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上海市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
2011年度上海市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
关键词:2011年度,工资收入申报
来源:http://www.12333sh.gov.cn | 发布日期:2012-01-31 15:22
关于2011年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2011年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由于当前社保中心日常业务经办已出现办事人流拥堵的情况,为避免单位长时间排队等候,本次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统一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原则上社保中心柜面不再受理此项业务,请贵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贵单位按以下方式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仔细阅读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完成网上申报:
1.网址:http://www.12333sh.gov.cn/wsbs/wsbg/syb/syblogin.jsp
2.用户名: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码。
3.初始密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登录后需修改密码以进行后续申报)。
4.进入申报界面后,请首先确认《网上申报承诺书》,再录入职工工资性收入等信息,之后打印申报表交职工签名确认,最后完成网上申报(确认提交请谨慎操作)。
二、申报时间
各单位应在2012年3月底以前完成网上申报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2011年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的内容有所增加,除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外,还增加了贵单位月平均工资,请按规定如实统计、申报。
2.职工工资性收入的申报工作直接关系到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报手续。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单位,将从2012年4月起,暂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3.完成本次网上申报工作后职工签名确认的申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留存备查。
工资性申报录入规则
一、本表所含参保人员为2011年12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含原参加镇保、综保,2011年7月1日之后已转为城保人员)。本表申报完成后可下载打印相应信息表式,可用于职工签名确认。
二、表中“2011年度”是指2011年1月至12月。
三、表中第“1”栏至第“5”栏为参保人员目前缴费基本情况,请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填写第“6”栏和第“7”栏,有“-”标识的,无需填写。其中,“序号”栏左侧“00”为原城保缴费人员,“01”为原镇保缴费人员,“02”为原综保缴费人员。
四、表中第“5”栏,为原参加镇保的人员2011年7月转为城保时是否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情况。
五、表中第“6”栏,原参加镇保的人员,2012年4月起是否选择过渡办法缴费,有“-”标识的人员不能录入该栏内容。
六、表中第“7”栏,金额:元,请按“四舍五入按进到角”的规则填写。
七、若申报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低于本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请在下载打印本表后,在“备注”栏内注明简要情况。
八、下载打印本表,且经职工本人签名确认的纸质材料,单位可自行保存三年备查(至少保存三年)。
九、申报内容真实,若申报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需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网上申报承诺书
我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对有关申报工作中所遵循的法规已有深入的了解,并承诺:在2011年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中,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录入相关申报信息,打印书面名册交职工个人签字后再确认提交申报信息。该书面名册我单位加盖公章后留存备查。如今后发现因我单位提供了虚假、伪造的数据和资料,造成少报、漏报、瞒报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我单位及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和相关经办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