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新时期罪犯的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改造质量
加强对新时期罪犯的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改造质量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犯罪作为一个社会问题也出现了新的特点,监狱押犯的构成出现了新变化,传统的教育改造方法在一些罪犯身上已不起作用,教育效果不明显,罪犯释放后重新犯罪增多。针对上述情况,积极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教育改造罪犯质量的新途径,追求高质量改造人的综合效应,开辟新的教育改造模式,已成为广大监狱干警的责任和目标。本文就某监狱新收押120名罪犯的特点和应采取的教育改造对策,谈一下笔者的一些粗浅看法。
一、新时期罪犯的特点
(一)罪犯的构成特点:
1、青壮年比例较高。据某监狱对新收监罪犯120人的统计,年龄在35岁以下的102人,占收押犯罪人员总数的85%。其中18-20岁的罪犯16人,占13.3%;21-25岁的罪犯39人,占32.5%;26-30岁的罪犯28人,占23.3%;31岁-35岁的罪犯19人,占15.8%;35岁以上的罪犯18人,占15%。这说明20-30岁是犯罪的主要年龄段。
2、农民、无业人员比例较多。据统计,捕前务农的罪犯76人,占收押罪犯人员总数的63.3%;无业人员20人,占16.6%;工人17人,占14.2%;个体户、临时工的7人,占5.9%。这说明农民犯罪比例较多,无稳定职业是导致犯罪的主要因素。
3、文化程度低占绝大多数。据统计,初中以下文化程度113人,占收押罪犯人员总数的94%,其中文盲12人,占10%;小学48人,占
40%;初中以下53人,占4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仅7人,占6%。由此可见,犯罪与文化程度低下有着密切联系,最典型的罪犯,入监时连自己的名字和男女两个字也不认识。
4、从犯罪是否有组织来划分,团伙型犯罪占一半以上。据统计,有组织的团伙犯罪有63人,占收押罪犯人员总数的52.5%,少则两人,多者五到六人。可见,有组织的团伙犯罪呈上升趋势。
5、财产型犯罪比重较大,暴力型犯罪的有59人,占调查人数的49.2%,排在犯罪类型的首位,其中又以盗窃犯罪更为突出,盗窃犯罪人数48人,占调查总人数的40%。暴力型犯罪50人,占调查人数的43.3%,暴力型犯罪中又以抢劫罪为多。抢劫罪人数24人,占调查人数的20%。暴力型犯罪给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危害,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还有新的犯罪动向,如贩毒、介绍卖淫、出售假币、信用卡诈骗、利用信息网络诈骗等新的犯罪正进入我们的视野,给教育改造带来新的课题。
6、重新犯罪呈上升势头。据统计,两次以上犯罪的人数有27人,占调查人数的22.5%,最多的犯罪次数达四次。累、贯犯犯罪思想浓厚,犯罪行为习惯化,犯罪心理已成定势,有丰富的狱内生活和反改造经验,以住监为荣,犯罪成癖。对重新犯罪的罪犯教育难度增大,也给监狱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罪犯的思想行为、特点:
1、罪犯服刑意识淡化,身分意识差,罪责感差,改造意识差。这些罪犯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严重扭曲和失衡,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恶性膨胀,投机心理增强。他们不认罪服法,无理申诉,攀
比刑期,认为自己判刑是倒霉,把犯罪原因归结于客观和外因。例如,把强奸说成是通奸,把伤害说成事出有因,把盗窃罪说成是给朋友帮忙等。
2、反社会意识、抗改造意识强烈。以公开和暴力等方式对抗改造,打架斗殴、行凶伤害的事件明显上升,脱逃、行窃等狱内重新作案时有发生。
3、功利改造,实惠主义和双重人格明显。这些罪犯为了减刑而改造。朝思暮想盼减刑,减了刑就松口气,不思进取,减不上刑就一蹶不振,躺倒不干,劳动磨洋工,出工不出力,学习不积极,厌恶上课。他们把减刑作为改造的唯一目标,没有从内心深处挖自己犯罪给社会和他人造成的危害,意识不到在监狱接受改造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是对其犯罪行为的必要惩罚,过多地强调罪犯的权利,不谈罪犯的义务。还有一种错误认识,享乐改造,认为“失去自由,不能让身体吃亏,想尽办法吃好,图个舒服”,有些罪犯家境条件较好,在狱内高消费,混刑度日。另外有一种两面人格特征的罪犯,在干警面前非常顺从,很有眼色,给干警递烟送茶,到处献媚;可一转过脸,面对其他罪犯,却百般训斥、嘲笑,在罪犯群中高人一等,有“特殊罪犯”的感觉。
家庭变故,贫穷,亲人下岗,家里生活艰辛,思想负担过重。长时间家里人不来接见,担心家里出了啥事,心事重重。父母离去,妻子离婚,这些打击,使一些罪犯难以承受,整日唉声叹气,感到改造无前途,活着无意义,悲观绝望的思想充塞大脑,和其他罪犯相比,
感到矮人一等。这些消极思想,严重阻碍罪犯的正常改造,也不利于监狱的安全和稳定。
4、政治意识淡薄,对国内外大事漠不关心。上思想教育课时思想不集中,身在课堂心在外,对国内外大事感到没兴趣,认为与己无关,关心国家大事不如给我改善生活,这些罪犯心胸狭窄,思想自私自利。
(三)罪犯的心理特点
1、痛苦心理:刑罚是一种强制性、剥夺性、抑制性的刺激,使罪犯产生痛苦心理。因强迫劳动、失去自由、思家恋亲,与他犯矛盾等原因而出现,罪犯的痛苦对其改造有两重作用。消极的痛苦会促使罪犯以不合理的方式来解除,例如抗拒改造或脱逃。
2、怨恨心理:怨恨执法者,被害人、证人、检举人使自己成为囚犯,怨恨个人作案低下而失足,怨恨自己的罪错。
3、自卑心理:第一种,刑罚自卑是指罪犯和社会地位较高的人相比感到自己低下而自卑,俗话说:“人比人,气死人”。第二种,犯罪自卑是指罪犯与犯罪未被抓获的人相比,感到自己失去自由,会被人耻笑。
4、投机取巧心理。这些罪犯比较圆滑,在劳动中装病,在交往中欺骗干警。
5、混刑度日心理。这些罪犯整日麻木不仁,经常拖拖拉拉、昏昏沉沉、机械、呆板,象个木头人。
针对上述新时期罪犯的新特点,它给我们教育改造罪犯增加了新的难度,也给监狱安全和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带来负面影响。罪犯的新特点
产生了教育改造工作的新变化,也给我们带来新的研究课题,我们监狱干警要知难而进,对症下药,采取相应的教育改造对策。
二、新时期的教育改造对策
二十一世纪,一个充满生机,蓬勃向上的新中国必将崛起于世界东方。中国监狱工作走势,必将是改造秩序稳定,教育改造质量明显提高,监狱经济充满活力,并与国际行刑潮流相吻合。特别是在教育改造方面,我们要在继承新中国监狱工作六十年来的先进经验,借鉴西方先进的行刑措施的基础上,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改造体系。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大教育改造工作力度。
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是监狱的一项重要职责。教育改造工作效果如何,与转变罪犯思想,矫正罪犯恶习,促进监狱安全,提高改造质量有着直接的联系。监狱要从讲政治和严格执法的高度来认识教育改造的重要意义,真正作为治本措施来抓,把教育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克服那种“教育工作说起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认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教育改造工作出力献策,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进行倾斜,把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1、努力办好特殊学校,按照学校的规律办事。实践证明,特殊学校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有效形式。办学工作有它内在的规律,我们要向社会上办好成人教育一样重视特校工作,逐项逐条抓落实。
2、加大投入,切实加强教育办学的硬件建设。根据特殊学校的要求,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大对教育工作硬件建设的投入,切实完善教育措施。诸如教室、图书室、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心理矫治室、
电化教学等项目,要尽快完善,要切实保障教育经费的开支,做到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教育。
3、理顺几种关系,协调发展。第一,要理顺教育改造与劳动改造的关系,纠正重劳动,轻教育的倾向。第二,要摆正教育改造与监管改造的关系,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要知道两者是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辩证关系。第三,要协调教育改造与社会教育的关系,动用社会力量做好帮教。
(二)抓住“三课”教育这个根本,提高教学质量。
惩罚改造是前提,改造思想是根本,转变世界观是核心,教育质量是保证。“三课”教育,要在增强针对性,突出时效性上做文章。
1、要突出思想改造,抓住罪犯中的热点问题及错误观念,给予充分的分析,反复教悔,要突出教育重点,结合罪犯思想实际和改造实际,有的放矢。使罪犯真正转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与犯罪思想决裂洗心革面。
2、从罪犯的文化素质低下,可以看出文化教育的基础作用。大多数罪犯知识贫乏,文化水平低下,判断事物的能力很差,思想固执僵化。通过文化学习,提高罪犯的基本素质,为学习其他知识奠定基础。现有的文化学习只是初等教育学习,同时拓宽文化教育的科目,增加一些音乐、美术、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等有关知识的教育。
3、罪犯入狱前大多数职业技术水平较低,有的一点劳动技能都没有,“四肢不勤,五谷不分”;有的没有职业,在社会上闲逛,没有就业本领。通过技术教育,掌握必要的劳动知识和劳动技能,学会一技之长,提高刑释后就业谋生的本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现在是
市场经济、竞争激烈,没有技术和本领就寸步难行。学习技术要根据监狱生产实际和市场需求,选好技术门类,理论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罪犯个人实际和社会需要相结合。
4、监狱和社会联合办学。监狱虽然加大了对技术教育力度,然而受师资场地等办学条件限制,技术教育效果不明显。与社会联合办学,借鸡下蛋,租船出海,是搞好技术教育的便捷渠道。一些监狱的实践,受到其亲属、社会的极大欢迎,经过联合办学培训,掌握一技之长的刑释人员,回归社会上极少有重新犯罪。
(三)抓住“个别教育这个牛鼻子”,化腐朽为神奇。
个别教育是针对罪犯具体的思想和实际问题而进行的单独教育和感化,具有针对性、灵活性、沟通性和渗透性等特点,量体裁衣,因人施教。罪犯思想千差万别,个人又有自己的特殊性,特别是二进宫以上罪犯,有一定的反改造经验,一些罪犯入狱后思想消沉,违反监规狱纪,给监狱安全稳定埋下隐患,对一些顽固犯、危险犯要采取一定的教育措施,实行“三包”,“五必谈”制度,坚持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循序渐进,疏通疏导,解决困难,刚柔相济,因人施教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协助监狱做好个别教育工作。
(四)搞好辅助教育,使罪犯把监狱作为自己的家。
罪犯判刑入狱,与社会隔绝,与亲人别离,心理别有一番滋味。罪犯也是公民,也有一定的权利,也有一定的向往并渴望自由。辅助教育正是冬天里的一把火,点燃罪犯的希望之光。
1、亲情教育对抚慰罪犯受伤的心灵有巨大的驱动力和亲和力,亲情观念强烈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罪犯的心理
渴求,激发他们在希望中改造。例如:亲情电话,节日感情慰籍,为罪犯献爱心,开设特殊餐厅,组织电视家访,生日点播歌曲等多种教育形式,深受罪犯的欢迎,缓解了罪犯不安、急燥、思亲等心理障碍。
2、请进来,走出去,开放式,大帮教。监狱邀请社会团体知名人士,政府有关部门领导、英模人物、回归社会的新人典型和罪犯亲属来狱内帮教,情真意切,效果感人。同时,监狱组织罪犯到社会进行参观、学习,了解家乡改革开放的巨大变化,了解各行各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对改造前途充满信心,使罪犯和社会融成一体,缩短与社会的距离,使罪犯轻装改造。
3、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罪犯的思想情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可以催人奋进,鼓舞斗志。监狱也是社会的一部分,罪犯也需要精神食粮。办好图书室、阅览室、展览室、文体活动室、书法、绘画、工艺品展览,举办体育比赛可以促进罪犯积极改造,培养集体主义观念。监狱要创造一个良好的文化娱乐环境,使罪犯在希望中得以改造,把监狱当作自己的家。
(五)开展心理咨询矫治工作,借鉴西方先进的教育成果。
对罪犯的心理咨询和矫治工作是一门新兴科学,是教育改造罪犯的有力措施。它对监狱干警掌握罪犯的心理规律,化解矛盾、预防突发性事故,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盯住世界行刑工作的发展前沿,大胆借鉴西方先进的治狱经验,为我所有,推陈出新。充分开发利用社会资源,丰富教育的手段,探索建立开放式和半开放式监狱,组建监狱干警、专业人员,社会帮教者三支教育改造队伍,形成干警专职管理,社会专业人员兼职参与,社会帮教者热心
帮教的教育力量的新组合,同时走科技兴监,科技兴教的路子,提高监狱教育改造水平的科技含量,建立科学的教育改造质量评价体系,形成科学的教育工作推进方式。
人类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让我们监狱工作者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摸准罪犯思想的脉膊,寻找医治罪犯心理的良方,满怀豪情地去迎接新的挑战,为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而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