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深圳租房合同
4.7、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
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房屋租赁契约书 4.8、租赁期间、乙方不可将该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甲方同意的除外,但转租期限不得超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过本合同约定自之租赁期限)。如乙方私自转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地址: 联系电话: 4.9、签署本合同后,甲方不将该物业交付予乙方使用的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及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它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款约定的租赁保证金双倍返还乙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五、佣金
房屋租赁合同
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兹为租赁房屋事订立租赁契约如下 一、租赁标的 1.1、甲方同意将位于深圳市 区 单位物业(以下简称),建筑面积 平米,房地产证号 的房屋及其设备(见附件)在现有状态下(以甲、乙双方验收并书面确认为准)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 二、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物业交予乙方使用,甲方交楼时应结清所有欠款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三、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3.1、租金每月为 币 元整(小写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交付租金。 甲方有权收取现金亦可要求乙方将上述租金打入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3.2、租赁期间,因使用该物业及相关设施所发生的管理费、维修基金、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清洁费等由乙方支付。 3.3、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 人民币 元整(小写 ),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3.4、合约期满,乙方如不在续租,甲方应将租赁保证金原数退还乙方(不计利息,但如乙方存在未结清费用,甲方有权在该保证金内扣除)。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需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 4.2、租赁期间,房屋有改装施设之必要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结构。 4.3、承租方应及时足额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拖欠租金超过 天,或拖欠管理费、水电费等金额达 币 元整(小写 )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乙方仍须结清租赁期间租金,水电等相关费用。 4.4、房屋因自然之损害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担,房屋零星修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4.5、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6、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5.1、自本合同生效时起,甲乙双方就该物业之租赁关系确定,基于经纪方在促成租赁中所提供之服务,于签署本合同同时,甲方同意支付经纪方 币 元整(小写 )作为佣金;乙方同意支付经纪方 币 元整(小写 )作为佣金。 六、合同终止及解除 6.1、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按相关条约支付违约金。
6.2、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3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甲方可允许乙方延期,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3、本合同约定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物业的,应于租赁期间届满之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并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甲方继续出租该物业,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4、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又未重签合同的按以下选项处理: ( )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甲乙双方可随时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三日内搬离该物业。
( )甲乙双方以本合同条件或 自动续租一年。 七、其他
7.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租赁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7.2、本契约未规定者,适用民法相关规,本合同壹式叁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经纪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备注(本备注条款与上述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备注为准):
出租方: 承租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