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降低留守儿童犯罪率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毕 业 设 计(论 文)
题目: 论降低留守儿童犯罪率
(注:此行内容中的字体为华文新魏体,字号为二号,如果题目名称较长则分两行,但每行均需居中)
系 别:
专 业:现代教育技术
班 级:
姓 名:
学 号: [1**********]0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1012
(注:每行与上一行左对齐,内容中的字体为华文新魏体,字号为二号,数字为华文新魏小二号)
引 言
本论文主要分析近年来引起留守儿童犯罪率上升的原因,以及为降低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率提出一些简单建议。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4周岁及以下的儿童。
留守儿童人数众多,已形成一个需要给予高度重视的群体,在全部留守儿童中,农村留守儿童比例高达86.5%,数量达5800多万,近年来留守儿童犯罪率呈现上升趋势。这和社会、家庭、学校的责任是分不开的。降低留守儿童犯罪率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一个系统工程,是维持家庭和睦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的保证。
社会和谐包括人自身的和谐,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安定有序。留守儿童犯罪问题是其自身的悲哀,也是家庭的不幸,更是和谐社会之痛。没有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就没有家庭的安宁,也就没有社会的稳定。当前,留守儿童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之一。降低留守儿童犯罪率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对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实行降低留守儿童犯罪率的过程中无论遇到多少困难,相信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关注”、“关心”、“关爱”留守儿童,一定会帮助这群可爱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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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 言 ........................................................................................................................................................ 1
【摘要】 .................................................................................................................................................. 3
【关键词】 .............................................................................................................................................. 3
1 农村留守儿童现状 .............................................................................................................................. 4
1.1 近十年来留守儿童数量对比 ............................................................................................. 4
1.2 各地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 ............................................................................................. 4
1.3 留守儿童犯罪案例............................................................................................................ 4
2 引起留守儿童犯罪的原因 .................................................................................................................. 6
2.1 学习方面——缺少家庭教育氛围,难以保证学习质量 ..................................................... 6
2.2 生活方面——生活条件艰苦,得不到管护 ....................................................................... 6
2.3 心理方面——缺乏感情寄托,易造成性格缺陷 ................................................................ 6
2.4 安全方面——监护人难以做到面面俱到,身心容易受伤害 .............................................. 6
3 降低留守儿童犯罪的重要性 .............................................................................................................. 8
3.1 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现实而重要的意义 ....................................................................... 8
3.2 是维持农村家庭和睦的前提 ............................................................................................. 8
3.3 是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保证 ............................................................................................. 8
4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中遇到的困难 ...................................................................................................... 9
4.1 对留守儿童缺少定义,不能准确了解留守儿童真实数量。 .............................................. 9
4.2 法律法规不完善,法律保护对留守儿童缺少针对性。 ..................................................... 9
4.3 留守儿童工作缺少专门部门负责,各部门之间协作力度不够。 ...................................... 9
5 降低留守儿童犯罪率工作中的建议 ................................................................................................ 11
5.1 完善留守儿童法律服务体系,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 11
5.2 从法律和实践中保障留守儿童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权利。 ................................................ 11
5.3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 .............................................................. 12
5.4 建立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 12
5.5 探索适应留守儿童需求的农村办学模式,强化学校保护作用。 .................................... 12
5.6 对监护人、事实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13
5.7 构建以家庭为中心、学校、社区、基层政府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监护网络。 ............... 13
参考文献: ............................................................................................................................................ 15
总 结 ...................................................................................................................................................... 16
致 谢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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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留守儿童是中国社会转型大背景下的特殊产物。切实关注和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关系到农村人口的未来素质,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就是关注国家未来建设者的前途和未来。近十年来留守儿童犯罪现象严峻,呈上升趋势,究其原因是来自社会、家庭、学校以及留守儿童个人心理所造成。目前降低留守儿童犯罪率已成为我们刻不容缓的任务,在施行措施过程中一定会遇到种种现实问题,但是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关注”、“关爱”、“关心”留守儿童,相信这群可爱的孩子一定会健康茁壮成长。
【关键词】留守儿童 犯罪率 原因 重要性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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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留守儿童现状
1.1 近十年来留守儿童数量对比
全国妇联在2008年2月27日召开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发布会上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村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而成为留守儿童的约有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留守儿童4000多万。和2000年相比,现今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增长十分迅速。留守儿童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的比例已高达28.29%,也就是说平均不到四个农村儿童中就有一个留守儿童。据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情况显示,在重庆、江西、四川等劳动力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在当地全部儿童中所占比例达到20%左右。这些儿童中很大部分已进入学龄;在甘肃、河北、江苏等省开展的调查表明,留守儿童在农村学龄儿童中所占比例高达47.7%。
1.2 各地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2004年做出的一份调查表明,留守儿童中56.4%与留守的单亲生活在一起,32.2%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4.1%和其他亲戚生活在一起,0.9%被寄养在别人家里。
专家指出,由于监护质量不高而造成的畸形成长,久而久之可能给留守儿童带来一系列心理、道德等问题,比如学习成绩不好,心理健康不佳。相当一部分人由于管教缺乏,放任自流,最终触犯法律。据贵州省调查统计,该省80%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处于中下等,40%是差生。 四川省心理学家游德良对井研县门坎小学近400名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调查后发现,这些孩子中近八成存在心理问题,其中106人存在焦虑心理,107人有抑郁症状,88人属易怒性格,100%的孩子都羡慕生活在爸爸妈妈身边的小伙伴,在精神方面被抛弃感强烈。更为严重的是,在这些留守儿童中,有过失行为的占57%,有说谎行为的占35%,有偷窃行为的占
7.4%,有攻击行为的占30.6%。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中,留守儿童也占相当比例。在辽宁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仅鞍山籍的未成年人犯罪,留守儿童就占服刑人员的12%。
1.3 留守儿童犯罪案例
瓯海警方经多日缜密侦查,日前成功摧毁一专门抢劫出租车司机的犯罪团伙,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令人吃惊的是,4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满18岁,其中两名竟然还是在校初中生。
从今年1月份起,仙岩镇沈岙村104国道附近连续发生多起持刀抢劫出租车案件。据司机反映,每次作案均有三名劫匪,劫匪年龄在十六七岁左右。“别看他们小,拿着刀抢钱可凶了。”不少司机胆战心惊。
瓯海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相邻的瑞安塘下镇罗凤村附近也发生类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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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侦查人员在周边地区布网排查。3月8日,警方在塘下一网吧内成功抓获正在上网的嫌犯夏某。拔出萝卜带出泥,随后,同犯张某、庄某与吴某也相继落法网。 警方调查中发现,涉案4名嫌疑人均未满18周岁,其中庄某、吴某竟然还是在校的初二学生!据了解,庄某与吴某父母长年在国外,孩子托给其他人照看。然而,由于缺乏管教,庄某与吴某经常出入网吧、KTV,结交了社会上的“小混混”,最终走了犯罪道路。 “真不敢想像,以前这孩子还是挺懂事的,没想到这几年大人不在身边,竟然野成这样。”一名熟知吴某的邻居听说吴某参与抢劫后大为吃惊。
江西省未成年罪犯管教所,采取了抽样调查的方法,向启明学校六个班300名少年犯,发出300份问卷,其中收回有效问卷280份,问卷有效率达93%。调
通过上述表格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在留守儿童犯罪中,犯罪年龄偏低,文化程度弱,家庭状况复杂,这充分的反应出在留守儿童犯罪过程中民事权益的损害是最大的,如受教育权的剥夺、家庭抚育权以及基本的生存权没有保障等。在犯罪心理的具体表现为好奇占14.7%,盲从占25.6%,逆反心理占10.4%,寻求刺激占37.5%,这些足以说明未成年人产生犯罪时的心理还不健全,易随波逐流,受外界环境影响较大,另外,对自己的成长发育的相关生理卫生、心理卫生不知道或者知道一点的占84%,说明留守儿童的知识面狭窄,发育不健全。这些都成为留守儿童犯罪的诱因,值得社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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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引起留守儿童犯罪的原因
2.1 学习方面——缺少家庭教育氛围,难以保证学习质量
在教育态度方面,有70.8%的隔代亲人及73.1%的亲戚表示“只照顾生活,别的很少管”。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氛围,不少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成绩呈现较大差距。父母在外打工,一些留守儿童农活、家务活增多,学习成绩下降,有些还由于厌学等原因逃学辍学。
2.2 生活方面——生活条件艰苦,得不到管护
在不少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小学,学龄“留守儿童”分散寄养多于集中寄宿。一些农村学校的校舍仍然破旧,一个学校,甚至27个平方的房间里,同时住着20个学生。
2.3 心理方面——缺乏感情寄托,易造成性格缺陷
父母不在身边,一些“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长期享受不到父母的关爱,遇到困难不能从父母那里找到感情支撑,也容易出现性格缺陷和心理危机。汪晓村代表说,他持有的这份调查表明,不少“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较为严重,有的任性、冷漠、自卑闭锁,有的内向、孤独、柔弱无助,有的甚至对父母充满怨恨、逆反心理严重,还有的因缺乏父母的监护而变得胆小,缺乏自信和心理安全感。
2.4 安全方面——监护人难以做到面面俱到,身心容易受伤害
⑴ 受社会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正常的社会风气。于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而留守儿童正处于成长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留守儿童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些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⑵ 受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场所等都存在着大量的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他不健康内容,对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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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港台及国外流入的暴力恐惧片在一定程度上激起留守儿童好奇心和模仿的欲望,许多留守儿童正是从模仿剧情的某些片断从而完成与其年龄并不相称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走上犯罪。
⑶ 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响。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导致留守儿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根源。家庭环境和家长的言行及教育方法,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品德和思想的影响至关重要。
⑷ 法制道德教育滞后。近几年来,虽然在中小学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在社会上开展“送法上门”、“法律进家”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但还不够深入,留守儿童自身更是不重视这些方面的学习。因而,致使一些留守儿童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最后导致犯罪。 ⑸ 留守儿童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犯罪的留守儿童大多文化素质较低,是非观念差,无知、盲从,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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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降低留守儿童犯罪的重要性
3.1 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现实而重要的意义
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司法,司法上的不和谐因素一定会严重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留守儿童犯罪是司法不和谐的表现之一,司法人员在处理留守儿童犯罪案件时应充分树立和谐司法的理念,坚持打击与保护、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合理地使用法律,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防止在司法层面产生新的不和谐因素。
3.2 是维持农村家庭和睦的前提
中国农村的留守儿童通常是隔代监护、亲朋监护或单亲监护,这些监护人一般受教育的程度不高,往往是把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和“吃饱穿暖”放在最重要的位臵,认为只要孩子平安就可以向孩子的父母有所交代。对于孩子的学习成绩好坏、行为习惯养成、心理和精神上的需要,这些监护人一般很少关注,任其发展。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孙云晓对记者说,儿童年龄越小,情感支持系统的需求越强烈也越重要,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来自父母的亲情。留守儿童出现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与缺乏父母的情感支持有关。孙云晓指出,由于亲情支持的薄弱,一部分留守儿童会出现退缩的情绪,没有足够的自信,这些儿童与同龄人相比在身心发育上表现出滞后状态;另外还有一些留守儿童,因为监护人监护力度不足,常常会有失控倾向,严重的会发展成为“问题少年”。犯罪的留守儿童给家庭带来负担,造成家庭分裂。
3.3 是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保证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完成的“农村外出劳力在家子女受教育状况研究”显示:父母外出务工对小学生学业行为有负面作用;另一方面,教师给留守儿童的支持与帮助少于非留守儿童,调查发现,许多教师认为:父母外出的留守子女学生大都是“双差生”,是班主任和学校的一块心病。这个结果大大出乎研究人员的意外,但在进一步的探访中发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生存现状以及教育法律上的不健全是造成这种结果的重要原因。所以降低留守儿童犯罪率促进他们健康茁壮成长是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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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中遇到的困难
4.1 对留守儿童缺少定义,不能准确了解留守儿童真实数量。
什么是留守儿童,目前还缺少权威的、统一的定义。各地对留守儿童的概念认识不一致,有认为留守儿童是父母双方均外出打工而留守在家的孩子,也有认为是父母双方或任何一方单方外出而留守在家的孩子,还有认为是父母双方或父亲单方外出打工而留守在家的孩子。对于父母外出打工多长时间以上,孩子可以称为留守儿童的认识也不一样,有人认为是六个月以上,有人认为是三个月以上,也有人认为只要父母外出打工孩子即是留守儿童。大家对留守儿童的年龄定义也不一致,有人认为是未满18周岁的儿童,有人认为是未满16周岁的儿童,还有人认为是未满14周岁的儿童。由于缺少留守儿童的定义,将不利于了解留守儿童的真实数量,也必将会影响到开展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决策和措施。
4.2 法律法规不完善,法律保护对留守儿童缺少针对性。
留守儿童需要一系列的法律体系和保障制度给予保护。目前的法律法规还没有专门的条款对留守儿童实施保护,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留守儿童的保护又缺乏针对性,保护力度也不够,直接影响对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等权利进行全面、有效的保护。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善,保护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导致留守儿童的生活、教育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依据目前法律难以解决,如父母监护确实、监护权无法落实、权利得不到及时有效保护等等。
4.3 留守儿童工作缺少专门部门负责,各部门之间协作力度不够。
留守儿童工作是一个社会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的、有效的协作,单纯依靠妇联或共青团开展此项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妇联或共青团行使的是综合协调职能,不具有执法权,很多工作实际中无法解决。而目前,留守儿童工作还缺少专门部门负责,各职能部门对留守儿童工作的有效协作力度还不够,不利于形成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合力。
4.4 经费不足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面临的关键问题。
留守儿童数量多、分布广,加之经费没有保障,尤其是县里财力不足,因而必然限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大多数留守儿童,家庭都较困难,需要学校、社会给予一定的帮助,资金问题得不到保障,则会影响推进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探索、社会救助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4.5 留守儿童居住地分散,父母流动性强,不便于教育和管理。
留守儿童主要分布在农村,居住地分散。父母一般流动性强,相当一部分留守儿童还有过跟随父母在城市流动的经历,即跟随打工父母在城市生活或学习半年以上的经历,特别是小学阶段的留守儿童,经常处在“流动”与“留守”不断交替的不稳定生活状态中。加之农村教育资源有限,农村基层组织社会调控和管理作用弱化,导致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不系统。
4.6 幼儿园、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存在问题和困难。
学前留守儿童较之学龄留守儿童的学校保护更弱,幼儿园建设缺少足够的经费投入,管理不规范,发展速度慢,有很多留守幼儿不能进入幼儿园。对学龄留守儿童,学校的教育管理中也存在着教育管理方式简单,忽视对留守儿童情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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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的关注,校园安全管理存在疏忽、教师责任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现在虽然推行素质教育,但对于农村学校来讲升学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使得学校和教师在教育教学上会自觉不自觉地以学生的成绩为重心,忽视对留守儿童人格、精神、情感、思想、道德的培养和安全管理。再有,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缺乏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家长与学校之间沟通不及时,配合不密切。
4.7 父母劳务流入地与流出地政府缺少有效配合。
部分劳务流入地政府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意义还缺乏应有的认识,职责不明确,管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城市还没有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纳入到本区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出现了流入地与流出地政府在对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上缺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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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降低留守儿童犯罪率工作中的建议
5.1 完善留守儿童法律服务体系,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公检法和司法部门应当利用各种措施、延伸司法保护职能,为留守儿童的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通过开展法制教育、维权护法、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务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司法保护力度,完善对留守儿童的法律服务体系,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公安、司法部门要配合学校做好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工作,提高留守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和预防违法犯罪,做好有严重不良行为留守儿童的教育转化工作;公安部门不仅严厉打击侵害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还要加大对非刑事案件的治安案件和人身伤害案件的重视和处罚力度,对父母遗弃留守儿童的案件进行有效干预;法院积极探索审判职能,建立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绿色通道”,保障留守儿童维权途径畅通,对留守儿童实施司法救助;法律援助部门同时加大对留守儿童的法律援助力度,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范围,提前法律援助介入时间。
完善留守儿童监护的法律制度。对留守儿童进行有效的监护是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主要途径。解决留守儿童的监护问题,需要得到法律支持和社会支持。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尽快完善留守儿童的监护制度:
⑴ 强化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确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不仅是指支付抚养教育费用,还有探望、照顾孩子的生活、以良好品行对孩子进行管理和教育、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放弃监护职责。父母外出打工,虽然将孩子委托亲属看管,自己也定期交付抚养教育费用、但长期不回家探望和履行其它义务,也属于履行监护职责不全面。父母不能因为打工供养孩子生活和读书,就将保护孩子的责任推给其他人和学校甚至社会,而放弃自己的义务。因此,必须强化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
⑵ 完善委托监护制度的法律规定。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已经确认了委托监护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确认了监护职责可以委托给其他家庭成员、亲属等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规定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委托监护制度。但是,目前法律对委托监护制度的规定还不完善,缺乏操作性。例如什么是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和委托监护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委托监护人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哪些监护职责可以委托给他人行使?哪些职责必须法定监护人自己履行?委托后监护人还要承担哪些义务?谁来监督委托监护人履行职责等等需要法律给以规范。否则,完全可能会使留守儿童处于只能衣食不缺但无法感受到父母亲情甚至谁都不管的境地。
⑶ 在法律中确立监护人监督的法律制度。《民法通则》规定了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但是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在以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履行监护职责?是不是依法履行?有没有实际没有履行?履行监护职责中是不是存在虐待、忽视、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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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等等侵害孩子权利的行为?家庭外的人很难知情,由于缺少对监护人行使监护权有效的监督,这也导致政府不能及时对有问题的家庭进行干预,而出现留守儿童被监护人虐待、侵犯多次或多年才案发。因此,对监护人履行职责建立监督制度非常重要和必要,对于委托监护的家庭更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建议法律应当尽快确认和规范监护人监督制度。在基层社区中,监督人可以由居委会、村委会的成员担任,督促监护人、委托监护人恰当地履行监护职责,监督人有权利和义务去了解、调查监护人、委托监护人对孩子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及有无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现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中侵害孩子合法权益的,监督人应当采取劝解、制止、教育、向有关部门报告和报案等措施,以便使孩子的权益能够及时被关注和保护,避免留守儿童的权利被忽视或处于事实上无人监护的状态。
5.2 从法律和实践中保障留守儿童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权利。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享有和父母共同生活的权利。我国作为《公约》缔约国,应当完善立法,并在实践中保障孩子能够实现与外出打工的父母一起共同生活的权利。建议政府通过为随父母打工的留守儿童提供平等教育条件和为生活困难的父母提供临时救助等措施,来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现象。新修改的《义务教育法》为保护留守儿童在父母工作或居住地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留守儿童父母的工作或居住地政府应当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消除相关限制性政策、制定新政策,采取措施,使流动子女享受与城市子女平等的教育待遇,为留守儿童随父母一起生活创造条件,以鼓励打工人员携带子女一起进城生活,使留守儿童实现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权利。
5.3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
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应实现政府主导,建立、完善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互相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留守儿童工作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公安、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妇联、共青团等单位的联系与密切协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落实相关法律政策,共同做好留守儿童工作。
5.4 建立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派出所、学校、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普遍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落实专人负责行政区域内留守儿童的普查,进一步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对监护人情况,父母外出打工地点、时间,留守儿童的教育、心理、安全需求的情况进行登记,密切关注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心理状况、成长变化等。通过建立登记制度,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动态管理。学校应把“留守儿童”的教育作为专项工作,常抓不懈。各班级应建立起“留守儿童”个人档案,学校统一部署管理。档案资料应全面反映“留守儿童”的各方面情况,包括“留守儿童”姓名、年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智力水平、性格特征、学习动机和态度、学习能力和方法,与代管人的融洽程度,与打工父母的沟通情况等;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文化程度、性格特征,重点是监护人如何对孩子进行管教等;“留守儿童”父母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工种、 经济 收入情况、对子女的希望要求、与子女联系沟通情况等。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库、“留守儿童班主任手册”.每周记载一次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情况,每月进行一次交流谈心的家访并及时做好记录,使“留守儿童”处于始终有人关爱的环境之中。 成立“留守儿童之家”,关爱留守儿童,也需要家长的配合。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组织机构。建立起“爱心图书室”,开通亲情电话,让留守儿童每月与家长通一次电话,给家长写一封书信,弥补这些孩子“亲情上的缺失”。并给每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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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儿童的家长寄去《致留守儿童家长的一封信》,信里我们着重强调了联系和沟通的问题,要求他们平时多给孩子写写信打打电话,多多了解孩子在学校、在家中的情况,关心他们心灵上的感受。使学生们真切的感受到父母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心。使学生在心灵上得到了安慰,对自己父母的看法发生改变。
学校和老师应给“留守儿童”以更多的关注、鼓励、帮助。爱是教育的基石,对于长期生活在“孤独城堡”中,处于父母“关爱缺失”的“留守儿童”,爱是教育的前提,教育应把爱放在中心位臵。教师应与“留守儿童”交朋友,多关心、爱护、照顾、理解他们。在安全上,要时刻提醒;在生活上,尽可能提供帮助;在心理上,要细心观察,多方沟通;在学习上,要多予指导;在交往上,鼓励他们融入大班级集体中,减少其心灵的孤独和寂寞,使其保持活泼开朗的学习和生活心态。
5.5 探索适应留守儿童需求的农村办学模式,强化学校保护作用。
建议在劳动力输出集中的地区开辟农村幼儿园教育,加快幼儿园发展速度,规范管理,提高留守幼儿入托率;推进和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满足留守儿童住宿就学的需求,弥补家庭教育的缺失,解决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如上学、放学路途遥远、易发生安全隐患;组建校外学习小组,延伸学校教育功能;对于辍学、厌学的留守儿童,继续推行“两免一补”政策、免收学杂费;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于结束义务教育留守儿童和闲散留守儿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普遍推广和规范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组织编写适合农村家长和儿童特点的家庭教育辅导材料,加强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引导,改进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方式,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设臵心理课程,配备心理指导老师,疏导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引导健康学习生活,为学生铺设心理健康绿色通道;坚持素质教育,重视对留守儿童人格、精神、思想、道德的培养;加强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进一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大对网吧、电子游戏场所等娱乐场所的规范和监管,减少不良环境对留守儿童的负面影响。
5.6 对监护人、事实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父母监护缺位,必然导致家庭教育跟不上。留守儿童的事实监护人一般文化水平低,家庭教育知识了解有限,尤其是面对留守儿童感情、心理、不良行为等成长中问题,事实监护人由于能力、家教知识有限,难以承担起有效家庭教育的职责,往往过份依赖学校,而忽略家庭的教育和引导,甚至在有的家庭中存在对孩子的错误教育。基层政府、社区、学校可以针对留守儿童情况,充分利用家长学校、流动人口教育基地、家长培训班等形式,对监护人、事实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进行专门培训,提供指导,使监护人、事实监护人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能,引导孩子的健康品行。
5.7 构建以家庭为中心、学校、社区、基层政府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监护网络。
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不是一个家庭的问题,各部门一致认为将学校、社区、基层政府纳入留守儿童的监护体系有利于推进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首先是落实家庭监护,明确适当的监护人实际履行监护职能;社区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加强对监护人的教育、监督监护人履行职责的职能,学校保护要成为留守儿童家庭监护的补充,除了教育和管理外,应给予他们更多的保护;对于失去父母及亲属有效监护的留守儿童,基层政府应当代表国家履行监护职能是对留守儿童最好的保障。形成以家庭为中心、学校、社区、基层政府共同教育、管理、保护的留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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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监护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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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全国妇联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Z]中国妇联网
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
姚芸.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及教育应对:第25卷[J].教育理论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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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结
我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写这篇论文,时至今日,论文基本完成。从最初的茫然,到慢慢的进入状态,再到思路逐渐清晰,整个写作过程难以用语言来表达。历经了几个月的奋战,紧张而又充实的毕业论文终于落下了帷幕。回想这段日子的经历和感受,我感慨万千,在这次毕业设计的过程中,我拥有了许多的回忆和收获。
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我认真准备了一个笔记本。我在学校图书馆搜集资料,还在网上查找各类相关资料,将这些宝贵的资料全部记在笔记本上,尽量使我的资料完整、精确、数量多,这有利于论文的撰写。然后我将收集到的资料仔细整理分类,及时拿给导师进行沟通。
资料已经查找完毕,我便开始着手论文的写作。在写作过程中遇到困难我就及时和导师联系,并和同学互相交流,请教专业课老师。在大家的帮助下,困难一个一个解决掉,论文也慢慢成型。
终于在2010年12月末我完成了所有打字、图表、排版、校对的任务。但同时看着电脑荧屏上的毕业论文我的心里是甜的,我觉得这一切都值了。这次毕业论文的制作过程是我的一次再学习,再提高的过程。在论文中我充分地运用了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知识。
我不会忘记这难忘的几个月的时间。毕业论文的制作给了我难忘的回忆。在我徜徉书海查找资料的日子里,面对无数书本的罗列,最难忘的是每次找到资料时的激动和兴奋;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仍然要不断地充实自己,争取在所学领域有所作为。
脚踏实地,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学习态度,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吃苦耐劳的精神是我在这次论文中最大的收益。我想这是一次意志的磨练,是对我实际能力的一次提升,也会对我未来的学习和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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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在这次毕业设计中使我们的同学关系更进一步了,同学之间互相帮助,有什么不懂的大家在一起商量,听听不同的看法对我们更好的理解知识,所以在这里非常感谢帮助我的同学。
在此更要感谢我的导师和专业老师,是你们的细心指导和关怀,使我能够顺利的完成毕业论文。在我的学业和论文的研究工作中无不倾注着老师们辛勤的汗水和心血。老师的严谨治学态度、渊博的知识、无私的奉献精神使我深受启迪。从尊敬的导师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扎实、宽广的专业知识,也学到了做人的道理。在此我要向我的导师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最后,我要感谢父母和亲人多年来在生活上无微不至的照顾和精神上的支持,我长这么大,还能够有机会安心读书,完全离不开你们多年来无微不至的付出,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千言万语化作一句感恩的话:谢谢您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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