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程安全合同书
外包工程安全合同书
包头市九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须知
一、因工作需要招用外包工程队伍时,必须由发包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严格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包工程队伍,严禁录用。
二、安全资质审查时,承包方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复印件及安全组织机构、施工队伍自然状况表等,并交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存档。
三、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发·承包双方应签定《安全合同书》。安全合同书具有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无安全合同书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承包方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四、承包方应对所辖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和身体检查。
五、承包方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施工负全责并按规定健全本单位安全施工管理组织和相应的安全施工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加强自身安全管理。承包单位应设专职(三十人以上)或兼职安全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六、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及发包主管部门应组织安监部门、监理人员、甲乙方安全监查人员对承包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召集安全例会,针对安全施工情况提出要求和整改意见,并及时向承包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监督学习贯彻落实。
七、承包方在安全方面必须接受发包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认真组织整改安全施工隐患和管理上的漏洞,并定期向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汇报工作。
八、承包方施工作业前应根据施工内容编制详尽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必要时应提供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由发包方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审定,主管领导批准。对于发包方提出的问题承包方应予以补充完善。
九、承包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可靠的机具和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等。发包方应对其进行监督。
十、对在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承包方的集体和个人,发包方应予奖励;对承包方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应予处罚;对安全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承包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联系单
注:本联系单由发包部门在进行对承包方“安全资质审查”前填写。
承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
注:本表由承包方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前逐项填写。
注:本表由承包方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前逐项填写。
注:本表“发包方安监部门审查意见”以上项目由承包方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前填写。
施 工 人 员 综 合 情 况 登 记 表
。 “体检情况”注:表格不足时,可加附表。由承包方负责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前填写“自然情况”
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措施总交底记录(一)
注:本记录施工作业前由甲、乙方交底人、负责人及接受交底人共同签字。
作业区域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重点交底内容
一、安全要求:
1、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设立“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目标”。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上报,由行政正职审批后执行。 3、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名称表》,其中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
4、施工前对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保证持证上岗。
5、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总结安全工作,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补充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做好记录。
6、对施工现场要加强危险作业点的预控,危险作业点要设专职监护人。 7、施工场所的危险点和危险作业区,电源箱应根据安全设施规定设置围栏和警示牌,限制无关人员及施工车辆的随意活动范围。 8、安全工作重点:
(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安全保护措施,防止高空摔跌。 (2)土建作业人员开挖土方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土方塌落伤人。 (3)施工现场的坑、井、沟要有明显标志,夜间要设置警示照明,防止人员、车辆误入。
(4)起重工器具、绳索、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试验和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起重过程中严格检查各受力点,吊车支点及位置的可靠性。
(6)带电设备要设专人管理,临时用电的带电线路、设备架设规范,不得有漏电部分,防止人身触电。
(7)禁止无证人员操作专用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
(8)电气安装、传动试验要制定程序,设专人统一指挥。
(9)在扩建的变电站施工中,应严格按照三措制定的方案进行施工,设置围栏、警示标志,防止误碰带电设备。
(10)施工设备或回路接入现运行装置前,应编制具体的施工方案,并由运行方人员同意,在专人监护下进行,严防三误事故的发生。
9、输电线路、变电站放架线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交跨点、跨越架要设专人看守,并保证良好的信号联系。
10、铁塔组立过程中要严格检查,扒杆、绞磨、吊车所使用的器具、钢丝绳受力点、固定点,不得过负荷使用。
11、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的管理,工地储油、炸药、雷管,禁止同放一处,并设专人管理,严防火灾、爆炸及丢失。
12、山区、岩石的土方施工,需大量使用炸药、雷管时,要制定运输、使用、管理方案,雷雨天禁止运输炸药和爆破工作,运输炸药量超过10公斤,应设专人押运。
二、健康与环境管理要求:
(1)各施工现场区域严格控制传染疾病,进入现场人员必须经医院体检,外雇临时工必须持有市立医院的体检证明,方可录用。
(2)现场施工人员,尤其是特殊工种要进行常规体检,防止在施工过程中病发导致事故的发生。
(3)制定食物的采购途径及制度,避免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厨房、餐厅等地,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4)要重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在工程建设中,防止和尽量减少施工场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施工过程上产生的气体、污水废渣要及时清理,工程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设置足够量的垃圾筒和厕所,并有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卫生,防止环境污染。
安 全 合 同 书
根据工作需要,包头市九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工程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施工,为加强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明确安全责任,遏止各类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书的同时,协商签订本安全合同书如下:
一、安全责任
甲方安全责任
1、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国家电网安全生产规程规定”中安全生产规定第103条所列条件:
2、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进行应由发包方进行的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因电力设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4、承包方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应予制止,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乙方安全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有明确的安全责任分工。就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程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
全监督和管理。
3、开工前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者持证上岗作业。试卷存档备查。
4、凡是向甲方租赁或借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材料等应逐一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损坏赔偿。严禁使用有隐患的机械、工器具。
5、维护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6、根据承包工程内容编制严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具体,要明确责任,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岗位,应具有可操作性。安全技术措施要经甲方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修改或变更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从事危险性作业时,必须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7、不得录用体检不合格或患职业禁忌症以及老、弱、病、残人员和童工;已注册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新增补人员,应在上岗前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履行安全管理程序,不得擅自派出上岗作业。
8、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主动处理。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安监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延误报告。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
A、未按照有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及安全施工方案施工;
B、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
C、使用有隐患的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造成事故;
D、擅自损坏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的事故;
E、在生活区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
F、由承包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承包方人身与设备事故和对发包方造成的设备电网事故。
其它:
1、依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程规定”第105条规定,甲方预留乙方施工管理费50%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在发生事故时,由发包方根据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
2、发生事故,要尽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
3、甲乙方未签定本合同,或未经安监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开工作业;
4、本合同一经签定,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主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一份由甲乙方主管单位保存,一份交甲乙方安监部备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 项目经理:
发包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