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急预案1,矿井粉尘3
XXX
矿井粉尘灾害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编号;专04号
应急预案版本号;AQ/T9002—2006
编制人 XXX
签发人
编制日期
实施日期
年8月20日 年9月1日 2011 2011
目 录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4 2 应急处臵基本原则……………………………………… 4 3 组织机构及职责…………………………………………4
3.1 应急组织体系…………………………………………4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4 4 预防与预警………………………………………………5
4.1危险源监控 ……………………………………………5
4.2 预警行动……………………………………………5
5.信息报告程序………………………………………16
6、应急处臵…………………………………………………18
6.1响应分级…………………………………………………18
6.2响应程序…………………………………………………19
6.3处臵措施…………………………………………………20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20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粉尘种类和危害程度分析
1)粉尘的种类
煤矿的粉尘包括煤尘和岩尘。
2)粉尘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井下煤岩层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砂岩35%~45%,页岩27%~30%,煤层1~55%。
3)煤尘爆炸性
根据四川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报告,矿井开采的C19、C24、C25煤层的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4)粉尘的危害性
粉尘在本矿各个环节的生产过程中分布广泛,对工人健康和安全生产危害很大。主要表现在:危及作业人员健康,使其患上各种职业病,如煤肺病、矽肺病、煤矽肺病、皮肤病、肺结核等;污染作业环境,使作业人员视线不清、感觉不适等,从而引发工伤事故和降低劳动效率。
5)主要尘源及产尘机理
生产性粉尘的来源主要产生在井下巷道掘进和采煤过程中,如掘进过程中的凿岩、爆破、装碴、运输和支护等,采煤过程中的采煤机落煤、支柱、放顶、运输等,其中以井下凿岩和采煤工序产生的粉尘为最多,而对人体和生产场所影响较大的粉尘一般粒径在几十微米以下。其产尘机理一般分为摩擦和抛落两种方式,前者为主要的产尘机理,且产生大颗粒粉尘较多,后者产生呼吸性粉尘较多。
该矿采煤工作面产尘工序主要有采煤机落煤、运输转载等产生的粉尘
主要为煤尘,其中游离SiO2的含量一般在5%以内。掘进工作面的产尘工序主要有机械打眼、破岩(煤)煤矸及运输转载与锚喷等,产生的粉尘主要为矽尘,其中游离SiO2的含量一般在20~50%左右。此外,在本矿地面的生产系统,如原煤及矸石的装卸、运输、转及其它工作场所也产生大量的粉尘。
1.2煤尘爆炸
粉尘的主要危险性是煤尘爆炸性,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煤尘呈悬浮状态且达到爆炸浓度、引爆火源和氧气的存在时),就有煤尘爆炸危险。
虽然煤尘爆炸事故较少,但其危害极大,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形成冲击波,扬起更多煤尘并使之参与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破坏巷道、通风系统和器材设施,形成再生火源引起瓦斯爆炸,产生更大的破坏力,爆炸后生成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
经鉴定,大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尘无爆炸危险。
粉尘(指岩尘和煤尘)的另一个危险性是引起职业病,即矽肺病和煤肺病。矿工长期在有粉尘环境下作业,粉尘吸入人体内会引起矽肺病或煤肺病,SiO2含量越大,危害程度就越大。一般来说,尘肺病的死亡人数为工伤
死亡人数的几倍,因此粉尘的又一危害不可忽视。
2 应急处臵基本原则
2.1现场应急处臵应遵循的原则
(1)救人优先的原则:现场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首先进行自救,然后进行救助他人;
(2)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的原则;
(3)保护救灾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
(4)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
2.2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臵措施
按事故严重程度和类别分为四级,分级方法及预警颜色如下: IV级,可能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预警颜色为蓝色;
Ⅲ级,可能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预警颜色为黄色;
Ⅱ级,可能死亡10~29人的特大事故,预警颜色为橙色;
Ⅰ级,可能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或发生可能死亡3人以上的火灾事故,预警颜色为红色。
紧急处臵
2.3 注意事项
(1)应急抢险人员应按规定佩带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2)应采购国家指定的专业厂家生产的抢险救援器材,要严格采购、入库、存放过程及使用前的检查验收关,并按规定使用。
(3)制定的应急救援对策或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最好执行事前演练过的救援对策或措施。
(4)现场自救互救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5)应急救援结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对本次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组织机构有:
XXX公司成立,由法人任救援总指挥,矿长、业主任副总指挥,按照各自的分工协助总指挥指挥。
各业务部门主要领导作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按照各自的业务范围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任务。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由陈永贵任主任,李明刚任副主任,成员为安监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调度室、救援队、供应科等有关人员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由法人、业主代表,矿长、安监科长、总工程师召集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指挥车、抢险车全部在调度室集中待令。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立专业组
第一组:现场抢险指挥组,由矿长刘华明任组长,成员由副矿以上领导组成,负责现场抢险全过程的指挥。
第二组:后勤保障组,由矿办公室主任胡建中任组长,成员有供应科、财务科、矿办公室主任、调度室、保卫科长等,负责物资器材的供应、经费的保障、地面交通运输的保障、地面通讯保障、生活后勤保障、治安保障等。
第三组:善后处理组,由常务副矿长李明刚任组长,成员有工资科长、工会主席等,负责遇险人员相关资料的提供、保险的落实、医疗机构的保障、遇难人员及其家属的安臵等。
第四组:事故调查组,由安监科长郭光全任组长,成员为矿长、安全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工会、保卫科等有关部门,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设有辅助救护队(由职工队伍组成)、专业救护队员3名(经培训合格),救援与县救援队联系并签有救护协议,矿有1个掘进队46人、一个机电班6人、一个通风维修班10人、瓦斯检查员15人、安全员4人。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法人谢波;业主代表陈永贵或矿长刘华明担任,成员由采掘、通风、机电、地质测量等部门的人员以及总工程师组成。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臵事故的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各有关人员在处理灾害事故中的任务和职责:
(1)矿长:是处臵事故的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和机电矿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副矿长: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
(4)县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5)通风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为实现自然通风及恢复主通风机运转做好技术指导工作,重视主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6)生产技术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撤人和灾害处理。
(7)井下各队队长、班长:负责按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在撤退前当班第一责任者负责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关闭供水阀门。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调度室主任由矿长兼任或由矿长授权常务副矿长、总工程师兼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矿山事故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救护队组成,主要负责指挥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各种安全生产事故。设以下专业小组:
(1)抢险救灾组:由矿山救护队和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技术组:由技术人员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物资供应组:主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4)警戒保卫组:主要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持等工作。
(5)医疗救护组: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6)后勤保障组:负责车辆调度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补偿等善后处理事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4.1.1 安全监控系统配置 4.1.1.1 矿井安全生产条件
本矿按突出矿井设计,煤尘无爆炸危险,按自燃设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0kt/a,矿井达产时有1个采煤工作面(1个备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规定,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根据本矿灾害种类和程度,设计拟在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总回风等地点设置甲烷传感器,并设置安全集中监测系统,对瓦斯、粉尘、温度、风速、负压等影响矿井安全的环境参数,风门、风筒、局部通风机、主通风机等主要安全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等进行监测监控。 4.1.1.2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选择
选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时,应遵循系统具备可靠性、先进性、开放性的原则,满足矿井对监测、监控、监视等管理信息有效获得的需要和区域性联网监测的需要,同时考虑矿井近、远期发展,产品的技术更新,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投资,在设备选择上坚持立足眼前,兼顾长远,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
矿井目前装备有一套KJ90NA型煤矿综合监控系统,该系统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所以设计利用该系统改造完善,作为矿井扩建后的生产安全监控设备。 4.1.1.3 安全监控系统配套设备
根据本矿安全监控需要,KJ90NA型监控系统应包括以下配套设备。 主要监测设备选型:
监控系统软件:KJ90NA型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井下分站: KJ90-F16、F8型 瓦斯传感器:KG9701A型 风速传感器: GF15型 粉尘传感器:CCG1000型 设备开停传感器:GT-L(A) 型 风门开关传感器:GML(A) 型 风筒传感器:GFT8型 负压传感器:KG4003A型 馈电传感器:KDG3K型 一氧化碳传感器:6GTH500(B)型 水位传感器:KGU9901型 温度传感器:GW50(A)型 高浓度瓦斯传感器:KGJ27A型 管道温度传感器:GWD100型 压力传感器:GP80型
远程断电仪:KDD-II型
主通讯电缆:PUYVRP1×4×7/0.43型 传感器电缆:PUYVR1×2×7/0.28型 4.1.2 中心站设置 4.1.2.1 中心站配置
设计在该矿办公楼与调度室合并设置安全监控中心站。
安全监控中心站设置2套KJ90NA一体化监控主机系统(1套运行,1套备用)。
系统型号:KJ90NA 配置监控主机IPC610 2台
图形工作站1台(可选配4屏或2屏多屏模式) KJJ55数据通信装置2台 LQ1600K喷墨打印机1台 2kVA在线不间断电源UPS 1台 KJFB-1型避雷器1套
10/100M自适应网络集线器1台
可配接多达255台远程网络终端,实现不同地点远程实时共享监控信息。
软件运行平台为WIN98/2000/2003环境,通过Ethernet以太局域网组成全网络化环境,协议支持标准TCP/IP等。 4.1.2.2 中心站选址要求
中心站选址应避开如下区域:发生火灾危险程度高的区域;有害气体
来源以及存放腐蚀、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低洼、潮湿、落雷区域;强振动源和强噪音源;强电磁场的干扰的地方;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4.1.2.3 中心站供配电要求
中心站应设专用可靠的供电线路,采用双电源供电,供电电压220V。计算机系统的电源设备应提供稳定可靠的电源。供电电源设备的容量应具有一定的余量。机房须配备稳压电源设备,为计算机主机和终端配备UPS备用电源,其持续供电时间不得小于2小时。 4.1.2.4 中心站通信
地面中心站主机连续不断地轮流与各个分站进行通信,每个分站接收到主机的询问后,立即将该分站接收的各测点的信号传给主机,各分站又不停地对接收到的各传感器信号(开关量、模拟量)进行检测变换和处理,时刻等待主机的询问,以便把检测的参数送到地面。需要对井下设备进行控制时,主机将控制命令与分站巡检信号一起传给分站,由分站输出通过远动开关控制设备。监控主机将接收到的实时信号进行处理和存盘,并通过本机显示器、电视墙、模拟盘等外设显示出来。可显示各种工艺过程模拟盘、测量参数表、各种参数的实时或历史曲线、柱状图、圆饼图等,也可通过打印机打印各种报表,或通过绘图仪绘制各种图表和曲线。 4.1.2.5 中心站安全防卫措施
(1)计算机系统接地应采用专用地线。专用地线的引线应和大楼的钢筋网及各种金属管道绝缘。机房应符合《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l57中的防雷要求。在雷电频繁区域,装设浪涌电压吸收装置。
(2)中心站机房设施应是难燃材料和非燃材料,应采取防火、防潮、防磁、防静电措施。机房内所使用的纸张、磁盘、光盘等易燃物品,要放
置于金属制的文件柜内。中心站内应设置卤代烷1211或1301灭火器。
(3)计算机机房应设置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指示灯。
(4)地面中心站设置在矿调度室内,安装录音电话,实行24h值班制度。
4.1.3 分站及传输电缆设置 4.1.3.1 传输电缆敷设
(1)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的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2)主传输线路采用PUYVRP1×4×7/0.43型矿用阻燃信号电缆;分站到传感器电缆选择PUYVR 1×2×7/0.28型矿用阻燃信号电缆。 4.1.3.2 分站及隔爆电源的设置地点、安装方式
安全监控系统分站选用与之配套的KJ90-F16、F8型分站设备。根据投产初期开采布局,共设置6分站。
井下分站和隔爆电源安装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装时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分站安设地点见表4-1-1。
表4-1-1 分站型号及安设地点一览表
各分站采用双电源供电,供电电压660V。 4.1.3.3 分站断电范围
各分站断电范围为表4-1-2所列工作面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表4-1-2 分站断电范围
4.1.4 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4.1.4.1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
本矿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1个,安设位置:靠近工作面的回风巷不大于10m处;工作面回风巷甲烷传感器1个,安设位置:在第一合流点以里10~15m处;工作面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1个,安设位置:在工作面上隅角位置,工作面进风侧距工作面10-15m处安设甲烷传感器1个。详见下图。
图4-1-1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布置图
4.1.4.2 掘进工作面传感器设置
掘进工作面安设1个甲烷传感器,安设位置为距掘进工作面5m内;每个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合流处安设1个甲烷传感器,安设位置:距回风合流点10~15m处。详见下图。
4.1.4.3 主要回风巷甲烷传感器设置
回风平硐测风站设甲烷传感器,报警点甲烷浓度≥0.7%,并安设1台
KGJ27A型高浓度甲烷传感器。
4.1.4.4 矿用特防型蓄电池电机车甲烷检测报警仪
矿用特防型蓄电池电机车内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点甲烷浓度≥0.5%。
采、掘工作面报警、断电、复电值及断电范围表
4.1.5 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1 风速传感器
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当风速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矿井在主平硐、回风平硐中测风站内设置风速传感器。 2 负压传感器
矿井主要通风机房的引风道内安设负压传感器。 3 温度传感器
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正顶上,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5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机电硐室温度传感器吊挂在设备
下风测,报警值为34℃;矿井在绞车硐室、水泵房、井下变电所内安设温度传感器。
开采自燃煤层,在采煤工作面安设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26℃。 4 设备开停、馈电传感器 矿井在主通风机房开停传感器
井下掘进工作面局部通机处安设开停、馈电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安设馈电传感器。
5 风门传感器
矿井风门传感器安设在各联络巷风门处。 6 风筒传感器
矿井风筒传感器设置在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 7 粉尘传感器
矿井粉尘传感器设置在采、掘工作面的回风流中。 8 抽放泵房
在瓦斯抽采泵输入管中各设GLW100流量传感器1个;瓦斯抽采泵输入管中设GTH500(B)一氧化碳传感器1个;瓦斯抽采泵输入管中设GW50A温度传感器1个;在瓦斯抽采泵输入中设GF100F(A)压力传感器1个;地面瓦斯抽采泵站室内,设KG9701A低浓度甲烷传感器1个;瓦斯抽采泵输入管内设高浓度甲烷传感器1个(KGJ27A型)。
9、一氧化碳传感器
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
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矿井开采的煤层属自燃煤层,距离合流点10-15m处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以及在总回风巷设置。
矿井安设有胶带输送机,在胶带输送机滚筒下风侧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
10、烟雾传感器
矿井安设有胶带输送机,在胶带输送机滚筒下风侧安设烟雾传感器。
表4-1-3 各分站传感器配备表
4.1.6 分站、传感器的备用
矿井投产时共装备6个分站,装备各类传感器55个(不含备用量)。其中瓦斯传感器16台(包括2台高浓度瓦斯传感器),风速传感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台,温度传感器6台,负压传感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台,风门开闭传感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台,设备开停传感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台,设备开关馈电传感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台,风筒传感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台,粉尘传感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台,一氧化碳传感器5台,烟雾传感器2台,流量传感器1台,压力传感器1台上述分站及各类传感器的备用量按30%考虑。
各种传感器装备数量见表4-1-4。
表4-1-4 煤矿井上、下类传感器装备量
粉尘检测
为达到矿井各种粉尘的有效治理,首先就必须对矿井产尘点的粉
尘进行长期、准确的检测和监测,特别是对井下呼吸性粉尘进行检测和监测尤为重要。
设计要求矿井在建设和投产后,制定完善的测尘制度,设置专人定期对各产尘点的游离SiO2含量、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分别进行检测,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七百三十九条的要求对作业场所中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超标的采取治理。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对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对于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粉尘中的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设计选用型号为AQF-1的矿用粉尘采样器1台、AQH-1型呼吸性粉尘采样器2台、CC1-150/1000型粉尘粒度-浓度测定仪1台作为本矿粉尘检测设备,详见表5-8-1。
4.1.2预防措施
井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控制标准
2)防尘措施 (1)综合防尘措施
① 建立完善的防尘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综合防尘系统,加强防尘设备、设施管理,经常维护检修,保证其正常使用,避免粉尘危害。配备粉尘、呼吸性粉尘测定仪和个人防护设备等。
② 采煤工作面坚持使用喷雾洒水防尘,进回风巷安设风流净化水幕,以减少粉尘产生量和空气中粉尘浓度。掘进工作面采用湿式打眼,爆破时使用水炮泥及喷雾洒水,出煤或装煤(岩)时洒水等措施。
③ 合理配风,减少粉尘飞扬。
④ 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主要运输巷、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转载点等地点装设防尘供水管路和降尘装置。
⑤ 矿井配备专职防尘人员,在建井和矿井生产期间及时对井下粉尘进行监测和化验。
⑥ 必须及时清除巷道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对大巷刷浆。
⑦ 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引水管。
(2)个体防护
针对各生产场所的不同情况分别采用以上各种防尘技术外,对所有可能接触粉尘的人员,还分别采用自吸式过滤器、动力送风过滤防尘口罩和隔绝压风呼吸器及防尘服进行个体防护。
(2)采煤工作面除尘
回采工作面最大产尘环节为采煤机落煤,其次为运输转载点产生的粉尘,因此回采工作面防尘应将以上两个环节作为重点防治对象。
①采煤机落煤时立即开启喷雾系统,进行喷雾降尘,喷雾系统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不得进行放炮落煤及运输工作。
②加强通风排尘,通风排尘采取的最佳排尘风速一般在1m/s~2.5m/s之间。二是采用湿式除尘器进行局部通风除尘,让进出工作面风流中粉尘含量降低。
③防治运输环节粉尘产生的措施主要有:设置风流净化水幕、自动洒水装置和自动喷雾等方法进行综合防尘。在回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转载处,设置风流净化水幕、声控自动洒水组合装置;在回风顺槽设置风流净化水幕。
④转载点、装矸点以及翻车机和煤仓等处则采用K型或Y型压气喷雾装置降尘。
⑤对易沉积粉尘的工作面和进、回风巷等处,由外向里使用洒水及冲洗装置冲洗巷道,使粉尘充分润湿,无法扬起。冲洗下来的粉尘,则通过排水沟和沉淀水仓集中后收集处理。
(2)掘进工作面除尘
掘进防尘主要采用湿式凿岩、喷雾洒水、水封爆破及通风排尘等综合防尘、降尘措施,其综合降尘率可达90%以上。
① 采用湿式打眼,凿岩机、煤电钻等凿岩机械均采用具有湿式凿岩功能的机械,放炮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冲洗巷道壁,并采用爆
破自动喷雾装置,进行自动喷雾。
② 为净化掘进巷道的含尘风流,在局部通风机后方20~30m处,距掘进工作面约80m左右等两处地点设置风流净化水幕除尘,以及设置声控自动洒水组合装置。
③有条件时在掘工作面配备湿式除尘风机,锚喷工作面配备喷射机除尘器。
④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煤层注水
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所采煤层倾角12°~20°左右,煤层顶、板为砂质泥岩,煤层注水后容易导致工作环境恶化,故本设计不采取煤层注水防尘的措施。 防爆措施 防尘降尘措施
矿井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减少职业危害出发,应采取以下措施: (1)采用合理的采煤方法及采煤工艺,减少煤尘产生量。 (2)加强通风管理,保证采掘工作面风速适宜、稳定,最大限度稀疏排放煤尘。
(3)清除浮煤、沉积煤尘
定期清扫并运出巷道中的浮煤及沉积的煤尘,防止浮煤、沉积的
煤尘参与爆炸;清扫前要喷雾洒水湿润粉尘,以免清扫、装运时煤尘再次扬起蔓延。矿井的井巷凡有浮煤、煤尘沉积的巷道,均应根据情况定期清扫,并将浮煤及煤尘运出。
(4)冲洗巷壁
用水将沉积于巷道周边的煤尘冲掉并运出,防止爆炸时沉积的煤尘被扬起参与爆炸。各井巷都铺设有防尘水管及三通闸阀,以便就近接软管取水冲洗。
(5)巷壁刷浆
用石灰水或水泥石灰水喷洒巷道周壁,刷浆材料是生石灰和水,其体积比为1:1.5,用人工喷洒在巷道帮、顶上。其作用是易观察巷道中煤尘沉积情况,同时,还可覆盖和固结已沉积的煤尘,使之不再飞扬到空气中。刷浆前需将巷道四壁煤尘清扫运出。刷浆时要求浆膜均匀,用浆量按0.7L∕m2使用。主要井巷一般半年刷浆一次。
(6)喷雾洒水
在采掘工作面、溜煤眼和其它转载点等主要产尘地点,均进行喷雾洒水。喷雾洒水不但湿润煤尘,起到降尘作用,而且由于水分能吸收大量的热量以及隔绝火焰,因此洒水喷雾也能起到阻止引燃的防爆作用。 撒布岩粉
矿井开采煤层无煤尘爆炸危险性,不设计撒布岩粉措施。 控制和消除引爆火源的措施
(1)防止产生引爆火源(明火)的措施
加强井下明火的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消除明火的规定,做好火源的管理工作,切实保证井下不出现明火(详见“3.2.2 控制和消除引爆火源”)。
(2)防止放炮火焰的措施
加强井下爆破安全管理,消除放炮时产生的火焰(详见“3.2.2 控制和消除引爆火源”)。
(3)消除电气火花的措施
①电气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MA”,特别是防爆电器的防爆等级必须符合要求。
②井下电动机、电器、变压器等均采用防爆型,弱电设施为本安型。
③井下必须采用阻燃抗静电的电缆和风筒。
④用电负荷等级与电力装置必须匹配,自动控制系统可靠。 ⑤加强矿灯的管理使用,严禁在井下开启和修理矿灯,防止矿灯使用不当引起火花。
⑥触电保护、漏电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失压保护、井下接地保护、绝缘、电气隔离、屏保、电气安全距离等必须满足规程规范要求。杜绝各种电气火花。
⑦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维修、检查、更换以及隔离制度,并严格执行;维修电气装置时,必须使用保安工具(如绝缘夹钳、绝缘手套、绝缘套鞋等);非电气人员不得修理电器,无电气特种岗位证的人员不得操作用电设备,检修时不得带电作业。
(4)防止静电火花的措施
井下各种电气设备均建立了良好的接地保护系统,井下设接地网,主接地极设置在主、副水仓内,各固定机电硐室、各低压配电点及铠装电缆接线盒均设局部接地极,局部接地极设在其就近的大巷水沟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与主接地极连接成一个总接地网,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超过1Ω。
井下的管道每隔500m作一次可靠接地,防止静电火花的产生。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下井人员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5)防止煤层自燃
矿井采取预防煤层自燃的措施,防止煤层自然发火。 (6)防止切割摩擦、撞击等火花
加强井下安全管理,防止切割摩擦火花,防止斜巷跑车及金属强烈碰撞产生的火花等。
(7)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产生雷电火花
为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火害及煤尘爆炸,设计采用如下措施:
①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都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可靠接地,接地极的电阻不大于5Ω;两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大于20m。井下的管道每隔500m作一次可
靠接地,以防产生静电火花。
②下井的动力电缆、通讯、信号电缆入井一段都是埋地敷设,且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器,接地极电阻不大于1Ω,以防止地面雷电波侵入井下而产生雷电火花。
隔爆措施
经鉴定矿井所采煤层无煤尘爆炸危险性。其发生煤尘爆炸的可能性很小。 隔爆水棚
本矿按突出矿井设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应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安设隔(抑)爆设施。
隔爆水棚安设地点:掘进工作面。
根据井下巷道布置情况,本设计选用GD40型隔爆水袋布置水袋棚。
1、水棚的计算与布置 1)总水量计算 G=g·s
式中:G-总水量,L;
g-每平方米巷道所需水量,400L/m2; s-巷道断面积,m2; s=5.14m2。
按上述公式计算:掘进工作面水棚水量均为2056L。 2)单架水棚水量
每架水棚水量据水棚布置方式可按下式计算: Gn =Vni
式中:Gn-每架水棚的水量,L; V-每个水袋的水量,40L; ni-每架水棚的水袋数,2个;
将各参数值代入上式计算得,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道内每架水棚水量为80L。
3)水棚架数 n=G/Gn =2056÷80 ≈26(架)
式中:n-水棚架数(取整数),架; G-总水量, 2056L; Gn-每架水棚的水量,80L。
掘进工作面回风巷掘进水棚架数参数一致,均取26架。 4)、水棚区长度 L=n·C
=26×1.5 =39(m)
式中:L-水棚区长度,m; n-水棚架数,26架; C-水棚间距,取1.5m。
掘进水棚区长度参数一致,均取39m。 2、水棚布置要求
1)水棚采用集中布置,水棚安设前后20m的断面一致,距掘进碛头60~160m,但不得大于200m。
2)掘进工作面水棚间距为1.5m。
3)水袋在巷道中的安装方式呈横向吊挂式布置。
4)水袋边缘与巷壁、支架、顶板(梁)之间的垂直距离≮100mm,水袋距顶板(梁)的距离≯1.0m。
5)在运输巷中,水袋底距轨面≮0.8m,以不影响行人、运输为准。
6)在倾斜巷道中,安装水袋棚时,棚子与棚子之间应用铅丝拉紧,以免水袋棚晃动,并应调整水袋架与巷道支架的连接构件使袋面保持水平。
3、水棚布置点及给水系统
本设计只在掘进工作面布置隔爆水袋棚。隔爆水棚的供水采用防尘洒水管路系统供水。 隔爆岩粉棚
根据本矿具体条件不设置岩粉棚。
矿井地面生产系统防尘
1)采用标准
该地区大气环境保护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2)生产系统简介
地面生产系统工艺简单,由受煤、筛分手选、储存及装车外运等部分构成。粉尘的产生主要有翻车卸载点、储煤场和装车点等。
3)地面防尘供水系统
高位水池用于向地面和井下供水,矿井投产时期在主平硐上方设一个高位水池,用于主井工业广场生活及生产用水,水池容积错误!未找到引用源。m3,池底标高错误!未找到引用源。m。
主管道管径为DN102mm,枝状管道管径为DN57mm。 4)地面生产系统及排矸系统防尘措施及装备
在地面生产系统转运过程中和排矸场地会产生大量的粉尘,为了防止粉尘污染工作环境,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在地面生产系统的受煤、筛选、转运、装车等作业环节采用喷雾洒水降尘方式进行降尘。手动喷雾洒水装置采用K型喷雾器,在间隙性产尘点安装ZP-1型自动喷雾降尘装置,可与生产系统的翻车机等设备联动,实行自动喷雾洒水,达到防尘、降尘和节水的目的。
在不宜湿式除尘的产尘点,在不影响操作的情况下,则采取对产尘点进行局部密闭的方式防尘,以杜绝粉尘与操作人员的接触和随空气四处飘扬影响环境。
在矸石倾倒点设置型号为DZS-63型的自动洒水装置作为主要防尘装置,该设备与矸石倾倒设备联动,可较好除尘、降尘。
除采取以上措施进行防尘降尘外,对产尘点处的生产操作人员还采用配戴防尘口罩和穿戴防尘服进行自我保护。
矿井充分利用地面生产系统的空余土地及周边空地,结合全矿的绿化规划,种植吸尘、降尘和隔音、降噪效果较好的常绿树种,既起到防尘、吸尘及隔绝、降低噪声的作用,又有美化生产、生活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功效。
矿井粉尘检测类仪器、仪表、设备配置
矿井必须配备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采样器和测定仪。根据矿井井型、采掘工作面数目、防尘人员数量配备个体采样器。本矿井粉尘检测类仪器、设备配置详见表。
矿井粉尘检测仪器、设备配置表
4.2预警行动
一旦接到发生矿井事故汇报后,接警人员(矿调度员)要立即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同时向当天矿值班长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汇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当天矿值班长根据事故性质及大小、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报和预测结果,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采取以下措施:
(1)下达预警指令。
(2)及时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提出相关整改要求。 (3)根据事态发展的资料,采取防范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5 信息报告程序
1、矿调度室进行24小时值班,矿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有条件时发展视频远程传输技术,保障通信畅通。由矿办提供通讯录。调度室有计算机三台、复印机一台、外界联系电话(专用)一台保持外界的电话、二台井下程控电话、一台传真机。
矿调度室通讯设备配备表
2、事故接警部门为调度室,其电话为(区号0830、括号内位井下电话): 调度室:
矿长办公室(值班室电话): 县安监局(值班室电话): 县救护队(值班室电话): 县经商局(值班室电话):
(1)一旦发生事故,现场人员应尽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质、地点,发生范围和影响程度,迅速用附近的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
(2)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汇报后,立即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同时向当天矿值班长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汇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当天矿值班长根据事故性质及大小,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如启动本预案,按照应急救援人员通知明细表,迅速通知指挥部及其他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报到。其通知程序如下:(附矿通讯录)
(3)同时指定专人向公司总调度室、安监局等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发生事故单位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 ②事故类型及简要经过; ③影响范围;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⑥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
⑦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 ⑧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项等。 6、应急处臵 6.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企业事故的可控性,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III级响应和IV级响应,具体分级如下:
(1)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I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II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为III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 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时为IV级响应。 6.2响应程序
1、如果预警级别为IV级,即发生一般事故,则启动事
故矿井应急救援预案,指挥机构为事故矿井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事故的抢险、善后等全部工作。
2 、如果预案级别为Ⅰ、Ⅱ、Ⅲ级,即可能发生3人以上事故,启动矿应急救援预案,指挥机构为应急救援领导组,应急救援领导组根据事故性质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
3、矿井生产调度室在接到井下事故电话后,首先应弄清事故地点、事故性质、伤亡人数,估计影响范围,同时向矿应急救援领导组和调度部汇报,应急救援领导组接到电话后立即作出反应,按事故级别确定需要启动引进预案并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通知领导组成员进入应急状态。
4、应急响应的过程可分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臵等步骤。应针对应急响应分步骤制定应急程序,并按事先制定程序指导各类生产事故应急响应。例如,发生IV级煤矿事故时,启动企业应急预案,本预案进入预备状态并上报有关部门;发生III级煤矿事故时,启动企业应急预案,并在指定时间上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发生II级煤矿事故灾难时,需立即上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5、当生产事故的事态无法有效控制时,应按照有关程序向国家应急机构请求扩大应急响应。
6.3处臵措施
7.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为保证抢险救灾及时、有效,必须建立矿山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系统,形成全方位抢险救灾装备支持和保障。矿应准备如下应急救援装备:
兼职矿山辅助救护队装备表
井下消防器材库应备材料
以上消防器材库中的材料必须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他用,紧急情况下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使用时必须经重大事故领导小组组长同意。
二、救灾物资明细表 非常仓库设于矿物质料。
2、不宜存放于非常仓库的材料、物资由有关单位负责保存储备,确保发生灾变事故时迅速送往灾区,具体物资见下表:
人员通讯录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申请
表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表
备案编号:
注:应急预案备案编号由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年份和流水序号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