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1:500数字地形图测绘]测量任务书
“1:500校园数字地形图测绘”测量任务书
一、项目背景
我校近年来加大校园建设,已经对校园内路面,实验楼,大门,食堂都进行了重建。校园的地形地貌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更新校园内的地形图,我们准备开展校园数字地形图测绘。
二、区域范围和概况
测绘范围: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各方向到校园围墙为准。
测区概况:校园内建筑密集,大部分主干道目前是水泥路,有破损情况,校园内有部分高差较大。且校园内设施众多,导致校园道路上或道路附近有众多不同作用的检修井。
三、已有资料说明
1、2010年四等GPS 网控制成果资料因为校园道路重铺沥青遭到损毁,只留存部分控制点坐标。
2、2012年校园内实训场控制点高程资料,部分控制点坐标
四、建设目标
1、对施测区进行平面、高程控制测量。
2、根据《大比例尺地形图机助制图规范》进行测区内1:500全野外地形测绘、成图。测区邻接部分从分界线开始往邻测区多测1米。
五、建设依据
1、《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2、《1:500 1:1000 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 14912—2005)
3、《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4、项目设计任务书。
六、内容及技术要求
1、 内容要求
1)按照相应技术规程,采用全野外数据采集方法,对校园内道路网进行测绘,完成以上区域的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地形图测绘。各测区图形要接边,接边后以矩形图幅成图上交。
2)地形图测绘
2.1居民地和垣栅
(1)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连线为准, 对房屋不同层次、不同结构性质、主要房屋和附加房屋之间的关系, 都应用分割线区分表示出来。
(2)房屋基脚轮廓线凹凸在图上小于0.4mm, 简易房屋小于图上0.6mm 时, 可适当综合取舍。
(3)居民住房不注结构性质, 只注层次。对房屋楼层高度低于2.2m 和该层实际投影面积不足下层楼房面积范围1/2的假楼可不反映。图上房屋层次注记从2层起注。
(4)已建屋基或虽然基本成型但未建成的房屋, 应绘出墙基外角的连线并加注“建”说明注记。
(5)居民院内高度不超过正常围墙高度的房屋, 破坏房屋, 面积小于2㎡的房屋, 临时性的围墙、工棚, 可搬移的售货亭不表示。
(6)凡土墙以及用草、油毛毡、石棉瓦、塑料制品等材料层顶和用铁皮构建的房屋, 均用简易房屋符号表示。
(7)房屋没有支柱的檐廊可不表示;有柱的檐廊用《图式》4.1.7表示, 支柱配置表示, 不代表实际位置;两端有支撑墙而中间无支柱的檐廊, 用《图式》4.3.1.3表示;建筑部分超出房屋墙基的楼层称挑层, 涉及三种情况, 表示方法如下:a 、挑层宽度大于1m, 挑层与主体房屋的分界线用虚线表示;当挑层宽度大于3m 时, 挑层应注记起、止楼层。b 、挑层小于1m 时, 虚线不绘, 房屋的轮廓线以挑层的投影为准。c 、挑层下若有支柱, 支柱配置表示, 不代表实际位置。
(8)房屋中间或一角凹进, 且上有盖顶, 凹进部分外廓用虚线表示。
2.2道路及附属设施
道路测绘, 要求等级分明、位置正确, 应按真实路边线位置表示, 线段曲直和交叉位置的形式要反映逼真, 道路通过居民地不宜中断, 可根据实际情况正确表示。
(1)单位内部道路用《图式》6.4.4表示, 并注记材质。
2.3管线及附属设施
(1)永久性的电力线、通讯线均表示, 电杆、铁塔均按真实位置测绘。同一杆架上有多种线路时, 只表示主要的一种, 但在分叉、中断处需交待清楚。电力线、通讯线图内不连线, 但应在杆架处和内图廓处绘出10KV 以上电力线连线方向。进入房屋的简易线路可不表示。
(2)主要道路上、两边及单位内部的上水、下水、电力、通讯等检修井宜测绘表示。消防栓均应逐个表示。
2.4水系及附属设施
(1)池塘岸边线以上边线内侧绘出。水塘、鱼塘应加注“塘”或“鱼”, 有水生作物的水塘, 应加注水生作物名称。
(2)沟渠宽度超过0.5m 以上以双线依比例尺表示。小于0.5m 以单线表示, 有堤的沟渠, 其堤高出地面0.5m 以上, 按有堤岸沟渠用《图式》8.3.2表示。所有河流、沟渠均应绘出水流
方向, 单线沟渠在单线上注明水流方向。
2.5地貌
(1)等高线不绘制。
(2)比高大于0.5m 的堤、坎、坡等均应表示。各种陡坎、斜坡图上长度小于5mm 的可不表示;当坎、坡较密时可适当取舍。
2.6植被
(1)沿道路、沟渠、土堤、河流、水塘等成行排列的树林以行树符号表示。
(2)一年内分几季种植不同作物的耕地,应以夏季主要作物为准配置符号表示;其它旱地、水生经济作物以及园地均按《图式》规定表示。房前屋后、单位院子里的零星菜地不表示。植被符号按“品”字型标注, 间距应均匀。
(3)居民住宅前的水泥场地面积大于图上1C ㎡的用地类界表示其范围, 并加注“水泥”, 有线状地物的其范围以线状地物代替。
2.7碎部点高程测注
(1)高程注记点用全站仪直接施测。
(2)高程注记点应尽量分布均匀, 高程注记点间距15-23m 。
(3)对于田角、房角、桥中心、道路交叉转折点、地形起伏变化处、单位的主要出入口等地形特征点应优先测注高程, 双线道路、主要堤堆顶, 图上每隔10-15cm 测注一点。
2.8地理名称和注记
(1)工矿企业单位、机关、学校、医院、以及有名称的桥、闸、河流都应正确注记名称。
(2)村组名称以村组合并后名称为准。全名称较长者可省略注出, 但含义要确切。
(3)所有名称应使用国务院批准的简化字, 方言字、地方字应注出拼音字母和汉字谐音。
(4)注记字体要清晰易读, 指向明确。
2.9避让原则
地形图上各种要素配合表示, 采用次要地物避让重要地物的方法,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房屋等建筑物边线与陡坎、斜坡、围墙等边线重合时, 应以房屋等建筑物为准, 其
它地物可避让, 位移0.3mm(图上, 下同) 表示。当简易房、棚房以围墙为其墙时, 以围墙表示简易房、棚房的墙。
(2)当两个地物中心重合或接近, 难以准确表示时, 可将重要的地物准确表示, 次要地物移位0.3mm 或缩小1/3表示。
(3)房屋、围墙等高出地面的建筑物与道路(双线路边线、单线路中心线) 重合时, 以建筑物边线为准, 道路可移位0.3mm 。
(4)独立性地物与道路、水系等其它地物重物时, 可中断其它符号, 间隔0.3mm, 将独立性地物完整绘出。
(5)双线路边与双线沟边重合时, 双线沟边移位0.2mm 表示;双线路边与单线沟边重合时, 单线沟移位0.3mm 表示;单线路边与双线沟边、单线沟边重合时, 单线路移位0.3mm 表示。
(6)地类界与地面上有实物的线状符号(如道路、河渠、围墙等)重合, 可省略不绘;与地面无实物的线状符号(如境界、电力线、通线线等)重合时, 可将地类界移位绘出,不得省略;当植被为线状符号分割时,应在每块被分割的范围内至少绘出一个能说明植被属性的相应符号。
2、 技术要求
1)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与给定的GPS 控制点坐标系统一致(北京54坐标系统); 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基本等高距为0.5米。
2)控制精度:一级GPS 网(或一级导线网)平面控制精度最弱点点位中误差≤±5CM 、图根点相对点位中误差≤±5CM 。
表1:图根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1:500比例尺)
3)地形图成图精度:
平面精度:重要地形地物要素点位中误差≤±5CM 。
高程注记点精度:平坦地面注记点位中误差≤±7CM ,其余按照《城市测量规范》(CJJ8-99)精度要求。
七、成果要求
1 1:500数字线划图(DWG )数据文件1份;
2 数字线划图的打印件一份;
3 施测区平面及高程控制成果资料:观测与计算手簿1套,成果数据和打印件; 4 野外数据采集成果资料:草图1份,坐标数据1份(cass 展点格式);
5 测绘技术设计书、质量检查报告、技术总结
八、时间要求
1、按照课程各项目的进度完成相应的测绘工作。
工程测量与监理专业教研室 2014年10月
附录一:
数字线划图图面要求:
1)数据图形要素完整、编码正确,无错漏、无重叠冗余,图面美观;
2)相邻图幅同一要素表达及属性一致,接边数据的修改处理符合限差规定;
3)注记完整。
4)按照1:500比例尺数字测图要求进行图幅整饰。
5)地物编码应完整正确,不允许存在没有编码或者错误编码的地物对象。
6)地物对象按不同图层分类存贮,并按图层划分不同定义特性的对象属性。不允许存在对象属性定义与其对应的图层属性定义不一致的对象。
附录二:
原始资料要求:
1)草图统一用A3纸绘制
2)各种原始资料要求图面洁净,保存完好。