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文明承诺书
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文明承诺书
2012年寒假已经来临,为确保过一个平安、快乐、充实的假期,我郑重做如下承诺:
1.语言上讲文明,行为上讲规范,学习上讲刻苦,生活中讲卫生,活动中讲合作,集体中讲团结,家内外讲节约,校内外讲安全。
2.不乱贴乱画、乱扔杂物;不践踏草坪、损毁花草树木;不违反交通规则;不私拿公物、破坏公共设施。
3.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使用礼貌用语,态度友善,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孩子。
4.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不到危险的地方去,不玩危险的物品,不独自外出,不到江河、水库或山塘等地玩耍。
5.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看不健康的书籍、录像,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营业性网吧等场所,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文化影响。远离毒品、珍惜生命。
6.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法规,不在公路上玩耍或追逐打闹,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
7.注意饮食卫生,讲究健康饮食,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防止疾病的发生。
8.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自救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防止受骗上当,防止盗窃偷抢,防止出现拐骗事件。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该回执请于开学时交给任…………………………
回 执
学生寒假安全 “十不准”
1.未经家长(监护人)允许不准随便外出。
2.没有家长(监护人、成人)陪同不准出远门、在外过夜。
3.不准骑摩托车和驾驶其它危险车辆。
4.不准与陌生人出行。
5.不准随便接受、吃食陌生人的东西。
6.不准随便让陌生人进屋。
7.不准聚众闹事、起哄和危险性围观。
8.不准抽烟、喝酒、赌博和参与不健康活动、封建迷信活动。
9.不准到有危险性的地方玩乐和玩烟花、炮竹等带危险性的活动。
10.不准参与违纪、违法活动或违反日常行为规范行为。
临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