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购销合同
10-10
合同编号:
购 销 合 同
供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需方: 签订地点:
备注:实际结算以上述钢筋数量理计重量为依据。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行业国家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标准执行,并附材料质保书及检验合格证书。 三、交(提)货地点、时间: 。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港和费用负担: 供方包送 。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货到当场验收,如有数量异议请当场提出,过期视同认可(有异议的材料不得拆件)。经需方业主、监理及检测单位验收后7天内,若有质量问题,需方有权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供方提出异议,供方在收到异议后三个工作日内采取措施修复缺陷或尽快向需方补充或替换货物直至问题解决。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本产品为无损耗产品,重量按理论计算。若甲方对此有疑义,双方同意送至共同认可的第三方地磅进行复验。若磅差3‰以内,则以供方提供的数量为准且过磅费用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若磅差在3‰以外,则以该机构的复验结果为准且过磅费用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款到发货,供方7天内提供等额合法税票 。 八、违约责任:
1、供方特殊情况无法按期交货的,应提前通知需方,否则要赔偿需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需方不得无故拒收货物,否则造成的退货损失由需方承担。
九、纠纷解决:合同当事人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合同期限:供方按约定交货,需方货款全部付清,合同义务履行完毕终止。
供方: 需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