力度,合理安排教师工作岗位,给青年教师在担子,充分发挥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新课程的培训和探索。
2、2007年度,建立一个系统的,“刚性”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价体系,以制度管理学校,造就一支“严谨、创新、进取、爱生、团结、奉献” 的良好教风的教师队伍,完善学校的教研工作制度,做到科研促教,深入钻研以新课标,更好地服务于教学。
3、2008年度,不断完善“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益教益学,科研促教”的治校方略,立足校本的培训以“三个一”为载体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做到校本教研工作有规划、有措施、有事题、有成效,力争有更好的教学叙事,教学论文能评上镇以上的优秀作品。
4、2009年度,新课程教学水平有了质的提升,教学科研取得成效,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校园环境优美,形成“勤奋、求实、严谨、团结、守纪”的良好校风,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5、2010年度,完成岗位目标任务,任期内各项指标达到镇中心小学的要求,教学科研有了质的飞跃,教育教学质量成效显著、培养了一批作风严谨、诚信求实、团结向上的教学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目标依据:
依照国家教育的政策、法律法规、县局有关文件及工作意见、所城镇小学管理制度、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制订本教师目标责任制及考评方案。
考评与奖惩:
1、以考评成绩为依据,每学期考评奖惩,每学年进行综合评定等次,每学期占量化分数的50%。90分以上为优秀,75人至89分为称职,60分至74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2、被考评不称职,第一年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不称职、连续三年基本称职,学校向中心小学提请调离原单们工作。
3、被考评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教师不能参加年度评优选先。
4、本考评成绩为评优选先及期终奖励的重要依据。 考勤及加分扣分细则
1、学校实行“坐班制”。采取上班签到,教师应按时上班(上班时间为上午7:50—11:10,下午1:50—4:20);如实签到,代签或乱签的以缺勤计。考勤以学月计,能坚持全勤,给予10元奖励(凡是一个学月中有三次迟到或一节早退、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的,不能享受全勤奖)。能坚持全学期全勤者在考评中加奖2分。
2、在哺乳期(婴儿出生未满一周岁)的女教师,如遇空课,上班
时间可延慢30分钟,下班时间可提前30分钟。
3、教师无故旷课,一天以6节课计,每节课扣5分;无故旷课3天起,考评成绩为零分,并报上级查处。事假者每节课扣0.5分;病假者,凭医院证明,不扣考评分(住院或特殊情况由学校主管领导研究,酌情处理);参加电脑培训、函授学习者,应按规定时间往返,不列入扣分,也不能列入学月全勤奖分;参加上级活动、学校公务,以公假计;凡是丧假(直属亲属丧亡)、婚假、产假,不以全勤计,也不扣考评分,允假时间按上级规定执行。
4、凡是请假应有书面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主管领导批准,二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由学校校长批准;请假五天以上由镇中心小学领导批准(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的,应先电话口头请假,并在回校后补上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课)。
5、未经教导处同意而私自调换功课者,以旷课论处。
6、学校实行值日制度。由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包括值日学生)组成,值日人员应按轮值表规定时间、地段、要求做好值日工作,凡能按要求做到的,每学月奖给20元,并在考评分中奖1分。在一个学月中有2次迟到的,该学月值勤考评不得分。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值日的,应事先向当日值日领导请假或事先调换,否则视为缺勤,该学月不能得奖;因玩忽职守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应负责任。
7、凡是上校性公开课(示范课)或讲座者,每场次(节)奖给2分;上镇公开课(示范课)者,每场次(节)奖给3分,(检查性质者除外);参加县级或以上公开课者,奖给5分。
8、辅导学生参加县实验中学入学检测,以正取人数计,考取每个名额奖给参考科目辅导的教师(语、数、英)共700元,并加奖辅导教师每人10分。
9、教师参加镇级以上各项竞赛获奖一、二、三名加分标准:镇级分别为1.5分、1分、0.5分;县级为4分、3分、1.5分;市级为别为5分、4分、3分,同项加分选最高奖项。
10、教师发表论文或教学叙事等作品获一、二、三名(等)加分标准:镇级分别为1.5分、1分、0.5分;县级分别为3分、2分、1.5分;市级分别为5分、4分、3分;省级分别为8分、7分、6分;作品应得到教育局主管部门认可,在县、市、省、国家报刊杂志发表的以同级最高奖项,同项加分选最高项。
11、辅导学生参加镇级以上各项比赛(含质检单科成绩、不含实中招考及镇训练检测),获奖一、二、三名(等)加分标准:镇级分别为1.5分、1分、0.5分;县级分别为3分、2分、1.5分;市级分别为5分、4分、3分;省级分别为8分、7分、6分,同项加分选最高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