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茨坦公告]是中国捍卫钓鱼岛主权的铁证|波茨坦公告|1941年
□专家观点
公告是检验日本的证据
《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明确规定《开罗宣言》的条件必须实施。公告要求日本根除军国主义、走和平发展道路。可以说,《波茨坦公告》确定了东北亚地区的战后秩序,是东北亚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的基础。
安倍政府不顾国际社会反对、不顾曾遭受日本侵害的邻国百姓情感,公然修改宪法、解禁集体自卫权,其实就是打着“积极和平主义”的旗号试图走军国主义老路,安倍的行为充分暴露了他的野心。必须继承《波茨坦公告》精神,敦促日本继续履行公告的各项义务,严防军国主义抬头,决不能重蹈历史覆辙。
《波茨坦公告》不仅是一份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更是检验当事国日本到底是一个尊重历史、恪守承诺、爱好和平的负责任国家,还是好战、野心勃勃、妄图倒行逆施的危险国家的一份有力证据。
——韩国东北亚历史财团首席研究员车在福
修宪是日本孤立的象征
《波茨坦公告》规定了日本战后的政治经济路线,是坚决不能忘却的。一切试图脱离《波茨坦公告》的行为只会招致邻国与国际社会的反对和孤立。
《波茨坦公告》的关键是要根除军国主义,而安倍参拜靖国神社,就是对此的否定,因此遭到中、韩及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安倍的信用正在逐渐丧失。此外,安倍政府解禁武器出口、发展战争产业也违反了《波茨坦公告》。他宣扬的“离战后体制”实际上就是放弃日本在《波茨坦公告》中的承诺,是对亚洲各国以及国际社会的挑战。
日本和平宪法体现了《波茨坦公告》精神,而安倍内阁却堂而皇之地要对宪法核心第九条进行修改,这是对亚洲及国际社会的挑战,也是日本孤立的象征。
——日本政治评论家本泽二郎
公告是钓鱼岛归属法律基础
根据《波茨坦公告》 通过甲午战争窃取的钓和《开罗宣言》,从国际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应法角度,日本于1895年归还中国。”
——外交学院日本研究中心副主任周永生
公告从国际法的土,对当今日本右翼角度,要求日本归还言行无疑具有重大牵一战以来窃取的领制作用。”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日本所研究员王珊
□延伸阅读
日本觊觎钓鱼岛由来已久
120年前,日本通过甲午战争窃取了钓鱼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日本必须无条件归还其窃取的所有中国领土。上述文件还对日本领土范围作了明确界定,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
近些年来,日本试图非法占有钓鱼岛,实质是对《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法律文件所确立的战后国际秩序的挑战,严重违背了日本应承担的国际法义务。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从法理的角度来看,钓鱼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1895年4月17日清朝由于在甲午战争中战败,被迫与日本签署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钓鱼岛等作为台湾“附属岛屿”一并被割让给日本。
1941年12月中国政府正式对日宣战,宣布废除中日之间的一切条约。《马关条约》理所当然作废。
1943年12月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宣言明文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1945年7月中、美、英三国发表对日最后通牒式公告《波茨坦公告》。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
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中明确接受《波茨坦公告》,并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
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对日受降典礼在台北举行,中国政府正式收复台湾。其中自然包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
1946年1月29日《盟军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77号》明确规定了日本施政权所包括的范围是“日本的4个主要岛屿(北海道、本州、九州、四国)及包括对马诸岛、北纬30°以北的琉球诸岛的约1000个邻近小岛”。而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则位于北纬25°40′-26°00′之间。
1972年9月29日日本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郑重承诺,充分理解和尊重中方关于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一部分的立场,并坚持《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无论从地理上还是从中国历史管辖实践看,钓鱼岛一直是中国台湾岛的附属岛屿。
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