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基本知识(四)
党建知识 (四)
◆ 党支部建设工作——换届选举工作知识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党的委员会、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任期为三年。各基层党支部应严格按照规定,在任届期满时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一、重要意义
1、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体现,是党员权利的体现。
2、是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
3、是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措施。
4、是增强党员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二、选举原则
1、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民主选举制度,按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
2、要民主推选候选人。由党员提出,充分讨论,体现选举人意志。
3、要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的20%。
4、党的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应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
5、对妨碍选举人行使民主权利或违反党章的情况,要进行处理。
三、方法步骤
1、组织准备工作
(1)召开委员会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计划,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并在全体党员中进行动员。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的有关精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各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还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和民主参
与换届的积极性;充分认识与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正确理解和明确基层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任务;通过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增强党的团结统一,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呈报换届选举请示(第一个报告)。主要内容为:本届委员会任期情况、换届选举的条件、形式、时间、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构成的名额、候选人产生情况及选举办法等。
(3)起草换届选举的会议文件。主要有:
①、工作报告。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总结,对下一步工作的安排。 ②、任期内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
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情况的报告在会议前,应广泛征求意见。 ③、大会选举办法。
(4)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①、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是:具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并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委员的年龄结构要合理。
总支、支部委员会既是本单位党的领导班子,也是工作班子,为有利于开展工作,本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应进入党的总支、支部委员会。
②、委员候选人产生
A、党支部组织各党小组按20%差额比例进行民主推荐;
B、支委会根据选举要求和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初步人选;
C、党支部组织各党小组对初步人选进行讨论酝酿;
D、党支部根据选举要求和多数党员意见,确定预备人选; E、党支部将预备人选名单交由各党小组征求意见;
F、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委员候选人,呈报候
选人审批报告(第二个报告);
G、批复后方可进入选举程序进行大会选举。
③、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按下列比例确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名委员组成,支部党员人数不足七人的可只设书记一人;党总支委员会一般由五名委员组成。
(5)做好各项会务工作。主要有: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等。
2、召开党员大会选举
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要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要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会议方有效。大会主要议程为:
(1)听取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作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
(3)宣读选举办法,经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4)大会选举监票人,宣布大会选举计票人名单。
(5)差额选举产生新的委员会委员。宣布候选人名单及简要情况;清点人数,分发选票,组织填写选票、投票;确认选票是否有效;公开唱票计票,计票人报告候选人得票情况;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候选人所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一半以上,并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者)
3、选举产生下届书记进行委员分工
(1)召开新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下届书记,支委会会议由新支委推荐一名委员主持,不设委员会的支部,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下届支部书记。
(2)选出委员和书记后,进行委员分工。一般设组织、宣传、纪检、统战、青年、保密委员。委员数少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兼
任。
(3)呈报大会选举情况报告(第三个报告)。主要内容为: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人名单、得票情况和委员分工情况等。新的委员及新的书记由公司党委审查批准。
4、选举文件材料整理归档。选票封存半年,未经组织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查阅选票。
5、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