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挂靠协议
资质挂靠合作协议
拟稿人:
甲方(管理方):
乙方(挂靠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包工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及其合作期间内的任意事项。
第二条、合作方式
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接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但由乙方实际操作所接项目,自取自支。甲方向乙方收取管理费,管理费比例为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总价的2%(不含税金)。
第三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⑴、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项目或招投标所需的甲方资质证件,包括甲方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证明等加盖公章资质证件复印件,必要时提供以上证书原件。 ⑵、根据乙方管理需要,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助乙方办理工程项目的相关工作,乙方工程一切原件所办理的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需复印一份交甲方建档、备案。凡须由投标方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⑶、印章(包括公章、合同章、财务章等一切公司有效印章)乙方需要使用时,甲方应积极主动配合。
⑷、、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工程项目后,乙方必须按照工程项目合同总价或投标总价的 %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风险保证金将转作为乙方支付甲方的项目管理费;
、挂靠期间乙方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资质用作协议以外活动的;
④、发生其他有损甲方信誉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企业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时,
除甲方有权扣罚风险保证金外,乙方还应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⑤、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⑴、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⑵、在经营活动中,投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不得承包利用甲方资质执照对外鉴定和从事除本项目外的其他经营事项。
⑶、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发生质安事故或逾期交工等,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建设方对上述问题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在高处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资料完毕,竣工结算及审计,业主已签认,工程结算价款收付已完毕。侵权债务清算并全部清偿完毕后自行失效。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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