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省六大人才高峰项目申报材料附件附件1
07-22
附件1
“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申报表
申 报 人:
所在单位:
申报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填表时间: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印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统一印制。
2.本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严谨明确,逐项填写,全面反映申报人(申报群体)业务能力、科研水平、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填写含糊不清、字迹潦草及缺少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3.本表中“主管部门”按申报项目的归属部门填写。例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医药、电子信息)、省教育厅(省属高校和驻苏部属高校的有关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省农委(农业)、省卫生厅(卫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机械汽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未明确申报主管部门的其他项目)。
4.项目如属人才群体申报的,可按申报项目第一负责人的情况填写本表。
5.表中栏目如不够填写,可另附加页。加页需紧接在该栏目之后,并在右上角注明何栏目加页。
6.表中栏目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行业主管部门或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印章。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栏目名称,按照顺序附在本表后面,与本表一并装订成册。
7.申报表一式4份。(不需要装订在一起,应单独放入档案袋)按通知要求的日期分别报送有关部门,过期不予受理。
8.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由本人填写,同时提供能表明身份的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 确定合作单位后由省相关部门或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推荐。
9.本表可从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公务员局网站有关栏目下载, 用A4纸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