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党委关于印章使用的通知
中共xx镇委员会
关于规范村(社区)党组织印章管理和使用的通知 各村(社区)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党组织印章的管理使用,确保安全规范用印,保障党员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康发展。我镇针对县委组织部《关于规范村(社区)党组织印章制作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现将村党支部印章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规范通知如下,请各党支部认真遵照执行。
一、凡是有用印要求的党内各种公文,如工作方案、工作总结、请示报告、通知通报、决议决定以及政审函调、证明信、介绍信和各类报表等,必须加盖党组织印章。
二、用印前,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应认真审阅把关,特别要注意落款于印章名称不符的问题,在确保行文规范无误的情况下,方可签发、用印。具体如下:对业务报表需使用印章的可直接使用;对办理一般事项需使用印章的,由支部书记签字后可使用。凡涉及贷款、承包、对外承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使用印章时,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经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
三、盖印位置要恰当,当印记要端正清晰。用印后应将印章存放安全处、凡因印章使用或保管不当而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村党支部印章要有专人保管,保管人由村党支部提名,并经
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党支部书记一般不宜直接保管印章。原则上支部印章由各村支部的组织委员保管。保管人员因事离岗,应由单位领导指定人员暂时代管。
五、村党支部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规定和印章使用审批程序,不得以各种不合理借口拒绝使用印章,也不得借机吃、拿、卡、要,增加农民负担。
六、村委会印章和支部印章使用要界限明确,不能相互代替。
七、建立完善印章使用登记簿,对印章使用情况实行一事一登记,一事一备份,按规定履行签批用印手续,村党(总)支部定期核对登记、备份情况,并将印章使用登记情况每月30日上报1份到镇党政办备案,以便了解掌握各村印章使用情况。
八、各村加盖公章时,管理人不能嫌烦琐,把印章交给来人自行用印,不允许在空白凭信或介绍信上加盖村级印章,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村支书或主任书面签字批准,并做好特别登记后方可使用,实行跟踪管理,完毕后到印章管理人处登记其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销毁,其批准书和特别登记须永久存档。
九、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成员在届内被集体罢免的,印章由乡(镇)级党委、政府暂时代管。乡(镇)党委、政府应在重新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印章发给新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十、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上一届村支部、村民委员会应在10天内向本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印章。拒不移交村民委员会印章的,由制发机关负责追缴,并追究责任。
十一、各村对无故干涉、拒绝使用印章,违反印章管理使用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因违规使用印章引起法律、经济纠纷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共xx县xx委员会
2012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