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排2012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盘县洒基镇二排煤矿
二〇一二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二〇一二年一月
盘县洒基镇二排煤矿
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2012年度)
编 制:
技术负责人:
安全副矿长:
矿 长:
日 期 : 2012年1月
盘县洒基二排煤矿
2012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会审人员签名
矿 长:
技术负责人: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工程技术人员:
会审意见:
前 言
矿井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础原
则,为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障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人
身安全,企业各级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
工作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列入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及时召开月度和
安全办公室会议研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隐患和各种不得安全
生产的各种因素,及其处理办法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贯
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真正做到不安全不作业。
煤矿作业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的,井下作业潜存着各种不安全
因素和自然灾害,为杜绝各类人身事故的发生,对广大职工要进行安
全教育,强化培训制度,从各个方面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
让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是煤矿在建设中做到对事故的提前预防和重要举措,是事故发生后减
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重要保证,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的具体
体现,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对一旦发生重
大灾害事故,以便快速有效地组织救灾的具体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把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开创我矿生产建设的新局面,特制定
我矿二〇一二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目 录
前 言 ................................................. 1
目 录 ................................................ 1
第一节 矿井概况........................................ 1
一、矿井概况 ................................... 1
二、主要危险及有害因素辨识 ...................... 4
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存在场所 .................. 7
第二节 水、火、顶板事故预兆 ............................ 7
第三节 矿井灾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 8
一、水灾事故的预防 .............................. 8
二、井下火灾的预防 ............................. 11
三、瓦斯事故的预防 ............................. 13
四、煤尘事故的预防措施 ......................... 14
五、冒顶事故的预防 ............................. 15
六、矿井运输事故预防措施 ....................... 15
七、机电事故预防措施 ........................... 16
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 19
九、便携式瓦检仪的管理规定 ..................... 20
第四节 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事故的处理 .............. 20
一、井下水灾事故的处理 ......................... 20
二、煤尘和瓦斯事故的处理 ....................... 21
三、井下火灾的处理 ............................. 21
四、冒顶事故的处理 ............................. 22
五、综合处理措施............................... 23
六、避灾路线 .................................. 23
第五节 矿井灾害事故处理计划 ........................... 24
一、处理重大灾害事故的组织措施 ................. 24
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 28
三、瓦斯、煤尘爆炸、火灾事故的处理计划 .......... 29
四、水灾事故的处理计划 ......................... 31
五、冒顶事故的处理计划 ......................... 32
第六节 事故救援....................................... 33
一、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 33
二、应急救援行动程序 ........................... 34
三、应急救急的物资保障 ......................... 35
四、应急救援经费............................... 36
第七节 避灾路线....................................... 36
一、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及火灾事故的避灾路线 ...... 36
二、发生水灾事故的避灾路线 ..................... 36
第八节 本“计划”的贯彻和要求 ......................... 38
第一节 矿井概况
二排煤矿位于盘县洒基镇箐头村镜内,距洒基镇2公里,距小云
尚火车站7公里,距盘县电厂10公里,靠近盘水公路,交通运输条
件较为方便。
煤矿为整合矿井,其二排煤矿(整合)开采设计方案由贵州省煤炭
管理局以文件(黔煤规字【2008】1450号)进行批复, 同年(整合)
安全专篇由盘江煤监分局以文件(黔煤安监盘字[2008]256号)得以
批复。今年矿井按设计基本建设施工完成,提请试运转和峻工验收投
入生产。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及
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坚持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原
则,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措施,不断完善各种设施,努力改善作业环境,
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依据设计、报告,针对基建工程,特编制灾害预
防处理计划。
一、矿井概况
我矿位于盘县洒基镇箐头村镜内内,井田面积0.8091平方公里,
批准开采煤层1#、3#、5#、6#、9#、11#、12#、13#、15#、16#、17#、18#、
20#、27#共14层,现开采6#层,煤层走向105°,倾角22°左右,生
产能力为30万吨/年。是煤炭资源整合后批准的基建矿井。
㈠采掘系统
矿井开拓方式为平硐开拓方式;
主平硐:担负运煤、进风洒水管路等任务;
副平硐:担负下料、排矸、排水、洒水管路、行人、进风等任务;
回风平硐:主要担负回风任务。
㈡通风系统
采用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方式,风井口安装有两台主通风机选用
FBCDZ-6-№16型防爆抽出式对旋轴流通风机2台,1台工作,1台
备用,电动机型号YBFe355S2-6,功率为2×75kW,电压660V,转
速920r/min。,矿井总进风量为2459m³/min,总回风量为2512m³/min。
井下局部通风采用FBD-No5.0型功率7.5KW×2、FBD-No6.0型功率
11KW×2的局扇风机和500mm以上的阻燃风筒进行通风,符合煤矿安
全规程规定。
㈢供电系统
我矿已经实行双回路供电,主供由盘江精煤有限公司土城矿洒基
35KW变电所6KV侧6220盘供电,备用电源由盘江精煤有限公司土城
矿洒基35KW变电所6KV侧615盘供电,矿设有630KVA和200KVA变
压器各两台,6KV下井。主绞车、主风机、主水泵实行双线路供电。
㈣排水系统
井底水泵房安装有D85-45×3的主水泵叁台,一台使用,一台备
用,一台检修。该泵额定排水量为85mз/h满足排水要求。付井筒内
铺设两趟6寸排水管路,井底设有主、副水仓,容积共927mз,满足
矿井存水需要。矿井实行集中排水,作业面将水排至井底水仓,井底
水仓主泵排出地面。
㈤提升、运输系统
主平硐提升皮带输送机为DTL55KW的皮带输送机。
井下运输大巷采用55KW的皮带输送机,采掘作业顺槽和作业面
均采用SGB620/40型刮板输送机运输。
㈥通信系统
矿区内移动、联通信号覆盖本区域,矿管理人员都佩带有手机,
本矿区有二部对外直通电话:即:0858-3549858、[1**********]。
矿选用KTJ4H型矿用程控调度交换机供生产调度使用,交换机容量为60门。井下通过KTA7安全耦合器成为本安型通信。地面的抽风机房、变电所使用KTJ4H型程控交换机的直通供电用户作为调度单机。
下井的两条通信电缆采用PHUYV39型电缆,沿主斜井、副斜井、引至井下矿用隔爆通信电缆分线箱,再引至各用户点,井下电缆采用MHUYVR型通信电缆,通信电缆采用沿巷道吊钩挂墙敷设。地面场地内通信电缆采用埋地及架空敷设方式。井底车场、运输巷及采掘工作面等采用矿用本质安全型程控防爆电话机。
井下水泵房及地面变电所、地面风机房、主提升绞车房能与矿调度直接联系。
㈦静压洒水系统
矿井建有静压洒水系统,水池标高+2185m。静压水池容量为400m2,井下消防洒水设置采用的给水管道系统,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管网呈枝状布置。管道由主斜井、副斜井、铺设下井至井底,然后经主管道铺设到各用水地点。在采掘工作面、皮带机头、转载点处设有喷头洒水。在副斜井、总回风巷、回风大巷、采区回风巷每隔50m,在运输、采区运输、运输、回风顺槽每隔50m设置支管和三通,供冲洗巷道、煤层洒水和隔爆水袋用水。管径Φ50mm以下采用快速接头,管径Φ50mm采用法兰盘连接,闸阀采用法兰连接管道敷设在侧壁上。
㈧压风系统
地面安装有LG-24/8G、KHE132-8两台空气压缩机及冷却干燥机、三级过滤器等一套,压风管路沿副平硐铺设下井,管径采用4寸的无
缝钢管长2500m安装至采区、运输大巷及顺槽等各个作业面,保证了压风管路直通至各个作业点。
一旦矿井发生灾害时,如人员被堵截在井下,通过通信系统相护联络,通过压风管路给遇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和食物,通过洒水管路给遇难人员送水源,使遇难人员进行自保自救,维持到抢救出井。
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1、安全监管系统
矿井装备KJ65N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设有防雷电装置。地面设有监控室,井上下共设有8个基本分站。主要监测瓦斯、风速、负压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的信息。系统运行正常并有专人职守。
2、人员考勤定位系统
矿井装备KJ239型人员考勤定位系统。地面设有监控室,井上下共设有1个基本分站监控和11个识别传感器。主要监测入井人员动态管理情况的信息。系统运行正常并有专人职守。
二、主要危险及有害因素辨识
矿井主要危险及有害因素有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提升运输和机电等七个方面。
㈠水文地质
矿井水文地质较为简单,矿区内无大断层存在,南北走向有小断层存在,对矿井开采无影响。
矿井涌水主要来源于大气降水和采空积水,其导水通道为断层、地质构造和巷道,可能与老窑沟通。
矿井正常涌水量74.8mз/h,最大涌水量150mз/h.对矿井的影响不大。
我矿井下已建成矿井水泵房,装备了排水设备,正常涌水不会威胁矿井安全。
㈡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
根据黔能源发【2010】802号文件,《关于六盘水市煤矿201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我矿瓦斯绝对涌出量为
3.56m3/min ; 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0.52 m3/min ;为突出矿井,并于2010年6月委托贵州省煤田地质局编制《盘县洒基镇二排煤矿矿井瓦斯地质图》。
根据历年来的矿井瓦斯鉴定报告,本矿属于高瓦斯、低二氧化碳矿井,随着矿井的不断延伸和采掘范围扩大,应特别重视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治理。
㈢煤尘、自然发火和其他火灾
本矿于2011年10月19日将6#煤采取了1个煤尘爆炸试验样,送交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检测,结果如下:
6#煤火焰长度20mm,岩粉用量20%,结论为煤尘有爆炸性。
6#煤层为三类不易自燃。
矿井虽未发生过煤尘爆炸和自燃发火事故,但应在开采中加强煤尘防治,做好防火工作。
矿井生产中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加强管理,认真操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㈣顶板
根据以往勘查地质资料及本矿本次送国家煤及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资料,6号煤层顶板为泥岩、砂质泥岩,属Ⅱ类中等稳定顶板。本矿现开采6号煤层,在今后的开采过程中,顶板管理是
个极重要的问题,特别是砂质泥岩、泥岩顶板,很容易塌落,一定要严加管理,以防冒顶。
㈤提升、运输事故
本矿主斜井提升设备现采用皮带输送机,并且各种保护齐全、完好。
副斜井提升设备采用JTPB1.6 ×1.2矿用提升绞车,提升绞车有KHT3后备保护。
运料上山采用JTR-1.0×0.8KA型矿用提升绞车供运料、排矸使用。
采煤工作面采用刮板运输机运输,掘进工作面采用刮板运输机运输。
副斜井提升为矿车、是防范于未然的重点。这就需要强化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落实好提升、运输管理制度,完善各种保护,定期进行试验、检修,及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性能的完好,并且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完善各种防护装置,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从而保证矿车提升、行人、运输系统的安全。
㈥机电
矿井一旦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可导致停电事故的发生,使主扇风机停止运转和主水泵停止排水。停风后可造成矿井微风、无风,使有毒有害气体升高,瓦斯浓度升高,瓦斯结聚可能发生瓦斯事故,二氧化碳浓度升高可使工人中毒死亡。停排水后可能造成淹没巷道及矿井。
㈦煤与瓦斯突出
根据地质报告等资料和我矿十多年来的开采实践,本矿未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现象。
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存在场所
㈠矿井瓦斯:副斜井绞车硐室、回风平硐、专用回风巷、副斜井井底车场及硐室、1061运输巷、1061回风巷、水仓、1062回风巷、1062运输巷、1061采面上遇角、水泵房、付井机电硐室。
㈡煤尘:主平硐、1061回风巷、1062回风巷、副斜井井底车场及硐室、回风平硐、一采区轨道上山、1061运输顺槽、1061采面、付斜井。
㈢火灾:存在于地面煤场、绞车房、风机房、配电室、井下采掘工作面及巷道内、井下配电室、设备峒室等。
㈣水灾:井底车场及硐室、采区掘进巷道。
㈤顶板冒顶:主斜井、副斜井、1061回风巷、1062回风巷、副斜井井底车场及硐室、1061运输顺槽、1062运输巷、1061采面。
第二节 水、火、顶板事故预兆
一、井下透水预兆
煤层受潮变暗、煤壁挂汗、挂红、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浸水引起顶板来压、底板鼓起、顶板淋水增大;水发臭、颜色变暗,有害气体增大等异常状况,这些都是透水预兆。
二、自燃发火的预兆
煤、岩、空气和水温升高,超过正常温度,煤壁和支护等物体上发汗和冒热气;有煤焦油气味、身感不适、皮肤有刺痛感觉;出现火炭、火焰、烟雾等现象;风流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浓度升高,氧气
含量减少等,这些预兆都说明附近已有着火可能。
三、局部冒顶的预兆
顶板裂隙增大、顶板下沉、破碎掉碴、顶板有放炮响声;液压支柱的安全阀动作、坠网、支架损坏、片帮等,这些都是局部冒顶的预兆。
容易发生局部冒顶的地点:回采工作面靠煤帮机道,工作面上下出口处,切顶线附近,断层、无炭柱附近等。
冒顶原因分析:支护不及时,支护强度不够,单体支柱初撑力不够,支护质量和联网质量差,回“吃力”柱时无替柱,遇有断层、无碳柱或其他地质变化和初次放顶,跨落悬顶距超过规定,缺少稳定性支架,液压支柱失效或由于别的工作撞倒支柱等。
第三节 矿井灾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水灾事故的预防
㈠一般水灾的预防措施
1、雨季前成立防洪指挥部,并制定“三防”文件及防洪抢险组织措施。组建防洪抢险队伍,储备充分的抢险设备和材料,存放在指定地点。严格执行“三防”文件中规定的管理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业广场风机房、井口、地面塌陷、裂隙、钻孔及有滑坡危险的地段进行详细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好疏排水工作,要千方百计地将在地面水引到井田外,以免渗入井下。
2、雨季前对井下临时水仓沉淀池及井下水沟中的淤泥进行一次清理,保证水沟畅通,水仓要确保足够容量。
3、定期做好井下水泵房及有排水设备供电线路的检修工作,保
证水泵管阀排水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并对所有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严格执行探放水的有关规定,对于截、隔、放等防水措施要严格执行,应注意小窑水的涌出。
5、雨季前要有专人对矿区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处理塌陷和淋水裂隙等,“三防”指挥部必须在雨季前将本年度内的“三防”工程全部完工。
6、加强水文地质及矿区井田范围内和废弃老窑及地表裂隙的观察、调查和检查,收集整理资料,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和充水条件分析,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7、禁止向采空区排水,需向采空区放水时要经技术副矿长批准,并对排水量作好记录,报地测部门备案。
8、要做好矿井年、季度、月水情水害的预报工作。
9、陷落柱导水预防措施
㈡陷落柱导水预防措施
1、利用综合勘探的手段,对开采区(一般是掘进区域)内有征兆或是有疑问的地点进行探查,查清陷落柱是否存在,以及存在时对其位置进行精确定位,并用水文地质试验方法对其含水性、导水性进行确定。
2、如果陷落柱不导水,且陷落柱密实,柱体内充填物胶结性好,可以不处理;陷落柱内裂隙发育,柱体内充填物胶结性差,在工作面巷道内的陷落柱进行简单注浆或在采掘区域加强永久性支护。
3、对于导水陷落柱,按下列方法处理:
⑴对于涉及到回采的巷道(工作面顺槽)内得导水陷落柱,无论
其导通奥灰水与否,均进行注浆处理。
⑵对于开拓大巷内或不涉及到回采的巷道内的导水陷落柱:如果导通了奥灰水,进行注浆处理;如果导通的只是太灰水,若涌水量在我矿该区域内排水能力的范围内,留作太灰水的自然疏放点;若涌水量超出了我矿该区域内排水能力,则进行注浆处理(条件允许时,留设一定涌水量的疏放口)。
4、在生产过程中,在没有明显征兆的情况下揭露陷落柱后,首先停止生产,按照以上方法进行处理。
5、对落差较大的断层或陷落柱,严格按照上级单位审批的防水煤柱留设方案,留设保安煤柱。
6、巷道掘进时,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采用钻探或物探的方式,对煤层进行探测,防止突然揭露较大的断层和导水陷落柱,酿成突水事故。
7、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等手段,探测采煤工作面内部有无隐伏的断层或陷落柱,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突水。
8、各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距必须控制在规程允许的范围内(≤20m),否则要采取强制放顶措施,以免造成大面积跨落,对底板或断层带冲击性破坏后造成突水。
9、对经查明的突水水源及通道,立即采取注浆充填、加固等措施,切断水源后方能继续采掘。
10、在采掘工作面设置专用电话和报警装置,并标明应急避灾路线。
11、建立强有力的排水措施。对排水设施要进行定期检修,水仓、水沟要定时清理。
12、每年按计划进行防突水应急预案演习、抢险抗灾排水演习等,通过演习,检查我矿的突变应急能力、抗灾抢险组织能力,找出差距,指导今后的防治水工作,同时提高广大职工在防治水方面防灾抗害意识。
13、采掘队组在编写作业规程时,都要有防治水的具体措施和详细的避灾路线,各巷道都要设置明确的路线,标明巷道名称和发生水灾时的出井方向。
14、井下采掘工作面设置水情监视员,并作水情记录,发现突水前兆时及时通知调度室,然后调度室迅速通知地测科水文地质人员到现场进行分析研究,并及时提出防治措施。
二、井下火灾的预防
㈠外因火灾预防
⑴严格井口验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严禁将烟草和点火物品等火种和易燃品带入井下。
⑵主副井口、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空气污染,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不准进行电氧焊工作。
⑶井下电气设备,供电线路的安装使用严格执行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加强日常维护,实现“三专两闭锁”,防止漏电,消灭失爆。特别是对暂停的工作面,必须对工作面的设备、电缆定期检修保养。
⑷井口房不得使用电焊和喷灯等,若井口房、井筒、进风巷等地从事电氧焊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并由专人在场监督检查。
⑸爆破材料运输、存放以及放炮要严格执行新版《煤矿安全规程》
和《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⑹井下使用的易燃油脂和机械油脂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到使用地点。使用剩余的易燃油脂要及时送至地面,井下严禁存放煤油、汽油、柴油等。
⑺运输机电机、滚筒等易发热设备地点的浮煤要随时清扫干净,并用水冲洗。
⑻皮带机头要备有砂箱、灭火器及洒水管路;要求皮带机安装超温自动洒水装置及烟雾报警装置。
⑼皮带机头20m范围及皮带搭接处40m范围内要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⑽变电所前后要安设防火铁门,里面要设置砂箱两个,灭火器四个及消防锹四把。
⑾井上消防材料应设在井口附近,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⑿井下要设消防库,要备有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㈡内因火灾的预防
⑴要加强通风设施的检查维护,减少漏风。通风队设专人每旬测量二次采区回风巷的温度和风量及有害气体浓度,每月检查二次采空区密闭,废巷密闭情况,对损坏的通风设施要及时修复。回采工作面采完后一个月内要封闭。
⑵采掘工作面及巷道内的浮煤要清理干净,回采工作面严格控制顶煤的丢失。
⑶井下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等易燃物要随时收集放在加盖的铁桶内,定期由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不许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
泼洒在巷道和硐室内。
⑷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理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瓦斯事故的预防
1、我矿配有经培训合格的22个瓦斯检查员,配齐30台瓦检仪,并定期校正。
2、所有入井人员都必须携带自救器,并能正确使用自救器,自救器共220个,自救器集中管理,每班有2位矿灯管理员检查,做好记录。
3、实行分区通风,消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4、风速应符合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各用风点的风量在作业规程中要作出明确的规定。
5、掘进工作面要全部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杜绝局扇无计划停风现象,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
6、不得随意停开局扇,因故局扇停止运转时,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排放瓦斯时要有专项措施。
7、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通风设施必须可靠。
8、严格按照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井下气体的情况,发现瓦斯积聚要及时处理,开掘队组在放炮时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9、机电设备要消灭失爆,井下所有低压开关要全部实现真空化。
10、加强矿灯管理,严禁在井下拆开和撞击矿灯。
11、巷道贯通要有针对性的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存
车峒、躲避峒、临时水仓等峒室深度不超过6m。
12、主副井底要经常洒水,主要巷道要定期洒水、冲洗煤帮,防止煤尘飞扬现象。
13、回采工作面局部地点瓦斯涌出预防措施:
回采工作面预防措施:工作面绝对涌出量小于5m3/min时,采用增加工作面风量稀释、降低落煤速度、洒水降尘等办法;如果涌出量大于等于5m3/min时,采取本煤层预抽办法解决。针对上隅角瓦斯浓度大于1%小于1.5%时,采取加大风量、挂风障、假风道、高位钻孔抽放、上隅角抽放等措施解决;如果大于1.5%,采取并联通风巷或者施工瓦斯尾巷办法予以解决。
掘进工作面预防措施:瓦斯绝对涌出量小于3m3/min时,采用加大风量、设置导风板将风流引向顶板附近或者沿顶板铺设铁风筒、钻有小孔的压风管等办法,将积聚的瓦斯吹散,还可采用木板和粘土将其背严填实。如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等于3m3/min时,采取预抽方法解决。
四、煤尘事故的预防措施
1、回采工作面采前须进行煤层注水,各转载点要有喷雾洒水装置,井下静压供水管路要增加过滤、净化装置。
2、开拓工作面要用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装煤(岩)时要先洒水,放炮后要冲洗工作面20m范围内的煤帮巷壁。
3、煤仓、溜煤眼不得放空,要有一定的存煤,煤仓、溜煤眼不得兼做通风眼使用。
4、矿车要保持完好不漏煤。
5、对井下主要运输、回风巷要定期冲洗。
6、要按规程规定的距离设置隔爆水袋棚及净化水幕。
五、冒顶事故的预防
1、搞好顶板监控,掌握顶板来压规律。
2、回采面的支护、放顶要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中有关规定,支架的初撑力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3、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
4、掘进面的控顶距、炮眼布置、装药、放炮、支护形式与工程质量都必须执行“作业规程”的规定。
5、巷道内出现断梁折柱时要及时更换修复。
6、遇有地质变化时,要结合井下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7、更换支架、巷道刷大及处理冒顶要本着“先支后回、由外向里”的原则进行作业。
8、锚喷、锚杆支护巷道打锚杆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要先将活矸处理掉后,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作业。锚杆必须按规定拧紧,达到预紧力,力矩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9、工作面过地质变化、初采初放、回收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10、要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和技术水平。
11、巷道贯通时,要严格执行制定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六、矿井运输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运输专职安全监察员制度。
2、严禁扒、蹬、跳、坐皮带和踩溜子。
3、每班人员必须走人行道。
4、车场运行的电机车要设尾灯,四警一标齐全。
5、运行的列车严禁超速行驶。
6、绞车司机、调度员、信号工、把钩工等关键岗位职工要遵章守纪,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7、井下斜坡巷道“一坡三挡”装置要齐全。
8、井下主要运输巷的绞车底座都要使用砼固定,其他巷道的绞车要用锚杆或砼稳固,以确保安全提升运输。
9、加强煤仓的维护,煤仓口要安设符合规定的箆子。
10、轨道要严格按照轨道质量标准进行铺设。
11、使用小绞车时,要严格执行小绞车管理五条规定。
12、付斜井、轨道上山钢丝绳应定期检验,发现断丝要及时更换。
七、机电事故预防措施
㈠井下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对井下的电气设备应进行科学的管理,大型电气设备必须建立使用和维修档案,定期地对电气设备进行技术监测、试验和维护,并认真做好有关的记录。决不允许设备在低于规定的技术指标下或带病的情况下运行,以杜绝因设备的损坏而造成的电气事故所带来的触电事故发生。
2、加强对设备的绝缘情况的保护和监视,防止因绝缘性能的下降或受到损坏而引起的触电事故。对于裸露的导体要求安装在人体不能接触的高度以上,以防止人体的直接接触。
3、电网和设备的电气连接都必须采用专用的电器连接头,电器连接头与导体的紧固以及连接情况必须符合电工工艺规定的要求,禁
止采用导体之间直接缠绕的连接方法,以防止俗称“鸡爪子”的不合格连接现象的发生,杜绝因此而造成相间短路或相地短路的事故发生。
4、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构架都必须做好保护接地,并定期加以检查,以确保其对触电事故的保护功能。
5、井下电网对地绝缘水平应定期加以监测,确保中性点不接地电网的安全优势以及防止因相间或相地漏电所产生的触电事故的发生。
6、对于生产机械的电控设备中,凡是人工操作的控制线路,控制电压不得高于36V安全电压。对于手持式电动生产工具的使用电压不得超过127V,并要求工具的把手与电器金属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同时要求在使用前做好绝缘程度的测试,以防止可能产生的触电危险。
7、井下各部分的输电电缆均应加设漏电保护装置,以便一旦发生漏电事故时,保护装置能自动切断事故电路,防止因此而造成的漏电事故的发生。
8、各种电气线路、设备在安装、使用和维护中必须遵循有关的技术规定和管理制度。必须制止那种不经任何请示和批准的擅自改动线路和增减设备容量或负荷量的行为,以防止造成电网的混乱和超载运行的现象,引起电气事故的发生。
㈡维修电气设备时的注意事项
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前,必须进行瓦斯浓度检测,超过规定时不得作业。同时必须由专职的或临时指派的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
措施。
2、检修和搬迁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前必须停电;用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在三相上挂装接地线,对电气设备进行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验电、接地、放电工作,应在瓦斯浓度为1.0%以下时进行。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
3、高压线路操作时,必须实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严禁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操作时必须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试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失爆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㈢停电后恢复供电的规定
1、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只有在停风区中最高CH4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CO2浓度不超过1.5%,而且在局部通
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才能开启局部通风机。
2、在矿井掘进巷道中当瓦斯浓度超过1.5%时,应切断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当瓦斯浓度小于1.0%时方可恢复送电。
3、井下掘进工作面只有在主局部通风机运行时方可进行作业。
在副局部通风机运行期间,掘进工作面无工作电源。只有恢复主局部通风机运行后掘进工作面才能恢复供电,实现风电闭锁。
4、掘进工作面副局部通风机的供电应直接由变电所(中央或采区变电所)采用专用高压开关、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向副局部通风机供电。主副局部通风机线路上不得分接其他负荷。
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1、矿井应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有专门的鉴定站,负责标准气样配置、计量检定、各种安全监控设备的性能检验及大修等工作,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并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甲烷传感器设置规定
⑴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规定
本矿井已确定为突出矿井,在采煤工作面距煤壁10m内及其回风巷(回风巷中距出风口10-15m处)设置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掘进工作面,应在距掘进头5m以内,巷道回风口以里10~15m处,各安设一个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掘进头探头为1.5%,回风口处探头为1%,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非本质性电气设备。
⑵矿井其它地点甲烷传感器设置的规定
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在本矿井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复电浓度﹤1.0%,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⑶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排除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⑷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时刻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
⑸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瓦检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⑹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接线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并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
九、便携式瓦检仪的管理规定
1、便携式瓦检仪要实行集中管理,设专人负责便携式瓦检仪的充电、收发工作。
2、跟班矿长、班组长、放炮员、工程技术人员、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3、严禁在井下拆卸、损坏便携式瓦检仪。维修工作必须有专门培训的专业人担任。
4、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仪表台帐、管理牌板,发放记录、调校记录、检修记录。
5、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便携式瓦检仪。
第四节 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事故的处理
一、井下水灾事故的处理
1、首先要有组织地撤出受灾区域人员,受灾人员原则上向高处走,不得进入水源附近的独头巷,要按作业规程中的避灾路线撤退。
2、组织力量及时排水,做好供电和排水设施的维护,原排水能力不足的要加强。
3、当水威胁到泵房、变电所时要及时采取堵水、排水措施。
4、被水害围困人员应设法发出营救信号与营救人员取得联系。
二、煤尘和瓦斯事故的处理
1、迅速组织人员撤出灾区,全力以赴抢救遇险人员,并切断灾区电源。
2、独立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若被困时,应构筑避难硐室,并设法发出营救信号。
3、组织恢复破坏的通风设施尽可能维护原来的通风系统,争取风速、风量达到灾前水平。
4、救灾人员应戴好自救器。
5、按有关规定配足预防处理煤尘、瓦斯爆炸事故所必需的材料,并存放在井下消防库。
三、井下火灾的处理
1、首先应寻找火灾火源,采取直接灭火,并由调度室报告盘县救护队。
2、立即切断火区火源。
3、若火势较大,不能直接灭火,要迅速组织人员撤出灾区,并营救遇险人员。
4、火势较大时要采用封闭灭火。
封闭次序:在无瓦斯、煤尘爆炸时,应先在进风侧设置密闭,然
后在回风侧构筑密闭。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时,应在火灾区两侧同时做密闭,密闭距火区要有一定的距离。若回风流中有害气体浓度大时,由救护人员构筑临时密闭,然后再筑永久密闭,并随时检查瓦斯。救灾地点要有电话,若煤尘爆炸时要迅速撤离,处理灾害时要严禁任何人从回风侧通过。封闭灭火时,应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以及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5、参加救灾人员要有统一的领导,分工明确,并带足救灾器材。
6、撤退原则,位于事故进风侧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位于回风侧人员要迅速戴好自救器通过附近的联络巷进入进风巷撤退。
7、风流的控制
火灾发生在总进风流中应进行全矿井反风,发生在回风流中应维持原风流方向,且适当减少风量。若火灾发生在回采工作面时应使风流短路,减少着火地点风量。发生火灾时机电硐室要关闭防火铁门。
8、用水灭火时要有足够的水量,由火的外围向火中心逐渐灭火。灭火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能用水灭油燃火灾,电缆着火应停电并用砂子和灭火器灭火。
9、要经常组织人员学习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四、冒顶事故的处理
1、探明冒顶范围和被埋压、堵截人员并确定救护措施。
2、积极恢复冒顶区正常通风,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向冒顶区送新鲜风。
3、处理冒顶时,须由两侧由外向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遇险人员的通道。
4、救护人员必须保证退路畅通,工作地点支护完好。
5、遇到大块岩石威胁安全时,可用千斤移动石块,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五、综合处理措施
1、矿井发现事故时,矿长、技术副矿长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组织抢救,矿长担任总指挥下达救护命令。
2、处理事故时,进入灾区的人员不少于6人,且互相取得联系,不准单独行动。
3、进入灾区或盲巷处理事故应由救护队进行。
4、做好后勤供应工作,及时提供救灾物资。
5、每年组织一次灾害预防演习。
6、由矿井组织各业务口人员学习贯彻本计划,要做到人人皆知。
7、矿井必备的救灾工具、材料、设备:
⑴井底车场设一消防材料库,库内存一列车,并存放灭火器15个,砂子3m3,青砖1000块,黄土3m3,铁锹、镐各10把,潜水泵2台,胶管200m。
⑵井下火药库,各变电所要备有灭火砂箱2个和灭火器4个。 ⑶井上各地点的消防器材,每季要检查充实一次。
⑷地面消防水池不小于200m3,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胶带运输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
六、避灾路线
1、发生水灾时,受灾人员要按作业规程规定路线撤出地面,其他地点人员原则上按沿上坡路线撤到地面,切勿进入透水水平以下的独头巷。
2、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时,位于进风侧人员要戴好自救器,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位于回风侧人员要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附近风门进入新鲜风流中,然后迎新鲜风流撤退;若处在回风巷中的独头巷无法撤退时,应构筑避难硐室并戴好自救器等待营救。
第五节 矿井灾害事故处理计划
一、处理重大灾害事故的组织措施
1、为了有秩序的迅速抢救遇难人员,处理事故,尽快恢复生产,特成立了的救灾指挥部。
(1)救灾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范丙忠(法人代表)
副指挥:赵福州(矿长)、郑祥峰(总工)、
成 员:封进林(生产矿长)、封贤品(安全矿长)
范文广(安全科长)、张应江(机电科长)
胡永祥(财务室主任)、包丛启(办公室主任)
张正平(调度室主任)、梅石益(调度员)
高忠良(安全管理员)、韩二许(瓦斯检查工)
赵礼华(供应科长)、 石继承(保卫科长)
(2)、救灾指挥部设在调度室,调度对外电话0358-3549858。
(3)、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救护单位及本矿救灾人员,通过人员定位系统、考勤房、矿灯房、检身房记录等,统计出井下工作人员分布位置,按重要程度排列,矿山救护队及抢险人员根据灾情类型及煤矿避灾路线展开行动路线,统一接受指挥部命令。(联系表附后)
2、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1)企业法人:在不防碍矿长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救事故的指挥工作,并根据要求代表煤矿采取措施,从煤矿各个地方调派人员、设备和器材。
(2)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各副矿长,矿山救护队队长和有关人员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的处理事故的计划。
(3)技术副矿长: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理,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计划,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供技术服务。
(4)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计划,负责组织并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作,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副矿长严格控制下井人员,签发事故专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5)矿山救护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的事故处理。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救护队伍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部。
(6)通风组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通风制度,注视主扇的工作状态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7)有关的队、组长:负责查清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
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报告给矿调度室,并承受随时接受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8)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各副矿长以及其它领导和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值班电话员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9)考勤和矿灯、自救器发放室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矿灯、自救器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不持有副矿长签字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禁止入井。
(10)材料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命令,迅速运到指定地点。
(11)机电队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扇风机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12)运输队长:负责把遇难人员及时运送到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13)卫生员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14)办公室主任:保证对遇难人员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5)保卫科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正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
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16)值班电话员:接到矿调度室的事故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电话,开放事故信号,并按照本计划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列各单位的人员到矿调度室待命,协助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
3、发生重大瓦斯、煤尘爆炸和火灾、水灾、大冒顶等重大人身事故时,发现人员必须立即用电话或其它快捷方式向调度室汇报事故的性质、地点及遇难人员情况。调度室接电话后,应立即和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并让电话员通知救灾指挥部全体成员立即到调度集合,然后在救灾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分工负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工作。各职能部门及队、组主要负责人要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好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救灾工作。
4、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矿考勤室、矿灯房要相互联系,准确统计出勤人员情况,矿卫生所应做好急救工作。
5、救灾人员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地点,选择捷径到达事故发生地点,以便尽快地进行抢救和搜寻遇难人员,井下救灾基地应设在灾害地点附近支架完整的进风巷道中。
6、救灾的方法和原则:救灾的方法和原则根据灾害的性质和地点确定,一般应采取切断电源、直接救灾、封闭事故区域等方法进行。
7、凡是井下人员都必须熟悉在本区域的路线,发生事故时,能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地点,由最近的路线到达安全地点或出井。
8、所有井下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并能熟练使用自救器。 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负管理责任,并向矿长负责;各业务管理部门对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负直接责任,向分管领导负责。
2、矿井事故隐患指矿井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3、事故隐患排查必须覆盖全矿,事故隐患排查由矿长组织。
4、矿每月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同时进行事故隐患确认。
5、对查出的隐患,能现场整改的必须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安检员要进行分类整理,并按分类落实整改意见,报矿长审批后,下达整改通知单,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及其要求。
6、“一通三防”及火工品隐患排查由总工程师、安全、通风、监测、共同进行排查。
8、顶板管理隐患排查由生产副矿长组织,采煤、掘进、安全共同进行。
9、机电运输隐患排查由机电、采、掘、安检、机电安检员共同进行。
10、防治水事故隐患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部门、“雨季三防”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共同进行。
11、地面隐患排查由矿分管领导、经营副矿长、保安部等单位负责人共同进行。
12、排查隐患必须从严从细,一丝不苟。若存在隐患排查不出,
导致事故发生,则追究有关排查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13、事故隐患的整改:事故隐患的整改按“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
14、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和生产单位进行事故隐患的落实整改,要做到“项目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预案落实”。
15、隐患整改负责人必须在要求的期限内对隐患进行整改,隐患整改结束后及时将整改结果报送有关部门,由有关业务部门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若不按期整改的,矿将按有关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从重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瓦斯、煤尘爆炸、火灾事故的处理计划
1、撤退灾区人员
(1)、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要立即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位于灾区的人员首先要尽快撤离灾区。涉及区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也要及时撤离。
(2)救灾指挥部在救灾时,首先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遇难人员,并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3)采煤工作面发生事故时,受灾人员要以事故区为中心分别由上,下顺槽撤退,转入安全的进风巷道。
(4)避灾时,遇险人员在班组长带领下,按通风人员,救护人员、救灾人员指引的避灾路线迅速的撤离危险区。在避灾过程中,要守纪律、听指挥。撤离时应两人以上编组同行,要本着互相帮助,相互照顾,不准单独乱跑。进入避难室后要发出呼救信号,以使救灾人
员跟踪寻找。撤退中要注意风流方向,要从捷径进入新鲜风区域。
2、避灾措施
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及火灾事故无法撤离时,应考虑以下方法避灾:
(1)迅速转入独头巷道(最好是岩巷)关闭局扇,切断风筒,堵住入口防止毒气浸入。
(2)暂时躲避到安全地点不能撤离的人员要沉着冷静,尽量减少运动,并要在躲避地点巷道口悬挂矿灯、工具或定时间隔敲打管子、铁轨等发出呼救信号,等待救援。
(3)打开避灾地点的压风管,以便向避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4)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无其它巷道躲避或来不及撤离时,避灾人员要注意爆炸冲击波的方向,要迅速背着空气冲击波的来向,采朝下扑倒在水里,用湿毛巾堵住嘴和鼻子,以隔绝火焰或防止高浓度有害气体的伤害。待爆炸波过后,要迅速迎着风流方向撤离到安全地点。
3、停电措施
(1)发生灾害时,由救灾指挥部下令,调度室通知机电科停止向事故区域送电。
(2)事故区电工应立即将通往工作面的电源切断。
(3)恢复送电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送电地区有害气体浓度,确认不超限并向救灾指挥部汇报后,指挥部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逐级送电。
4、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1)主井口、井底车场或大巷及其主要硐室发生火灾扑灭不了时,由救灾总指挥决定反风、停风或封闭等方法进行处理。
(2)采区主要进风巷发生火灾时,可采取直接或短路通风、采掘工作面发火,用直接灭火办法扑灭不了时,可用隔绝方法进行封闭。
(3)对采区火灾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张挂风帘、减风或采用预设的局部反风方法来处理,一般情况下主扇都要保持正常运转。
(4)井下处理火灾(或火区)、煤尘有爆炸危险时、及时撤退人员到安全地区,待处理后,再返回灾区建立防爆墙。
(5)要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火源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发生。
(6)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尽快恢复通风系统。如通风系统不能及时恢复,要让救护人员向灾区送足够的自救器、抢救灾区人员。
(7)为防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蔓延,除恢复通风系统、切断事故区电源外,还要有计划地排放发生事故时积聚的有毒、有害气体。
(8)抢救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事故的遇难人员时,必须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以救护队为主进行抢救。
四、水灾事故的处理计划
1、临场处理
(1)发生透水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要在班组长或老工人的指挥下迅速抢救,就地解决,加固工作地点的
支护,堵住出水点,以免事故扩大。如果情况危急,水势很猛无法抢救,则应有组织的避开压力水头,迅速撤离事故区至上水平或地面。
(2)调度室接到透水报告后,要立即向矿领导汇报,并立即通知救护队及有关单位进行抢救。同时根据出事地点和可能涉及的地区,通知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域。
(3)透水后,应尽可能将水引入水仓,启动全部排水设备,全力以赴排水。
(4)透水事故发生后,应首先将水源调查清楚,然后组织力量和排水设备进行排水。如果水源补给量特别大,用强力排水不能奏效时,则先堵住漏水通道,截住补给水源,然后再排水。排水时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2、根据本年度基建计划,应特别注意水灾事故的发生
(1)整修开拓运输、回风下山不能破坏区段煤柱留断层保安煤柱,要加强排水和注意观察水量的变化情况。
(2)设专人负责井下涌水情况,特别是遇断层等构造时注意观察涌水情况。
(3)雨季时,要加强地面防洪。
五、冒顶事故的处理计划
1、当要掘工作面发重生冒顶事故时,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向调度室汇报,通知救护队前往救护。
2、处理冒顶事故,应先由外向里加固冒落顶区的支架,清除进出口通道的堵塞物,尽快接近堵人区进行抢救。
3、冒顶后致使冒顶区域不通风时,应尽快启动压风系统。以保证冒顶处有足够的风量,并要派专人检查该处的有害气体浓度。
4、如果冒顶后,堵人处风量不足,应立即安装局扇向事故区送风。
5、处理大面积冒顶事故,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节 事故救援 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预防发生事故时事态扩大,减少损失,制定我矿重特大安全事故急救预案。
一、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成立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范丙忠
副组长:赵福州、郑祥峰
成 员:封贤品、封进林、张应江、范文广、包丛启
救援总指挥:赵福州
现场指挥:封贤品、封进林、张应江、范文广、包丛启
资金、物资组织:范文超
成立矿辅助救护小队:
1、“一通三防”领导小组:
组长:郑祥峰
副组长:管优付、牛开旺
成员:张朝配、刘文良、高忠贤、任广清
2、顶板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封进林
副组长:张显忠、牛开配
成员:耿文艳、张忠福、王小平、高忠良
3、防治水领导小组:
组长:郑祥峰
副组长:管犹付、封贤品
成员:胡合、胡光耀、朱红楼、牛开旺、陈友能
4、防灭火领导小组:
组长:张正平
副组长:黄亿五、赵乔富
成员:何照远、刘川、沈立波、封舟刚
5、防治煤尘领导小组:
组长:张正付
副组长:龙涛、范文广
成员:毕小付、管春柱、吴小顺、管庆产
6、辅助救护队:
队长:胡永祥
队员:赵礼华、管由松、林星、范文盘、封红伟
辅助救护队配4小时呼吸器四台,担架一副,铜锤、铜斧、铜纤等工具。
辅助救护小队负责救护队到达前的前期救护及探险工作,救护队到达后配合救护队进行抢险工作。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全矿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救援物资、车辆的组织调配,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组织本矿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行动程序
1、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紧急调动车辆、物资,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
2、到达事故现场后,针对实际情况立既制定应急救援措施,迅速按措施开展救援抢险工作。
3、现场应急处理的具体措施
⑴保护事故现场,确保事故调查的顺利进行。
⑵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⑶对事故还存在的险情,立即进行处置。
⑷立即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⑸疏散现场人员,确保不扩大事故。
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对事故受害者依法给予赔偿。
⑺积极采取各种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消除或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
三、应急救急的物资保障
⑴、水泵:80m3/h离心泵2台、65m3/h潜水泵1台;
⑵、消防水带:1000米;
⑶、坑木:5m3;
⑷、磁力起动器:QBZ-120 2台;
⑸、砂:5m3;
⑹、砖块:20×25×40cm 1000块;
⑺、风机:FBDNo6.0 11kw×2对旋风机两台;
⑻、风筒:φ600mm阻燃式风筒200m。
⑼、消防器:干粉灭火器15台。
配备基本救援物资。
四、应急救援经费
根据本矿实际储备一定的应急救援资金、专款专用。
第七节 避灾路线
一、 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及火灾事故的避灾路线
副斜井→副斜上车场→副平硐→地面;
主斜井→主平硐→地面;
副斜井井底车场及硐室→副井井底车场→副斜井→副平硐→地面; 1061回风巷→11轨道石门→轨道上山→副斜井上车场―→副斜井→地面;
1061运输巷―→12运输石门―→副井上车场―→副平硐―→地面; 1061回采工作面→1061运输巷→副井上车场―→副平硐―→地面; 1062运输巷→12轨道巷→副井上车场→副平硐→地面;
1062回风巷→11轨道石门→轨道上山→副斜井上车场―→副斜井→地面;
其他地区的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应迎着新鲜风流的方向迅速撤到安全出口。事故区回风流中的人员。应就近迅速通过风门进入进风巷道,再撤到地面,当通过风门时必须随时将风门关好,以防风流短路、混乱。造成事故范围扩大。
二、 发生水灾事故的避灾路线
副斜井→副斜上车场→副平硐→地面;
主斜井→主平硐→地面;
副斜井井底车场及硐室→副井井底车场→副斜井→副平硐→地面; 1061回风巷→1061专用回风巷→11回风石门→回风平硐―→安全出
口→地面;
1061运输巷―→12运输石门―→副井上车场―→副平硐―→地面; 1061回采工作面→1061回风巷―→1061专用回风巷→11回风石门→回风平硐―→安全出口―→地面;
1062运输巷→12轨道巷→副井上车场→副平硐→地面;
1062回风巷→11回风石门→回风平硐→地面;
当工作地点发生水灾事故时,要本着人往高处走的原则,从工作地点就近通过联络巷进入主平硐、付平硐、回风平硐撤出地面。
附避灾路线和通风系统示图。
三、矿井要按不同场所和作业对象设置各种安全标志牌
㈠加强井上、下安全标志牌管理和维护,设专人负责,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各种安全标志牌。
㈡禁止标志牌
在井口、机电设备房、库房等处应设置《严禁吸烟》、《禁止明火》的安全标志牌;在盲巷、瓦斯超限区应悬挂《禁止入内》的安全标志牌,防止人员入内造成伤亡;在停电检修的电源开关把手处要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防止造成随意送电伤人事故。
㈢警告标志牌
在井上、下有电源的地方悬挂《当心触电》标志牌,放炮地点警戒线外悬挂发光的《放炮警戒》安全标志牌,避免人员进入造成放炮崩人事故。
㈣指令标志牌
在井下风门旁设置《随手关门》安全标志牌,以免造成风流短路,瓦斯超限,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㈤提示标志牌
在巷道三岔口处及避灾路线上设置路标,防止人员走错误入盲巷、瓦斯超限区而造成伤亡事故。
第八节 本“计划”的贯彻和要求
1、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本年度贯彻执行。各队、组在组织生产作业时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贯彻执行。
2、贯彻本“计划”时,有关单位要将各灭火器材的性能与使用方法,向职工进行讲解。除机电部维修工外,采掘班组长也应熟悉受灾时应切断本矿区电源开关的位置和方法。
3、技术室要配齐矿井必备的11种图纸。
4、机电队和通风组要经常检查主扇的反风装置和井下的反风门,保证需要反风时能顺利进行。
附:1、通风系统示意图
2、井下避灾路线示意图
3、井下通信系统示意图
4、排水、防尘管路系统示意图
5、压风管路系统示意图
6、采掘工程平面图
7、供电系统图
8、矿井运输系统图
9、井上下对照图
10、煤矿救护协议书
盘县洒基镇二排煤矿有关人员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