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苏州经济考略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4, 1998
宋代人口、垦田、亩产量, 是中国经济史研究中远
未解决的三大难题。本文勾考有关苏州的大量史料, 作为微观的个案研究, 力图就上述问题作量化的定性分析。对宋代人口增长率及其影响因素, 田亩数量、构成及人均占田数, 推定产量的依据等问题提出了新的见解, 对海内外一些颇具影响的观点进行述评和表示了异议。宋代苏州经济居当时全国的领先地位, 与中唐以来经济重心南移的趋势颇相一致。
关键词 宋代 苏州 经济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 苏州经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在全国同等规模城市中名列前茅, 具有2500余年历史的姑苏, 正以全面实现社会经济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迎接新世纪的到来。苏州今日的辉煌是历史的积累和延续。唐宋时期, 随着全国经济重心南移的逐步完成, 苏州就已成为世所瞩目的“雄郡”。而在宋代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就已达到前所未有的新水平, 居于当时全国的领先地位。今拟参稽有关史料, 对宋代苏州经济要素作一鸟瞰式的勾勒。同时, 拟对海内外学者论著中关于苏州的某些论述进行讨论。
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 , 吴越钱氏纳土, 苏州归宋版图。领县五:吴县、长洲、吴江、昆山、常熟。政和三年(1113年) , 因苏州为宋徽宗未即位时的节镇, 而升为平江府。浙西提举常平茶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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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和提点刑狱司相继置司于此。嘉定十年(1217年) , 又析昆山之地置嘉定县, 以年号为地名。苏州领有六县, 而唐代属苏州的华亭县, 早在五代时期就已割隶秀州(治今浙江嘉兴) 。南宋后期, 府领六县, 奄有今苏州吴县、吴江、常熟、的部分及上海的嘉定县之地, (, 江苏省的东南部, , , , 西连无锡, , , 驿路四通八达, 交, 物产丰富, 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发。自隋代以来就有“苏湖熟, 天下足”之誉。关于苏州的、人文环境及经济地位, 范成大用“天上天堂, 地下苏杭”的谚语进行概括②。这就是今天广泛流传的“上有天堂, 下有苏杭”之说的由来。宋初苏州的繁华, 给任长洲县令留下深刻印象, 他有
③北宋中期的朱长文, 诗云:“江南江北接王畿, 漕运帆樯去似飞。”
对其乡郡姑苏有如下总体述评:唐号为“雄郡”, 宋“为东南大州, 地
④; 又说:“井邑之富, 过于唐世。望优重”郛郭填溢, 楼阁相望, 飞杠如虹, 栉比棋布, 近郊隘巷, 悉秋。冠盖之多, 人物之盛, 为东瓦以甓
⑤南冠。”
叶梦得对两宋之际姑苏地位的认识也颇合实际:“控带楚越,
⑥《吴郡志》形势风物, 自为一都会。”卷二则对劫后再铸辉煌的南
宋平江城有如下概述:“吴中自昔号繁盛, 四郊无旷土, 随高下悉为田。人无贵贱, 往往皆有常产。以故俗多奢少俭, 竞节物, 好游遨。岁首即会于佛寺, 谓岁忏。士女阗咽, 殆无行路。”此俗今东传日本,
①《舆地纪胜》卷五, 《方舆胜览》卷二。
②《吴郡志》卷五十, 页660。江苏古籍出版社, 1986。
③《小畜集》卷七《献转运使雷谏议》二首之二。
④《吴郡图经续记》卷上, 页14~15; 页6~7。江苏古籍出版社, 1986。⑤《吴郡图经续记》卷上, 页14~15; 页6~7。江苏古籍出版社, 1986。⑥《吴都文粹》卷三叶梦得《本朝牧守题名记》, 四库本1358~660。・128・
成为岁首的盛大节日。
本文拟对宋代苏州的主要经济要素进行探索, 限于篇幅, 只能尽量压缩考证性文字, 必要时采取列表加注的方式, 关州郡作一些比较。
, ~756年) 已达到632650人, 每户达8. 24口。元和时苏州的户数为户。如果上述口数可靠的话, 则元和时已达80余万人; 10万余户是比较可信的。著名诗人白居易诗云:“甲郡标天
③据诗中透露的信息, 下, 环封极海滨。版籍十万户, 兵籍五千人。”
这一数字似乎包括了属县户数在内。
宋代户口统计至今离彻底解决为时甚远, 尽管海内外学者发表了很多论著, 也对史料的搜辑和分析用力甚勤, 提出了一些真知灼见, 但人口之谜还远没有揭开。笔者认为这需要大量微观研究作为基础, 才有可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即使是一般认为:户数大致可靠, 以每户5口计, 人口不致相差太远之类的定论, 及北宋末以来人口平均增长率为3. 8‰等新论, 也往往经不起可靠史料的检验; 有时甚至“差之毫厘, 失之千里”, 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
宋代苏州户口情况大致如下: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 为66139户, 元丰三年(1080年) 就增至199892户, 丁379487④。平均
①《新唐书》卷四一《地理志》; 《吴郡图经续记》卷上, 页7。
②《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五, 页600。唐这一数字包括华亭县, 五代起析置秀州, 不属苏州版图。
③《全唐诗》卷四四七《自到郡斋仅经旬日》; 白另有一诗云:“十万人家
(吴郡志》供课税, 五千子弟守封疆。”《卷三, 页22) 《全唐诗》卷五一
七杨乘《吴中书事》也云:“十万人家天堑东”, 是其证。
④《吴郡图经续记》卷上, 页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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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户1. 9丁, 这是指21岁~60岁的男子, 又称成丁, 宋代是作为赋役计算标准的。七十年间人口增长了2. 02倍, 平均年增长率达到28. 9‰。这是否有可能? 笔者认为这一数据并非完全不可信, 为这七十年是宋代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 , 高人口增长率。据《宋会要辑稿》, 丰后(1064~1085年) 1835. 9万户, 21, 44%; 平均每年增长21‰, ①。《元丰九域志》卷五载:173969, 比朱长文所记少了25923户, 笔者认:, 可能是统计口径不同导致的差异。在仁宗
②。据初(1034~1035年) , 范仲淹知苏州时, 编户“其室十万”
杨备的诗, 这仅是指吴县(包括城区) 的人口, 既不包括同为附廓县的长洲, 更不包括昆、常、吴江三县, 说详下。杨备作此诗约略晚于范, 可以断言, 这时苏州的人口已超过唐最盛的元和时。据《吴郡志》卷一九引郏之说, 国初之税, 从十七、八万, 增至三十四、五万, 约增加了一倍, 则其垦田似乎也有成倍增长, 为人口的高增长率提供了物质基础。
苏州人口峰值出现在宣和年间(1119~1125年) , 据建炎年间(1127~1130年) 两任知平江府的孙觌说, 自长庆至宣和, 三百年
③。间吴人不见兵革, 人户达“四十三万家”这几乎是个令人难以置
信的天文数字, 因为据《宋史・地理志》记载, 崇宁元年(1102年) 的统计数字仅为152821户, 20年间增加了1. 81倍, 年增长率达
①这一时期人口增长率的高得离谱, 似乎与熙丰新法中推行的检括隐漏户口政策有关。
②《范集・尺牍》卷下《与晏尚书书》二, 又同书卷四《苏州十咏・虎丘山》也称“吴都十万户, 烟瓦亘东南。”《吴都文粹》卷三七杨备《题延
(又见射亭》诗也云:“十万人家古县城。”《吴郡志》卷三七, 页532)
可为佐证。
③《鸿庆居士文集》卷二二《平江府枫桥普明禅院兴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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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9. 05%, 显然不可能。除了《宋史》的统计数据有误(这一崇宁元年数绝无可能低于元丰三年数) 外, 还应有其他原因。因为约略相同规模的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 北宋末的“民户为十七万有奇”流动人口不预①, 两者户数之比为2. 53:述。一般认为, , , , 所以。孙觌的47万。如果我们将5县总20万(说详下) , 则平江府城市人口在27万户左右, 但5县之数或仅含附廓二县户数, 因此, 这仅是一种推测。较之元丰三年数增长了约7万户, 增长率为35%, 45年间的平均增长率为7. 78‰。这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数据②。从苏州的情况看, 北宋晚期的人口增长率已远远低于早、中期, 这主要是取决于农业生产发展水平, 特别是粮食产量, 能否养活基数庞大、急剧膨胀的人口。当然, 影响人口增长的其他因素还很多, 如战争、自然灾害、移民等。从苏州的情况看, 所谓宋代全
①叶梦得《建康集》卷四《建康掩骼记》。叶梦得之说的可贵之处在于:明言宋代流动人口不列入版籍。叶氏17万后缺量词, 未说明是人还是户数。但江宁府元丰三年已达16. 85万户, 此数应是户。又, 吴松弟《中国移民史》第四卷页283理解为17万人, 似欠妥。平江与江宁府的户数有三个相同年代数据可资比较, 两者分别为35195和57679户(980年) ; 173969和168462户(1080年) ; 152821和120713户(1102年) 。总的趋势是苏州人口增长速度超过江宁府, 但差额仅3~5万余户。又, 江宁府南宋初改称建康府。
②如以王存《元丰九域志》卷五(页210) 所载的17. 4万户进行比较作为参照, 45年间多了9. 6万户, 年均增长率为12. 26‰。较之上揭28. 90‰低得多。笔者在《范仲淹评传》第一章中还测算了989~1053年, 1003~1063年间两组全国人口年平均增长率, 分别为10. 17‰和13. 5‰, 似更合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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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年平均人口增长率3. 8‰, 似未免失之于过低①。程民生同志于地域经济研究用力甚勤, 他认为就人口数量和增长率而言, 南方显然“大大多于北方”; 但为了论证其“南不如北”, 至少是的先入为主的结论, 举出了人口素质问题不足两个条件而论, 就总体而言, , 。但决定人口素质高低, 。即使在宋代的, 、健康状况也有举足轻, 既消耗物质财富, 又就农业生产而言, 显然, 先进农具、耕作技术和制度、良, 兴修水利等远比人身材的高大、体力强弱重要得多。能养活更多的人口, 这本身就是衡量古代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显著标志。更何况作为一个成丁, 决定其健康状况的应是营养条件, 而不是身材的高矮(这是由遗传因素决定的) 。作为有劳动能力的人, 就未必是南不如北。更重要的是:决定人口素质的标准显然尤在于智力和文化教育的程度等。即使论打仗, 作为南人代表的范仲淹父
①承松弟兄电话告知, 这一3. 8‰的增长率据《宋史》卷八五《地理志》崇、观二个户数推算出来。但《宋史》的记载大成问题。吴松弟《中国移民史》第四卷页279注和页282(福建人民出版社, 1997) , 反复使用这一数据, 导致了二个值得商榷的结论。其一, 是据此推算出建炎四年(1130年) 平江户数为17万, 显已偏低, 考虑到北宋灭亡, 宋室南渡, 大量北方流民南迁, 屠城前应不低于北宋末户数。其二, 估计屠城后仅存6. 8万, 这一前提已缺乏史料依据; 再据此平均增长率推算北方移民占52%, 似就更不可信。笔者认为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 20‰以上的年增长率完全可能, 也不乏其例。无论如何, 《宋会要》提供的数据比《宋史》可靠得多。
②参见《宋代地域经济》页55~61, 页330~332; 又, 其新著《宋代地域
(分见河南大学出版社, 1992, 1997) 似乎走得更远。笔者对其文化》
观点全不敢苟同。其史料的辨析和使用, 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地域观念而导致严重失误。本文因限于篇幅, 仅隅一涉及, 将来有机会当专门撰文进行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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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就为抗击西夏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 其智谋显然远在同时作为西帅的北人韩琦之上①。宋代名相寇准有强烈的地域偏见, 他认为南人不能当状元, 更不能当宰相②。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宋代杰出人才中, 南人所占比例却与日俱增。
接着再讨论南宋的苏州人口。年) , 人民经受了一场浩劫, 城。史称当时; 人”, 、, 称被杀者“十之
。窃以为《宋史》编者很可能即, 而这种“十之一、二”之类的说法又有较大的主观、。同时先后遭金兵屠城和血洗的建康府及临安府(治今浙江杭州) , 死亡人数则比平江府少得多, 据绍兴初主持建康善后的知府叶梦得说, 被杀不过10万人, 被掳掠而去的占2 5, 劫后仅余1 10④。南宋初建康户数应不少于北宋末的17万户, 如以每户5口计, 则逾85万。被杀10万, 劫掠30万(这似也不太可能, 金兵无这么多押送兵力) , 剩下近10万。还有缺口35万, 应是逃散于四乡避难, 所以劫后有部分重返石城, 重建家园, 休养生息。至景定二年(1261年) , 又发展到117787户⑤。苏州的情况应与此相类似, 如李心传之说可靠的话, 如上所述苏州北宋末人口应在130万左右; 即使被杀50万, 逃散和被劫一些, 兵火后还应幸存数十万人。否则, 就难以理解:淳熙十一年(1184年) , 苏州人口已达到173042户⑥。我们认为, 虽然苏州是移民重点地区, 但与临安府不能相提
(南①参见即将出版的拙撰《范仲淹评传》第二章《范仲淹的军旅生涯》
京大学出版社) 。
②《长编》卷八四, 页1920。
③《宋史》卷四六○《列女传》, 页13482; 《系年要录》卷三二, 四库本; 《挥麈录・后录》卷十, 页638~639, 丛书集成本。
④《建康集》卷四《建康掩骼记》。
⑤《景定建康志》卷三, 中华书局《宋元方志丛刊》影印本。
⑥《吴郡志》卷一, 页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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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论, 其数量和规模都难望其项背。临安是行在所在, 开封人首选的移民地为临安而不会是平江、建康府, 犹如今天的北京市民如果迁移, 首先选择上海而不会是苏州, 这个道理显而易见。苏州德元年(1275年) 时的人口已达到329603①, 议的数字。度。但如果计算其与1184‰, 也并非不可能; 的466158户相比, 则‰。除了元初大规模检括推, 别无解释。这种人口政策, 反映了政。宋, 载籍所记数往往靠不住, 原因正在于此。
这里顺便谈一下府属3县的人口情况, 载籍较详的是昆山:祥符间(1008~1016年) 为16350户, 18692丁, 108693口, 户均1. 14丁和6. 65口②。庆元间(1195~1200年) 为38942户, 120000口, 户均3. 08丁口。淳十一年(1250年) 为45368户, 134500口, 户均2. 96丁口③。平均年增长率仅2. 84‰, 这是因为嘉定十年(1217年) 析置嘉定县, 人户大量减少导致的结果。如以庆元、淳分别与祥符间比, 则年均增长率分别为7. 51‰和7. 59‰。似其人口增长率低于城区增长率, 这同样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吴江仅见乾隆《吴江县志》卷五有一记载为:宋户25552, 口170839, 平均每户6. 69口, 与昆山户均口数约略持平, 这一户均口数代表了不同时期。《吴江县志》虽未明著时间, 但肯定不在宋初, 应是宋代中期以后的数据。因为吴江为紧县, 不可能超过昆山祥符间户数。值得注意的是常熟县, 治平二年(1065年) 为4万户, 南宋初为8972户, 淳熙
①正德《姑苏志》卷一四。
②《淳玉峰志》卷上《户口》, 又, 叶奕苞康熙《昆山县志稿》卷四页56作16348户(上海科技出版社, 1994) 。
③《淳玉峰志》卷上《户口》, 参校嘉靖《昆山县志》卷一《户口》。・134・
元年(1174年) 为51138户; 虽未经屠城, 两宋之际人口锐减了4 5, 而109年间年均增长率仅2. 55‰, 低得异乎寻常, 可能与常熟赋役负担苛重和隐漏户口等因素有关, 也可能统计数据有问题。
表11宋代苏州人口(年 代
) 户 数2人 ) 《太平寰宇记》
《吴郡图经续
记》卷上
同上
《宋史・地理
志》卷八八
《鸿庆居士
集》卷二二
《吴郡志》卷
一
《姑苏志》卷
一四备 注每户以5口计, 下同。21(1010) 6613939元丰三年(1080) 199892104《元丰九域志》卷五为173969。此数当有误。原为47万户, 按框算剔除5县20万户计。崇宁元年(1102) 15282191宣和中(1119~1125) 270000161淳熙十一年173042103德元年人口密度只表示一种发展趋势, 很不精
确。(1275) 329603196
总之, 两宋苏州始终保持了超过10‰的较高人口年增长率, 在北宋和南宋末, 就人口而言, 苏州均成为仅次于首都东京(治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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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 和行都临安的特大城市, 这和她较高的粮食亩产量, 沉重的岁赋负担, 发达的工商业为显著特征的经济快速持续发展的趋势相一致。当然苏州人口的确凿数字, 仍需进一步努力搞清。本文的探索也有一些推测和分析, 远非无懈可击, , 盼出现更多言之成理, 综上所述, , 今为8488km 2, 2二 垦田
这是比人口数量更为朴朔迷离的复杂问题。宋代官方统计中的垦田数, 是以二税之额推算出来的, 由于“古者刻剥之法, 本朝皆
①, 各地二税征收的品种、备”数量、支移、折变各不相同; 更由于宋代偷漏税赋的现象极为严重, 宋代不立田制, 盛行土地买卖, 又从未认真进行过清丈土地工作, 所以《文献通考・田赋考》等载籍登录的垦田数, 就更可稽疑。苏州唯一比较可信的关于垦田的记载出之于范仲淹的记载, 景初(1034~1035年) , 他在知苏州任, “点检簿书”的结果为:“一州之田, 系出税者三万四千顷; 中稔之利, 每亩得米二石至三石, 计出米七百余万石。东南每岁上供之数六百万
②这段被广泛引用的话十分重要, 实际上是关于石, 乃一州所出。”
宋代苏州垦田数和粮食产量的权威记述。亩产下文还将详加讨论, 此先说垦田。范仲淹知苏州时, 还在致时相吕夷简的信中谈到:“姑
③这又是一个苏岁纳苗米34万斛; 官私之籴, 又不下数百万斛。”
十分重要的记载。证明苏州二税中的秋苗(宋代载籍中又常称斛
①《朱子语类》卷一二七。
②《范集・奏议》卷上《答手诏条陈十事》。
③《范集》卷九《上吕相公并呈中丞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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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苗税等) 的征收额为1斗 亩①, 终宋之世, 除了量制上的变化, 如南宋晚期普遍使用加三斛(即130合斗) 外, 似乎未见什么变化②。必须指出, 《宋会要・食货》63之175载:私产田一例止纳二税:中田亩钱4文, 8升, , ③自7. 4升。”《琴川志》卷六修入后, , 了苏州的纳二税标准。包括二个概念, ; 后万顷的垦田, 与苏州的实际田, 会计录》的苏辙早就指出:“丁谓之记景
①参见《中吴纪闻》卷一页24云:太宗时, “令亩税一斗”; 《吴郡图经续记》卷上页7云:秋苗34. 9万斛, 注云蠲放数在内。正合范说。又, 各地的苗米征收额是很不一致的。如《宋会要辑稿》食货10之30记载会稽(治今浙江绍兴) 乾道九年的苗米为0. 76斗 亩; 而各种不同类型的田地, 其苗米也各不相同, 如同上书70之61~62记载:绍兴诸暨县乾道五年的湖田苗税为0. 385斗 亩。一般而言, 应是根据土地的肥沃程度和产量的高低来确定的。苏州亩收一斗的苗税应是比较高的。但从史料反映的实际征收数看, 则标准不一, 五花八门。②参见〔日〕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页154~155表7《宋代秋苗额及其变化》。宋代征收二税, 登录在版籍是有固定数额的, 一般称为祖额。正如范仲淹所述是34万斛, 《吴郡志》卷一九页263、《系年要录》卷六四页82(四库本325—839、326—153) 均称34万斛, 《宋会要・食货》1之7作30余万石, 皆其证。《长编》卷一○一页2337所述之“岁出苗租30万”, 不是二税, 而是民田之租米, 这和二税中秋苗完全是两个概念, 注称“复租米60万”亦即苗租。故这一数据应予剔除。另外, 《宋会要・食货》70之124(复文见6之37) 及《系年要录》卷一四七(四库本327—57) 均作39万石, 二者皆出李心传之手, 这一数据是大成问题的。《文献通考・田赋五》两处提到此数均作30万斛, 当是。马端临宋元之际人, 其时已广泛推行加三斛, 30万正合34万斛。百纳本《宋史・食货上一》正据《通考》作30万斛, 点校本却据《会要》误改作39万石, 殊无识。因此, 这一数据也应改正。洪武《苏州府志》卷十所列几个数据似皆为实际征收数。
③《姑苏志》、乾隆、同治府志等均抄入这段文字, 又将中、下二等夏税钱误作4. 4文和3. 3文, 秋米则同。这是明代方志述宋事不可信之
德、田况之记皇, 皆以均税言然”; 又说“叙《治平〔会计〕录》者, 谓此特计赋租以知顷亩之数, 而赋租所不加者十居其七, 率而计之,
①也就是说透漏赋税的隐田、天下垦田无虑三千余万顷矣。”占了7 10, 而不见于版籍。, 11. 3万顷。, , ②, 颇有见地。寸”, 洪武《苏州府志》《苏州府志》卷一二《田:
宋之田有:曰公田(为充进军食) , 每亩起租上自一石
五斗下至七斗〔二〕升四合; 曰围田(傍江湖水浅处民围为田) , 租四斗或三斗; 曰沙田(民自经理江湖沙涨地为田) , 租三斗或二斗; 曰成田(民垦耕草地为田) , 纳粮二斗; 曰营田(民用工本耕种, 系官空闲田) , 租四斗或三斗、二斗; 曰职田(给与文武官养廉地, 民佃起租) , 上自八斗七升, 下至六升三合五勺(附录:宋咸平二年, 后唐制吏得职田供祭祀:六县通管六万六百八十八亩有奇, 租一万八千二百七石有奇……) ; 曰常平田(系断没入官者) ; 曰义役田(乡民出助保正差役者) ; 曰社仓田(官买民田岁储备荒者) ; 曰〔四〕局官租田; 曰养济局田; 曰居养院田(养鳏寡孤独老幼残疾者) ; 曰囚粮田(官发以充囚食) ; 曰没官田(乃断没各项田土) 。科租高下有差, 高者不逾一石五斗, ①王应麟《玉海》卷一七六引苏辙之论。辙有《元会计录・叙》, 题注称6篇, 今仅存3篇, 此文已不见于《栾城集》。
下至二斗①。
此文基本上概括了自宋至明(仅引与宋有关部分) 苏州官田的名称、种类、性质及起租情况。当然, 也还漏列了一些官田, 等。从常熟和昆山的情况看, , 不到考虑到大量隐漏田, 这一比例可能更低情况也未必尽确, , ) , 宋初为3斗, 庆历(~) 。需要, 官私田租米的征纳, , 也没有比例, 复杂而多变, 毫无, 凭想当然假定租率为50%再推求亩产量, 实际上, 难得其实。斯波教授百密一疏, 在推测宋代稻米亩产量时, 考虑到了不同时期土地面积、量具的不同标准, 乃至经办人的附加(当然影响租米征纳的因素尚多, 如折纳、斛面、鼠雀耗等无奇不有) , 却忽视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他在考察常熟学田租及许多情况下, 将租率一概假定为产量的50%, 据此而倍之则成为产量, 这种方法推定产量实不可取。我们认为, 只有确切知道而不是凭想象推定租率的情况下, 推断产量才有意义②。关于产量, 下文还将讨论。这里不妨考察一下常熟和昆山的耕地顷亩数。
①按:“充进”, 卢志原误作“兖淮”, 同治志沿讠为; 康、乾、道三志作“充进”, 极是; 《姑苏志》又误作“兖进”。罗仑主编《苏州地区社会经济(明清卷) 页32(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3) 引此文有两处手民误史》
刊:“常平田”, 讹作“当平田”; “各项”, 讹作“各顷”。又, 括注中职租为三斗 亩, 正宋初之制。
②参见《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页137~143; 又, 页141表1之II 所列苏州中田一石, 据《范集》卷八, 此乃仲淹上晏殊书中语, 时为天圣八年(1030年) , 范通判河中府(治今山西永济西南) , 他知苏州在景元年至二年(1034~1035年) , 此显指河中府产量。张方平《乐全集》卷一四, 则为泛指中田亩产一石, 无特定地点, 均不能作为苏州产量。其表1之III 引《长编》卷二六七吕惠卿论苏州田庄收租4~6斗, 仍以50%而倍计产量。页140~143表皆然。参见李伯重《宋末
据《重修琴川志》卷六《叙赋》记载:常熟原管田2321563亩, 其中民田2219092亩, 占95. 6%; 原管地为148660亩, 田、地合计2470222亩, 地只占6. 02%。可惜不得其年。端平二年(1035年) 田为2419892亩, 比原额增98329亩, 增加24%, 亩, 占8. 3%; 民地191599亩, , 8%地合计208037亩, 比原额增. , 行公田推排法的结果(1174年) 的51138户, 275. 3亩和48. 3亩, 7倍; 如以每户5口计, 人均分别占地为55亩和9. 66。如果人户统计无大误的话, 反映了人均占地大幅度减少的趋势。又, 常熟在南宋淳熙元年的秋租额为76000余石, 二税折钱为102300缗, 户均分别为1. 49石或2贯文钱②。较之同年平江府的平均水平1. 96石 户③, 约税负减轻25%。而南宋末, 常熟民田每亩负担的苗税仅2. 76升④, 远低于平江府亩收一斗的平均水平, 可能是南宋经界法检括出大量隐田的结果。这也似可证明, 所谓的元管田, 当为南宋绍兴十二年(1142年) , 李椿年经界法实行后的数字。那次光吴江一县就括出隐田1万亩; 但较之南宋末贾似道的经界法常熟一县括出近10万亩来, 则为小巫见大巫了。但是我们不能忘记宋代常熟人民有一项极沉重的负担, 和籴达到14~30万石, 常熟一县占江浙诸路岁籴总额200万石的7%~15%, 远远超过了许多州郡的数额, 这是鱼米之乡对封建国家财政的特殊贡献。
昆山没有常熟这样详尽的资料, 但《淳玉峰志》卷中《官租》①《琴川志》还载有各类官田、地的明细分类数, 列表核计的结果分别为200794亩和16437亩, 区别不大, 可忽略不计。
(代县令陈映撰) 数据。②据《吴郡志》卷三八龚颐正《常熟县题名记》
③据《吴郡志》卷一淳熙元年的户数为173042。
④据《重修琴川志》卷六《叙赋》及卷一二杜范《常熟县端平经界记》数
提供了可贵的线索, 列出了各类官田增租后的租米和折租钱标准。围田为4斗 亩, 营田、沙田、投买常平田3斗, 沙涂田2斗, 围荡、营荡、沙地18界会1贯 亩, 分别比旧额增加了1~3. 6倍。标准列表计算出各类官田大致数量:
表21官 田 名
((3) (4) 籍没官田
(5) 常平田
(6) 投买常平田
(7) 荡钱
(8) 学田
(9) 职田() . 618180. 121444. 715(贯文) 4799. 145(贯文) 2182. 142182. 1410700. 665171. 62(省斛6斗) 1342. 12(省斛7斗5升)
97102. 34石
10700. 665贯文田地数(亩) [***********][***********]1789275396(亩) 合计
如参照常熟南宋末官田占8. 3%的比例, 可推算出昆山垦田总额约为3318024亩, 宋代昆山奄有今太仓之地, 比常熟多9万亩田也在情理之中, 而且与两县秋苗数之比也大致相同。正巧昆山淳间户数今存, 为45363户, 户均73亩, 昆山宋初人户之比为6. 55:1, 但为了统计口径一致, 仍以每户5口计, 人均占田14. 6亩①。远高于常熟及全府平均水平。这种趋势延续至今, 不过差别已经缩小。昆山户均负担二税秋苗为2. 76石, 也比常熟高, 这是因
提供了可贵的线索, 列出了各类官田增租后的租米和折租钱标准。围田为4斗 亩, 营田、沙田、投买常平田3斗, 沙涂田2斗, 围荡、营荡、沙地18界会1贯 亩, 分别比旧额增加了1~3. 6倍。标准列表计算出各类官田大致数量:
表21官 田 名
() ((3) (4) 籍没官田
(5) 常平田
(6) 投买常平田
(7) 荡钱
(8) 学田
(9) 职田() . 618180. 121444. 715(贯文) 4799. 145(贯文) 2182. 142182. 1410700. 665171. 62(省斛6斗) 1342. 12(省斛7斗5升)
97102. 34石
10700. 665贯文田地数(亩) [***********][***********]1789275396(亩) 合计
如参照常熟南宋末官田占8. 3%的比例, 可推算出昆山垦田总额约为3318024亩, 宋代昆山奄有今太仓之地, 比常熟多9万亩田也在情理之中, 而且与两县秋苗数之比也大致相同。正巧昆山淳间户数今存, 为45363户, 户均73亩, 昆山宋初人户之比为6. 55:1, 但为了统计口径一致, 仍以每户5口计, 人均占田14. 6亩①。远高于常熟及全府平均水平。这种趋势延续至今, 不过差别已经缩小。昆山户均负担二税秋苗为2. 76石, 也比常熟高, 这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