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机关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试行)
安徽理工大学机关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试行)
校党政办公室
校党政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办事机构,是学校党政工作的综合性管理和协调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做好办文、办会工作。
1.组织起草学校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
2.起草学校党政有关会议纪要和决定。
3. 审核学校各部门代学校起草的文件。
4.做好上级来文的传阅和管理工作。
5. 做好校内公文传递工作。
6. 做好公文立卷归档工作。
7. 组织安排学校党政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全校性的会议和有关活动。
二、牵头组织、起草学校的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学校重大改革方案的拟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三、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
1.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
2. 调查了解基层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对典型情况进行调查分析。
四、做好学校有关工作的协调沟通和督查督办工作。
1.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学校的有关重要工作。
2.督促检查各单位对学校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3.协助校领导处理学校日常事务,安排有关工作进程。
4. 对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处理解决。
5. 负责节假日安排的有关工作。
6. 负责院系年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接待和外联工作。
1.负责学校对外联络合作的有关工作。
2.接待上级机关和外单位领导来校参观、考察。
六、负责信息和综合统计工作。
1. 负责学校年鉴、大事记的编纂和工作简报的编写。
2. 负责学校重大和紧急事项的信息上报。
3.开展高等教育有关信息的收集和利用工作。
4. 负责学校的综合统计工作以及学校各部门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
七、掌管使用学校印章和党政主要领导人印章,审核学校各处级单位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八、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电子政务建设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保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十、负责校务公开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使用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校领导日常办公事务的服务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机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十四、负责校友的联络和校友会方面的工作,协调和指导各地校友会的工作,协调校友会的返校活动,组织校友资源的开发。
十五、代管附属小学。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党委组织部、党委党校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负责干部选拔、任免、管理、考核、培训,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干部队伍建设。
1.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建设和评议考核校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具体工作。
2.负责处级干部的选拔、任免、管理、考核、教育和培训工作。对其履行职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考查和监督。
3. 负责处级后备干部的考察、教育和培养工作。
4.负责科级干部任免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5. 负责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计划,提出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素质的措施,检查监督各级党总支和党员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6. 配合做好校党委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意见工作;督查各党总支召开民主生活会。
7.负责接受处以上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二、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1. 负责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指导各党总支抓好党支部建设。
2. 研究制定组织工作、干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党员教育、评议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党员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具体检查、指导党员发展工作,把好党员发展的质量关。
5.负责党内表彰的有关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工作。
7. 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及使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外调信访等工作。
8. 负责党内统计工作。
三、负责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四、负责机关处级单位年度考核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公派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
六、负责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七、配合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党委党校办公室:
党委党校是学校党委进行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职能机构。党委党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党内外干部的培训工作。
二、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三、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工作。
四、指导和协调院系分党校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
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是学校党委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思想工作。
1. 制定学校宣传思想工作计划,提出完成计划和工作目标的建议措施。
2. 认真宣传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贯彻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活动。
3.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指导形势政策课的教学工作。
4.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5.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基层,总结典型,宣传先进。
6. 负责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工作,做好学校思想政治研究会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研究中心的工作。
7. 会同各院系、有关部门,做好师生员工思想状况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二、负责政治理论教育工作。
1.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中心学习组、党员、教职工和学生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检查督促学习计划的落实,提供有关的学习资料。
2. 指导各党总支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
3. 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相关工作。
4. 负责全校各处级单位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三、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1. 负责学校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2.指导全校各单位开展日常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3. 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与新闻媒体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
4. 负责学校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宣传舆论阵地和宣传队伍的建设工作。
1.办好新闻网、《安徽理工大学报》、广播站和宣传橱窗。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宣传教育环境的布局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
3. 会同有关部门,设计、制作学校有关宣传品。
4. 牵头做好校内宣传横幅及海报栏的管理工作。
5. 负责教职工通讯员和校报记者、广播站记者的组建、培训和管理工作。
6. 会同有关单位,利用校园网,做好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
五、牵头做好院系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年度考核工作。
六、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作。
七、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党委统战部:
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搞好统一战线干部队伍建设。
二、支持、帮助民主党派搞好思想和组织建设,发挥民主党派在学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
四、做好我校海内外侨胞、侨眷的联谊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促进交流合作。
五、负责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
六、负责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工作。
七、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工作。负责对党外人士培养、选拔、推荐和政治安排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纪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是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中具体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二、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的落实情况,参与责任考核工作。
三、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四、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相关法规,查处违纪案件。
1. 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保护党内外群众的民主权利,及时向领导反馈有关信息和党内外群众意见。
2. 受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举报,调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
党员违纪案件。
3. 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依法保护党员的合法民主权利。
五、参与校务公开有关工作,对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六、深入调查研究和了解掌握有关党风党纪方面的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意见。
七、负责组织纪委委员的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起草纪委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信函等文件。
九、负责纪委宣传工作,办好纪监审网页。
十、负责处理校纪委的日常事务。
1. 负责组织和安排纪委召开的会议,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
2. 协助纪委领导贯彻落实纪委全委会的决议、决定,检查和了解各单位对纪委全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并督促落实。
3. 负责管理和使用校纪委的印章和介绍信,做好纪检文件、简报、通报、通知、报表等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立卷归档工作。严格案件材料的管理和借阅工作。
4. 负责做好统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校党委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意见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监察处
监察处是校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学校各级行政部门和领导干部以及学校任命的经济实体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协助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督促各行政管理部门落实责任内容,协助纪委做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
三、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宣传教育,加强廉政勤政建设。
五、负责学校的执法监察工作。
1. 对干部聘用、考核、职称评定,晋升调整,推优评先,招聘人才,任免奖惩,房屋调配等工作实施监督监察。
2. 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实施监督,规范收费、依法收费。
3. 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4. 对物资设备、图书、药品采购的招标工作实施监督。
5. 对基建和维修项目的招标、新建和在建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受理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八、受理监察对象对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九、做好校务公开监督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
离退休工作处是负责学校离退休人员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积极落实老同志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二、协助老干部支部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有关的理论和时事政策的学习。
三、沟通学校与老同志之间的联系,组织老同志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和建设。
四、关心老同志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组织有益的文体活动。负责管理离退休干部活动室。
五、负责离退休老同志日常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接待老同志的来信来访,及时反映他们的合理意见和要求。
七、负责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八、会同关工委,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人事处、校职称办、人才流动中心
人事处:
人事处是学校负责人事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机构、编制管理和岗位调控工作。
1.负责全校定编和编制管理。
2.参与学校机构设置与控制。
二、负责人事调配与管理工作。
1.负责全校人力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制定人力资源配置规划和年度动态计划。
2.负责全校人事工作政策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3.审核和办理各类人员的接收、招聘、调动、辞职和除名工作。
4.负责对借调、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清理与管理。
5.参与对各类人员行政奖惩的有关工作。
6.负责对引进人才配偶的安置工作。
7.负责对临时工、校内返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校工资、津贴的管理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2.确认工龄、技术职务并核定工资。
3.见习期、初期和学徒期人员转正定级。
4.各类人员工资与津贴的调整与管理。
四、负责有关福利、补贴的管理工作。
1.教职工福利政策的制定与修订。
2.福利费审核与使用管理。
3.各种请假手续及有关探亲车旅费报销的审批。
4.办理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困难补助。
5.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管理。
五、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1.制定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调整与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2.负责人才的引进和优惠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各类优秀人才的申报、考核和管理工作。
3.负责教师进修、学习计划的制定及进修的审批和管理。
4.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 做好对违约人员的违约追究工作。
六、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聘任和考核工作。
1.组织制定教职工聘任办法和考核办法。
2.组织实施全校教职工聘任工作和考核工作。
七、会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做好教职工的出国审批和管理工作。
1.教职工因私出国的审批以及假期、工资、保留公职等事项的管理。
2.教职工因公出国的审批及管理。
3.教师出国进修的审批与管理。
4.会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各类公派出国人员相关的国外管理工作,并会签审批因公转因私护照、申请延长境外停留时间和豁免回国服务等有关事务。
八、负责社会保障的相关管理,做好有关人员的社会保险金的交纳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非教学人员进修、培训工作,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晋升工作。
十、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相关管理。办理退休手续,做好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和有关补贴的调整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档案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规划全校档案工作。
2.制定本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4.做好档案利用和档案开发工作。
5. 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6. 指导院系做好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院系教师队伍建设年度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校职称办:
校职称办是学校负责职称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工作。
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和管理工作。
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申报、管理及专家休假工作。
四、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体检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人才流动中心:
人才流动中心是学校负责人才交流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校内富余人员的接收、管理、培训和交流工作。
二、负责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财务处
财务处是学校负责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财经制度,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草拟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执行。
二、依法管理、监督学校各项财经活动,规范学校的经济行为,保证各项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积极组织收入,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需要。
四、负责编制学校财务收支预算和经费分配预算方案,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保证学校年度收支预算的完成。
五、负责学校教育事业费的核算、管理,加强经济核算,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负责编制学校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决算,并向教代会和校长办公会议报告学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七、负责学校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为校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参与学校经济决策,对全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八、负责学校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工作,统一收费管理和票据管理。做好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工作,集中管理学校的各项资金。
九、负责在校长授权范围内的学校资金的调度和使用,加强账户管理和资金管理。
十、负责教职工工资的核算与发放,配合做好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各项应交税金的归集与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财务人员的管理和财会队伍的建设,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十二、负责对学校二级会计核算单位的业务实施指导和监督。
十三、负责做好资产核算工作,配合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
十四、做好财务会计资料归档工作,加强财务挡案管理。
十五、积极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对学校经济和财务管理的检查、监督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教务处、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学评估办公室
教务处:
教务处是学校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专科学生培养计划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1. 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全校各专业的教学计划。
2. 组织制订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实习大纲、毕业设计大纲。
二、负责本、专科学生教学工作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1. 组织排课和选课工作,编排全校课表,编制校历卡。
2. 协调和安排教室的使用。
3. 负责学生日常的考试和考试违纪学生的事实认定工作。
4. 负责全校试卷的印制,加强试题库建设;做好试卷保密和安全工作。
5. 负责学生考试成绩的确认、记载、汇总和统计分析。
6. 负责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修订和执行。
7. 负责教学秩序的维护、检查和管理。
8. 组织教学督导组开展听课活动,建立健全教学过程监控体系,及时了解教学状况。
9. 协同院系做好教学工作。
三、负责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
1. 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
2. 学生转专业、转学的审查。
3. 学生休学、留级、退学、复学的审查。
4. 本、专科学生毕业资格、本科学位资格审查,毕业证书和辅修证书的发放。
四、负责教学建设规划的制订和教学研究的组织实施工作。
1. 组织制订、修订本、专科教学建设规划和教学改革方案,组织本科专业的调整、改造。
2. 负责全校的课程建设,积极开展全校性教学经验交流活动。
3. 负责全校新开课程的审批。
4. 负责全校本、专科教学方面数据的统计、整理和上报。
五、负责教材建设和发行。
1. 负责制订教材建设规划,组织编写教材。
2. 负责教材计划的落实与发放。
3. 负责自编讲义、教材的审定和使用。
4. 组织优秀教材的申报和评审。
六、配合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实施实践性教学计划。
1. 组织学生参加英语四、六级水平考试、省普通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和有关竞赛、活动。
2. 牵头做好学生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
3. 负责实验教学工作量的认定、酬金的审核工作。
4. 做好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跟踪管理、总结验收等工作。
5. 配合、参与教务管理系统的建设。
七、负责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估和监控。
1. 组织进行以期中教学检查为主的常规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2. 根据学校制定的院系教学考核和实践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对院系教学工作和实践教学进行检查和评估。
3. 做好实验课程、实习安排的检查。
4. 建立和运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八、组织校内有关的教学评奖活动,建立教学激励机制。
1.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优秀教师的评选活动。
2. 组织开展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活动和优秀教师示范讲课活动。
3. 组织开展优质课程、优秀教材、优秀CAI 课件等教学评奖工作。
九、牵头做好如精品课程、特色实验室、教学名师等质量工程项目方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配合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处制订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
十一、配合人事处做好教师资格的认定和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做好院系教学津贴的测算和核定工作。
十二、负责院系年度考核的教学工作和实践教学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学校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招生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的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三、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四、组织进行新生录取,做好参加录取工作人员的选拔、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组织和协调新生入学报到工作。
教学评估办公室
教学评估办公室是学校进行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和专业及课程评估
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校评估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校评估工作领导组的工作部署。
二、负责全校评建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总结等各方面的相关工作。
三、落实评估的整改方案,巩固评改成果。
四、负责定期开展新专业的评估及新课程的评估,协助有关学院开展专业评估。
五、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积极收集评估有关信息,了解掌握评建工作动态,编写有关评建材料,邀请有关评估专家作专题报告。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发展规划处
发展规划处是学校负责有关学科建设及发展规划和高教研究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政策以及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重点学科的建设、申报与管理工作以及学科带头人的遴选、管理和考核工作。
三、本科专业、硕士点(授权领域)、博士点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四、负责上级开展的有关质量工程项目方面的申报,组织实施如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特色实验室等的评选、推荐、申报等。
五、负责特聘教授、讲习教授等的申报、考核和管理工作。
六、配合做好各级优秀人才的申报、考核和管理工作。
七、组织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评审。
八、负责教学研究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实施工作,组织校内高教研究方面的学术交流活动。
九、发挥高教研究和学科规划的学术研究、参谋咨询双重作用和优势,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的研究和规划。
1. 开展高等教育理论和高等教育改革的学术研究,跟踪国际国内高等教育改革的动态、发展趋势,结合学校实际,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研究报告和咨询建议。
2. 组织、拟定学校的有关学科方面的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的论证及调研工作。
3. 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专题调研工作,参与学校重大改革方案的拟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4. 参与学校的建章立制工作。
十、做好院系学科建设年度考核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科技产业处
科技产业处是学校负责科技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校科研发展规划、科研政策的制定和学校科研项目的管理。
1.制定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学校年度科研计划。
2.制定学校科研管理、奖励、知识产权保护等的政策和规定。
3.做好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国家、省有关部门的科研项目、攻关项目以及基础研究任务的申报与管理。
1.负责联络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科技工作动态。
2.负责联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安徽省各类基金以及有关部委、部门基金管理机构,开展相应基金的申报工作。
3.组织有关专家,积极推荐我校科研成果。
4.负责科研项目和攻关课题的动态过程管理、年度考核及最终验收工作。
三、负责科技开发的组织与管理以及科技成果的转让和推广。
1.负责同地方政府的联络与合作,开展各种技术协作和友好交流。
2.负责同企业、事业单位的联络与合作,开展各种技术协作、友好交流。
3.组织科研项目的谈判、合同的签订等活动。
4.组织各种技术洽谈、信息发布、展示展览。
5.负责对各类科技合作项目和技术转让项目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6.负责科技成果的有偿转让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和政府、税务、科技部门联系,为教师科技服务和技术转让提供有关减免税收和单据等服务。
四、负责合同、经费的管理工作。
1.负责各类技术合同的审查、评审、签订、登记与归档,重大项目的档案资料交校档案馆保管。
2.负责各类科研项目、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合作、科研捐助经费的管理与结算。
3.负责上报各类科研统计报表。
4.负责审批和使用学校授权的科研经费。
五、负责科技成果、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科技成果及论文的统计与奖励工作。
1.科技成果的验收、鉴定。
2.科技成果及论文的管理、统计与奖励。
3.科技评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4.专利初审、申请、维护。
5.著作权、署名权、发明权、商标权、名誉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
6.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
六、负责组织全校性学术交流以及对外学术交流。
1.负责全校性学术交流、技术讲座和报告活动的组织工作。
2.负责组织与协调各研究所、实验室之间的学术交流活动。
3.负责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学术交流活动。
4.负责组织重要的科技展览。
七、负责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院系年度科研工作的考核工作。
九、负责科研津贴和科研编制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科技保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
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是学校负责研究生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并实施研究生发展规划。
1.组织制定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
2.组织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
3.组织实施研究生课程及教材建设。
4.负责实施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调查评估。
5.制定、修订研究生教育和管理的文件、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生教育公共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7.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和考核工作。
8.建立和实施研究生质量保证体系。
二、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招生与录取工作。
1.负责制定全校各类研究生的招生计划。
2.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3.编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组织各类考生报名工作。
5.负责本校自命题的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录取工作。
7. 审定免试推荐研究生人选。
三、负责研究生的日常教学工作。
1. 制定研究生教学计划。
2.编排课表、开课目录。
3.审核及管理研究生学习成绩。
4.负责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审查和课程学习。
5.负责工程硕士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6.组织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外语及专业综合水平考试工作。
7. 负责硕士课程进修班教学和管理工作。
8. 负责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及教材奖的申报、评审工作。
9. 负责对外研究生教育合作办学的相关工作。
10.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研究生思想教育和文体娱乐活动。
11. 配合做好研究生会的有关工作。
12. 协助做好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辅导员的协调工作。
四、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
1.做好研究生入学注册工作。
2.负责研究生的休学、复学、退学、自费出国留学等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3.负责毕业证的审核与发放工作。
4. 协助做好研究生就业指导、推荐、毕业研究生的派遣工作。
5. 协助做好研究生奖学金核发与管理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学位办公室:
学位办公室是学校负责学位授予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订和实施《学位条例》,负责校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核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人选。
二、报送博士、硕士论文及审批材料。
三、发放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四、负责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
五、负责优秀研究生论文的评选工作。
六、负责本科生学士学位资格的审定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
七、负责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负责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修订学校有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项目的基本保障条件的落实。
三、组织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审查仪器设备配置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实施。负责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运行经费的分配、使用与管理,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并进行投资效益评估。
四、负责全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会同使用单位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进行购置论证、验收,建立技术档案;组织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考核及奖惩工作。
五、负责全校实验室建立、调整与撤消的审批工作。
六、负责全校实验用房内部维修与改造计划的制定和审定工作。
负责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计划的审定和维修业务的管理工作。
七、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聘任、培训、考核工作。
八、负责全校实验室任务及实验人员的统计工作,编制并上报相关统计报表。
九、负责实验室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的营养保健费和实验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核管理工作。
十、会同保卫部门做好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实习厂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负责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后勤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学校通过的有关规章制度,拟订学校后勤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及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学校后勤改革和管理工作。
1. 负责制定全校后勤工作改革和发展规划,促进后勤服务工作社会化进程,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后勤管理模式。
2. 负责全校后勤经费的预算及管理。
3.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学校后勤工作,确保全校后勤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三、负责物资、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审查和自行招标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房地产管理工作。
1. 牵头做好全校房产的调配、使用、管理和出售工作。
2. 负责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管理工作。
3. 做好学校土地的勘测、规划利用和土地纠纷处理工作。
五、负责全校水、电、暖使用的规划、改造、实施及运行费用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校绿化、景点建设的规划及实施工作。
七、负责全校资产及其变动情况的日常管理工作。
1. 做好资产的登记、建帐和资产的维修、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工作。
2. 负责学校闲置资产的处理,优化资产配置,盘活存量资产,促使资产有效利用,监督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3. 审批学校资产的产权变更,进行资产评估,配合财务处做好财务处理,防止资产流失。
4. 指导各单位做好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校拟开办的经营项目的论证工作,履行资产投入申报手续,并对投入经营的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九、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全校计划生育工作。
十、负责爱委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运用实施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是学校负责外事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与国外、境外(含港、澳、台) 的交流与合作。
1.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2.配合做好兼职、客座教授等学衔的资格审查、报批及授聘仪式的有关事宜。
3.办理与国外、境外高校、研究部门和企业等机构签订交流与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的有关事宜。
二、负责国外、境外(含港、澳、台) 智力引进工作。
1.负责长、短期专家聘请计划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2.办理长、短期来访人员的邀请及签证工作。
3.与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和实施专家来校访问期间的学术交流活动。
4.负责专家在校期间的生活保障、后勤服务以及安全保密工作。
5.负责智力引进专项经费的申报和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外籍语言专家和教师的管理工作。
1. 会同外国语学院选拔、聘请外籍语言专家和教师。
2.负责办理外籍教师来校工作的合同、入境签证等手续。
3.负责办理外籍教师来校居留证、专家证、工作证、健康检查等在华工作的有关手续。
4.负责办理外籍教师签证延长、居留证更新、再入境签证等涉外手续。
5.负责外籍教师在校工作期间的涉内、涉外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外籍教师的工资发放以及组织各项活动所需的日常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7.负责外教公寓的设备维护和更新、生活用品的配备、安全保卫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派出国人员的派出及国外管理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访问考察、进修学习、讲学和科技合作的审批手续。
2.负责向安徽省主管部门上报各类公派出国人员的申请报告,办理出国护照和签证等有关手续。
3.会同人事处负责各类公派出国人员相关的国外管理工作,并会签审批因公转因私护照、延长申请、豁免回国服务等有关事宜。
4.落实各类公派出国人员回国后总结及有关财务报销的审核工作。
5. 负责各类公派出国人员护照的管理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学生处(学工部)
学生处(学工部)是学校党委和行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 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2. 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思想品德课和形势政策课的教学工作。
3. 指导院系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
4. 指导院系做好入学教育、毕业教育以及文明离校教育工作。
5. 指导院系开展学生争先创优活动和学生班集体建设工作。
6. 会同有关部门在学生中开展文明校园建设活动。
7. 指导院系在学生中开展优良学风建设活动。
8.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安全和稳定工作。
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1. 负责开展学生学年总评、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2. 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3. 负责违纪学生处分的审核工作。
4. 负责特困生资助、勤工助学工作。
5. 负责国防生的管理工作。
6. 负责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
三、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 开展学生心理素质普查及心理素质教育工作。
2. 做好日常心理咨询门诊和心理辅导工作。
3. 开设有关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讲座和选修课。
4. 负责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
四、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 会同各院系,做好学生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工作。
2. 培训学生工作干部。
3. 指导院系,做好学生工作干部的管理工作。
五、研究和制定学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为学校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负责召开学生工作例会,协调各院系的学生工作,提出各个时期学生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八、协助做好学生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九、牵头做好院系学生工作年度考核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分配办公室)
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是学校进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毕业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本、专科学生开设就业指导课程,负责就业指导课的教学组织和实施,落实聘请教师及授课内容。
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徽省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及时提出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及实施办法,并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负责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五、与用人单位建立经常、密切的联系,收集并发布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举办校内毕业生就业市场。
六、组织就业网的开发与维护,开拓网上就业市场。
七、会同各院系和研究生处,编制全校毕业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八、协助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毕业生资源上报工作;负责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签定和报到证的开据、发放和派遣工作。
九、负责“双优”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牵头做好“选调生”的推荐工作。
十、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建立毕业生信息反馈系统。
十一、负责毕业生改派工作。
十二、负责院系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基建处
基建处是学校负责基本建设和维修工程的职能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总体规划,编制学校基建规划和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办理委托勘察和委托设计工作。
二、负责基建项目的立项、规划、消防、市政、人防、环保和节能等报批工作。
三、依据工程项目立项计划,做好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及概算工作。负责审查设计单位限额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
四、负责基建项目的招标及相关工作。
1. 负责招标工程标底的编制及保密工作。
2. 负责招标工程的答疑。
3. 参与招标工程的评定标工作。
4. 负责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分包合同的起草、编制。
五、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1. 负责建设场地三通一平工作。
2. 协助工程项目的中标和管理单位做好工程地质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招标工作。
3. 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认真对施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技术与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4. 负责工程项目材料、设备质量的验收。
5. 负责在建工程进度控制,做好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6. 负责组织竣工工程的验收工作。
7.负责组织项目配套工程的实施,如各种水电气管线、绿化、道路等。
8.负责组织工程交付使用后国家规定期限内的保修工作。
六、负责学校大修工程的立项、报审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全校维修项目的审查、汇总及报批工作。负责选定维修项目的施工队伍,并代表学校进行合同签订工作;负责维修项目的质量监督、工程进度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维修改造工程的预(结)算编制及审核工作。
七、负责基建项目的投资控制工作。
1.做好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2.负责基建项目各类合同的签订工作。
3.负责基建项目设计和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4.负责材料、设备的招标和价格的审核。
5.负责基建项目结算资料的收集和送审准备工作。
八、在建工程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工作
1. 负责工程进度款审核工作。
2. 负责对工程洽商变更、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索赔费用等进行审核。
3. 协助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对变更部分隐蔽工程的施工情况的现场勘验,并参与工程验收。
4. 参与材料、半成品和设备的考察调研、市场询价、认价及招标采购工作。
九、负责审核有关单位报送的工程结(决)算,编制竣工工程结(决)算审核报告。
十、负责基建统计、基建档案资料的归集工作,负责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照片、批件等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建立安徽理工大学工程造价基础资料(标底、预算、结算、材料价格、技术经济指标等)信息库。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保卫处(保卫部)、武装部
保卫处(保卫部):
保卫处(保卫部)是学校负责治安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校治安工作。
1. 开展治安、刑事案件的防范和治安保卫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学校治安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协调学校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3.参与学校治安案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公安机关勘察、侦破刑事案件;加强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的安全监管,做好机密、要害部位和容易发生案件的薄弱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4.按照有关规定确定重点部位,督促检查基层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5.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警卫、保卫工作和外事保卫工作。
6.认真做好校园巡逻、防盗、安全保卫工作。
7. 严格门卫制度,加强门卫管理。
8. 调解疏导内部纠纷,消除化解不安定因素,帮助教育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9.加强治安信息工作,及时向学校领导及有关单位报告发生在学校的重大案件和不安定因素。
二、负责学校消防工作。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2.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学校人员的消防意识。
3.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各单位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工作。
5.负责意外火灾、爆炸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和现场保护工作,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学校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监控和检查工作。
7.负责全校消防管线、消火栓日常维护保养,以及灭火器材的购置与维修。
8.参与校新建、扩建工程消防设施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9.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全校各单位消防工作,督促有关单位整改隐患。
10. 组织训练义务消防安全员队伍,提高群众性消防自救能力。
三、负责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新生入学户口迁入、毕业生离校户口迁出和集体户口管理工作。
五、负责政保和国家安全的相关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稳定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武装部:
武装部是学校负责国防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生国防教育工作。
二、负责学生的军训工作。
三、负责学生的征兵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审计处
审计处是学校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及校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向校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 校属各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财经制度审计调查。
2. 学校及校属单位、部门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审计调查。
3. 学校预算内外资金、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4. 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检查。
5. 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
6. 学校及所属单位对外投资情况审计调查。
7. 二级财务单位、校办企业的财务收支状况、损益情况、目标任务完成和经济效益情况审计。
8. 基建和修缮项目预、决算审计。
9. 根据学校决定或组织人事部门的委托,对校属单位的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0. 校办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承包经营责任和离任审计。
二、负责对学校和有关单位组织的物资采购、招标验收、协议兑现等重要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
三、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参与学校财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设,对内部制度的健全、有效和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图书馆
图书馆是学校负责图书资料管理和读者服务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发挥图书馆作为学校文献信息中心的作用。
二、拟订学校图书资料工作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统一采集国内外文献资料,搜索与本校各专业有关的最新科技成果文献资料,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馆藏体系。有计划地进行文献资料的复审、清理、剔除、调拨和交换工作,不断提高藏书(包括电子文献)的数量和质量。
四、合理组织馆藏,开展流通阅览、咨询辅导、检索教学、情报
服务和馆际互借工作,提高馆藏资源利用率。
五、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图书馆工作人员政治素养、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
六、积极进行图书馆的现代化、信息化和自动化的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图书馆的层次和水平。
七、负责对院系资料室的文献资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八、负责全校图书情报数据的统计和有关报表的编制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负责成人教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学校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成人高考报名、成人教育的招生录取、学籍管理及奖惩工作。
三、编制教学大纲,制订和定期修订教学计划,做好函授生的各项教学工作。
四、负责校内有关非学历培训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校外函授站和有关教学点的管理工作。
1. 组织召开函授站及教学点会议,布置和检查各函授站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2. 与校外设站单位建立经常联系,共同研究成人教育出现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六、会同院系做好成人教育脱产学生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成教毕业生图像采集、毕业生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八、制订成人教育经费预算和管理成人教育经费的使用。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是学校负责现代教育技术计划制订和组织实施,校园网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校园网的规划、设计、建设、扩容、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负责学校信息化的规划、设计、计划和标准制定工作,并组织实施。
三、面向校内提供公共信息服务。
四、建设学校主网站,配合有关部门建设各类专题网站,做好网上宣传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
五、指导院系和机关职能部门做好网站建设工作。
六、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和视频会议等公共信息化设施和系统的技
术保障工作。
七、做好校园网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八、做好校园网用户的服务工作,根据需要开展网络技术培训。
九、在做好信息服务的同时,开展网络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支持学校计算机信息学科发展。
十、负责现代教育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1. 负责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的跟踪研究与推广应用。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平台做好网络教育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2. 负责全校现代教育技术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3. 负责电化教学工作。做好电化教学媒体的制作和播放工作,做好教学方面的录像与制作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学术出版中心
学术出版中心是学校学术刊物出版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安徽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和《矿业科学技术》的出版发行工作。
二、做好编辑部的审稿、录用、退稿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校工会
校工会是校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一、积极开展教职工的思想教育活动。
1.积极开展形势政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思想教育活动。
2.了解、掌握和反映教职工的思想动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配合有关单位,积极开展教职工的争先创优活动。
二、积极发挥工会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作用。
1. 健立和完善教代会和工代会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
2. 做好教代会民主接待日的组织安排工作。
3. 积极发挥工会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作用,组织教职工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
4. 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校务公开的监督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
5. 会同有关单位,协调劳动争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6. 承办教代会执委会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寓教于乐活动。
1.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职工文体娱乐活动。
2.组织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文体比赛等活动。
3. 配合有关单位,举办学校田径运动会。
4. 负责各教职工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
5. 组织安排教职工的暑期休养活动。
四、开展女教职工工作。
1.在女教职工中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教育活动。
2.代表和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监督、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妇女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
4.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女教职工先进评比、表彰工作。
五、做好工会自身建设工作。
1.负责工会系统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和干部配备工作。
2.负责工会系统评选、表彰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3. 负责工会会员的发展、会员关系的接、转及会籍档案的管理工作。
4. 指导各基层工会开展工作。
六、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教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开展“送温暖”工作。
八、负责校“职工之家”建设和院系二级“职工之家”的检查评估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校团委
校团委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工作。
1.指导、考核基层团组织建设。
2.负责全校团员的团籍管理。
3.负责团员教育评议和发展新团员工作。
4.负责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5.建设好学校团校。
6.负责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组织和指导学生“双学”小组工作。
7.负责团干部的培训、考核和表彰。
二、负责全校共青团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
1.积极开展团员的思想教育和思想动态调研工作。
2.组织开展团内评比表彰活动。
3.积极开展高校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
4.积极开展共青团的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
三、组织开展学生的课外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和实践活动。
1.组织参加全国、全省有关的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
2.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人文讲座、科技讲座、学术论坛和学校科技竞赛等活动。
四、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管理全校学生社团。
1.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按“三自”方针进行建设,开展活动。
2.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召开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3.审批、注册、管理和考核学生社团。
五、组织大型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1.负责全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评比表彰工作。
2.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
3.负责组织学校升旗活动。
4. 组织管理大学生艺术团体,积极开展活动。
5. 组织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和校际间的文艺比赛和交流活动。
6.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大学生课余文体活动。
六、配合学生处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七、做好青年教工共青团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机关党总支
机关党总支负责所属处级单位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
二、抓好所属党组织的思想建设。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党总支中心组的学习和所属党支部的学习活动;强化党员的模范作用。
三、加强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总支和党支部的干部培训工作;做好党费收交及党员统计工作。
四、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所属党员和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及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和组织所属处级单位开展各类相关的考核和评优。
六、负责机关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机关部门的工作效率。
七、领导机关工会和共青团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后勤集团、后勤集团党总支
后勤集团:
后勤集团是提供学校后勤服务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后勤服务合同,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二、负责校园水、电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和维修等工作。
三、负责学生餐饮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用校舍的日常维修工作。
五、负责校内学生宿舍的管理、卫生保洁工作。负责开水房、浴室、洗衣房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绿化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负责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公用教室、公用会议室(报告厅)、运动场及校园环境的日常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
八、负责学校宾馆、商店和校办企业的经营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校本部教职工住宅小区的日常管理,指导居委会工作。 十一、负责校医院的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迎新生和毕业生离校的后勤保障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后勤集团党总支:
后勤集团党总支负责所属单位的党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
二、抓好所属党组织的思想建设。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做好后勤集团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后勤集团党总支中心组的学习和所属党支部的学习活动。
三、加强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总支和党支部的干部培训工作;做好党费收交及党员统计工作。
四、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所属党员和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及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组织开展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表彰活动,强化党员的模范作用。
六、协助后勤集团行政,做好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所属单位的工作效率。
七、领导后勤集团工会和共青团工作。
八、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总支范围内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