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分细则
华中师范大学二○一○年体育运动大会
学生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分细则
一、评比指标及分值
1、 学生出勤情况:30分 2、 学生运动成绩:30分
3、 宣传工作:40分 (1)板报 (2)宣传稿(含投稿数和发稿数) (3)横幅
二、具体评分标准
(一) 出勤情况:满分为30分,视学生到场情况打分,具体标准为:
(二) 运动成绩:满分为30分,按学生组男子、女子竞赛成绩综合排名记分。第一名计30分,第二名计28分,第三名计26分,第四名计24分……依次2分递减记分。 (三) 宣传工作:满分为40分。包含以下三项:
1、板报:满分为8分,最低计4分,根据板报的内容、形式及整体质量高低打分。 2、宣传稿:满分为24分,其中投稿数占10分;发稿数占14分。
3、 横幅:满分为8分,一条横幅计2分,记满为止。
三、检查时间
体育大会期间分别于11月4日下午、11月5日上午、11月5日下午、11月6日上午抽查,共检查四次。(上午检查时间为10:00,下午检查时间为3:00)
四、记分方法
1、每次得分以评比小组的有效评分为准计算平均分; 2、院系的体育道德风尚奖总分为四次平均分之和; 3、学生体育道德风尚奖根据以上所得分总分排名评出。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条件
一、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参加入场式,入场式组织好。
二、 遵守大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不冒名顶替,不随意
弃权,组织纪律好。
三、 团结协作,顽强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比赛成绩
好。
四、 举办体育宣传专栏,积极向大会宣传组投稿,宣传工作好。
五、 领导重视,积极组织观众,出勤率高,组织工作好。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