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书
西安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第十八条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二十一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二十六条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第三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暑期实践调研组特此申请教育局公开相关信息。 该小组此次暑期调研主题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现状关注。
农民流动问题即农民潮或民工潮,是上世纪80年代末期形成的,在我国大中城市的新变化新现象中占有不可取代的位置,加快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但也随之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农民工的流动数量不断增大,其结构也发生了重要变化,由“单飞式”转变为“挪窝式”。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的流动速度,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西安市作为我国的第一古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流动人口规模日益庞大,且有逐渐成为常住人口的趋势。这种流动人口“家庭化”“移民化”的现象,使得西安市外来人口子女就学问题凸现出来。众多的农民工子女如何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日益突出,近期,社会各界的关注也逐渐升温,一些教育专家及社会有关人士纷纷刊文呼吁:关注弱势群体,呼唤教育平等。 基于这一现状,我们调研组特选取了该社会问题作为此次调研的中心主题。
在具体的实际调研中,我们调研组分组行动,各自亲临了农民工的工作地点以及其子女的学习生活场所,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调研组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尽最大的可能,获取了新一批的第一线真实信息及相关数据。但在后期的一系列工作中,我们需要更为详尽的原始数据来进行下一步的比对分析等工作,但由于我们调研组的某些条件的有限与不足,希望教育局可以为我们提供相关数据、信息、资料等,以便于我们调研组后期工作的开展及完成。所需的内容如下:
1 我省及我市农民工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在读人数相关变化情况 2 我省及我市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年龄及变化趋势情况 3 我省及我市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地域分布情况
4 我省及我市农民工子女接受并完成教育人数所占比例及近年的变化趋势
5 我省及我市农民工子女未完成义务教育的人数情况及变化趋势 6 我省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留守人数和外出人数的相关比例及变化情况
7 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民工子女人数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人数中所占比例及趋势变化情况
8 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民工子女省内外比例情况
9 我市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
10 我市教育财政投入中农民工子女部分所占比例情况
11 我市农民工子女专门学校的设立及其办学的具体情况
12 我市农民工子女在各受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所占比例及变化趋势 13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后的高等教育中农民工子女就读情况及趋势 注:1 以上“我市”均包括行政所属县乡,不仅只市区
2 以上要求提供变化趋势的均以2000年为始,即出具近十年内的相关信息(2000年无相关数据的以次年为始,依此类推)
上述资料及数据的掌握对于我们调研组的进一步工作至关重要,有利于我们完成调研的各项预期目标,特别是对弥补信息空白及提供决策参考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在了解并具体分析原有数据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更好的运用实地调研的最新数据和信息来做出更为准确更为实用的真实报告。在此,希望教育局可以为我们调研组提供所需信息,我们共同期待西安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现状最新报告的完成。
最后,衷心的感谢教育局对我们调研组的支持与参与!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暑期实践调研组 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