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方发达国家金融自由化的改革
论西方发达国家金融自由化的改革
摘 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金融自由化的呼声也日益高涨起来。特别是1999年11月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之后,一个放松管制的金融自由化时代似乎已经开始。本文将就美国、英国、日本在金融自由化改革中所实施的措施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对西方发达国家金融自由化的改革进行评述。
关键词:金融自由化;措施比较;总体评述
一、金融自由化及其表现:
所谓金融自由化,是指80年代初西方国家普遍放松金融管制后出现的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充分经营、公平竞争的趋势。其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1)价格自由化。(2)业务自由化。
(3)市场自由化。(4)资本流动自由化。金融自由化改革对增进金融市场效率,深化金融体制以满足现实经济高效运行的需求,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美国、英国、日本在金融自由化中采取的措施及比较:
(一)、美国在金融自由化中的表现:
从70年代到80年代,美国的金融界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美国的金融机构的生存基础一度遭到严重动摇。为避免全面金融危机的发生,建立健康而富有竞争力的金融体制,美国着手对金融业实施一系列的改革。
(1)减少金融业的经营风险。为稳定金融秩序,通过提高银行自有资本的比例,增强了银行应对不良贷款增加的能力,从而减少破产风险。
(2)增强金融业的竞争能力。第一,提高金融业经营效率;第二,放松了银行兼营其他金融业务的限制。1989年以后,美联储通过对《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第20条作更宽松的解释,使商业银行得以进入新证券发行市场,银行业证券化由此得以迅速发展。
(3)激活资本市场,恢复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为增强美国资本市场的竞争力,美国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使美国资本市场的金融创新空间迅速增大,给各类风险喜好者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投资机会,美国资本市场的活力由此得到空前提高。
(二)、英国在金融自由化中的表现:
为大幅度提高英国金融市场的功能和效率,英国进行了一场规模宏大的金融改革,人们称之为“金融大爆炸”。这一时期,英国金融业改革的核心内容是金融服务业自由化:
(1)取消经纪商和交易商两种职能不能互兼的规定,经纪人与出场代理人互相兼任,放开交易所会员资格的限制;
(2)取消证券交易的最低固定佣金限制,实行证券交易代理手续费自由化;
(3)废除各项金融投资管制,银行开始提供包括证券业务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等。在监管方面,英格兰银行将监管银行业的职能移交给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
(4)将确定基础利率和实现通胀目标的责任从政府转到英格兰银行,英格兰银行被赋予独立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力;
(5)将英格兰银行监管银行业的权力移交给金管局,形成不按机构监管而按功能监管的格局。
(三)、日本在金融自由化中的表现:
自90年代以来,日本金融业一直陷于严重的危机之中,金融机构破产风潮此起彼伏,于是日本政府提出了金融、财政、经济结构、社会保障、行政和教育六项改革措施,被人们称为日本的“金融大爆炸”。日本这次“金融大爆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彻底解决不良债务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公司的不良债务的解决。第二,银行和信用组合的不良债务的解决。
(2)对日本银行法(中央银行法)进行修改。此次进行修改的目的是要增强日本中央银行在制订金融政策和加强宏观调控方面的独立性与金融机制的透明性。
(3)修改外汇法,废除大额外汇汇出许可制,废除现行的外汇银行制度。此次改革彻底取消了外汇交易限制,实现了日元的的完全自由兑换,资本流动完全自由。
(四)、三国金融自由化改革的比较:
(1)利率自由化。首先是英国在1970年代后期即已完成存贷款利率的自由化。继而美国自1980年开始分阶段地取消对存款利率上限限制,1986年1月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上限的取消标志着美国已实现了完全的利率自由化。日本在利率自由化方面步伐稍慢,但自1984年以来,已经逐步放宽了利率限制,中央银行对贷款、大额存款的利率限制已经基本上不存在,对小额存款的利率也已基本放开。
(2)金融机构业务综合化。西方国家都先后通过修改有关法律、取消行政干预等方式允许金融机构经营多种业务。如美国1980年通过了新的《银行法》,允许商业银行和储蓄银行、证券公司之间进行业务交叉和竞争。日本在1981年通过的《银行法》也允许商业银行、长期信贷银行、信托银行等经办有价证券买卖业务。英国在1986年对伦敦证券交易所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了实行多年的经纪商和交易商两种证券公司职能不得互兼的规定,同时取消了对证券交易最低佣金的限制和非交易所成员持有交易所成员股票的限制,实际上使所有金融机构均可参加证券交易所交易。
(3)金融工具多样化。1980年以前,西方国家金融工具只限于存款、债券、股票和商业票据等为数不多的几种,而股票、债券的种类也不多。随着金融改革浪潮的涌起,金融工具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多,股票和债券的种类大增,与信托业务有关的金融工具的大量涌现和“组合式”金融工具的出现。总之,金融工具的种类是越来越多样化了。
(4)金融市场开放化、国际化。西方国家普遍放松了对金融市场的严格管制,金融市场日益开放化、国际化。如美国在1981年末开设了“离岸金融市场”,日本在1986年底开设了“东京境外金融市场”,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全面开放,使伦敦作为传统的国际金融中心更加国际化。而且,大部分西方国家放宽了对非居民在本国进行资金交易的限制,减免了税收,使资本日益不受限制地跨国流动,各国国内金融市场逐渐与其他国家的金融市场实现了一体化。
三、对西方发达国家金融自由化的改革的评述:
通过上述种种改革措施,西方国家普遍实现了高度的金融创新与深化。金融创新与深化冲破了传统上政府对金融市场严格管制的局面,促进了金融市场一体化,推动了市场竞争,提高了整个金融体系的效率;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来讲,由于金融创新与深化加强了金融资产之间的替代性,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节约了有限的资源,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所以说,1980年代后期以来,西方国家以“自由化”为特征的金融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
参考文献:
1、杨胜刚:《比较金融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美]莱斯特·瑟罗:《二十一世纪的角逐——行将到来的日美欧经济战》,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3、[美]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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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英]L·罗宾斯:《过去和现在的政治经济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