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作业指导书
一、人工挖孔桩施工作业指导书
1.总则
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工程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达到标准要求。
2.编制依据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贵州省《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技术规程》(DB22/11-2000)
3.编制内容
3.1、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贵州地区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人工挖孔灌注桩工程。
3.2、作业准备
1)、桩施工前所需资料有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桩基工程施工图、图纸会审、场地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及邻近建筑物的调查资料,桩基工程施工方案。
2)、在施工平面图上标明桩的编号、施工顺序、水电线路和临时排水沟的位置。
3)、确定施工工艺及相应的成孔配套设备。
4)、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及作业计划。
5)、基础施工前,应将场地进行平整,场地平整度必须小于5%,必要时可估计挖孔桩的出土方量,先将场地土石方开挖或回填至设计标高以下的某个标高(具体标高根据实际情况,尽量保证孔桩施工完后少挖、少填)。
6)、对准备进场的钢筋、水泥、砂、石进行见证取样,保证材料合格后才能使用。按设计要求做砼配合比试验,钢材、水泥出厂合格证、材质试验报告、由试验室出施工砼配合比。
3.3、技术要求
1)、必须对规划交接控制桩进行复核并完善交接桩程序后方可进行建筑物的控制桩测量,控制桩测量完后由技术负责人复核无误后才能进行孔桩的放线测量。孔桩的测量必须有另一技术员进行复核,所有测量必须有测量和复核记录。
2)、摩擦型桩应以设计桩长控制成孔深度,端承摩擦桩必须保证设计桩长及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
3)、端承型桩必须保证桩端进入设计持力层的深度。
4)、嵌岩型桩桩端必须嵌入中等风化、微风化、新鲜基岩中且嵌岩深度必须大于或等于桩身直径的1/2以上。
5)、当桩间净距小于2倍桩径且小于2.5米时,应采用间隔开挖,排桩跳挖的最小施工净距不得小于4.5米。
6)、井圈中心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0mm,井圈应高出场地150~200mm,壁厚比护壁厚100~150mm。
7)、护壁模板拆除应在砼浇筑完成24小时之后。
8)、护壁上下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mm,每节护壁均应在当日施工完,局部地质条件差的位置施工时应减少到300~500mm一节护壁,或单独设计支护形式。
9)、离持力层500~700mm范围禁止爆破作业,必须采用人工凿岩至设计深度,以免扰动持力层。
10)、当孔底或孔壁渗水速度小于或等于6mm/min可采用常规的灌注砼的方法,砼塌落度宜为70-90mm。砼应尽可能一次连续灌注完成,若施工缝不可避免时,除按一般施工缝的规定处理外,并一律设置上下层锚固钢筋。当桩长超过3m,应用串筒,串筒末端离孔底高度不宜小于2m。当孔底或孔壁渗水速度大于6mm/min时应采用水
下砼浇筑方法进行砼浇筑。
3.4、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
1)、测量过程请监理单位过程参与,作好测量放线与复核记录。
2)、不同地质情况分界深度要及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办理签证记录。
3)、挖至设计深度后及时请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确认持力层,不满足要求的继续开挖,直致满足持力层要求后再开始施工嵌岩和扩大头,同时做好验槽记录,完成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基槽验收。验收合格的,完善各方签子手续,由建设单位报质量监督部门检查验收程序及抽查现场实体。
4)、根据规范要求,必须保证持力层下卧层厚度不小于3D(D为桩身直径),且不小于5米。若根据勘察资料,无法明确持力层下卧层厚时需请勘察单位进行钎探或补勘。
5)、孔桩钢筋笼制作安装完成后,做好钢筋笼隐蔽资料,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砼填芯。
人工挖孔桩施工工艺流程图
3.5、施工要求
1)、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与材料进场计划。
2)、开挖前应修建好砂、石、水泥、钢筋堆场及搅拌场,修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机械及临水、临电安装就位。
3)、施工过程中,施工员应记录好每个孔每天的开挖进度和开挖深度,并标明在孔桩施工进度示意图上。做好孔径大小、护壁厚度、孔桩垂直度、开挖段的岩性、地下室位及渗水情况、钢筋笼质量等的检查与检查记录,做好砼浇筑值班记录。
4)、对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应要求工班立即整改。
5)、每天对施工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消除。必要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出解决方案后,按方案要求进行处理。
6)、做好过程质量检查与工序交接,做到上道工序不验收,下道工序不施工。
7)、孔桩砼浇筑前,必须将孔底的积水与泥浆清理干净,浇筑砼必须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的“浇筑令”。
3.6、劳动组织
根据孔桩数量、设计深度、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计算出总的开挖米数和总的计划完成天数,按每两个工人平均每天完成一米来计算劳动力需求计划。
劳动力需求计划=总的开挖米数×2人/计划完成天数。
3.7、材料要求
1)、钢筋、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经过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砂、石必须经过试验室进行试验,满足含泥量要求,确定护壁砼的施工配合比。当砂、石材质变化较大时必须重新进行试验及重新出施工配合比。
3.8、设备机具配置
1)、电动链滑车或三角架、吊料桶,根据施工人数每两人各一个。
2)、空压机、风镐、十字镐、铁锹、鼓风机、防毒面具、配电箱、照明灯、搅拌机、振捣器,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进行配置。
3.9、质量控制及检验
1)、质量控制应包括成孔过程和清孔,钢筋笼制作和安装,砼制备及浇筑等三个工序过程的质量检查。
2)、钢筋笼制作应对钢筋规格、焊接质量、主筋和箍筋的制作偏差等进行检查。
3)、砼制备应对原材料质量及计量,砼配合比、塌落度、砼强度等级进行检查。
4)、在砼浇筑前,对已成孔的桩中心位置、孔深、孔径、垂直度、孔底沉碴厚度,钢筋笼放入的实际位置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
5)、桩身砼必须制备试件,每根桩应有1组试块,且每个浇注台班不得少于1组,每组3件。
6)、人工挖孔桩质量要求
人工挖孔灌注桩允许偏差表 表:B(A版)5.1-1
3.10、安全及环保要求
3.10.1、安全要求
1)、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用电、防火、防毒、缺氧及孔内安全等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2)、正在开挖的桩孔停止作业或已挖好的成孔,必须设置牢固的盖孔板,并随时检查孔桩覆盖情况。挖出的土方必须及时运走,井孔口周边1m范围内,禁止堆放土石方。
3)、施工人员必须带戴安全帽,穿绝缘胶鞋,孔内有人时,孔上必须有人监督防护;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赤脚、酒后上岗作业。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应急时使用的安全绳和软爬梯。
5)、井内人员必须乘专用软爬梯上下,不得乘坐吊桶或脚踩护壁上下井孔。
6)、桩孔必须每挖深0.5m~0.9m,浇筑一次护壁,严禁不做护壁超挖。
7)、井底照明须用不超过12V的低压电源,防水带罩的安全灯具或安全矿灯。
8)、当孔深大于10m以上时,应向孔下通风,风量不宜小于25L/S,加强空气对流。必要时输送氧气,防止有毒气体危害。操作时上下人员轮换作业,桩孔上人员密切注意观察桩孔下人员情况,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9)、孔内人工凿岩时,必须戴防尘口罩。
10)、施工现场电源线路,必须按“三相五线”制,TN-S系统要求布置,并按“三级配电”、“二级漏电分级”分段保护。
11)、各孔井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敷设,孔上电线、电缆必须架空2米以上。
12)、电箱一律采用铁质电箱,电箱应有严密的防雨措施,安装位置合适,安装牢固,进出线整齐,拉线牢固,熔丝不得用金属代替,箱内不得放其它物品。
13)、现场电源线路及电气设备,由持证电工负责安装维护,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4)、施工现场所有设备和机具必须做好保护接零。
15)、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装设防护罩。
16)、垂直起重设备必须经常性检修维护,保证机件能够运转正常,操作灵活,按钮开关、减速器、钢丝绳、绳卡、吊钩、吊桶、吊笼等,不得带病作业。
17)、垂直起重设备支架应牢固,应能承受一定的冲击力不至翻倒,垂直起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8)、孔桩开挖应交叉进行,正在开挖或已成孔而尚未浇灌砼的桩孔其2.5米半径范围内不得同时开挖其它桩孔。
19)、为了预防有害气体中毒和孔井内缺氧,每天作业前必须先检测或放鸟等方法测试,如不符合要求应先通风充氧,符合要求方准作业。
20)、每天现场技术员必须对孔桩护壁质量进行检查,确保不垮孔,工人作业前自己对孔桩护壁进行检查,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3.10.2、环境要求
1)、对场地进行围场作业;
2)、排水必须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再排入市政排水系统中;
3)、散落砼及时清收干净。
4)、将砂石料堆场及临时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对带土出场的车辆安排人员进行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