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可追溯性管理
食品可追溯性管理
顿宝祥 诺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食品链支持部
第一单元
P2~12
为什么要进行可追溯性管理?
——全球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
引起消费者恐慌,有必要鉴别食品来源, 增强消费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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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进行可追溯性管理—消费者关心食品安全
全球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关心程度调查表
很关心 食物中毒 恐怖行动 污染 细菌趣染 动物性疾病 食品安全 化学农药 激素 辐射食品 抗生素 转基因食品 70% 62 61 58 58 56 56 54 47 44 42 有些关心 17 20 29 27 25 31 31 28 27 31 31 不大关心 8 11 7 11 11 8 8 11 12 15 16 不关心 4 5 3 4 5 4 4 5 6 7 7 未表态 1 2 0 0 1 1 1 2 8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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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11个国家的消费者,2003年10月(引用国外资料)
为什么要进行可追溯性管理—法律要求
从立法者角度分析
鉴别食品来源
帮助确保 食品安全
可追溯系统
保护消费者 利益
实施撤销或召回 有问题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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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进行可追溯性管理— 欧盟法规要求
欧盟《欧盟食品和饲料安全管理法规》Regulation(EC)No183/2005 of The parliament and Council of 12 January 2005,2006年1月1日起 实施
新法规的基本原则: 1. 食品安全必须考虑整个食物链,涵盖所有生产和经营环节 体现从农场到餐桌的理念 2. 风险分析是欧盟食品安全政策的基础 3. 所有欧盟境内外的食品生产与经营者必须对食品安全负责 4. 产品必须在所有食物链环节中具有可追溯性 5. 消费者有权从公共机构取得准确的食品安全资讯 适用范围:—所有欧盟成员国都必须遵守新食品安全法 —欧盟以外的国家生产的食品,要出口到欧盟市场,均必须符合 新食品法的标准,否则不准进入欧盟市场 新法重点关注:食品卫生、动物健康和福利、饲料、污染物和残 留效应、添加剂/调料、标签、新型食品及转基因食品 5
为什么要进行可追溯性管理-欧盟法规要求(续) 欧盟自2006年1月1日起,还实施了三部有关食品卫 生的新法规: a. 有关食品卫生的法规(EC)852/2004; b. 动物源性食品特殊卫生规则(EC)853/2004; c. 人类消费用动物源性食品官方控制组织的特 殊规则(EC)854/2004 * 新法规加强了食品安全检查手段; 更加注意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不仅要求进入盟 市场的食品本身符合标准,而且整个生产过程中各 个环节也必须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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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为什么要进行可追溯性管理—国际标准的要求
国际标准化组织 关于可追溯性的标准 (2007-07-15): ISO 22005:2007(E) 《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系统 设计和执行的普遍原理和基本要求》 1. 该标准确立了设计和实施可追溯管理系统的原则和要求; 2. 要求食品企业应建立并实施可追溯性系统,该标准适合在 食品链任何阶段的组织/企
业实施可追溯性管理; 3. 帮助组织/企业确定目标,追溯食品和饲料产品、组分、 包装材料的历史、过程和位置; 4. 可追溯性计划应包括所有的识别要求,产品批号应具 有可识别性,并同原料批号、加工和运输记录建立联系; 5. 要编制程序文件和记录信息,跟踪每一生产环节; 6. 要求确保不同食品从业者间的充分协调合作; 7. 每个组织/企业至少为其直接供应商和直接消费者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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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进行可追溯性管理— 欧洲GAP标准要求
EUREPGAP要求
经过GAP注册的农产品必须能够追踪和溯源,可追 溯到产品种植/饲养的注册农(牧)场/农户/田块。
农场 农作物生产
在GAP注册的 产品
通过农场到成品的追踪/追溯 进行产品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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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为什么要进行可追溯管理—中国GAP标准要求 中国良好农业规范ChinaGAP要求 1.GB/T20014.1-11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2006年
5月1日实施)
—要求生产者建立有效的溯源系统 —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出口企业根 据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 点(HACCP),或有机产品等标准及相关规定, 建立出口产品溯源和追踪体系 2.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2006年6月5日实施)
附件4: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质量管理体系
4.9 产品的可追溯性和区分 4.9.1 符合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的产品及其销售应具有可追溯性,并 以防止与非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产品混淆的方式处置; 4.9.3 对水果和蔬菜类,必须建立可保证产品采摘、储存、运输的 可追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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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进行可追溯性管理—行业的要求
1. 2. 食品恐惧是推动公司建立可追溯系统的主要动机,零售行 业对可追溯性系统的要求最为强烈。 要求食品企业必须能识别其直接供应商,和直接面对的消 费者;能够按要求提供信息;能够确保可追溯性在食品链 的所有阶段都能得到保证(从生产到零售) 有效的可追溯系统能够帮助食品行业的企业:
3.
符合法律要求
迎合市场需要 撤销和召回 有问题产品
可追溯系统
迎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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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为什么要进行可追溯性管理—企业发展的需要
1 企业需要建立有效的内部可追溯系统,并对整个食品链的 可追溯负有责任。 2 可追溯性系统对企业有益,不是负担: 2.1 促进食品安全和质量可追溯: — 帮助企业以更快的程序识别和解决安全和质量问题。 — 帮助企业隔离“安全和质量控制问题”的来源和程度 — 帮助追溯产品的分配和瞄准召回行动,从而限制危害 和损失赔偿程度; — 利于企业管理原料供应方,减少质量安全问题发生; — 赋予企业产品以市场信任属性,提高价值和扩大销售 2.2 区分和销售具有难以观察和无法觉察的品质属性
的食 品,如“非转基因食品” 2.3 企业可根据产品特性和自身特点、利润与成本的平衡, 来选择适当的可追溯系统,改善企业管理 11
为什么要进行可追溯性管理—对中国生产者的影响
1. 欧盟市场准入标准大大提高,对中国出口企业是重要考验 —大大提高了对食品生产制造过程和品质安全控制的要求 欧盟新法规要求从食品生产的初始阶段起,直到最终产品销 售,都必须符合欧盟标准,要对原料、产品及其成分在食品链内的运 动、转化和位置进行有效的识别和信息跟踪。 —强化了食品安全的检查措施; —建立了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和问责制。 3. 可追溯系统是中国对欧食品出口企业必须跨越的门槛,应了解欧盟 新法规内容和要求,尽早采取恰当的迎应措施; 3.1建立和执行有效可追溯系统,提高食品生产安全标准和管理水平; 3.2应了解和控制材料来源,对原料、过程、产品及相关信息可追溯; 3.3必须解决好小农户原料分散生产、原料质量安全难以控制的问题。 3.4重视成品安全要求,也要重视生产流程的安全和确切的成分标识; 3.5加强与进口商的沟通,明确并符合其要求。 4. 不建立有效的内部可追溯系统,就不能进入或保持欧盟食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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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P13~26
可追溯系统的基本原理
13
可追溯系统的基本原理—关键术语和定义
1. 可追溯性traceability:是跟踪饲料或食品通过生产、加 工和销售的特定阶段的运动的能力。“运动”涉及有关物料 的来源、饲料或食品的加工历史或分销(ISO 22005:2007)。 2.可追溯系统traceability system:是资料和操作的总体,能 够保持所要求的、关于产品及其组成成分的、贯穿其生产和 利用链的全部或局部的信息(ISO 22005:2007)。 3. 追溯=在贸易过程中沿食品链追溯物料的位置和运动(双向). 4. 鉴别=鉴别食物产品的批次和货物交接,并收集和记录与之 相关的信息。 5. 批次lot:一组在相似状况下生产和/或加工或包装的产品单 位(ISO 22005:2007)。批次被定义为涉及一组共同的过程或内容属性的、
不连续的单位。
为了追踪,通过阻断产品流成为批次,达到产品差别化(如按收获期、加工或 包装的时间段、班次、日期等),批次是企业为其保持记录的最小数量单位。
食品追溯系统应追溯到产品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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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基本原理—术语和定义(续)
6. 批次识别lot identification:分配一个唯一的代码给一 个批次的过程(ISO 22005:2007); 7. 位置location:从初级生产到消费,产品的生产、加工、 分配、储藏和处理的地方(ISO 22005:2007); 8. 过程process: 将输入物转化成产出物的一组相关或相互 关联的活动;一个过程的输入物常常是另一过程的产
出物。 *在一个组织/企业内,过程通常在控制条件下计划和贯 彻,以增加价值(ISO 22005:2007); 9. 饲料和食品链feed and food chain:从初级生产到消 费,在饲料和食品的生产、加工、分销和搬运中所包括的 各阶段与操作的顺序链接。*初级生产包括饲料生产和动 物生产(ISO 22005:2007); 9. 物流flow of material:在饲料和食品链中任何点的任何 物质材料的运动(ISO 22005:2007); 10.资料data:记录的信息(ISO 2200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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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基本原理—可追溯系统的变化
1. 可追溯性的定义是较宽的,并没有规定非常具体的标准 (如度量、场所、必须识别的步骤的列表、信息记录媒介 等),也没有规定追溯的深度和可追溯系统的形式。 2. 可追溯系统是达到许多不同追溯目标的工具,但并没有适 合每一个目标的统一的形式。 3. 不同的追溯目标促成可追溯系统在追溯的宽度、深度和精 确度上的差别。 4. 可追溯系统的采纳取决于产品特性、生产加工操作特性和 商业要求,不同的产品和加工过程方式有不同等级的可追 溯系统,可追溯系统等级的采纳也取决于企业承受能力。 5. 可追溯系统有外部追溯和内部追溯两类型,通常一个企业 只需贯彻内部可追溯系统,但也取决于企业在食品链中的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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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基本原理—可追溯系统的变化
1.可追溯系统的宽度:指信息记录系统记录的数量(记录所 关心的属性)。要非常多地了解食品及其属性,记录系统 的全部目录将是很大的和没有必要的。适于一个属性的系 统不需要收集其他属性的信息。 2. 追溯系统的深度:是系统向前或向后追踪/溯到什么范 围。 在很多情况下系统的深度是由其宽度决定的(如关于非转 基因(GE)的系统需要追溯到种子);另种情况下,系 统深度是由沿供应链的质量或安全控制点决定的。通常追 溯系统可能只需追溯到最近的控制点(如病源菌控制追溯 系统只需追溯到最后的杀青处理的步骤)。 3. 精度反映了保证的程度。追溯系统的精度取决于系统中使 用的分析单位和可接受的误差。 4. 系统宽度越宽、深度越深和精度越高,成本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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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基本原理—可追溯系统的变化
追溯系统的深度取决于关心的属性
脱咖啡因 栽培背景 咖啡 加工 生 产 阶 段 销售/由生产者 向批发/零售商 运输 储藏 收获 栽培/农田 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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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残留
非转基因 No-GE
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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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基本原理—企业在食品链中的地位
食品加工/出口企业处于食品链的核心位置,无法向外转移食品安全责任! • --- 食品加工出口企业是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的主要责任者
政策法规 贸易壁垒
• • • • 研究
•
农
业生产 投入 产业
食品业
消费
食品出口
食品
食品
生产者
(小农户团体/农场)
加工业
经销商
零售业
(加工/ 贸易) (国外进口商) (超市)
消 费 者 组 织
• •
推广 服务
从进入国外市场的最终产品向出口企业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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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基本原理—企业在食品链中的地位 经营者在食品链中的角色
出口企业必须建立内部可追溯系统,并了解农场和批发商的信息。在目 前情况下,企业如何控制原料农场的信息,保证原料安全和可追溯?
原料农场
食品企业
批发商
零售商
关于产品及其 生产过程的信息
关于产品及其 生产过程的信息
关于产品及其 生产过程的信息
关于产品及其 生产过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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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基本原理—可追溯系统的变化
中国企业贯彻可追溯系统要考虑农场和加工厂两个环节: 1. 我国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主要依靠小农户或农户团体,大多没有能力
独自贯彻农场内部可追溯系统;一般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或中间经销商 提供的农产品多没有可追溯性和安全保障。 2. 出口企业建立和贯彻内部可追溯性系统时,不能只考虑企业加工环 节,而要同时考虑食品链中的农/牧场和加工厂两个环节,建立包括从 农/牧场到加工厂成品的可追溯系统,除非有合格的Gap农/牧场供应可 追溯原料。在经中间商获得原料时,需考虑其原料经销环节。如下图:
企业自控 企业 加工厂 从收购原料到 加工成品 产品加工环节 间 商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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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农场种/养 从播种到收获 种植/饲养环节
合同
销售 合同
直接客户
中
企业建立可追溯系统涵盖的范围
可追溯系统的基本原理—进一步和退一步的概念
1.欧盟立法以在食物供应链的每一步实行“退一步和进一步” 的方法为基础,为整个食品链中提供可追溯性。 2.食品链是由一些单独的步骤或操作单元组合而成的,在每 个操作步骤中从其直接供货商购买原料(在食品链中“退 一步”),并将最终产品销售给其直接的消费者(“进一 步”)。 3. 要求物料的直接供货方和直接接货方在食品链的每一步 都应经过鉴定(如送货单和验收单),以确保可追溯性。 4. 在食品链的每一阶段,操作人员应保留适当的记录。 5. 在食品的每一步骤也有追溯性要求,既能够将原料和最 终产品匹配起来(如原料代码和成品批次代码的链接), 并与加工记录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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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基本原理—进一步和退一步的概念
食品供应链中的一个环节:每一步都是通过连接供应商和消费者之
间的关系实现的,某一步骤中的消费者会成为下一步的供应商,在整 个食品链中以此类推。每个生产者记录并保留操作单元的信
息并提供 可追溯性。
从供货商 购买原料
加工
将产品 销售给客户
退一步
例如 耕作 储存 运输 包装 加工
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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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基本原理—食品链上的可追溯性
食品链是一系列按顺序排列的单独的加工操作—每一环之间 由原料/产品相链接。 原料 (M) 操作 (O) 产品 (p)
M
P/M
P/M
P/M
P
O
O
O
O
食品链中的每个生产者记录链接操作单元的信息并提供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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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基本原理—可追溯性环
可追溯环
鉴定原料的供应商 鉴定并追溯生产 中的原料
有效的记录 (信息)保持
鉴定最终产品的接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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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基本原理—可追溯性的特征
可追溯性系统中有四个关键特征: 1. 识别和追溯原材料 —收到了什么(原料) 2. 识别和追溯产品、原料、生产时期(生产 方法) —制造了什么,由什么制造的,何时造的 3. 识别和追溯成品的直接客户 —产品被送往那里 4. 保留有效记录 —保留原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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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P27~40
可追溯性系统地组织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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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组织和设计—系统的组成部分 可追溯系统的组成部分:在建立一个可追溯系统时,其
四个关键特征即可应用为四个组成部分:
1. 2. 3. 4. 5.
组织和设计可追溯性系统 实施(执行)可追溯性系统(鉴定和追溯) 验证可追溯性系统的有效性 建立文件档案和保持记录 当执行可追溯系统时,有可能要为每个组成部分 确定一些良好的实践;这些是各组成部分可能 要用的,并可能会在系统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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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组织和设计—建立追溯系统的步骤 可追溯系统的组成部分和建立步骤: 确定可追溯系统的职责范围 确定工艺 确定可追溯性的权利和责任 确定/追溯原料 确定/追溯贮藏中的原料 确定/追溯生产了什么 确定/追溯完成的产品 验证与复审 建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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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组织和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 选择目标:应当识别其可追溯性系统的目标 2. 与可追溯性有关的的法规和政策要求 3. 产品和/或成分 4. 在食品链中的位置:应当按最近(最直接)的供 应商和消费者来确定其在食品链中的位置; 5. 物质流:应当在某种意义上适合其可追溯系统目 标的控制范围内测定和用文件证明物质流 6.信息要求:要适应其可追溯目标,组织者应当定 义信息 — 从其供应商那里得到的信息 — 收集到的关于产品和过程的历史 — 对其消费者和/或供应商提供的追溯系统要求 的信息受其目标和企业在食品链中的位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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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组织和设计—应包括的内容(续)
7.程序:建立程序一般涉及为物质流编制的文件和相关的信 息,包括文件保持和验证。应建立至少包括以下程序: — 产
品的定义 — 批次的定义和识别 — 物质流的文件和信息,包括纪录保持的介质 应确定要达到追溯系统目标所需的文件,包括:a/ 链中 相关步骤的描述;b/写的或记录编制成文件的可追溯性措 施、生产活动、流动、可追溯性验证和审计结果;c/ 针对 不符合采取措施的文件;d/文件保持的时期. — 资料管理和记录的规约 管理可追溯性信息的程序应包括把记录的关于原料和产品 的信息链接起来 应建立处理可追溯系统中不合格项的程序 — 修正规约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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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系统的组织和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在设计内部可追溯系统时,应注意以下四点基本内 容,这是追溯的主要原则: 1. 确定和识别可追溯基本实体单位,如原料/产品 “批次”及其相关的记录信息; 2. 信息收集和记录,要求企业在食品生产/加工过 程中详细记录产品的信息,建立产品信息库; 3. 过程或环节的管理,要求对可追溯单位在各个操 作步骤的转化进行管理; 4. 建立可追溯单位与其相对应的信息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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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组织和设计—如何组织和设计可追溯系统 1. 确定系统所涉及的职责范围(系统范围)时 应考虑的因素: 范围
产品或 产品类型
生产过程或 生产活动范围
可追溯系统标准
*可追溯性标准是和生产的产品所采用的方式和/或地点相关,包括具有 身份证明的产品,如有机的和具有地理标志的产品(特定类型的产品或来 自特定地区的产品)也适用于具有特定品质特征的产品,如化学或物理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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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组织和设计—如何组织和设计可追溯系统
1. 确定范围:典型的可追溯系统所涉及的范围:在实践中应 清晰界定以下内容并进行描述: — 产品 — 产品的特性特征 — 生产加工地点(操作地点) — 生产过程或生产活动范围(操作过程和顺序) — 适用法律要求(遵守合同要求/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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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组织和设计—如何组织和设计可追溯系统 2. 确定工艺(流程图): 加工过程的步骤应经过鉴定和描述,即对食品加工生产的 操作顺序进行系统描述。 — 准备一份包括按加工顺序排列的关键操作步骤 — 确定具体的仓库设备、地点、容器等 — 确定过程中对于鉴定和追踪物料起关键作用的步骤
流程中的具体内容举例:
农作物生产: —土地选择和耕种 —播种 —使用农作物生产投入品(农药 化肥、灌溉水) —收获 —储藏 —运输给消费者 市场销售 来自供应商的原料 原料的储藏 分类、分级 准备 包装操作 包装好的产品储藏 运输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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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组织和设计—如何组织和设计可追溯系统 一个冷冻菠菜出口加工厂的工艺流程图和内部追溯
系统
农场收获,代码,送货报告 原料验收 农场代码 ccp1 冷冻车间 冷冻 冷库暂存 标识代码 摘叶 修根 清洗 消毒 ccp2 冷却 成品取样检测 托盘挑选 工厂代码 分批次 包装 编码 标识 入库冷藏 分批标识 库存记录 杀青 ccp3 客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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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选
半成品取样检测 摆盘 沥水
金属探测 ccp4
销售合同 出库日期 批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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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组织和设计—如何组织和设计可追溯系统 浓缩苹果汁出口加工企业加工工艺流程图:
验收 新鲜成熟 的苹果
原料供货商
拣选 (人工)
清洗
压碎
浓缩
超滤
酶解
压榨
包装
储藏
运输 (装载发货)
客户
包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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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组织和设计—组织和设计可追溯系统
大蒜粉加工工艺流程:
检测 浸泡 去皮/ 洗净/脱水
收购鲜蒜
选料
脱水
过滤
粉碎/打浆
沥干
客 烘干 粉碎 包装 入库 户
混料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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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组织和设计—如何组织和设计可追溯系统 3.确定可追溯系统的权利和责任: 3.1 可追溯性的权利和职责可确定为:
由具体的某人(某些人)负责建立、实施和维护可追溯性 系统。
3.2 人员素质要求:
组织/企业应派能胜任的人来承担 人员应该具备产品及加工操作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他们的意见应记录在案 参与人员应经过训练和指导来执行其具体职能和责任
4.直到和培训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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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的组织和设计—如何组织和设计可追溯系统
可追溯性系统管理的权限与责任
指定人员 经过专业培训 能胜任
权限和责任
足够的经验 和知识
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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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
P41-49
执行可追溯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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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可追溯系统—企业执行可追溯管理的责任 1. 组织/企业应证实其执行可追溯性系统的承诺, 委派管理负责人和提供资源; 2. 组织/企业可选适当的工具去追溯、记录和传达 信息 3. 组织/企业应建立一个可追溯计划,它可能是较 宽的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可追溯计划应当包括所有的识别要求 4. 组织/企业应当规定和传达任务,并责任到人。 5. 组织/企业应发展和贯彻可追溯计划,能够影响 可追溯系统的人应当充分地被培训,和被通知。 他们应能证明有正确执行可追溯系统的能力 6. 组织/企业应建立可追溯系统的监控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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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可追溯性系统—如何执行可追溯系统
执行或实施可追溯系统的步骤: 1 识别/鉴别和追溯接受的物料 2 识别/鉴别和追溯储藏的物料 3.识别/鉴别和追溯在流动过程中的物料 3 识别/鉴别和追溯生产了什么 包括识别/追溯产品 识别/追溯成品 4 识别/鉴别和追溯产品被发往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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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可追溯性系统—如何执行可追溯系统 1.识别和追溯新物料(原材料):
识别供应商 和收获详细 信息
接收
的原料
识别代码 (如GRN) 货物接收代码
— 应保留适当的有关供应商、验收日期、运货人员、 批号、数量和产品状况的记录; — 验收到的物料应标记唯一的代码,并保留此记录; — 物料包括农业投入(如种子、农药)、食品原料和 初级包装材料。 * 将供应商的原料代码与验收代码相关联记录,从而实 现将农场和工厂两个环节链接起来的,保持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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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可追溯性系统—如何执行可追溯系统 识别和追溯原料举例:农场产品交货单和工厂原料验收单
交货单/delivery note 原料验收ccp监控纪录
农场产品批次与工厂原料批次代码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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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可追溯性系统—如何执行可追溯系统 2.鉴定和追溯储藏的物料:
需要仓库中对物料身份和可追溯性进行维护,包括临时 储藏和长期储藏的物料。储存设备包括建筑物和容器。 鉴定储藏或 保存设备 鉴定批号, 或装载情况 (散货储藏时)
储藏的原料
—建立对仓储货物储藏的设备(地点、建筑、容器等)和储藏的物料的鉴别; —对于分散批次中的物料,应该有易于查找的永久性可识别代码标记 (包括使用批号的部分和重复加工的物料); —对于散装物料(即由多个批次的物料组成),应当保留仓库装货或卸货 的记录,包括装载物料的代码(如果需要,还包括日期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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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可追溯性系统—如何执行可追溯系统
3.鉴定和追溯生产了什么: —当产品通过某种方式转化为成品时,应保留可追溯性,可建 立起转化产品和所使用的原料批次之间的关系; —转化包括为制造最终产品而进行的处理、包装和加工操作
鉴定所使用的 原材料批号
生产操作
鉴定完成品 的批次
产品代码等
加工记录:何产品、何时、如何进行 鉴定经转化的产品及其与原料批次、生产加工记录间的关系; 重复加工的环节应保持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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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可追溯性系统—如何执行可追溯系统
原料加工转化过程中 的批次编码与原料批 次代码衔接方法 举例:某加工厂的 “投料更换纪录单”:
1. 工厂投料更换记录单 上写明投入原料的代码 和时间、数量等信息; 2.按投料加工的批次重新 编码,并使其与原料的 代码相对应衔接。 3. 从而确保从最终加工 产品可追溯到验收原料 的批次代码,再到种植 农场的生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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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可追溯性系统—如何执行可追溯系统
4.鉴定和追溯产品被发往何处(如,消费者和经销商)
— 系统应能鉴定产品批号与送货记录和直接消费者之间的 关系。使生产者能鉴定其直接消费者,哪一批号的产品被 发往那些消费者,何时和如何发送。 鉴定成品 的批次
如,批号
成品
鉴定消费者和 分销
商的情况
发货/交货记录
—保留经销/配货记录:该记录应能表明产品代码(批号)。送货 人员(必要时包括运输工具和容器)、日期、数量,产品状况, 及消费者; —产品或容器应该具备适当信息(如,用标签),确保生产者和 产品批号能够被消费者容易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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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单元
P50~62
验证可追溯系统的有效性
—为可追溯性提供证据,通过审计、测试 和复审,验证所建可追溯系统是否实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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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可追溯系统的有效性—验证的目的和程序
1.验证:是指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测试以及复审来测定与可追 溯系统设计的复合程度,这需要建立一套验证程序。 2.验证程序的目的:测试所建立的可追溯系统,证明该系统 的有效性。包括: —是否与设计相符(如,对系统的审计); —系统是否正确(包括测试可追溯系统); —系统是否是新的(如复审可追溯系统)。 3.验证程序的特征: —时间安排应予以确定(制定时间进度表); —当情况发生变化或有其它发现时,可以启动验证; —应作记录; —属公司责任; —说明可追溯性系统的有效性与实际效果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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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可追溯系统的有效性—可追溯性系统审计 第一步:可追溯性审计:是否符合设计目标 企业应按预设的频率审核对可追溯性起关键 作用的程序和操作,确保都到位且符合要求。 1.可追溯性审计的特征: — 建立在持续进行的基础上以确保符合; — 跟踪发生不符合现象之处; — 在产品/工厂/人员变化时进行审计; — 能够应对投诉或其它系统失败的证据; — 建立系统现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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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可追溯系统的有效性—可追溯性系统审计(续) 2.审计的类型:
2.1 内部审计:由组织/企业自己进行,应按计划周期进行 内部审计,以评估系统是否有效,符合所制定的目标。 2.2 外部审计:由其它单位进行,特别是在有合同规定,如 存在消费者代为审查其供应商的关系时。 2.3 第三方审计:有独立的机构进行,如认证机构、立法机 构、食品链支持机构等。 2.4 在外部和第三方审计情况下, —如果可追溯性是审计条约的一部分,企业可以利用 这些审计结果协助验证可追溯性系统 —这可以提供证据来证明可追溯性系统是有效的,而 且符合制度要求和消费者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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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可追溯系统的有效性—可追溯性系统审计 不同类型的审计(图示):
审计
内部的
外部的
第三方
由组织/企业 自我执行审计操作
由被审企业以外的 另一机构执行审计 (如消费者或供应商)
由独立的机构 执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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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验证可追溯系统的有效性—可追溯性系统审计
4.审计步骤:
确立范围 准备 开局会议 问题
观测
(核查审计跟踪记录) 按照系统要求进行验证
核查记录
记录客观证据 建立不符合记录 总结会议
审计路径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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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可追溯系统的有效性—可追溯性系统审计 审计三角
观察
问题
记录 核查程序
审计过程中应注意的关键点: • 寻找事实,而非观点; • 确定可被验证/见证的; • 检查事实是否与记录相符,建立一致/不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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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可追溯系统的有效性—可追溯性系统审计
第二步: 1. 测试可追溯性系统和产品,系统和产品是否正确:按预定 频率进行检测,以确保从原料到最终产品的发送,都能实 现可追溯,并可以在预定时间内得到所需要的记录信息。 2. 典型的可追溯性检测包括: – – – – – 对系统进行年度检测 自上次检测后,按照日期和/或由消费者选择一个产品批号 追溯与该产品批号相关的所有记录 标注起始时间和找到所有相关记录时间 复审测试情况并采取必要行动来修正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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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可追溯系统的有效性—可追溯性系统审计 测试可追溯性系统
测试系统以确保其有效性和相关性
安排好的系统测试:为一批 产品进行的可追溯测试演习
分析产品自身特征(需要时, 指产品的化学或物理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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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可追溯系统的有效性—可追溯性系统审计
企业内部审计的举例: 国内某企业的成品追溯验证表 —从原料生产到加工包装成品和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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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可追溯系统的有效性—蔬菜出口企业的追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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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可追溯系统的有效性—可追溯性系统审计 第三步:复审可追溯系统:系统是最新的吗:
目的:是使系统不断更新,符合商业要求,使系统各组成 部分的状况符合要求、消费者期望、产品特征、加工程序 和生产实际。 应当: 1. 可追溯性系统经正式复审以确保其连续有效性和不断得 到改进; 2. 复审按预设的频率进行,通常每年一次; 3. 在任何可以影响到可追溯性的变化发生之前,还应有专 门机制以自动引发复审(取决于内部和/或外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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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可追溯系统的有效性—可追溯性系统审计
食品商业企业的可追溯性系统验证
显示可追溯系统的有效性
检查系统
检查产品
系统复审
审计自身实践并 使用外部检查结果
产品可追溯性 特征分析
是否满足商业要求 并且是最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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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单元
P63~79
建立文件与记录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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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文件和记录保持—目的 1.建立文件和记录的目的: a.是为了与可追溯性系统目标及其实施保持一致。 b.准确有效的记录保持对成功实施和维持可追溯性至关重 要。 c.记录可被用做证据、参考和培训(对员工)。 2. 实际操作: 建立文件和保留纪录,所有的追溯程序和记录要合乎可
追 溯系统的目标及其应用要求。 3.文件和记录的保留要与企业性质和规模相符 a.足够保证可追溯性系统运行; b.建立在良好实践基础上; c.大规模的企业可以建立更全面的可追溯系统。 4. 在确定文件和记录保留程序上,对于操作类型应当是合理 的,并符合消费者的期望。 5. 只需记录与目标相关的信息,以节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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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文件和记录保持—可追溯性程序和记录
程序与记录
可追溯性程序与记录表
程序
记录
可追溯计划
收到的原料, 生产操作, 批次记录 相关的政策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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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文件和记录保持—可追溯系统文件
可追溯系统文件 应具有相应的涵盖所有可追溯性所必需的 操作步骤的详细程序、说明和参考文件。 在实践中,应当 a. 应该具备可追溯性设计方案,对可追溯性 进行详细描述,例如所有与良好操作相关 的要素。 b.它可以摘要表的形式体现,来细化过程和 关键的可追溯性标准,或是全面的备案设 计,包括系统的所有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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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文件和记录保持—可追溯系统文件 可追溯性设计 可按实际情况包含下列内容: —职责范围和责任, —工艺流程, —接收物料的程序(图), —物料移动、储藏和运输, —交货 —文件和记录保持程序 —检验程序 * 有些操作程序可以用简表形式鲜明地贴在相关操作场所的
适当位置的墙上,便于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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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文件和记录保持—可追溯系统文件
可追溯性系统摘要表: 1. 应在工艺流程的基础上设计,包含以下内容: —产品和地点; —流程图; —关于加工过程中相关步骤的可追溯性标准; —在每一个加工步骤所作的可追溯性纪录; 摘要表可以间接的方式提供与可追溯性相关的所有信息。 2. 对每一加工步骤,摘要表一般可提供以下详细内容: —对加工步骤的描述; —身份代码识读,这是获取可追溯性信息的渠道; —记录的内容和记录所用的表格; —应用的识别代码,这是在该步骤所用的独一无二的可追 溯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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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文件和记录保持—可追溯系统文件 可追溯性设计文件的实例: 1.设计: a.准备以书面文书,列出可追溯性的内容,如组 织和设计、执行、验证、文件和记录保留; b.可仅以摘要表形式体现,和 2.可追溯系统相关的程序,如: a.工作说明; b.记录表格: 3. 在执行可追溯性过程中使用的操作标准和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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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文件和保持记录—记录要求 可追溯系统记录 准确有效的记录是可追溯性系统成功运转的关键 a.应该保留清晰、确定的可检索的记录,以证明 有效证明控制了可追溯性; b.记录保留系统明确记录检索和保留时间; c.记录应视实际情况与法律规定和消费者要
求保 持一致。 d. 可用书面记录或输入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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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文件和记录保持—记录保留时限 记录保留和检索的适当期限 1. 欧盟法律规定: – 应该在适当时期内保留文件和记录 – 没有通用的企业导则 – 对于新鲜产品加工而言,典型的保留期限是2年或 3年,对于任何事情的检索时限是在在4~24小时之 间 2. 美国法律要求: – 规定记录保留不超过2年——易腐食品1年 – 必须在4或8小时内提供记录——取决于某天的具 体时间和某周的具体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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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文件和记录保持—可追溯摘要表
可追溯系统摘要表: 1. 可追溯性摘要表的内容: 产品和地点、流程图、关于加工过程中相关步 骤的可追溯性标准、在每一个加工步骤所作的可 追溯性记录 2. 对于每一个加工步骤,摘要表可以提供的内容: a.对于加工步骤的描述 b.身份代码识读,这是获取可追溯性信息的渠道 c.记录的内容和记录所用的表格 d.应用的识别代码,这是在该步骤所用的独一无 二的可追溯性详细记录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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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文件和记录保持—实例
可追溯性记录实例 1.接收到的用于识别直接供货商的材料 2.对农民来说可能只是发票 3.生产记录,用于识别生产出的是什么,由什么制 得,何时制得,等等 4.对食品企业而言,指原料移动、贮藏和加工记录 5.对农民而言,指农作物生产记录,例如农药使用 6.发货记录,用于识别直接的消费者 7.验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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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文件和记录保持—影响可追溯性有效性的记录 可追溯性记录的真实与否直接影响可追溯性系统 的有效性,特别是小农户/团体情况下。
值得关注的问题有以下方面: 1. 记录的真实性:包括 —原料来源及其信息 —准确标识、记录和区分 —生产加工过程中实物和记录 —投入品、实物流、产品的标识、 —样本、检测、包装及标准 2. 记录的完整性:信息、标识系统完整 3. 记录的连续性/经常性:持续地执行系统 4. 记录的可验证:能成功地审核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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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植农场的工艺流程和记录举例
出口蔬菜种植农场记录
采前检测农残 样品代码 加 工 厂
种苗 选购记录 处理记录
产地 编号标识 排灌系统 环境监控
栽培 田间记录: 肥水管理 农药控制 MRL和PHI
收获 收获记录 产品代码 容器标识
交货 运输报告 容器标识 库存记录 收获卫生
库存/投入/管理/产出记录系统 环境质量保持 废弃物处理
可追溯系统 可持续种植
质量管理系统 卫生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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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文件和记录保持—影响可追溯性有效性的记录
某企业基地农户温室记录表,涵盖从种植到收获全部流程,并输入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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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蔬菜农场的田间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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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使用指令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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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记录记录与产地
编号相关联—农田分区标识牌
分配每田块唯一的编码,并标识,作为田间记录的基本单元, 收获的农产品再按收获期却定批次号: 收获产品代码为=田块编号+收获期+作物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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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单元
P80~89
可追溯系统在中国的应用 —进展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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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在中国的应用—重要进展
国家对企业的强制性要求:
1. 国家质检总局强制要求所有食品加工出口企业必须通过HACCP认证, 从原料验收到加工和包装出口成品,每一步都须按要求进行记录和纠 偏,在最终产品出问题时能对各工序进行追踪和召回(2002年)。 国家质检总局针对出口日本冷冻菠菜事件,牵头在山东省 建立冷冻菠菜生产规范,强制性要求建立企业内部的双向可追溯系统 和实行源头控制(2003年)。 自2004年,农业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读探讨,在京、津、沪 开展试点;开展进京蔬菜品质可追溯制度试点,在产品标签信息码开 发、管理和查询上取得进展。 2007年中央1号文提出“建立农产品市场可追溯制度,解决 鲜活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贯彻“食品质量安全法” 2007年农业部开始试点86个食品企业/农场ChinaGAP, 其中包括贯彻可追溯系统。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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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在中国的应用—重要进展
1.面对国外进口市场的压力,出口企业开始更多地认识到建 立可追溯系统的必要性。 2.普及推广可追溯系统的工作正在多头展开 —国家检验检疫局、农业部等国家机关通过行业立法和组织 推广培训,推动可追溯系统的普及应用。 —地方政府也积极组织推广可追溯系统,如山东省、上海、 南京等许多地方政府和大型菜、果、茶等产区,有些企业 已通过欧洲的有机认证,或获得了日、美大企业的信任。 —欧盟、加拿大等在与中国政府合作开展推广可追溯系统; —跨国零售集团和外资食私营食品安全检测和食品链支持机 构也参与推广和协助建立高标准可追溯系统示范基地。 3. 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机构也在研究在我国条件下如何贯彻 食品可追溯系统。 4. 出口加工企业和农民农业合作组织正在成为最重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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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蔬菜水果加工包装厂的良好实践 Good practices of a fruit and vegetables pack-house 某农产品配货中心流程图 Flowchart of Produce Distribution Center
冷藏库(3) coolers 配货中心办公室(5) distribution center office 农残检测室(6) residue test room
农产品送达(1) Produce arrived
登记处 Check-in
成品配送超市 Product delivery
农产品验收和分选(2) Check and accept, Separation and classifying
产品包装和(4) 标签打码 Packing, put labels And marking code
成品放置 和配货场所 End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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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在中国
的应用—国内企业的做法 1. 企业设专人定期/经常地监控可追溯系统 的贯彻执行情况, 包括检查从原料生产、验收到加工包装 成品各阶段的产品流动与代码和记录信息 是否相符。 2. 设计产品追溯检查表,企业定期组织专人 进行查核,并进行实际演练(随机抽取最 终产品进行可追溯系统的验证)。 3. 政府质检机关派人核查或突然检查。 3. 由企业或购货方联合委托第三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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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在中国的应用—贯彻可追溯性系统效果的对比
同样发生出口菠菜农残超标事件,但对企业的影响 程度却大不相同的案例:
1. 国内甲企业:对原料基地实施GAP管理,工厂通过了 HACCP认证,建立和实施了内部可追溯系统: —处理结果:沿食品链和内部追溯系统,迅速查明了 问题产品的批次、原料来源和原因;用证据取得信任, 实现了召回问题产品,确认其它批次产品无问题,可继 续销售;并对错误农药供应责任方提出成功索赔。 2. 国内乙企业:没有对原料来源进行严格管理区分,没有建 立和实施内部可追溯系统: —处理结果:无法查证成品批次与原料来源的关系, 不明问题根源和提不出合理证据,所有产品都受到怀 疑,信誉丧失,损失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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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在中国的应用—面临的挑战
贯彻可追溯是我国食品企业必须跨越的门槛 1.自2001年输日冷冻菠菜事件以来,尽管有了很大进展,但 出口食品农残问题仍未解决好,我国投入大量资金开展终 端检测,但关键还在于良好农业规范和可追溯系统。 2.不实施可追溯系统的企业的产品就没有信任属性,将面临 难以出口的困境;在国内市场也面临越来越大压力,消费 者对有毒蔬菜有恐惧心理。 3. 国内企业在开展可追溯系统方面缺乏技术知识和经验,可 提供帮助的社会资源不足。 3. 面对国内众多小农户生产者和交叉配置的小块农田,使企 业面临如何保证原料来源的组织有序、可追溯和安全问 题,感到信心不足。 4. 企业担心建立和实施可追溯系统会增加成本,缺乏紧迫性 5. 国内农产品的经销体系落后,尚未达到批发市场的农产品 可追溯的水平。加工企业对于建立自控原料基地,还感到 困难。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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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在中国的应用—不同来源农产品可追溯性分析
原料生产者 小农户/农场 /饲养场
松散 合同 农户 记录 检 测
原料供应商
上:中间商 中:企业自控 下:批发市场 未标识 来源和 批次 检 测
加工出口企业/食品公司
原料验收 来源/批次 加工/包装 批次/代码 检 测
消费者 /批发商 客户要求
011 012 013 014 021 022 023 024 031 032 033 033
原料 混淆
分开验收编码
混淆 加工 编码
不能! 产 品 合 格 安
全 有 可 追 溯 性
标识来源批次 合同 农户 农场 记录
021 022 023 024
原料混淆 来源和 批次都 未标识
021 022 ! 023 024
分开 加工 编码
可追溯
分散 农户
运 销 商
原料 混合
混合 加工 编码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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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系统在中国的应用—前景与任务
1. 前景: 1.1 中国食品企业正在动员起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并没有 为以前发生过的食品实践所难倒,反而增加动力。 1.2 正在形成政府、加工和零售企业、农民及农民团体、科研和技术推 广等共同努力的局面,国际协作也正在开展,因此贯彻可追溯系统 的成功前景是肯定的。 2. 任务: 2.1 必须解决好小农户分散生产问题,组织起来成一定规模的团体,统一 技术标准组织贯彻和监管; 2.2 出口加工企业必须加强对产品原料的来源的严格控制,加强对原料 产地的管理和支持,共同建立可和贯彻追溯系统。 2.3 可追溯系统不能独自达到食品安全的目标,必须与良好农业规范 GAP、HACCP、IPM、ISO和无公害与有机农产品等管理体系相配 合;和良好的农药与肥料等化学品管理和产品市场流通管理相结 合;与食品检测相结合。 3. 必须加强培训技术队伍,包括骨干培训和普及培训。 4. 加强示范和推广,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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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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