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执行案件中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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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执行案件中的故事
作者:杨晓春 方健
来源:《经济与法治》2013年第06期
13年前,一位衣着破旧的母亲领着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一路靠着捡瓶子、打零工赚取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他们坐最便宜的火车,每天住仅十元钱的旅店,风尘仆仆地来到法院寻求帮助,13年后的今天,他们拥有别样的人生。
眼前这个身穿条纹T 恤、精神抖擞的少年就是13年前跟随母亲,从内蒙古阿荣旗家中来到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寻求帮助的小男孩,如今他已经是上海财经大学一名大二的学生,而站在他右边身着帅气军装的青年正是他的哥哥,他从军校毕业后,已经成为西藏林芝地区边防部队的一名基层军官。
在今年的一个普通夏日,他们不远千里,再次来到桦南法院,让多年来一直对他们给予关注和帮助的执行法官看到这个爱心助学梦结出的硕果。
执行法官殷殷助学情
13年前,衣着破旧的衣女士领着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和一纸内蒙古阿荣旗法院协助执行函来到桦南法院。她告诉法官,她的前夫居住在桦南县,二人离婚后虽经法院判决,但其前夫仍拒绝支付对两个未成年儿子的抚养费。当时,大儿子面临升学,小儿子尚又年幼,无奈之下来到桦南请求法院协助执行。
来桦南法院的申请执行的路上,这位善良质朴的农村妇女靠着捡瓶子、打零工赚取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他们坐最便宜的火车,每天住十元钱的旅店。
了解情况后,桦南县法院当即履行相关手续,组织精干执行力量来到被执行人杨某住处,向其讲明利害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指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但杨某对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无动于衷,并坚称自己再婚后还有妻儿要抚养,没有钱向前妻支付抚养费。执行人员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对拒不执行人杨某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杨某见抵赖不是办法,便答应支付应给两个儿子的4000元抚养费,但只同意先期给付2000元,另2000元过一段时间再给付。
当时,衣女士的大儿子开学在即,急需用钱,而彼时执行到位的款项只有2000元,与申请执行的标的额相差一半,执行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头。桦南县法院副院长孙景良和执行局副局长杜忠宝将案情相关情况上报党组后,申请从法院账户先行垫付2000元,以解衣女士一家燃眉之急。
衣女士母子为申请执行案件在桦南县暂住期间,孙景良、杜忠宝两位法官对其给予了许多帮助。他们看到衣女士衣着破旧,甚至穿着一双露出脚趾的鞋子,同样为人父母的杜忠宝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