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阳光计生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进“阳光计生”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计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将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落到实处。根据区计生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方案》通知精神,贯彻省、市计生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街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政务公开”、“阳光维权”、“社会监督”三项重点,实现计生工作“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纠正不正之风,解决突出问题,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和优质服务水平,树立人口计生工作良好形象,全面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
二、 主要任务
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行风评议、监督维权为重点,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有效防止行业不正之风,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为重点,不断提高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效能和公开服务质量,增强计划生育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三、内容要求
(一)政务信息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1、各社区要按照《湖南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推进阳光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基础,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为重点,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在街道、社区政务公开栏悬挂关于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宣传图版,制作人口计生标语在全街范围内粘贴,每个社区在人流较为密集区域悬挂1-2条以上的横幅。公开宣传模式有侧重点,使群众对五个方面的内容有一定的认识,即:政策的内容和要求、自身权利和义务、各种服务项目标准和费用,办事程序和结果、维权途径和渠道。并对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投诉举报渠道、生育政策、技术服务政策、奖励优惠优待政策、违法生育责任追究、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实际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在街道和社区的政务大厅设置人口计生窗口,开展人口计生证件办理、政策咨询等服务,形成一站式全程服务,放置人口计生服务手册、街道制作的宣传折页、各种内容的宣传资料,免费药具等。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计生政策法规、服务标准等内容,全力为育龄群众打造满意的服务环境。依托街道政务公开网,不断提升网络宣传力度,对网页版面和通道及时更新,要求制作精美,政策信息全面,首页设置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和互动交流的专栏。对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要重点关注。特别是涉及群众权利义务和利益的政策调整时,要主动及时更新。社区通过在各类其他计生宣传服务活动中,针对不同层级、地域、对象、
要求等,因地制宜地采取适合群体类型的形式,如:发放宣传资料、联合医院或卫生院开展义诊、对育龄妇女随访和服务、文艺演出等,广泛宣传公开人口计生政策和相关内容,便于群众知情,易于群众监督。通过多种形式的公开,增强群众守法意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升政府人口计生公信力。
(二)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各社区要坚持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每年通过集中评议、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把评议过程作为计生系统干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过程,解决群众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及时对群众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必要时进行专门答复。重点开展三大评议工作:一是在开展“各阶层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二是在开展“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三是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通过评议活动,认真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队伍作风不实等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进一步深化我街创优工作。
(三)社会监督促进“阳光维权”
1、各社区要设置信访接待窗口,落实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
责任追究、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探索建立电子信访平台。
2、各社区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让广大群众知晓我街道、社区的阳光计生服务电话;各社区的信访电话要保证有专人接听,接听人员经过严格培训,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过硬,耐心细致、周到热情、知识丰富;接到来电后,要严格按照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规范的记录、受理、处置、转接、交办、答复、反馈等。公开栏附近设置群众意见箱,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实现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评议和监督。
3、各社区要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计生协会会员代表、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计生监督员,开展计生行风监督,建立监督意见、建议、整改、复查联动机制,每年定期召开会议,针对计生部门和计生专干态度、办事效率等进行监督。
4、各社区要在街道工委的领导下,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协作,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主流媒体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查处、及时报告。对反映不实的问题,要及时澄清事实,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出台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及对举报人的保密保护措施。各社区要大力宣传,鼓励群众实名举报。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稿等方式,保障群众监督渠道的畅通。树立责任意识,对举报问题要做到事事有处置,件件有结论。
四、方法步骤
(一)工作整体部署(2011年3月-10月)
各社区要将“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会议、文件、信息、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以规范政务公开为重点,建设示范点,抓好示范点创建工作,各社区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召开工作布置会议,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贯彻落实计生政务信息公开、行风评议、社会监督工作,倾力打造“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先进街道、先进社区。
(二)整体阶段评估(2011年11月—12月)
各社区进行自查总结,我街计生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验收结果将纳入社区计生综合业务考核。扩大阳光计生工作影响力,在运作中不断加强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和查处行风评议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不断巩固成果、开拓创新。在运作过程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努力使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信息知晓率达到95%以上,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阳光计生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以街道书记任组长、街道副主任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计生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开展。根据我街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阳光计生工作扎实有效。
(二)宣传发动
组织全街计生专干及社区计生专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阳光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利用各种形式,将工作内容、基本要求等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示范引路
街道在全面推进推进“阳光计生”的基础上,选择1个社区作为示范点,着力建设健全示范点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阳光计生”工作的开展。
(四)管理规范
加强各项工作资料的收集,及时建档归档,特别做好“政务公开、代理服务、监督评议、服务热线”的资料存档工作,定期对政务公开、代理服务、监督评议、服务热线接听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并在适当时候进行公开。
(五)评估验收
街道将阳光计生工作纳入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合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对阳光计生工作运行规范、制度落实、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率高的社区进行表彰,并及时将工作经验向其他社区和单位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