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校园网络中心管理制度
06-17
校园网络中心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学校赋予的管理任务。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和触动、使用设备;不得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设施设备。如需进入,需校领导批准方可进入。
三、不得私自占用、挪用、外借网络中心的设施、设备、器材、工具、技术说明书和其他档案资料、办公(值班)用具、用品等。
四、不得存放各种易燃、易爆、易碎、易磨擦、易腐蚀、易污染及磁性物品。
五、保持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的良好环境。室内要保持卫生、整洁、肃静和空气流通,设备上不准有灰尘并避开阳光直射;室内温度一般要保持在10~30℃,相对湿度小于85%,特别要避免潮湿。
六、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关闭网络、监控系统,停止系统运行。
七、管理人员应服从学校部的领导,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保管好自己所负责的钥匙,不能随意转借,如有遗失及时上报。
八、不得在网络中心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九、每天对系统运行的情况、故障情况及来访情况进行登记,遇有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对登记本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