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联建协议书
09-12
合作联建协议书
甲方: (简称出地人)
乙方: (简称投资人)
甲乙双方为合作联建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原有界阜路田楼东路南一块地皮约2.3亩,将有乙方出资出款,共同连建。所有设计、一切工料人员管理都由乙方负责。
2、现有地面附属物归甲方所有,都有甲方所有,处理权归甲方处理,处理款项都属于甲方所有,水、电和变压器所有权都有甲方所有和管理,本厂所有的机械设备都有甲方自己处理,处理时间20天。乙方在施工中一切水、电都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责任(工程在施工中的一切事项如下):
A、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四邻所有纠纷都由甲方来承担。
B、乙方在施工中所有资金都由乙方负责,不能影响工程施工,拖延时间,造成损失都由乙方负责承担,经济损失都由乙方自负。
4、房屋产权分配:工程完成后,所有房产各分50%,道路有甲乙方共同使用,甲乙双方所有分得的房产办理手续都有甲乙双方各自办理,费用自付。分房时,利用编号抓揪的方式来分配,谁抓到什么号就是什么号,不得有争议。
5、工程在施工前,甲乙双方为设计问题共同协商好方可进行施工。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没有提出的问题,通过中人来协商。
6、南厂工程完工产权分清后,再进行北厂施工,里面的建筑设计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方可,所分产权同南厂一样,各得50%,最后再施工芬格欣庄园南端一块地,所建高层高度为6+1=7层,甲、乙双方所得产权各得50%。以上三块地分房时都按编号抓揪形式。
7、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乙方先给甲方现金贰拾伍万元,在分房子时,甲方拿出路南壹套房屋作为抵偿。
8、中人中介费用10000元由甲乙双方共同支付。
甲方: 乙方:
中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