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视重金属污染 保障农产品安全的建议
长期以来,由于工业和城市“三废”大量排放,我国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相当严重,局部地区还有加重的趋势,其中尤以重金属超标问题最为突出。据调查资料显示,重金属污染在大城市、工旷区周边情况相当严重。如广州有50%农地遭受镉、砷、汞等重金属污染;辽宁省八家子铅锌矿区周边镉、铅含量超标都在60%以上;湖南省清水塘工业区附近镉、铬超标严重。污染区出产的农产品不同程度的存在重金属超标问题。如广东省广州、韶关、茂名、梅州、湛江五市农产品监测区内,水稻重金属超标率达到82.9%,最高超标达90.5倍。
重金属产地污染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一是影响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产地污染造成产出的粮食和蔬菜的品质下降。我国大中型工业城市周边蔬菜和粮食种植地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污染问题。据估计,我国每年因污染超标的农产品高达100—150亿公斤。长期食用这些农产品将对人体造成毒害,导致各种疾病的发生,直接威胁到人民的生命健康。据调查,长期食用“镉米”(镉含量超标的稻米)将出现骨质疏松,全身疼痛等症状,同时将出现肾功能异常,并引起其他并发症。有专家估计,我国有三分之一的癌症是“吃出来的”。广东省翁源县上坝村受附近大宝山矿区排污的影响,农田生产的水稻、大米镉海量超过国家标准26倍,生活在污染区内的老百姓皮肤病、肝病和癌症连年高发,1987年至今已有250人死于癌症,被称为“死亡村庄”。二是一些地区发生群体性事件。2006年,湖南省株洲市因耕地土壤和农作物中镉、汞等重金属超标严重,部分群众出现尿镉的现象,引起恐慌,导致多次群众集体上访事件。2009年湖南省浏阳市镇头镇双桥村也发生镉污染事件,18%的被调查人群出现尿镉超标的现象,数百村民集体上访。三是影响农产品出口贸易。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因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超标而被退回的事件每年都有几百起,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十亿美元。一些发达国家也籍此不断提高对我国农产品的检测标准,增加强制检测的种类,对我国农产品出口产生不利影响。自2007年开始,日本厚生劳动省决定对我国输日蔬菜水果不定期抽取样品进行重金属铅、砷含量的检测,条件相当苛刻。此外,出口到欧盟的龙井茶因铅含量超标而被退货,欧盟甚至提出“龙井茶暂不得进入欧洲市场”。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问题给予高度重视。09年出台的1号文件就突出强调要切实提高耕地质量,防治耕地和水污染。农业部也相继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并选择多个试点对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进行尝试;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就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开展了工作。但是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问题并未得到有效的遏止,仍然需要多方努力来共同推进,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摸清重金属污染底数,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首先,建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尽快组织力量,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重金属污染的面积、程度、类型和危害进行全面的调查、检测与分析,建立长效监测体系和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土地重金属污染变化动态。其次,进行农产品产地安全质量等级划分,以利分类管理与指导。第三,鉴于此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且多个部门均已经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建议国务院协调有关部委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第四,此项工作量大面广,且意义重大,建议予以专项资金支持实施。
二、统筹协调,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首先,从源头抓起,切实阻断污染源,减少对农产品产地的新增污染;其次,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污染的程度调整种植结构。轻度污染的,可以种植一些对重金属吸收少的作物;严重污染的,改种非食用作物。第三,加大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执行力度,实行问责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第四,采取多种措施对农产品产地污染进行治理修复。第五,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借产地污染之名改变耕地性质,造成耕地流失。第六,选择污染比较严重的若干地区进行试点,探索经验,逐步推进农产品产地污染工作。
三、加强土壤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与成果推广工作。土壤污染的治理与修复极为缓慢,要加快其治理修复进程有赖于科技的创新与突破。建议加强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农产品适宜性调整技术的研发,并将其作为国家重大项目列入“十二五科技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同时,加大对土壤污染治理技术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