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首次注册提交材料目录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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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首次注册
提交材料目录及有关事项
一、初次聘用为教师的在岗教师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下同);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见附件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下同);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3)。
二、本方案实施前已经任教的在岗教师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4.所在学校出具的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证明(见附件4); 5. 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见附件2)。
三、有关事项
1.教师提交的注册申报材料首先由教师所在学校进行审核确认,再按照教师管理权限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相应的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对注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此后,除保留《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外,应将其余材料及时返还教师所在学校,由学校负责统一存档保管。
2.学校务必做好注册申报材料的存档保管工作,特别是证书原件切勿丢失。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由教师所在学校负责保管,待省教育厅对注册申请完成终审后,教育主管部门发给学校“注册贴”,请学校将“注册贴”再贴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上,并集中报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生效后发还教师本人。
4.学校应将申请人的注册申报材料按要求和顺序整理装袋。每位申请人一个档案袋,档案袋上应注明档案号、姓名、性别、所在学校以及材料目录等有关信息。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