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整定及定值管理规定
江西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县调继电保护整定及定值管理规定
Q/JDD-G09.01.11-2009
1. 总则
1.1本要求主要适用于江西电网各县供电供电公司的继电保护定值单管理。 1.2各县公司应按本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写本单位继电保护定值单管理办法。 1.3各县公司继电保护主管部门领导和继电保护专业人员应熟悉本要求, 并认真贯彻执行。
2. 定值单管理范围 2.1县公司定值单管理范围
2.1.1本单位维护及相关的地调管辖范围的定值单 2.1.2本单位管辖范围的定值单 2.1.3本单位管辖的电厂出线定值 2.1.4本单位管辖的大中用户限定值
3. 各县公司年度工作
3.1各县公司应根据地调下发的年度运行方式、系统归算阻抗及系统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结合管辖范围内的系统实际运行方式及新扩建工程,对所辖的继电保护定值进行年度计算及校核。
3.2各县公司生技部门应根据定值单要求(如有关保护压板投退等)结合保护原理和竣工图纸,及时组织修编现场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将不要求投入的压板拆除保存,并将规程报地调继保管理部门备查。
4. 定值自查
4.1各县公司结合节假日前的继保技术监督自查,生技部门应组织整定计算专职、运行部门和保护班人员全面核查保护装置定值,是否与运行定值单要求相符,将核查情况在技术监督自查报告中反映并上报地调继保管理部门。
5. 各单位定值单流转流程
5.1流程各环节应由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5.2地调定值单流转流程
5.3县公司内部定值单流转流程
5.4县调发至所辖电厂及大中用户定值单流转流程
6. 整定计算部门定值单管理
6.1 县公司继电保护整定计算部门应设在县调,整定计算部门应配置整定计算人,复核人和运行管理专职(可兼职)。
6.2 县调调度室、继保班、整定计算部门应按厂、站设置运行定值单夹。
6.3 退役定值单应盖“作废”章,并由整定计算部门装订成册。
6.4 整定计算部门应建立定值发放(含转发地调定值)记录。记录表形式如附表1。 6.5 整定计算部门应建立定值回执记录,记录表形式如附表2。
6.6 整定计算部门下发定值,应在定值单下发记录表上登记、签名,并要求拿定值人员在记录表上签字。收到回执后,应在新定值单上加盖“已执行”章,将原定值单归档,并在回执记录表上登记、签名,回执送回人也应在回执记录表上签名。
6.7 定值单应严格执行计算、复核、审核三级签字手续。
6.8 定值单一律采用A4纸并由微机打印,定值单份数至少考虑整定计算部门、继保班、调度室、运行值班现场、回执单等,不少于4份。
6.9 如过了更改要求时间仍未见回执,各单位整定计算专职应立即与领取定值人联系,问请原因,催促回执。
7. 保护班定值单管理
7.1 继保班调试人员拿到定值单后,应在要求定值更改时间内执行,注明现场执行日期,并在回执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
7.2 继保班应建立继保运行定值夹,定值夹按厂站分类,定值夹含定值清单和运行定值单。 7.3 继保班应建立定值执行记录,记录形式同附表3。
7.4 新定值单更改完后,对微机保护保护班调试人员应打印一份定值,核对无误后注明设备名称和调试日期、调试人留存班里备查。 8. 现场运行定值单管理
8.1 调度室及运行部门应有运行定值夹(夹中应附有目录及运行定值),县调调度室的运行定值单夹按厂站分类,变电站及电厂电气控制室、运行定值单夹由运行部门负责更换。
附表1 定值发放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