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市学校报账员工作规则
南康市学校报账员工作规则
为了做好各学校与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会计工作的衔接,规范会计核算业务,保障资金的正常运转,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市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的特点,特制定学校报账员工作规则。
一、报账员的基本要求和工作职责
1、报账员由市教育局招考确定,原则上一个学校确定一个专职报账员。学校的一切报账业务由报账员负责办理。报账员在市教育局领导下工作,向市教育局负责。
2、报账员要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财会业务知识,掌握本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规定。
3、报账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4、报账员的工作职责:
(1)负责办理本学校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和其他预算外收入的报账业务。
(2)中心学校报账员负责办理各辖区小学的报账业务。
(3)负责办理日常经费支出及专项支出的报销业务。
(4)负责保管、使用学校的备用金。
(5)负责将会计核算中心编制的会计报表传递到本学校。
5、报账员在业务上接受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指导。
二、报账员工作程序:
1、预审原始凭证
报账员受理本学校业务经办人的收入票据和支出票据时,须对原始凭证进行预审,包括:
(1)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2)银行结算票据填写的正确性、有效性;
(3)复核经济业务金额的准确性;
(4)检查经办人、审批人的签字是否完备并符合本单位审批权限的规定。
2、整理原始凭证
报账员对预审合格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归类、粘贴,并核清凭证的张数。
3、填制报账单
对整理好的原始凭证按会计核算中心所规定的格式填制报账单。要求项目填写齐全,一事(指经济业务事项)一单。报账单上注明收入方式(现金或转账)或报销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
4、办理报账手续
(1)审核凭证
报账员要将报账单据交会计核算中心定点业务柜组审核。 收入报账业务,经业务柜组主管会计审核无误后予以入账,对收入票据与银行结算票据金额不一致的,退回报账员核实更正后再报账。
支出报账业务,经业务柜组按业务流程审核无误后,如实予以报销;对于审核结果与报账金额不一致的,按核定金额报销;对于原始凭证不准确、不完整或有涂改、有错误的,交报账员退回经办人按要求补充,更正或更换后再报销;对于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核算中心不予受理。
(2)报销支付
对于会计核算中心受理的报账业务,分两种形式支付;
A、学校已用定额备用金支付的经济业务,会计核算中心按规定审核后开具现金支票,由报账员到银行专柜兑付。报账员在记账凭证和现金支票存根上签字。
B、属待付款项的经济业务,由报账员填写报账单及银行进账单(其中户名应与出具发票单位名称一致),会计核算中心通过银行专柜直接办理转账付款手续,报账员在转账支票存根上签字。
会计核算中心在办理报销支付手续的同时,将报账汇总单第三联交于报账员。报账员持此联与本学校业务经办人清理报账手续。
三、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
1、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各学校具体情况核拨备用金。
2、备用金为各学校备作差旅费、零星开支、零星采购等款项的周转金。报账员应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及时办理报账手续。
3、各学校的备用金由报账员妥善保管,报账员对备用金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对备用金实行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盗、防遗失。对备用金定期进行盘点清查,必要时对账实差异进行分析说明。
4、各学校财务负责人应监督备用金的使用及安全,不定期抽查备用金使用情况,督促报账员定期盘点备用金。一旦发现报账员有利用备用金舞弊的行为,除给予相应处分外,市教育局应立即将其调离报账员岗位。
四、报账员的纪律要求
1、报账员在受理业务经办人的原始凭证后,应及时对凭证进行严格预审,预审要按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把关,不徇私情。
2、报账员应严格按规定使用从会计核算中心取得的备用金,不得将备用金转存,不得挪用、私借备用金。
3、报账员受理报账业务后,应及时到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报账手续,不得积压。
4、会计核算中心编制出会计报表,报账员应及时传递给学校负责人。
5、报账员应自觉接受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的检查,保证备用金按规定用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