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乡党政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
大桥乡党政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严肃纪律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党政办公室的服务效能,特制订本制度。
一、岗位管理制度
1.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若安排基层调研、出差办事,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报告,以便工作交接。
2.上班时间严禁在办公室内嬉戏、打闹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认真摆放、清洁和管理使用好办公用品,积极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树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3.因事因病需请假。1天以内向办公室主任请,1天以上3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3天以上向主要领导请。批准的假条交由值班人员保管。因事情特殊来不及请假的,须口头请假,回来后再补写假条。请假人员离岗和复岗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报告,做好工作交接。
4.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能当场答复办理的,要立即答复办理。属其他相关单位、部门才能答复办理的,迅速告知当事人找相关单位、部门。
二、值周管理制度
1.负责开关党政办公室门窗,上班时提前10分钟开门,下班时推迟10分钟关门。
2.负责维护主要领导办公室及党政办公室环境卫生,定期浇灌、修剪室内花草树木,擦拭、摆放好办公用品,积极营造清洁、
舒适的办公环境。
3.周末按正常上班时间作息。做好文件电报收发、群众来信访办理、重大信息报告、后勤接待服务、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管理使用好公文交换系统、机要专网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因擅离职守造成工作失误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办公室是公章的主管部门,公章必须由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负责管理。
2.公章管理人员不得将公章转借或由他人代管,公章仅限在办公室用印。
3.确因工作需要,需外出使用公章的,必须经主要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严格确定使用范围、地点、时间,并做好借出和归还登记。
4. 公章管理人员需对用印文件内容认真审阅,严格把关。属于审批类文件,没有相关领导审批字句,不得擅自用印。对盖出的公章要位置合理,字迹清楚、端正。
四、保密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
2.积极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努力配备保密工作所需要的各种软硬件设施。
3.加强重要保密部位管理,机要网、公文交换系统管理人员要切实保障密码安全和通信安全。办文工作人员要按规定开展涉
密材料的存储、印制、销毁工作;文件收发人员要严格密级文件的收发登记和清退工作;收发室要按照“三专”(专人管理、专册登记、专柜存储)要求管好涉密材料。
4.办文时,凡内容涉密的文件,拟稿或修改校对人员应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5.严禁个人留存、转抄、摘录、引用、外传涉密信息。不得擅自复印密件,如工作需要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再复印。复印密件视同原件管理。
6.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办公室设置保密专用计算机。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密级文件、材料。办公室配备专用U盘作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按内容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管理,与保密专用计算机配合使用。
五、档案管理制度
1.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保管办公室的全部档案。
2.档案库房必须专人管理,门窗加固,箱柜上锁,使用厚窗帘。
3.档案装具使用铁皮档案箱柜,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应进行登记和统计。
4.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把无关人员带入档案室,不得擅自保存、摘抄、引用或泄露未公开的涉密文件。
5.严格保管保密档案,查阅保密档案必须经过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6.外单位使用本办档案,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利用,档案不
能带出阅览室。
7.使用者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撕毁档案或在档案上作记、涂改、勾划、打叉、圈点,对损毁档案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8.对档案材料的销毁,按程序报请县委保密局集中销毁。
六、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由办公室主任主管,日常工作由负责后勤工作的副主任负责。
2.日常办公用品、接待用品由负责后勤工作的副主任采购供给。大型会议用品、办公设备购置和修缮需与办公室主任汇报,后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采购。
3.领取办公物品,由负责后勤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批准,并作好登记
4.办公室固定资产,由负责后勤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安排专人管理,及时做好登记、清查、添置、报废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