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化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化验员使用化学试验药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结合我车间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1、化验室只须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
2、化学试验药品存放时要分类保存,按酸碱氧化性、还原性等性质分类保存。
3、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强烈反应、燃烧、放出有毒气体的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
4、腐蚀性试剂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内,以防因玻璃瓶破裂造成事故。
5、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暗柜中。
6、试剂瓶上必须有完整的标签。发现标签脱落、模糊应立即进行更换。无标签或无法辨认的试剂不准使用需重新进行鉴别、谨慎对待,不得随便乱仍,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7、化验废水不得倒入生活排水管沟,应使用塑料桶收集,集中倒入废水中和池。
8、对使用后的药品容器,试剂瓶等不得随意丢弃,应收集起来统一放置。
9、药品的领取和支出应有领用人、时间、数量、用途等明细的记录。
三、注意事项
1、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九章、第十章的各项规定。
2、药品间应保持通风良好,干燥、无潮气。
3、化验室、 药品间应配备足够的自来水,并应备有急救箱、药棉、强酸碱伤害时所使用的中和溶液、毛巾、肥皂以及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并保证随时取用。
4、禁止将药品放在饮食器皿内,也不准将药品和食具放在化验室内。工作人员在饭前和工作后要洗手。
5、不准使用破碎的或不完整的玻璃器皿。
6、配制稀酸时,禁止将水倒入酸内,应将浓酸少量地缓慢地滴入水内,并不断进行搅拌,以防剧烈发热。
7、当浓酸溅到眼睛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再以 0.5%的碳酸氢钠溶液清洗。
8、当强碱溅到眼睛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再用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睛或用1%的醋酸清洗皮肤。经过上述紧急处理后,应立即送医务所急救。
化验室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化验室药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对药品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四、定义
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
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五、职责
1、化验员负责化学药品的管理,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2、化验员负责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
六、管理规定
1、化学药品计划的申报
①一般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使用实际情况及安全库存量(满足使用1月的量)填报购货计划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②危险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计划要报送当地刑警部门批准并备案,化验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年分两次报半年计划,注明化学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2、化学品的储存
①化学药品采购后经验收合格一律统一放入化验室药品库并登记。 ②化学药品库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③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酸、碱、盐及危险化学品要分开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④对危险化学药品要严加管理
a) 危险品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根据其化学性质严格按照规定分区、分类储存,并且不得超量贮存。
b) 禁忌类危险品必须隔开贮存:如氧化剂、还原剂、有机物等理化性质相忌的物质禁同区储存。
c) 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
d) 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 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采取
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使用和双人运输的“五双制”。
3、化学药品的使用
①化学药品使用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②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各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晒、倒置。
③对从事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和喝饮料,工作结束后沐浴更衣。
七、考核
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如违反此规定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