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张文显第四版笔记考研
法的概念
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
法的要素
法律体系
权利和义务
法律行为
法律关系
法律责任
法律程序
法的价值概述
法与秩序
法与自由基本价值
法与效率
法与正义
法与人权法的本体
(法是什么)法法的价值法的历史
法的起源和发展法律演进—继承、移植、改革
全球化与法律发展理法的制定——立法
法的实施——守法、执法、司法
(如何进行)法律职业
法律方法
学
法与经济
法与社会
(法与社会
其他方面是
如何相互作
用的)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社会建设
广义:法律的整体。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等。
语义分析:
狭义: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法
法的本质:
更深层次本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的
1、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基本特征: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概
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念
法的作用:1、一般作用和具体作用2、整体作用和局部作用
3、预期作用和实际作用
4、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
5、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
6、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初级本质:统治阶级意志分类:
局限性:1、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
2、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并非任何
问题都适用
3、法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
适应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局限。
4、在实施法律所需的人力资源、精神条
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
不可能发挥作用。
含义:具有法律效力的表现形式(法的效力渊源)。
1
、其与法的效力的直接联系2、现行的法律文件须有一定的法律表现形式。
重大意义:
类别:1、成文法。规范性法律文件、非规范性,国际法。
2、不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惯例。
当代中国法
渊源1、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表现形式2、正式渊源:8个
3、非正式渊源:习惯、政策、判例渊源法的渊
源
分
分类
类
效国内法与国际法公法与私法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与特别法
时间效力
力效力空间效力
对人的效力
是由适用对象、适用时间和适用空间三个要素所构成的法的约束力。法的实效与法的效力区别:
1、法的效力表明了法的两重性:即表明了法存在的价值和权威,也反映了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客观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因此,法的效力提现了法的属性,而法的实效注重的是法的实际效果。
2、法的效力尽管也涉及对法的内容的保障,但其重点是表明立法者的主观愿望,也是任何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标志,属于“应然”范畴。而法的实效表明的是法的实现的客观结果与状态,属于“实然”范畴。当然,从某种意义讲,法的效力是法的实效的重要原因。
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的原则:
解决法的效力冲突,首先必须明确法的效力等级,亦称法的效力位阶。
解决法的效力冲突,一般使用如下原则:1、根本法优于普通法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新法优于旧法4、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按上述原则解决效力冲突还存在问题时,可采用依法裁决,由法定机关撤销或改变,进行备案与审查方式解决。在法治国家,还有法律系统化的方法,如法规清理、法律编纂等。它可以解决法的效力冲突问题,而且有利于法治的实现。
释义:
法法律概念:
(要素一)
分类:
的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律的基本要素。三要素
功能:1、表达2、认识3、提高法律和理化程度功能1、按功能分为描述性概念和规范性概念2、按确定性程度分为确定性和不确定性概念3、按涵盖面大小分为一般和部门法律概念
含义: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
要法律规则: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
(要素二)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性规则
分类:规范性规则和标准性规则
素调整型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强行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
含义: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者是为其他法律要素
法律原则: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
(要素三)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
基本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原则
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法律原则作用:1、为法律规则和概念提供基础或出发点,对法律的指定具有指导意义,对理解法律规则也有知道意义。
2、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
3、法律原则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以纠正严格执行实在法可能带来的不公正。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区别:
1、在对事及对人的覆盖面上,法律原则较宽,法律规则较窄。
2、在变化的速率上,法律原则有较强稳定性,而规则改变要容易的多。
3、在是否使用的确定性方面,原则较为模糊,而规则较为明确;当原则与原则、规则与规则相互冲突时,选择的方法也不同。
法律原则适用的特点:
1、法律原则的适用存在于法律运作的全过程。
2、法律原则的适用存在分量问题。
3、法律原则的适用可以排斥规则的适用。
法律原则适用的规则:
1、只能适用法律原则,禁止适用道德原则、政治原则等非法律原则。2、法律规则优先适用。
3、严格说明理由。
成的一个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特点: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08年已考)
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12年已考)
法律体系与法系
概念: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
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
1、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划分标准
2、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划分原则:1、整体性原则。
2、均衡原则。
3、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将制定的法律。
1、宪法及其宪法相关法2、民法商法3、行政法4、经济法
5、社会法6、刑罚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
律体法律部门及其划分系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点:
1、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2、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3、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4、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
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组合而形成的一个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而法制体系则是指法制运转机制和运转环节的全系统。法制体系包括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法律监督体系等,由这些体系组合而成一个纵向的法律运转体系。
法律体系着重说明的是呈静态的法律本身的体系构成,而法制体系则除静态的法律规范之外,更着重说明的是呈动态的法制运转机制。
从相互关系来讲,法制体系包容着法律体系,而法律体系则组合在法制体系中。法律体系与法系:
法系是指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在历史上所形成的具有相同法的结构和法的表现形式的一种法的类型,法系的概念更多的表达的是一种法律传统,他是跨越历史和国度的;而法律体系指的则是一国内部的由现行法律规范所组合而成的法律部门的统一整体,它只能包括现行法律,而且只能在一主权国家范围之内构成。
权利
和
1、应有权利义务、习惯权利和义务、法定权利和义务,现实权
义分类:利和义务(按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形态分)
2、基本权利和义务、普通权利和义务(按体现社会内容分)
3、一般权利和义务与特殊权利和义务。务(按对人效力范围)
4、第一性权利和义务与第二性权利和义务(按因果关系)
5、行动权利和消极义务与接收权利和积极义务(按意志和利益)、个体权利和义务、集体权利和义务、国家权利和义务、人类
1、结构上的相互关系
关系:2、数量上的等值关系
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4、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
第一性权利是直接由法律赋予的或由法律授权的主体依法通过其积极活动而创立的权利。
第一性义务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或由法律关系主体依法通过其积极活动而设定的义务,其内容是不许侵害他人的权利,或适应权利主体的要求而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
第二性权利是在原有权利受到侵害时产生的权利。
第二性义务其内容是违法行为发生后所应付的责任。
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1、权利直接体现法律的价值目标,义务保障价值目标和权利的实现。
2、权利提供不确定的指引,义务提供确定的指引。
3、确定指引与不确定指引标识着义务与权利另一功能上的差别:义务一起强制某些积极行为发生、防范某些消极行为出现的也有的约束机制而更有助于建立秩序,权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而更有助于实现自由。权利本位的法律特征:
1、社会成员皆为法律上平等的权利主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范围内,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在于保障权利的实现;权利是第一性的因素,义务是第二性的因素,权利是义务存在的根据和意义。
3、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或强制的情况下,可以做出权利推定,即推定公民有权利去作为或不作为。概念:
权利: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义务: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
释义:
法
结构:律
个人行为、集体行为和国家行为根据主体性质和特点
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根据行为的法律性质公法行为和私法行为
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和相互关系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主行为与从行为
根据行为构成要件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完全行为与不完全行为概念: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特征:1、具有社会意义2、具有法律系3、具有意志性内在方面:动机、目的、认知能力
外在方面:行为、手段、结果
行分类:为
概念与分类概念: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以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分类:1、宪法法律关系与其他部门法律关系2
、调整型法律关系与创设性法律关系3、纵向法律关系与横向法律关系
4、双边法律关系与多边法律关系
5、第一性法律关系与第二性法律关系法
律
种类:自然人、组织、国家
主体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
关资格。
行为能力: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行使权利和履行
义务的能力。
系客体:概念:主体的意志和行为所指向、影响、作用的客观对象。
特征:客观性、有用性、可控性、法律性
种类:物;人身、人格;智力成果、行为、信息
条件:法律规范、法律事实
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
种类:肯定性法律事实与否定性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又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
定义: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
法释义:本质:行为的规范评价。
责任主体(必备条件)
构成: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核心)
律损害结果
主观过错
种类:民事法律责任
责行政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
违宪责任
任含义:
认定与原则:责任法定原则
归结因果联系原则
责任与处罚相当原则
责任自负原则
惩罚: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违宪制裁
承担:补偿:民事补偿、国家赔偿
强制
减轻和免除:1、实效免责
2、不诉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
4、补救免责
5、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
6、自助免责
7、人道主义免责
法律责任的本质属性体现在:
1、法律责任是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或社会集团运用法律标准对行为给予的否定性评价。
2、法律责任是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所引起的合乎逻辑的不利法律后果。3、法律责任也是社会为了维护自身的生存条件而强制性地分配给某些社会成员的一种负担。
概述:调整方式:分工、抑制、导向、缓解、感染。
1、程序的分化
构成要件:2、对立面的设置
正当法律程序:3、程序中立(预设性、中立性)
4、自由平等且实质性的参与
5、理性对话和干涉
6、信息充分和对等
7、公开
8、及时和终结性
1、促进实体目标的实现
价值:2、增进效益和福利
3、限制权力恣意以保障权利
4、保证决定的正当化
5、对尊严的尊重法律程序
法系就是根据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体系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而对其进行的一种分类,通常把形式上具有一定特点的、属于同一历史传统的若干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划分为同一法系。
资本主义法的原则:1、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契约自由原则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本质:
1、从阶级属性的层面看,是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2、从产生方式和存在方式的层面看,是经由民主立法程序形成并存在于各种法律渊源之中的国家意志。
3、从生产方式的层面看,根本使命是为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服务,为最终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和实现共同富裕服务。
4、从社会作用的层面看,是引导和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权威性行为准则。
起源法1
、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一般规律2、从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演变过程、受宗教规范和道德规范的深刻影响,特别是初期
1、产生方式不同
与原始习惯区别2、体现本质不同
3、适用范围不同
4、调整内容不同
5、实施方式不同
6、历史使命不同的起
概念: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以及现实生活中的法。
源1、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是根本原因
2、社会革命是更替的基本条件
1制度2、封建社会法律制度
3、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4、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当代中国法律制度本质国家意志与客观规律的
权利确认与权利保障的
强调实施与自觉遵守的
一国与两制的统一
国情与公理的统一
大陆法系,是指以古罗马法为基础,以1804年公布实施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制定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仿照他们制定的各国法律体系的总称。
英美法系,指以中世纪以来至今的英国普通法为基础的,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英国普通法所形成的各个国家与地区的法律的总称。特点是:受罗马法的影响不大,以判例法为主要的法律形式了虽然也颁布了一些制定法,但通常只是由判例归纳而成,其中的许多概念或原则来自于司法习惯,因而在解释与适用时往往需要借助于判例来进行。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比较:
1、判例地位的差别。大陆法系基本不存在判例法,英美法系是重要的法律形式。2、制定法编纂观念的差别。
3、司法诉讼制度上的差别。大陆法系注重实体法,采用演绎推理,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即审问式或纠问式,法官是法律的奴仆,只能司法不能立法,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办事;英美法系注重程序法,采用归纳推理,采用对抗式或庭辩式,将法院置于主导地位,法官决定着法律的效力,兼具司法和立法只能,克创造信原则。
4、法律分类和术语上的差别。大陆法系传统上将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大陆法系在法律部门上的划分比较明确、单一,英美法系缺乏统一分类。
不同之处主要是由历史传统,历史事件,地理环境等引起。但从当代发展趋势上看,差别越来越小,但不会在短期内消失。法的历史类型(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决定)
概述:法概念:是指某一个国家或者社会之中的法律制度,在整体上从落后状态向先进状态的不间断却是长期而缓慢的发展或者进步过程类型:1、进化论与建构论2、本土化与国际化3、内源型发展与外源型发展
基本规律7个的演概念: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继、继受,
法律继承变现为就旧法律制度对新法律制度的影响和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承接和继受。
进1、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沿出行决定了法律继承性的客观
原因存在。
2、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演进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
3、法律作为人类文明成果的共同性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
要性
、法律演进的历史事实也验证了法律的继承性。
内容1、法律技术、概念。
2、反映商品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范。
3、反映民主政治的法律原则和规范。
4、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和惯例的法律规定。
概念:现成的可用来表征同时代的国家间相互引进和吸收。
1、社会发展和法律演进的不平衡性决定其必然性
法律移植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其必要性
3、也是法律方面的对外开放,是社会开放应有的4、法律移植还是法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1、相同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国家相互吸收使其融合
2、落后国家或后发展国家直接采纳先进或发达国家
3、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和世界性法律统一运动
1、国外发与本国法的之间的同构性与兼容性
2、注意外来法律本土化用本国法去同化和整合外国法
3、要注意法律移植的优选性
4、要注意法律移植的超前性
概念:
中国改革必要性:1、2、3、
1、政法体质的改革
法律改革中国改革的
2、法律体系的重构
3、法律精神的转换
法律演进的基本规律:
1、社会发展引导和促进法律演进,他们是决定和推动法律演进的最终力量。
2、从技术的角度来看,法律演进体现为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及法律适用程序与技术从简单到复杂、从粗糙到精细、从感性到理性、从含混杂乱到明确和体系化、从单纯注重法律实体内容到特别注重法律程序对于法律实体内容的有限性、从单纯追求实质公正到特别追求形式公正,这是一个长期的、缓慢的发展过程。3、从法律内容及其价值蕴含来看,法律演进体现为从特别注重法律义务附加的优先性到在价值蕴含上以法律权利优先的法律权利义务的平衡配置,或者说,法律演进在内容上体现为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的价值观念与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转型过程。
4、综合来看,法律在演进过程中,其根本的动力的确在于一个社会内部需求的增长、进化和发展,但也离不开外部环境因素的推动。
5、在形式上,法律演进体现为独立法律体系从自我确证的封闭式发展到互有差异的多元法律体系彼此交流和融合的开放式演进、发展过程。
6、在具体途径上,法律演进体现为对于历时性的由本国历史形成的法律传统的自觉与不自觉的继承、对于共时性的其他国家和社会显存法律的借鉴或者移植以及立足于本国或本社会的现实需求的法律制度的创新或改革。
7、在法律演进的推动力方面,宗教是一个绝对不能忽视的重要因素。
法制改革指的是一个国家或社会在其社会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的社会制度结构保持相对稳定、其现行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也没有根本性变化的前提下,整体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在法律的时代精神、法律的运作体制与框架、具体的法律制度等方面的自我创造。自我更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
当代中国法制改革的必要性:
1、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有相当多的法律法规等于计划经济相联系,是适应计划经济的需要而制定的,是在人治因素非常浓重的体制下形成的。
2、法律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其他社会生活的社会关系的制度形式,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其他社会生活的社会关系是其内容。
3、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与此相应,建立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政治体制相适应的法律体系也就不是一般的法制建设,更不是简单的立法,而使具有变法意义的一场深刻的法制改革。
4、在当代中国,法律演进、法律发展和法制现代化是等值的概念,法制现代化意味着法制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
当代中国法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一、政法体制的改革:首先要真正理顺各级党委与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关系,调整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在贯彻党的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的前提下,有法律机关独立负责的进行立法执法司法的职能。与此同时,要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加快由政策—法律并存并重的一元结构向法律至上的一元结构转变,要加大把党的意志转换为国家意志、把政策上升为法律的力度。其次要真正理顺立法、执法、司法等法律系统和机构之间的关系,以及个法律系统和机构内部上下左右的关系,大理改革法律机关设置、组织、惯例和运行的制度和程序。当前最重要的是司法改革,其核心内容乃是实现司法的真正独立,司法权力独立于其他全力,司法机构独立于其他机构,司法权统一但各级司法机构彼此相互独立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司法官员彼此平等独立。
二、法律体系的建构。以当面,调整个法律部门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重新认识他们各自的作用,必须重新认识公法和私法的关系。另一方面,要改变法律对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的调整机制,即从罪与罚的强制性调整方式转换为权利和义务的协调性调整方式,而且进一步从义务本位转变为权利本位,从治民为主导吏民共治。
三、法律精神的呼唤。这是我国法制改革最深层、追彻底的方面,也是法制改革的重心和难点。法律的精神是法律制度的灵魂或中枢神经,他支配着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进行的法律性制度安排,指引和制约着对法律资源因而也包括其他资源的社会性配置。转换法律精神就是要用权利本位与人文精神统和、契约自由与宏观调控统和、效率优先和社会公平统和、稳定和发展统和等精神要素取代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法律观念和价值标准,就是要确立与计划经济迥异的新的法律原则。
法制改革是由法律观念创新引导的法律制度的创新,是对既有的权利义务结构的调整,进而也是对社会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所以不可能一帆风顺,而且还会遇到各种各样阻力,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和估计,要有切实的和有效的政策,既要敢于承担风险,又要尽可能减少风险及其对社会的有害影响。公法调整的是国家与社会和公民之间的纵向关系以及政治资源的配置私法调整的是私人的、民间的横向权利和义务关系。
1、全球化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不可阻挡的时代
潮流。
2、全球化既给各国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也带来严峻挑战
3
、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是全球化的理想图景
1、法律变得更加密集
2、法律变化的速度不断加快
3、权力话语成为主流法律话语
1、国家法(国内法)之间的相互影响
2、国家间法律(国际法)的形成
3、国家法与国内法的互动
1、世界法律的多元化
2、世界法律的一体化
3、全球治理的法治化
1、区域共同体法的形成
2、区域共同体政治法律机构的建立
1、复兴传统法律文化
2、利用本土资源
3、外来发的本土化改造全
中国全球
化理论
球一、法律现代化化法律发展趋势二、法律国际化与三、法律全球化四、法律区域化法五、法律本土化律
发
展
法
的法的制定——立法1、守法法的实施2、执法3、司法
法律职业
运
行法律方法1、法律推理2、法律解释
3、法律论证
含义:由特定的主体,
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
运用一定技术,
1、立法是由特定主体进行的活动
特征:
2、立法是依据一定职权进行的活动
3、立法是依据一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4、立法是运用一定技术进行的活动
5、立法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的活动
含义:是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行和立法权载体诸方面的体
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立法体制立法权限: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粉拳的,多级并存多类
结合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1、立法准备
2、由法案到法立法过程
3、立法完善
1、提出法案
2、审议法案立法程序
3、表决和通过法案
4、公布法1、最高立法原则
2、统揽大局原则中央
立法原则立法原则3、模范立法原则
1、需要和可能实行立法相结合
2、地方本地立法特色和国家立法大局相结
合
3、自主立法和执行立法、补充立法和
先行立法相结合原则。
1、宪法原则
2、法治原则
3、民主原则:主体、内容、过程和程序
4、科学原则:观念、制度、技术法
的制定我国立法原则
法治原则的内容和要求:
1、一切立法权的存在和行使都应有法的依据;立法活动的绝大多数缓解都依法进行;立法主体进行活动,其行为应以法为准则,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职责。
2、规范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的法,应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有利于立法发展,有利于社会进步,有利于保障人的各项基本权利。
3、关于立法方面的法,在立法活动中具有最高地位和权威,获得普遍福彩,任何立法主体违反了它都要受到应有的追究。
守法和履行义务的活动要素:主体,守法范围(决定法的渊源)
1、守法是法的要求法
根据和理由2、守法是人出于契约式的利益和信用的考虑
3、守法是由于惧怕法律的制裁
4、守法是出于社会的压力的
5、守法是出于心理上的惯性
6、守法是道德的要求
实主观:心理状态和法律意识水平。政治意识、法律观念
条件道德观念和人们的文化教育程度
客观:所处的客观社会环境,如法制状况,政治经济状况
施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
执法的活动。
行使具有优异性
类别:1、行政机关的执法。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
2、行政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
3、行政委托的社会组织的执法
1、合法性原则。主体、内容、程序
2、合理性原则3、效率原则
含义: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司法案件的专门活动。
特征:专属性、程序性、专业性、权威性
体系:含义:由国家宪法所规定的享有股价司法权依法处理案件
的专门组织。法院和检察院
原则:、司法法治原则
2、司法平等原则
3、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
4、司法责任原则
、司法公正原则
法律职业是指以律师、检察官和法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伦理的人士所构成的具有自治性的职业共同体。法律职业技能与伦理:法律职业的语言、思维、知识、技术、职业伦理
法律职业制度:法律教育制度、职业考试和培训制度、职业任职制度、职业待遇制度、职业机构。
概念:法律职业者认识、判断、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门方法或者说,是指法律人寻求法律问题的正确答案的专门方法。
法特征:专业性、法律性、实践性内容:法律推理、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论证形式推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律法律推理
辩证推理:两个相互矛盾的、都有一定道理的陈述中选择
其一的推理。
含义:对法律的内容和含义所做的说明。
方、法律概括抽象解释才能成为具体行为规范标准
法律解释必要性2、法律相对稳定,解释才能适应变化社会需求
3、人得能力有限,解释法律才能趋于完善
法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法制统一原则,历史
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
方法:一般解释方法:语法、逻辑、系统、历史、目的
当然
特殊解释方法1、字面、扩充解释、限制解释
2、狭义解释和广义解释
法律论证表述、法律陈述和法律决定的正确性和正当性。
1、正确的标准
2、达致正确的方式
3、达致正确所需遵循的论证规则
法律推理需要研究的是法律人如何运用形式逻辑以保证关于法律问题的分歧和争议和得到正确处理的推导过程。法律论证则是通过语言的形式,主要是书面语言,根据一定的理由对案件处理决定的正确性进行符合形式逻辑的推导和证明。所以,法律推理强调的是结论形成的实际思维过程;法律论证则是将这个过程用语言的形式予以证明并合乎逻辑地充分反映出来,以达到说服人的目的。所以,法律论证重在证明结论的正确性。
法的价值
法
的
价
值法与人权法的基本价值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
法1、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够保护和主张那些值法的价值释义
得期冀、希求的或美好的东西。2
、法律自身所应当具有的指的追求的品质和属性。的3、法律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
价含义:一组相关价值所组成的系统。
、一组与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责任以
值及法的创制、实施相关的价值所组成的系统。
法的价值体系基本特征:2、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集团所持有的一组价值概所组成的系统。
3、法的目的价值、形式价值和评价标准三种
述成分所组成的价值系统。
形式价值体系:权威性、普遍性、统一性和完备性
评价标准体系:1、价值确认问题2、确定价值位阶
1、生产力标准
评价标准2、人道主义标准实质性
3、现实主义原则
4、历史主义原则程序性
价值冲突1、人类生活需求的多样化决定了
和整合价值目标的多元化
2、人类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性使
法的机制冲突变得更常见和复杂
遵循原则1、兼顾协调的原则
2、法益权衡的原则
3、维护法律安定性的原则
法的价值整合的过程,是一个对各种具体的价值目标加以统筹协调的过程,也是一个谋求价值总量最大化的过程,在民主体制下,它也是一个通过对话、沟通机制来形成社会共识的过程。
法与秩序法秩序释义:食物存在的一种有规则的关系状态。1、维护阶级统治秩序法对秩序的2、维护权利运行秩序31、法律保护维护作用2、对经济主体资格加以必要限
制
3、调控经济活动
4、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条件
、确定权利义务界限,避免纠纷
42、以文明的手段解决纠纷
社会生活秩序5、建立和维护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1、自由是人的属性,是人主体性的表现自由对人的价值2、自由是人得自我意识的现实化
3、自由是人类发展的助动力
1、自由需要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和保障2、自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一般方式
3、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原则。
源消耗取得同样多的效果,或以同样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效果。
、通过确认和维护人权,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生法对产力的进步
效率2、承认并保障人们的物质利益,从而鼓励人们为物质利促进而奋斗
作用3、确认和保护产权关系,鼓励人们以效益的目的占有、
使用或转让财产。
4、确认、保护、创造最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模式,使之更有效的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5、承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
6、实施制度创新,减少交易费用
是流变性与不变性的统一,也是一致与不一致的统一。
1、个人正义社会正义
种类2、道德正义、经济正义、政治正义、法律正义
3、实体正义与形式正义
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1、法促进和保障分配正义
2、法促进和保障诉讼正义
3、法促进和保障社会正义
4、法促进和保障国际正义的价法与自由值法与效率法与正义
含义:人权是人的价值的社会承认,是人区别于动物的观念上的、道德上的政治上的、法律上的标准。分为应有人权、法定人权、实有人权。基本权利:对于任何公民不可缺的、不可取代的、不可转让的、稳定的、
具有木提醒的共同权利。
1、人权是人的利益的度量分界
人权的价值2、人权是人关于公共权力评价的道德标准
3、人权是任何人和谐相处的共同尺度
含义:即无产阶级的人权要求,是由无产积极的阶级地位所决定
中社人权的,是随着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的增强而不断明确的,也是随着纲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不断丰富的。
1、人权主体的普遍性
特征2、人权内容的广泛性
3、公平性
4、理想与现实的统一性
5、人权标准的原则性与宽裕性的统一
6、国际性
、人权的宪政保护
法对人权国内法保护2、人权的立法保护(实质、形式)
的保护3、人权的行政保护
、人权的司法救济
国际法保护1、国家加入公约承担保护人权义务
2、有关人权保护的国际机构负有调查、监督人权
问题及其解决情况的职责法与人权
法
与
社
会法与政治法与经济法与文化法治与社会建设
那含泪播种的,必将欢呼收获
政治:为了维护或反对现行国家政权而进行的,处理阶级关系、基本关系正当关系、
民族关系、国家关系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关系的活动。、法直接受政治的制约,由什么样的政治制度、
法与政治政治现实,就有什么样的法,法随着政治制度和政治
关系现实的变化而变化
2、法律有其相对独立性,法对于政治的功能乃是不
容磨砂的客观存在。
1、协调政治关系
法对政治2、规范政治行为
3、促进政治发展功能
4、解决政治问题
法与监狱和官僚集团组成的一套机构,是来自社会又凌驾社会之上的国家基本法与国家关系1、法离不开国家
2、国家不能无法而治关系
1、总政策
2、基本政策
3、具体政策政策的层次性
执政党的1、执政党的政策和对法律的作用
政策与法律关系2、法律对执政党的政策的作用
3、解决执政党的证词和国家现行法律之间矛盾应
遵循的原则
民主性质:阶级性、历史性、手段性与目的性
1、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
法与民主民主是法治的基础2、民主的性质和内容决定了法治的性质和
内容
法治是民主的保障1、民主成果必须经法治确认和巩固
2、只有通过一定的法律形式才能成为
一种可以操作的制度。法与政治
那含泪播种的,必将欢呼收获
、法与生产关系1、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法与生产方式2、法对经济基础的能动作用
2、法与生产力法
与法与市场经济:作用:保障、引导、服务、规制作用
法与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改革是历史必然和现代化建设需要
经改革、为改革开放创造稳定政治环境
2、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秩序
法在经3、保障和改进改革开放的国内外环境
济改作用4、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动员
亿万人民参与改革开放
5、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6、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加大法制改革的力度
,制定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向适应
的法律体系,把改革纳入法制的轨道,用法律引
导和规范改革,用法律确认和巩固改革的成果。
1、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立法提出新要求和新期待
2、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执法提出新要求和新期待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司法提出新要求和新期待
1、政府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快建立公共服务体制,为全体社会成员他提供大致相当的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公共服务,使政府职能由注重促进经济总量向注重人的发展和经济质量转变,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营造更为广泛的社会动力
2、2、政府要转变经济管理职能,从各种形式的市场参与者角色中淡出,重点转向再分配关系、城乡和趋于平衡等市场顾及不到的领域,或公共产品的提供、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等市场失灵的领域。
3、要完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把节能降耗减排等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中,不在意GDP作为评价标准。
4、要通过规范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关系,建立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估制度和问责制度,消弱基层政府为获得财政收入不顾一切追求GDP的动机,以提高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执行力。
那含泪播种的,必将欢呼收获
人类在长期历史事件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现象和制度现象法法与文化
的综合。
一般原理特点:复合性、民族性、历史性、传递性
法与文化的、文化对法的决定作用
与相互作用、法对文化的作用
美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感觉、观点、文规范和原则的综合。
属性:物质制约性和历史性、阶级性、民族性、人类共同性
法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化法与道德的相互作用
1、制度法律文化
1、法律文化构成2、观念法律文化
1、沟通作用
2、法律文化作用2、选择作用
3、指令作用
4、整合作用
5、社会化作用
1、以人为本培育和发展社会
主义先进法律文化2、注重和谐
3、体现民主法治精神
4、包含各种先进法律调整方式和技能
1、需要吸收人类优秀的法律文化成果,既包含本土的也包含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优秀法律文化成果。
2、没有主流的社会主义文化环境,没有社会主义文化中其他先进因素的支持,社会主义先进法律文化是不可能实现的
3、必须加强职业法律文化的建设。
那含泪播种的,必将欢呼收获
法治的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
治
与
社
会
建基本特点:反封建、反极左、反西化、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和基本标志有机统一2、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的有机统一3、建设法治国家与建设法治社会的有机统一4、继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优秀基因与借鉴人类社会法治文明成果的有机统一1、引导和维护人与人和谐的法律机制(1)明确个体身份及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机制(2)确保人与人之间诚实信用的法律机制法治与(3)化解矛盾和纠纷的法律机制和谐社会2、引导和维护人与社会和谐的法律机制(1)公民与国家的和谐(2)个体与集体的和谐(3)居民与社区的和谐(4)群体与群体、阶层与阶层的和谐
3、引导和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的法律机制
4、引导和维护中国与世界和谐的法律机制。
设
那含泪播种的,必将欢呼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